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本书由【宇宙无敌帅气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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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圈套
  作者:专业围观
  文案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甜文,甜文,甜文!
  从情敌到情人,沈潜一直觉得,
  他们的开始虽有些与众不同,但至少如今也算得上两情相悦,心意相通。
  却在某一天,
  亲耳听到那人在他们一起追过的白月光面前嗤笑:他么,只是我的玩物。
  于是他提出了分手。
  年下,破镜重圆。
  占有欲强攻vs心机受,
  鸡飞狗跳狗血甜文。
  内容标签:年下 都市情缘 甜文 强强
  主角:沈潜,秦子熠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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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情敌到情人,沈潜一直觉得,他们的开始虽有些与众不同,但至少如今也算得上两情相悦,心意相通。却在某一天,亲耳听到那人在他们一起追过的白月光面前嗤笑:他么,只是我的玩物。于是他提出了分手。
  这是一个破镜重圆的故事,看似纠结虐心,实则轻松欢快。分手,是两个人非同寻常的感情的结束,也是一段真正的爱情的开始。文章文笔平实,人物塑造丰满生动,语言轻松幽默,一个分手之后的故事,却让人不时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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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晚上九点钟,繁华都市处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这个时间已经是一天的尾巴。可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他们丰富多彩的夜生活才不过刚刚开始。
  短短半小时,沈潜的手机已经响过了第三次。挂掉电话没几分钟,短信提示音又紧跟着响起。
  身边的朋友拿过他的杯子替他续上茶水,笑着问:“还是催你回去?”说着眼风一扫其他人,“不是我夸张,咱潜哥这小朋友,黏人功力绝对一等一。”
  沈潜放下手机接过茶杯,微微勾起唇角,一脸纵容:“他年纪小,难免的。”
  电话那头查岗的人叫秦子熠,是沈潜的同居男友,今年才二十三岁,跟他们这几个三十上下的成熟男人相比,的确还算是小朋友。
  沈潜相貌是标准的正直英俊,不说不笑的时候气质稍显冷淡严肃。可他这么一笑起来,那种拒人千里的感觉就全消失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让人如沐春风,仿佛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惹他生气似的。
  这是一场好友间的小型生日聚会,沈潜另一侧坐着的,就是这次聚会的主角。见状,性格开朗的男人立即开口假装抱怨:“潜哥就是太惯着他了。我不管,今天我生日我说了算,反正谁也不能提前走!”
  “好。”沈潜笑着把手机扣在一边,配合的说,“我们不理他。”
  话虽如此,晚饭吃到尾声、一群单身狗商量着转移阵地继续浪通宵的时候,却还是催着沈潜先回家去了。
  今天的寿星朋友送他出门,两个人一起走出热闹的包厢。
  天色阴沉,隔着透明的落地窗都能叫人感觉到压抑。朋友扭头往外看了一眼,嘀咕道:“又下雨了。这天儿,一下子就冷起来了。潜哥你怎么回去,有伞吗?”
  “我开车了,也有伞,不用担心。倒是你该多穿一件……”沈潜的话语和脚步突然同时一顿。
  ……小安?他回来了?
  “怎么了?”朋友好奇的顺着他的视线张望。
  “好像看到一个熟人。”沈潜说,“我过去顺便打个招呼。你回去吧,别送了,他们还等你呢。”
  沈潜今年三十岁,跟秦子熠在一起不过两年时间。在那之前,作为一个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发育正常的男人,他自然是曾经有过喜欢的人的。
  而小安,则是其中十分特殊的一个。
  ——他不仅是沈潜唯一一个喜欢过却没有追到手的朱砂痣,也是他的现任男友秦子熠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沈潜和秦子熠在一起之前,曾是彼此最强劲的情敌。那时若不是小安突然出了国,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背影很像小安的青年走进了走廊尽头的包厢。沈潜看了几秒钟,不紧不慢的跟了过去。
  这家会所隔音做得很好,任是各个包厢里头如何喧哗吵闹,楼道的环境也是十分安静的。
  沈潜站在那间包厢的门口,礼貌的敲了敲门。里头不知道在干什么,半天没有任何回应。
  他再敲,这回稍稍加了些力气,没关严的门却是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条缝,高亢的音乐声伴着喧哗的人声顿时有如实质的声浪涌入沈潜的耳朵。
  屋里的人玩得正high,没有人注意到门外站着的沈潜。他正要继续敲门示意,恰在此时不知道里头的人做了什么,音乐和喧哗突然停了,一个温柔好听的声音响起:“潜哥今天真的不来了吗?”
  ……真的是小安。
  而令沈潜更加在意的,却是随后那个无比熟悉的嗓音:“你有什么事非找他不可?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
  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这两年来夜夜萦绕耳边,绝不会认错。
  是秦子熠。
  一个陌生的男声嬉笑着说:“小安,当着咱们小秦爷的面总提别的男人,有人要不高兴了啊。”
  男男女女哄然大笑,中断的音乐重新响起。
  喧嚣嘈杂之中,有谁又说了什么,笑了什么,理应都听不分明。
  沈潜却只觉得那个熟悉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清晰:“……沈潜么,他就是我的玩物。”
  ……玩物么?
  听到这种侮辱性的描述字眼,沈潜微微挑了下眉,竟也没有感到多么意外。
  他甚至还有多余的心思从那代表着“不高兴”的冷淡倨傲和漫不经心语气中,听出一丝得意来。
  门内依然喧嚣嘈杂,他静静地站了几分钟,没有再敲门,转身下了楼。
  秦子熠应酬回家的时候,绵绵的秋雨已经停了。拉开车门下车,瞬间萦绕周身的空气潮湿冰凉,才不过十月中旬,就已经露出了寒冷的端倪。
  飒飒秋风中,他乌黑柔软的短发被吹的凌乱不堪,却丝毫不能影响这是个绝顶大美人的现实。只不过,此时此刻,美人的薄唇抿成了一线,漂亮的眉毛紧紧皱着,不耐烦三个字几乎化成实体写在了脸上。
  走出几步,想了想,他又停下来,一把扯下身上混杂着烟味酒味香水味的风衣外套,随手丢回了车里。
  那群富二代狐朋狗友们,搞的他浑身乌烟瘴气也就罢了,居然还想鼓动他参与他们无聊的娱乐,彻夜不归。
  不知道自己还要给家里的那位以身作则吗!
  直到进了家门,看到明亮的灯光与熟悉的人,房子里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他的表情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沈潜正坐在沙发上,看着面前茶几上支着的一个平板电脑,偶尔伸出一只手去划几下屏幕,身形挺拔俊逸,表情冷峻专注。一条肥嘟嘟的灰色阿拉斯加卧在他旁边,毛绒绒的狗脑袋和前爪搭在他腿上,正吐着舌头一脸傻白甜的享受着被挠下巴的乐趣。
  沈潜听见开门的动静,手上的动作一顿,却只略略抬了抬眼:“你回来了。”
  阿拉斯加抖了抖耳朵,扭头看了门口的男人一眼,扫扫尾巴,象征性的呜呜了两声。
  一点儿都不热情。这一人一狗,真是越来越敷衍了。
  秦子熠心中升起一丝警觉。都说七年之痒,他们这才两年,不会就痒了吧?
  在门口的鞋柜找了一圈也没找到自己的拖鞋,秦子熠站起身,冲客厅喊:“我拖鞋呢?”
  肥嘟嘟的大狗又甩了甩尾巴,不看他,只张望别处,假装根本听不懂他在嚷什么。
  沈潜在狗头上揉了一把,沉声喊道:“乐乐。”
  阿拉斯加这才跑到自己的窝里,叼出了珍藏的拖鞋。然后又飞快地跳回沙发上,把狗头伸到沈潜手下求抚摸求表扬。
  沈潜顺势又在大狗下巴挠了挠,问秦子熠:“外面还在下雨吗?”
  “已经停了。不过看样子晚上还有雨。”秦子熠把拖鞋换上,大步走进了客厅。
  沈潜抬头又看了他一眼。
  秦子熠出门时候穿的风衣外套不见了,身上只剩了一件单薄的衬衫。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似乎闻到了某种奇怪的味道:“你把衣服换一下吧。”
  秦子熠“嗯”了一声,从衣帽间拿了家居服,回来客厅直接换。
  他是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好身材,脱去衣服后露出的肌肉色泽和线条都十分漂亮,配上那张出众美貌的脸,一举一动之间很有种叫人赏心悦目的性感。
  一边慢吞吞地换衣服,他一边跟沈潜聊天:“你们今天聚会去了几个人?”
  沈潜的目光在那年轻鲜活的肉体上随意转了一圈,坚贞不屈的抵挡住了诱惑,低下头继续一边给乐乐撸毛一边看平板电脑:“算我五个。”
  “都有谁啊?男的还是女的?你们去哪儿玩了?都玩什么了?”
  一连串的问题连珠炮般抛了过来。沈潜沉默了一瞬,回他:“就思凡他们几个。给思凡过生日。”
  秦子熠显然不满意这样草率的答案。
  再一回头,发现沈潜的目光居然都没在他身上了,顿时更加不满。
  三下两下套上几分钟都没穿好的裤子,他大步走到沈潜身边,挤开体型庞大的阿拉斯加乐乐,伸出手臂一把揽住沈潜的肩膀,头靠过去,撒娇似的抱怨:“看什么呢这么认真?都看不见我了。”
  平板的屏幕上是一个风景区的图文介绍,山山水水、花红柳绿的,看着倒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