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节
  第一章节
  于瑾穿越到了小说里。
  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讲出来都可笑。
  公司要对她进一步提拔,需要出国进修两年,本着不耽误彼此大好青春的原则,遂与女朋友分手,女朋友嘴上爽快答应,转过头却大骂她渣女无情,还以她的形象为女主人设,写了一本狗血豪门抱错文。
  她在国外听闻此事,特意找来观摩,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前女友深深的恶意。
  她,于瑾,豪门世家被掉包的真千金,自出生就被养父养母各种虐待,种种经历懒得具体说明,总之比地里黄的小白菜还凄惨,而顶替她人生的假千金却受到了父母的宠爱与呵护,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真假千金可谓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云泥之别,然而,高一那年,她们离奇相遇,不仅同校同班,还他娘的是同桌。
  假千金,谭米雪,和那对亲生父母一样恶毒无耻,嫌弃真千金是个贫穷的下等人,带头排挤她,欺负她,甚至诬陷她。
  她,于瑾,则与谭米雪恰恰相反,是个善良宽容的小白花,不管遭受怎样的折磨,都会默默消化,并时时刻刻想着感化那些误入歧途的同学。
  后来的某一天,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套路,她真千金的身份终于浮出水面,亲生父母在将错就错和一块抚养两个孩子之间百般纠结,最后看她过的实在太惨,勉为其难的把她从贫民窟带回了宽敞舒适的大别墅,只是碍于家中没有空余客房,暂时将她安顿在了楼梯下的保姆间。
  这一段要素过多,于瑾一边笑一边骂娘,而后面的剧情直接让她给前女友打了跨洋电话。
  是这样的,谭米雪始终无法接受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女儿,怕于瑾抢走属于她的一切,便想要将于瑾赶出自己的家,其手段非常没有水准,什么栽赃嫁祸简直漏洞百出,奈何全员降智,让谭米雪的烂计谋百试百灵,于瑾总是蒙冤受害又无法开口解释。
  前女友乃知名网站金牌作者,文笔极佳,于瑾越看越入戏,良好的素质烟消云散,忍不住在电话里问候前女友全家,并帮她仔细回顾了一下恋爱阶段的大事小情。
  最终结论,她,于瑾,除了分手这件事决定的太过独断,其余没有半点对不起前女友。
  前女友在她的控诉下良心发现,连夜改了小说结局,大致是谭米雪恶行败露,被赶出家门,沦落于烟花之地,最终死于非命。
  于瑾看完,心满意足,第二天睁开眼睛就在贫民窟了。
  陈旧发黄的白墙皮,油漆不均的木门窗,布满油污堆积成山的锅碗瓢盆,上头还萦绕着嗡嗡作响的大苍蝇,和天花板上咯吱晃悠的破电扇组成一道让人格外心烦的“乐曲”。
  目之所及的这一切,让于瑾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穿书,太离谱了。
  可这么离谱的事的的确确真实发生了。
  “没关系,没关系,白捡了十年青春,挺好。”于瑾轻抚着胸口,温柔的劝慰着自己,劝着劝着,忍不住笑。
  她自幼父母双亡,在爷爷身边长大,爷爷去世后就自己一个人过,虽然朋友一大堆,但深交的几乎没有,可以说无牵无挂,对她而言,换了个崭新世界,拥有了一具更年轻健康的身体,是利大于弊。
  唯一比较烦人的是她得过一阵苦日子了。
  名义上还是亲生父母的养父母这会正在上夜班,距离他们回来还有两个小时,在那之前,于瑾必须要去学校,否则按照常规程序,有百分之八十的几率要手洗他们的脏衣服,包括袜子内裤。
  相比之下去学校被小屁孩们欺负简直是找乐子。
  理清思路后,于瑾很快洗漱妥当,将及腰的长发高高扎成马尾,换上了那身还算崭新的中国式蓝白校服,上衣拉链拉到最顶端,把里面土到掉渣的粉色t恤遮挡干净,然后对着镜子左照右照。
  于瑾只觉得自己这张正值青春年少的脸穿上这身校服,怎么看也不像会被孤立排挤的模样。
  不过要出门的时候,她明白问题在哪了。
  鞋柜里就那么一双属于她的白色运动鞋,挤脚挤的要命,鞋尖都被顶破了,隐约还能看到点里面的袜子。
  于瑾仔细的想了想,她很确定这个家的经济条件没差到鞋都穿不起,最起码她那对养父养母衣食住行都还算体面。
  亲生女儿吃香的喝辣的,没道理把她搞这么惨吧?
  于瑾转过身,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这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小房子,几乎瞬间就锁定了衣柜中间带锁的抽屉。
  她极度冷静的戴上厨房的塑胶手套,抄起那把脏兮兮的菜刀,走到抽屉前,用尽全力,一刀劈下,那薄薄的木板应声断裂,显露出一些零零碎碎的现金和几个廉价的首饰盒。
  于瑾没有犹豫,连同自己的证件全部装到书包里,并迅速把本就乱糟糟的房间翻得更乱,随即锁好门窗,淡然离去。
  前女友创作的这本狗血小说,背景在白城,是一座三面环海的半岛小城,整座城市只有两所高中,分别为不入流的德育高中,市重点的白城高中。
  于瑾的人物设定就是成绩优异,理所当然的考入了白城高中。
  今天的是开学的第三周,托假千金谭米雪的福,她光荣成为了这一届学生的“受气包”代表。
  刚踏入教室的门,还不等感受一下美好的学生时代,一个空水瓶从远处飞来,正正好好砸在了她头上,“嘭”的一声响后,班级众人顿时哄笑起来。
  于瑾沉默着,盯着水瓶飞来的方向,这笑声便渐渐微弱,像一根到了尽头的引/线,在令所有人困惑的死寂中,一个嗓子粗哑的男生道,“傻愣着干嘛,还不捡起来扔收桶里!”
  就是他了。
  于瑾心里清楚,如今她势单力薄,还得夹起尾巴做人。
  扔掉空水瓶,回到座位上,于瑾从桌堂里拿出学校发放的新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一笔一划的写:邱勇同学空水瓶打头一次
  虽然在座都是心智不成熟的小屁孩,但她这人向来睚眦必报。
  记仇,贪财,好色。
  这是她为人称道的三大优点。
  “米雪!你来啦!你的新书包好漂亮啊!在哪买的呀?”
  “我妈妈从香港带回来的。”
  “哇!真的好漂亮,我也想跟米雪背一样的~”
  “这是限量版,你估计买不到了。”
  于瑾抬眸,见到了那个小说里恶毒又无脑的假千金,记忆中的她大概没有这样直视过谭米雪,所以此刻难以避免的为之惊艳。
  八音盒上旋转的少女,水晶球城堡里的公主,欧洲贵族摆放在床头的古董洋娃娃,如此精致漂亮的谭米雪。
  眼看她走到跟前,于瑾依依不舍的挪开了视线。
  而谭米雪忙着和那对马屁精跟班说话,并没有注意到她,只轻轻放下书包,从里面拿出两个包装精美的小礼盒,分别递给身旁的跟班。
  “天啊!这是送给我们的吗?”
  “你们昨天不是说喜欢我的发卡吗,我妈妈买了好多给我,我也戴不过来,就送你们吧。”
  谭米雪打进教室起的每一句话都有炫富的味道,那样不加掩饰,毫无技巧,轻浮的惹人讨厌。
  非常符合她恶毒女配的角色设定。
  不过于瑾细品了一番了,觉得谭米雪也不算是炫富,人家问她书包哪买的,她说妈妈从香港带回来的,有问题吗?
  人家想跟她背同款包,她说限量版的买不到了,有问题吗?
  发卡也是,这种东西又不值钱,肯定一次买很多,自己戴不过来,那作为礼物送给同学,有问题吗?
  太没问题了。
  于瑾品到最后,甚至觉得谭米雪耿直的可爱,对朋友也很真诚,关键长的是真好看。
  才第一次见面,她就发掘了谭米雪不为人知的三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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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希望大家会喜欢~虽然开了新文但是老文不会坑,也会加油更新~今年的目标就是把这三本书都给写完。
  锦鲤的预收文:
  《穿成女配后我手握千亿资产[娱乐圈]》我靠花钱为自己续命
  《我在宁古塔组织发展学习强国》皇帝老儿吃的大米都是我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