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屠户娘子不堪受辱,在家里逃出,逃亡路上,又遇见山匪,于是被绑到山寨……”
  发生过什么,顾峥没明说,莫小荷却是能想到,她揉揉发胀的额角,心中把作者祖宗十八代骂一遍,还能再狗血点吗?简直毫无节操!
  “后来,朝中拍官兵剿匪,解救了妇人,又把她扔进军中红帐。”
  军中红帐里的姑娘还不如青楼女子,每当打仗,士兵们压力大,就会找红帐的姑娘们发泄,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那妇人最终受不得罪,一根绳子吊死了。
  结局在莫小荷的意料之内,所以她并不感到惊讶,这个时代束缚女子,所以,她看在过开头后,就感觉屠户娘子要比另外二人凄惨,果然如此。
  “其实,还有后续。”
  顾峥观察娘子的面色,见她眼里带着明显的疑问,故意卖关子不说。
  “还能有后续,剧情还有反转的余地吗?”
  吃饱喝足,莫小荷拉着自家夫君胳膊撒娇,要听故事,虽然对屠户娘子不公平,可也是目前为止最好的结局,每个人做错事,都要承担后果,可轻可重。
  “屠户娘子死后,正巧屠户的大嫂难产,一命呜呼,屠户娘子在头七的时候回婆家,刚好撞上,不知怎么,灵魂附身在她大嫂身上。”
  古人很重视人死后的头七,据说魂魄会回家看看,做最后的告别,屠户娘子就这样借尸还魂了。莫小荷惊疑不定,不是故事匪夷所思,是借尸还魂这件事,的确存在,而她也是当事人之一。
  “娘子别怕,这种烂俗的情节在话本子中多的很。”
  顾峥以为莫小荷害怕,为安慰自家娘子,一不小心暴露自己,其实他没看过,是在走镖的路上,听其余镖师闲话,奈何记忆力太好,不曾忘记。
  话本中有很多专门写人鬼情未了的,最后如何在一起,还是要鬼混还阳,于是就编造出借尸还魂这么一出,戏班子经常改编话本,百姓们素来爱离奇曲折的故事,很是追捧。
  “这个无忧散人在哪?夫君你别拦着我,我要拍死他!”
  好好的话本写成了无节操的种马故事,先是男种马,而后女种马,这可是男女平等了!莫小荷站起身,脸颊红扑扑的,眸中闪烁着怒火,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因为话本卖的好,就继续无下限编故事。“傻子都知道,屠户娘子回来报复,就和妇人裹脚布,又臭又长,还没完没了了!”
  这种话本,又不少闺阁女子在看,看完不能造成心理阴影吗?
  “娘子,无忧散人的文笔值得赞赏,的确是有才学之人。”
  顾峥眼神闪了闪,在自家娘子怒气冲天的时候,冒死为无忧散人说话。这下,莫小荷更是火大,文人墨客,不好好做学问,偏生写这么低俗的东西,里面涉及的春宫图七十二式,她听都没听说过,可见对方定然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油条!
  “夫君,莫非那人是你熟识的?”
  发火之后,莫小荷冷静下来,终于抓住重点,她见夫君默认,忙不迭问道,“那个无底线,无节操的色胚是谁?”
  她必须看着自家夫君,近墨者黑,远离这种三观不正的人,听说无忧散人大火了一阵,因话本言辞露骨,被列为禁书,然后仅存的那些,被一些人列为珍藏本,价钱跟着水涨船高。
  有那大户人家的浪荡子,冤大头,愿意出五十两银子买一册,什么时候等她没银子吃饭,就摆摊卖书,记得家里这一套是齐全的。
  “是……”
  顾峥艰难地动了动嘴,天大地大,娘子最大,他必须懂得取舍,顾峥定定神,沉声道,“是大舅哥,莫怀远。”
  莫小荷:“……”
  完了完了,刚刚骂过无忧散人的祖宗十八代,看来把自己也骂进去了,莫小荷脸上青白交替,只想用棉被把脸捂住。
  第276章 病来如山倒
  天色已晚,到了该安寝的时候。
  莫小荷舒舒服服冲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柔软的细棉布长裙,光着脚,踩在地板上。
  当初建屋子着急了些,地面不够平整,因此有几处不平坦,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顾峥铺好床褥,接过干布巾,帮着自家娘子绞干头发,若是这么湿着睡觉,阴雨天,更容易寒气入体。
  一切准备就绪,莫小荷在屋里来来回回走几圈消食,她是真不晓得无忧散人就是自家大哥莫怀远的“雅号”,仔细回忆,倒是记起来一个细节,当初大哥回家,没少给她买胭脂水粉。
  女子都爱俏,何况是十几岁的姑娘家,梳妆台上随便一盒香粉,就要十几两银子。但是她本人不爱涂脂抹粉,虽然住在村里,可她是被爹娘娇养,农忙时分也不用下地干农活,肤若凝脂,再擦脂粉,就不自然了,像戏班子唱戏的。
  前身一直闹着要这要那,爹娘给的零花,压岁钱留着买针头线脑,话本子,平素装扮的衣裙,充门面的东西,重担就压在莫怀远身上。
  可笑的是,前身以为大哥有银子是爹娘偏心的缘故,现在想想,莫怀远赚得的银钱,几乎都用在败家妹子身上,莫小荷的用度,比那有家底人家的小姐都是不差的。
  唯一有一点不太满意的地方,就是在吃上,住在村里,左邻右舍距离太近,谁家传出肉香味,第二日整个村子都能知晓,李氏低调,家中不常做肉,不过却顿顿都能吃饱。“夫君,当年是我年幼无知,不晓得大哥的良苦用心。”
  莫小荷抱着顾峥的胳膊,心中酸涩,脑海中出现一个清朗如日月的少年,因为着急而抓耳挠腮的样子,他想赚银子,只为给妹子买一盒像样的脂粉,讨她欢心。
  大哥极其喜欢看书,他书房那些书,省吃俭用地买下,放在书架上,每一本上都有做细细地批注,书的边缘,为防止磨损,也会用布条仔细包好。
  “我想大哥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
  叹息一声,莫小荷声音里满是落寞,她好像给为家里人做的太少,一直以来,都在索取,时间一久,被宠的头脑发热,便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了。
  占用人家女儿的身子,若再不好好尽孝道,老天爷都看不过去。
  “很快,很快就能见面。”
  顾峥揉了揉莫小荷的头发,发顶已经干了,发梢稍微有点湿,他垂眸,哑着嗓子,“两国战事是因金矿而起,毕竟金矿还要开采,因此都不会耽搁太久。”
  “这么说,等肚子里的小包子出来,我们就能带着他去看大舅了?”
  莫小荷心情好了几分,声音里止不住地欢快,想到张纤纤的性子,摸了摸扁平还未显怀的肚子,又道,“小包子,你舅舅也该娶了舅娘,说不定,表弟表妹一并出来了。”
  小几上的大肚瓷瓶里,插着几支野花,夜里散发着幽香,莫小荷心绪慢慢地平静下来,发出清浅的呼吸。
  夜半时分,落雨声越来越小,一道闪电,划破了天际,如一把斧头,在天幕中劈开巨大的裂缝,那一瞬间,内室照如白昼。
  紧接着,是震耳欲聋的雷声,轰隆隆地闷声响起,整个屋子都在随着雷声,轻微颤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