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雇佣劳动力
“我们是真的没有,但我可以给你提供枯荣树根的线索。”
见叶宇要走,冉亦菲急了,慌快的说:“还有三天就是咱们云溪县的拍卖会,这次拍卖会上有一株古榕树根,如果先生真的需要,我可以买下来换购先生的野人参。”
“冉总,不可,古榕树根的起拍价就是二十五万,保守估计至少也要三十万才能够拿到手,他手中的野人参虽然年份充足,可也不值三十万啊。”
周杰听到冉亦菲这么说,立刻急切的提醒道。
叶宇却是一愣,古榕树根竟然那么贵,二十五万起拍,这样冉亦菲都能够答应,可见她对野人参的需求更胜。
“没事,我自有主意。”
冉亦菲冲着周杰摆摆手,又跟叶宇说:“先生,你考虑的如何了?”
“我答应把野人参给你,不过必须要三天之后,我要见到古榕树根再交换。”
“能不能先给我?我是真的有急用。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现在可以给你等量的现金,等三天之后我带着你一起参加拍卖会,当场拍下来给你,怎么样?”
冉亦菲急了,三天之后,侄子的病情恐怕又加重了。
见冉亦菲说的情真意切,叶宇也不好意思再刁难人家,毕竟一株野人参卖了那么多钱已经很划算了,而且还让他得到了枯荣树根,叶宇可以说是相当的满意。
把人参递给冉亦菲,叶宇又开口说道:“冉总,第一笔交易咱们已经谈成了,接下来咱们来谈谈第二笔交易如何?”
“你还想交易什么?”
叶宇把催熟的当归拿了出来,冉亦菲直接一把给抢走,认认真真的打量起来。
“五年份的当归,而且还是野生的,这种药材你有多少?”
冉亦菲相信,叶宇绝对不会拿一株当归来消遣自己,毕竟这玩意量大才值钱,一两株完全没什么价值。
“要多少有多少,不过前提是你要给我种子。”
听到这样话,冉亦菲不由得有些失望。
原来是想人工种植啊,那样的话,即便是能够培育出来当归也好几年后了,而且人工种植的当归比野生的当归差的不是一点两点,所以冉亦菲直接就没有了兴趣。
不过看在叶宇把野人参卖给她的份上,她还算给对方面子,让周杰给叶宇拿了一些当归的种子,然后叶宇又要了一些田七,丹参,白芍等药物种子,刘却顺带进了一些药材,这样两人才离开云溪制药公司。
冉亦菲急着去给自己的侄子治病,并没有挽留叶宇他们,只是留了叶宇的电话,等拍卖会开始之前再联系他。
“师父,你就这么相信她的话?那可是几十万啊,你也不要个欠条什么的?”
走出云溪制药,刘却实在是忍不住冲着叶宇问道。
“我相信她。”
叶宇风轻云淡的说:“而且俗话说的好,光脚不怕穿鞋的,咱们是平头老百姓,她是公司总经理,真闹起来,肯定是她吃亏。”
两人在县城也没什么事,就坐车回到了刘家村。
刘却钻到卫生室继续研读医术,叶宇则回家拿起了锄头和灵水到后山耕地。
捣弄了大半天,叶宇才勉强弄出来半亩地,把种子撒上,他又用灵水浇了一遍,刚浇完,他就看到种下的种子竟然破土而出,且还在持续生长。
“不是吧,灵水对药材的作用这么大?”
叶宇震惊了,这要是被村民看到,肯定说他用了妖术。
没办法,他只能用树枝把这一代给圈起来,然后在其他的地方又耕种了一些种子,只是用普通的水给浇灌了一遍。
弄完这些天也要黑下来了,他只得回家,打算明天再过来继续耕种。
吃饭的时候,沈文君就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咱们家菜园子里的菜好似枯木逢春一般,原本枯萎的菜秧子竟然都活了过来,而且还都结出了新鲜的果实,味道还特别的好吃,小宇,赶快过来尝尝。”
叶宇夹了个黄瓜,味道确实鲜美,让人都不忍放下筷子。
叶南天也是大快朵颐,好似几天没吃饭似的。
“慢点吃,咱们家菜园子还有,以后我天天给你们做这么好吃的饭菜。”
沈文君看到自己最在意的两个人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着说。
“对了,小宇,你让我统计的鸡苗数我已经统计出来了,一共是五千多只,咱们再养三千只的话,这次咱们最少也要订购五千只鸡苗,按照我之前进鸡苗的价格,五十块钱一只,也要二十五万。咱们一共就三十多万块钱,这要拿出那么多,盖小洋楼恐怕就要搁置一段时间了。”
吃过饭,叶南天面露难色的跟叶宇说。
按照之前跟叶宇的商定,鸡苗的钱他们家出,村民只需要把鸡苗养一个月,然后他们以一只八十元的价格回收,等于说村民养一只鸡,一个月净赚三十元,还不需要本钱。
原本叶宇想着一个月后自己用灵水催生贵妃鸡,转手就能够以三百块钱一只的价格卖出去。
可现在看来,他需要下血本啊!
虽然卖鸡卖了不少钱,可还是穷啊!
怎样能够赚快钱呢?
催熟野人参的话倒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赚够几百万,可上哪找那么多的野人参苗呢?再说真要那样的话,他就没有办法稀释更多的灵水,就没有办法继续喂养贵妃鸡,等于是断了刘家村的财路,叶宇开始犯愁了。
不管了,先走一步算一步吧,活人还能够被尿憋死啊。实在不行,就去后山大范围搜索野人参苗。
打定了主意,叶宇就让他爸先筹备小洋楼的事情,毕竟娶刘璐璐要放在首位。
至于钱,他来想办法。
夜里叶宇就在网上浏览鸡苗孵化场,他要提前在网上找好厂家,然后再去实地考察,选定鸡苗。
突然他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徐凯,徐家鸡苗培育孵化公司总经理。
徐凯是他的高中同学,人还算靠谱,所以叶宇直接给徐凯拨过去电话,打算订购他家的鸡苗。
只是电话接通之后,徐凯不等叶宇说话呢,就兴奋的说:“叶宇,你小子还活着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咱们高中同学要举办个同学聚会,时间地点我一会发你手机上,你一定要来啊,有什么事情的话,咱们明天见面聊。”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并且给叶宇发了个消息告诉他时间地址。
闽玉酒店?这不是徐闽玉的地盘吗?
第二天叶宇继续上山耕种中药,却发现昨天他浇灌的那些当归已经长到了五年份,而且还在继续生长。
按照刘却的估算,一斤当归的价格在40左右,他这半亩地能够产500斤左右,那就是近两万块钱。
昨天种植,今天收成,这赚钱的速度也太快点了吧?
可惜叶宇一个人没法耕种太多种子,而且灵水还不够用,看来需要想其他的办法了。
突然他想到了这附近有一个池塘,如果把灵水稀释到池塘里面,再用池塘里面的水进行浇灌,是不是也能够催生药材呢?
说干就干,叶宇带着灵水就来到了池塘旁边。
他把攒下来的灵水全部稀释到池塘里面,然后用池塘的水去浇灌刚刚种植的种子,不一会,那些种子就破土而出,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池塘虽然不大,但浇灌他那几十亩地完全够用了。
而且山上的池塘往往都有泉眼,是用不尽的,只要自己隔一段时间过来给它稀释一下灵水,就能够源源不断的浇灌中药。
想到这些,叶宇高兴极了,总算是解决了灵水不够的问题了。而且用池塘里面的水进行浇灌,还不会暴露他的秘密,甚至还能够请村里的人帮忙,那样生产的速度会更快。
越快,挣的钱就越多,叶宇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
打定了主意,叶宇从山上下来,就让他爸召集一些踏实可靠又能干的村民,把他要雇佣这些村民的想法一讲,众人立刻就应允下来。
毕竟叶宇给出的条件比较优厚,只是耕地种地,每天一个人按一百三的工时费,简直比外出打工的钱还多。
沈文君还在担心叶宇瞎倒腾,想要阻拦,却被叶南天给压了下来,他说:“小宇长大了,而且还是个大学生,他有自己的想法,咱们做父母的应该支持他。”
因为今天已经过去半晌午了,所以今天先按照一百的价格来计算。
等村民都上山了,刘璐璐跑了过来,她冲着叶宇说:“宇哥哥,听说你在招工,你看我行不?别人一百三,我八十就行。”
刘振东这几年一直卧床不起,她一个女孩子几乎是拼了命的挣钱才堪堪维持住生计,现在听说叶宇在招工,她就想着看自己能不能也从中挣点幸苦费。
让刘璐璐上山耕种,叶宇肯定不舍得。
可直接给她钱吧,他又担心伤了人家的自尊心。
沉吟一下,叶宇才说:“要不这样吧,你帮我妈做饭,一天一百五。”
见叶宇要走,冉亦菲急了,慌快的说:“还有三天就是咱们云溪县的拍卖会,这次拍卖会上有一株古榕树根,如果先生真的需要,我可以买下来换购先生的野人参。”
“冉总,不可,古榕树根的起拍价就是二十五万,保守估计至少也要三十万才能够拿到手,他手中的野人参虽然年份充足,可也不值三十万啊。”
周杰听到冉亦菲这么说,立刻急切的提醒道。
叶宇却是一愣,古榕树根竟然那么贵,二十五万起拍,这样冉亦菲都能够答应,可见她对野人参的需求更胜。
“没事,我自有主意。”
冉亦菲冲着周杰摆摆手,又跟叶宇说:“先生,你考虑的如何了?”
“我答应把野人参给你,不过必须要三天之后,我要见到古榕树根再交换。”
“能不能先给我?我是真的有急用。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我现在可以给你等量的现金,等三天之后我带着你一起参加拍卖会,当场拍下来给你,怎么样?”
冉亦菲急了,三天之后,侄子的病情恐怕又加重了。
见冉亦菲说的情真意切,叶宇也不好意思再刁难人家,毕竟一株野人参卖了那么多钱已经很划算了,而且还让他得到了枯荣树根,叶宇可以说是相当的满意。
把人参递给冉亦菲,叶宇又开口说道:“冉总,第一笔交易咱们已经谈成了,接下来咱们来谈谈第二笔交易如何?”
“你还想交易什么?”
叶宇把催熟的当归拿了出来,冉亦菲直接一把给抢走,认认真真的打量起来。
“五年份的当归,而且还是野生的,这种药材你有多少?”
冉亦菲相信,叶宇绝对不会拿一株当归来消遣自己,毕竟这玩意量大才值钱,一两株完全没什么价值。
“要多少有多少,不过前提是你要给我种子。”
听到这样话,冉亦菲不由得有些失望。
原来是想人工种植啊,那样的话,即便是能够培育出来当归也好几年后了,而且人工种植的当归比野生的当归差的不是一点两点,所以冉亦菲直接就没有了兴趣。
不过看在叶宇把野人参卖给她的份上,她还算给对方面子,让周杰给叶宇拿了一些当归的种子,然后叶宇又要了一些田七,丹参,白芍等药物种子,刘却顺带进了一些药材,这样两人才离开云溪制药公司。
冉亦菲急着去给自己的侄子治病,并没有挽留叶宇他们,只是留了叶宇的电话,等拍卖会开始之前再联系他。
“师父,你就这么相信她的话?那可是几十万啊,你也不要个欠条什么的?”
走出云溪制药,刘却实在是忍不住冲着叶宇问道。
“我相信她。”
叶宇风轻云淡的说:“而且俗话说的好,光脚不怕穿鞋的,咱们是平头老百姓,她是公司总经理,真闹起来,肯定是她吃亏。”
两人在县城也没什么事,就坐车回到了刘家村。
刘却钻到卫生室继续研读医术,叶宇则回家拿起了锄头和灵水到后山耕地。
捣弄了大半天,叶宇才勉强弄出来半亩地,把种子撒上,他又用灵水浇了一遍,刚浇完,他就看到种下的种子竟然破土而出,且还在持续生长。
“不是吧,灵水对药材的作用这么大?”
叶宇震惊了,这要是被村民看到,肯定说他用了妖术。
没办法,他只能用树枝把这一代给圈起来,然后在其他的地方又耕种了一些种子,只是用普通的水给浇灌了一遍。
弄完这些天也要黑下来了,他只得回家,打算明天再过来继续耕种。
吃饭的时候,沈文君就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咱们家菜园子里的菜好似枯木逢春一般,原本枯萎的菜秧子竟然都活了过来,而且还都结出了新鲜的果实,味道还特别的好吃,小宇,赶快过来尝尝。”
叶宇夹了个黄瓜,味道确实鲜美,让人都不忍放下筷子。
叶南天也是大快朵颐,好似几天没吃饭似的。
“慢点吃,咱们家菜园子还有,以后我天天给你们做这么好吃的饭菜。”
沈文君看到自己最在意的两个人狼吞虎咽的样子,忍不住笑着说。
“对了,小宇,你让我统计的鸡苗数我已经统计出来了,一共是五千多只,咱们再养三千只的话,这次咱们最少也要订购五千只鸡苗,按照我之前进鸡苗的价格,五十块钱一只,也要二十五万。咱们一共就三十多万块钱,这要拿出那么多,盖小洋楼恐怕就要搁置一段时间了。”
吃过饭,叶南天面露难色的跟叶宇说。
按照之前跟叶宇的商定,鸡苗的钱他们家出,村民只需要把鸡苗养一个月,然后他们以一只八十元的价格回收,等于说村民养一只鸡,一个月净赚三十元,还不需要本钱。
原本叶宇想着一个月后自己用灵水催生贵妃鸡,转手就能够以三百块钱一只的价格卖出去。
可现在看来,他需要下血本啊!
虽然卖鸡卖了不少钱,可还是穷啊!
怎样能够赚快钱呢?
催熟野人参的话倒是可以在短时间内赚够几百万,可上哪找那么多的野人参苗呢?再说真要那样的话,他就没有办法稀释更多的灵水,就没有办法继续喂养贵妃鸡,等于是断了刘家村的财路,叶宇开始犯愁了。
不管了,先走一步算一步吧,活人还能够被尿憋死啊。实在不行,就去后山大范围搜索野人参苗。
打定了主意,叶宇就让他爸先筹备小洋楼的事情,毕竟娶刘璐璐要放在首位。
至于钱,他来想办法。
夜里叶宇就在网上浏览鸡苗孵化场,他要提前在网上找好厂家,然后再去实地考察,选定鸡苗。
突然他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徐凯,徐家鸡苗培育孵化公司总经理。
徐凯是他的高中同学,人还算靠谱,所以叶宇直接给徐凯拨过去电话,打算订购他家的鸡苗。
只是电话接通之后,徐凯不等叶宇说话呢,就兴奋的说:“叶宇,你小子还活着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咱们高中同学要举办个同学聚会,时间地点我一会发你手机上,你一定要来啊,有什么事情的话,咱们明天见面聊。”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并且给叶宇发了个消息告诉他时间地址。
闽玉酒店?这不是徐闽玉的地盘吗?
第二天叶宇继续上山耕种中药,却发现昨天他浇灌的那些当归已经长到了五年份,而且还在继续生长。
按照刘却的估算,一斤当归的价格在40左右,他这半亩地能够产500斤左右,那就是近两万块钱。
昨天种植,今天收成,这赚钱的速度也太快点了吧?
可惜叶宇一个人没法耕种太多种子,而且灵水还不够用,看来需要想其他的办法了。
突然他想到了这附近有一个池塘,如果把灵水稀释到池塘里面,再用池塘里面的水进行浇灌,是不是也能够催生药材呢?
说干就干,叶宇带着灵水就来到了池塘旁边。
他把攒下来的灵水全部稀释到池塘里面,然后用池塘的水去浇灌刚刚种植的种子,不一会,那些种子就破土而出,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
池塘虽然不大,但浇灌他那几十亩地完全够用了。
而且山上的池塘往往都有泉眼,是用不尽的,只要自己隔一段时间过来给它稀释一下灵水,就能够源源不断的浇灌中药。
想到这些,叶宇高兴极了,总算是解决了灵水不够的问题了。而且用池塘里面的水进行浇灌,还不会暴露他的秘密,甚至还能够请村里的人帮忙,那样生产的速度会更快。
越快,挣的钱就越多,叶宇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
打定了主意,叶宇从山上下来,就让他爸召集一些踏实可靠又能干的村民,把他要雇佣这些村民的想法一讲,众人立刻就应允下来。
毕竟叶宇给出的条件比较优厚,只是耕地种地,每天一个人按一百三的工时费,简直比外出打工的钱还多。
沈文君还在担心叶宇瞎倒腾,想要阻拦,却被叶南天给压了下来,他说:“小宇长大了,而且还是个大学生,他有自己的想法,咱们做父母的应该支持他。”
因为今天已经过去半晌午了,所以今天先按照一百的价格来计算。
等村民都上山了,刘璐璐跑了过来,她冲着叶宇说:“宇哥哥,听说你在招工,你看我行不?别人一百三,我八十就行。”
刘振东这几年一直卧床不起,她一个女孩子几乎是拼了命的挣钱才堪堪维持住生计,现在听说叶宇在招工,她就想着看自己能不能也从中挣点幸苦费。
让刘璐璐上山耕种,叶宇肯定不舍得。
可直接给她钱吧,他又担心伤了人家的自尊心。
沉吟一下,叶宇才说:“要不这样吧,你帮我妈做饭,一天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