第2章
  “父亲。”
  我给我爹行了个礼,这些规矩我向来都是学得极好的,尤其是在外人面前。我爹回头,瞧见我,又冲我笑了笑,才指着右面次席的那人道:“蓬蓬,这是为父替你新聘的西席。”
  这是第几个先生了,我数数,算上刚走的魏老头,这像是第七个了。我心中有了计较,当下便缓缓转身,捏着嗓子轻唤了一声,“先生好。”
  我行了大礼,身子弯下去半截,起身之时,瞥见天香的脚往后头缩了缩。啧啧,这丫头就是沉不住气,我这还没开始呢,她倒是先开始扯后腿。
  在我快要站直之时,那人起身了,他还了半礼,“崔小姐好,在下叶清臣,日后就是小姐的西宾。”
  我还弯着腰,脖子尚未直起来,这人倒是会捏着时间,他这么一回礼,我又屈了腿,“蓬蓬见过叶先生。”
  这温和的场面,一来一回的有礼有节,我爹满意了,他笑道:“少兰,这就是我家的劣女,她不通事务,你要多多担待。”
  少兰?
  我抬头瞥了叶少兰一眼,我的目光是带着轻微敌意与探视的,他竟也在看我,他目光笑吟吟的,似早已知晓我的小把戏。
  他很难缠。我后来这样对天香说。
  叶少兰穿青袍,又不是石青色,那是九品之服。相国大人与一青袍小吏坐着喝茶,天香在旁边伺候,我则站在后头看着,这叶少兰区区七品芝麻官,怎的能与我爹坐在一处?我爹是崔相国,是这大殷一朝的相国大人,多少红袍的五品官都见不到他,他一个低阶官吏竟然心安理得的坐在这儿和我爹喝茶?
  我看了天香一眼,天香手持茶壶退下来,我接过茶盏迎上去,“父亲,我给您斟茶。”
  我爹奇怪的看我一眼,我几时替人斟过茶,他指导我,“这第一杯水不能要,待水凉一些,再斟第二杯。”
  我爹在说茶,我手指脱离了茶壶把手去碰底部,滚烫的壶底刺激了我的手指,我手一扬,就要将一壶茶水抛出去,那头已经有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接过茶壶,“小姐当心,莫要烫到自己。”
  叶少兰已经将茶壶接在手里,并迤迤然给我爹斟水,“小姐拿茶壶的方式不对,握住把手即可,不要触摸壶底,酒满为敬,茶满则不然,茶水斟到这处为佳。”
  我一个不觉,叶少兰已经开始说教,他清瘦手指划过甜白盏的碗口下方,“这里,茶水到这里,小姐看见了吗?”
  这人真是蹬鼻子上脸,我暗算他不成,反倒被他逮住机会,我低着头,忙道:“多谢先生,蓬蓬受教了。”
  我又变成了知书达理的崔家小姐,我爹似乎已经忘记我方才的不羁形象,他很是愉快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同那人道:“少兰在京城应该还没有宅子,这些日子不妨先住在府里,过些日子再做打算不迟。”那人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一来一往间,叶少兰就住在了崔府,成了我避不过去的先生。
  第4章
  “君子有终生之忧,无一朝之患”,叶少兰在讲《孟子》,这夏日的午后,连蝉鸣都轻了,我撑着脑袋,昏昏欲睡。
  一阵清凉的薄荷香蹿进我鼻端,我睁开眼睛,青袍的先生手里握着一枝薄荷叶,我瞧他一眼,“先生,学生不爱听孟子曰,学生是女子,学孟子仁义又有何用?”
  “那你想听甚么?”
  叶少兰一双清亮的眼睛睃我,又似带着清浅的笑意,我知道,他在笑我。我何止不爱听孟子,左传并着春秋我都不爱听,即便他同我说诗经,我也是兴致寥寥。
  “不如先生说说,先生从何处来,将来又想做甚么?”
  叶少兰是新科状元郎,今年只得二十一岁,他如此年轻,将后头两位四十五六的榜眼和探花都压得没有了颜色,听说圣上见他好相貌,想点他做探花郎,结果那位替补上来的榜眼不愿意,说非自己能力所居之,受之有愧。
  我也不大明白这些读书人的想法,有状元不做,非要做榜眼,虽说榜眼也是名列前三甲,可头名和次名,终归还是不一样的,要不然人家为什么说状元才是蟾宫折桂,为什么不是榜眼折桂呢。
  我私底下同我爹说过这一桩,我爹说我胜负心太重,将来要吃亏的。我爹读过圣贤书,早些年也守着孔孟度日,到了现在,他反而爱读老庄,整日里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我觉得这些话都太神神叨叨,也不知道我爹念来念去是个甚么意思。
  我爹说叶少兰年轻,来日前途不可限量,我问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刚得了一个状元郎,君不见翰林院里多少状元郎老死其中呢。入了翰林院,先修编三年书,古籍残典,修个十年八年也是可能的,到时候再出来,外放出去做个县令,或者做个州官,熬到五品,也就到头了。
  我爹摇头,说我不识珍珠,我当时没有说话,后来一想,这岂不是说我有眼无珠?叶少兰就在眼前晃悠,我睁大眼睛,要好好瞧瞧这位珍珠,是不是将来我大殷朝的国之栋梁。
  见我无心向学,叶少兰索性也放下了那本《孟子》,他坐到上位,天香捧了茶盏过来,甜白盏子,我眉眼一弯,咱们新来的先生要倒霉了。
  甜白,说明里面装了好东西,蜂蜜抹在杯口,这夏日里还怕不招蜂引蝶?
  我咳一咳,“天香,给我也来杯梅子水,冰镇过的。”
  “小姐稍等”,天香已经转头去了。
  我扶着头,悄悄看叶少兰会不会被杯子里头的盛况吓到,我方低了头,那甜白盏就到了我的桌上,“小姐渴了,不妨先喝这一杯?”
  那人声音和缓轻柔,就似隆冬里的暖阳,炎夏里的微风,听着让人舒适得很,可我一瞧见这杯子,汗毛都倒竖了几根。杯子里有什么,我也没底。
  两根白皙清瘦的手指捻起杯盖,他将杯子往我面前一推,“小姐请用。”
  一只无数条腿的大蜈蚣沿着杯口爬出来,我从椅子上站起来,连连退后几步,那蜈蚣却好像生了灵性,认得人的气味,我退到书房角落,它便从书桌上爬下来,跟着我的脚步来了。我一脚站到那边的八仙椅上,蜈蚣又已经到了我的椅子下面,我见到这多脚怪物开始竖着身子往上爬,终于开口叫道:“别过来,别过来!”
  许是我太过害怕,看见蜈蚣逼近,我竟一脚去踩那边的书架,书架贴着墙,我一脚踩过去,脚下踩稳了,手上却抓空了,我手上没有抓住书架的边角,上身不稳,只得往下掉。按我平日里的身手,我这样跳下来是无碍的,可今日先是受惊,掉下来时更是一丝准备也无,我连换个身形都没来得及,便从丈高的书架上往地下摔去。
  我落到了一个人的怀抱里,我并不纤细小巧,与天香那种行似弱柳扶风的女子浑然不同,我还有一把子力气,我爹就曾经笑话我,说我入了项境,人家也分辨不出来我是殷人。
  殷处南境,而项在殷之西北,听说那处的女子都勇猛健壮,有的还骁勇善战,能上阵杀敌,我喜欢那样的生活,但我不能。
  我是崔蓬蓬,我大殷朝崔相国家的女儿,也是唯一的小姐。
  叶少兰抱着我,我正要从他怀里跳下来,一转头又见那蜈蚣冲我们爬了过来,我只得将叶少兰抱得更紧了些,他向来清隽的脸有些泛红,我以为他也害怕这蜈蚣,便连声催促他,“我们走,这蜈蚣邪气,我们快走!”
  蜈蚣已然逼近,我想要闭着眼睛踩死它,我脚瞪了半晌,叶少兰道:“小姐在做甚么?”睁眼一看,我还在叶少兰怀里,他仍旧抱着我,只是他的脸又红了些。
  我吞吞口水,“那个......”
  本来想说的对不起,话含在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抱着我走到书桌旁,我脚一迈,迅速爬到了书桌上站着,他拿一支笔,蜈蚣顺着狼毫爬上笔杆,他用笔将蜈蚣重新抖落进杯子里,他盖上杯盖的那一瞬,我如获新生。
  “小姐,梅子水来了”,蜈蚣的实行者姗姗来迟,天香笑嘻嘻的,以为我们计谋得逞,却不知,我崔蓬蓬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种软体动物,贴在地上,教人难受。
  天香手上依旧是一盏甜白,我说:“以后换青瓷,白的不好看,都存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