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
对于暂时解不开的谜题,童颜也懒得再继续浪费那个脑细胞。
昨天送赵小虎去卫生所的知青回来说,这次赵小虎伤得不轻,有一条腿直接摔断了。
卫生所只能给他简单包扎一下,如果想痊愈还是要去正规医院。
他是在回家路上出事的,这年头如果换作平时,生产大队一般不会管,可架不住赵小虎他娘一哭二闹三上吊,愣是把队长高大根熊得一愣一愣的,只能找来马车把人送去县医院,又自掏腰包垫付了医药费。
后续如何,童颜没心情去打听,只因为她真的感冒了,再加上之前受得那点刺激,还隐隐发着低烧。
这场感冒整整休养三天才算好。
在知青院子里有两个大瓦缸是蓄水用的,知青点没有井,平时大家都要轮流去河边挑水喝。
清甜的河水很好喝,味道不比后世的矿泉水差。
今天是童颜负责挑水,几天没干活,整个人脚下发飘,浑身没有力气。
河边距离知青点走路要十多分钟,她拿着扁担和两个水桶刚出院门口就被拦住了,“童知青,你等一下!”
童颜回过头一时想不起眼前的男知青叫什么名字,“找我有事吗?”
原身和她一样,有着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笑起来十分勾人。怕引人注意,童颜故意寒着一张脸给人的感觉冷淡又疏离。
“沈点长明天回来,你明早和其他人一起去村口帮忙搬东西。”已经相处有一段时间,郑洲对这个瘦小的男知青还是没有什么好感。
才十七岁的年纪,小身板儿跟只小雏鸡似的,刚下乡的时候就生病,三天两头有病,就这样能干啥活?估计一阵大风都能把人刮跑喽!
看出对方不太喜欢自己,童颜也不愿意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为了不暴露身份,她只想当个透明人,“嗯,我会准时去村口的。”
见她还算服从组织安排,郑洲满意地点点头。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郑洲就带着所有男知青们一起去村口接物资。
杏花村是个有着一百多户人家的小山村,除了知青大院以外,道路两旁几乎家家都是残旧不堪的土房子,能盖上石头房的,那都算是家庭条件不错的。
童颜紧紧跟在他们身后一直在默默听他们聊天,虽然她有原身的记忆,但关于这个年代的许多事都是一知半解。
“欸?你叫啥名字来着?”原本走在前面的李祖川突然回过身自来熟地用胳膊怼了怼童颜的肩膀。
“我叫童大宝。”童颜紧抿着嘴不动声色地躲开他。
因为以前发生过被男粉丝骚扰的事情,她很反感陌生男人的碰触。
“哦,我想起来了!”李祖川笑嘻嘻地放慢脚步和她并肩而行,瘦弱的身材不比童颜胖多少。
见大家都没有回头,他刻意放低声音说道:“以后有啥需要直接跟我说,我都有门路。”
这个童大宝他观察很久,内向不爱说话,应该不是个会惹事的人,所以他才敢过来搭话。
童颜抬起头瞳孔一缩,心里已是震惊无比,这人胆子忒大了吧?就不怕自己举报他吗?
“看把你吓得,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准没事儿。”李祖川伸手想要拍拍她的肩膀却被童颜躲开了。
“我的皮肤病还没好利索,传染给你可就麻烦了。”
李祖川迅速收回手尴尬地挠了挠头发,“那行,有事记得找我,我先去前面找他们。”
“嗯,好。”童颜木然地点点头,心里早被他那副避如蛇蝎的样子逗笑了,没想到这招儿还挺管用。
因为前几天的那场雨,通往村口的土路泥泞不堪,他们深一脚浅一脚比平时多走了五六分钟路程才走到村口。
可能是路不好走的缘故,直到天色大亮,才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慢悠悠得过来。
“大家快过来帮忙卸东西!”
郑洲满脸笑意地走向马车,并对车上的人自然熟稔地喊道:“绍卿,你可算回来了!这帮家伙都快烦死我了!”
童颜随着他的目光看向马车,沈绍卿今天穿了一件洁白平整的衬衫,嘴角微微勾起,“你们怎么气郑洲了?”
平时总爱板着个脸,冷不丁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还真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般的错觉。
显然,男主现在心情不错。
童颜偷偷撇撇嘴,在心里暗自吐槽:原来这张扑克脸也会笑啊?
这时,沈绍卿突然转过头,正好和童颜来了对视,并把她的小表情看进眼里。
童颜:“……”
“童大宝你愣啥神呢?快过来搬东西!”郑洲的语气颇为不耐。
“哦,好。”童颜哪敢再走神,她立刻跑到马车前帮忙搬东西。
等把她支开,郑洲立刻侧过身子对沈绍卿小声说道:“我刚刚听人说,赵小虎放话要卸了童大宝一条腿,你说这事该怎么办?”
“知道为什么吗?”沈绍卿望向那个俊秀单薄的少年,剑眉微挑。
“前几天赵小虎掉土沟里了,现在人还在县医院躺着,按理说童大宝救了他,不知道那个混蛋是怎么想的?”郑洲把额前的碎发往后拢了一把,神色颇为无奈。
那个赵小虎的大舅在公社革委会是个小头头,就连生产队队长都拿他没办法,更何况他们这些人在屋檐下的插队知青呢?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暂时只有我,我也是听赵小虎的小跟班狗剩说的。”
沈绍卿沉思一瞬,语气淡淡,“这件事不要再跟任何人说,童大宝是咱们知青点的人,不能放任不管。”
“行,我知道了。”点长发话郑洲哪敢不听,见他这么仗义,心底更加敬佩几分。
这次去市里采购回来的都是过段时间秋收所需要用的农具和劳保用品。
沈绍卿来杏花村已经一年有余,平时办事灵活稳重,于是村支书便把买物资的事交给他全权负责。
好不容易有人去趟市里,村里各家各户和知青们都让他帮忙捎带了不少东西。
看着满满一马车的货物,童颜很好奇男主是怎么从市里把它们弄回来的。
三个人负责去生产队送物资,一个人负责去广播室通知村里的人到村口领东西,看在童颜身体病弱的份上她被留下来和沈绍卿一起看管村民们的物品。
刚刚还热闹喧嚣的村口突然变得冷清,童颜不自在地摸了摸耳朵,他们谁都不说话好像不太好。
就在她想找点话题打破什么沉默的时候,沈绍卿突然侧过头命令道:“从今天开始,除了睡觉,不管去哪儿你都要跟着我。”
语气是毋庸置疑的霸道。
“……为什么?”童颜瞪圆双眸,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啦!
怕吓到她,他不打算说出真正原因,“过几天秋收老知青要负责带新人,我负责带你。”
“那也不用十多个小时都在一块儿呆着啊?……”童颜不情愿地小声嘟囔着,不过比起其他人,她宁愿选择略微熟悉的书中男主带自己。
声音不大,沈绍卿却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拿起马车上的记事本翻看着,只当没听见……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原本寂静的村口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景象。
即使雨后路不好走也无法阻挡村民们来这里领东西的热情。
他们这个村子四面环山实在是太偏僻了,就算去趟县里都要三个多小时,而且村子太穷根本买不起拖拉机,出行只能靠一头骡子和一匹马。
如果见谁出趟门,大家都会上赶着求人捎带东西。
童颜扫了一圈见人群中没有田家人这才松了口气,她实在是受不了田小娥那粘糊劲儿。
“呦!沈知青,你这出去几天咋还瘦了呢?”说话的是村东头的刘寡妇,三十多岁,保养得白皙富态。
平时村里这些婆娘们闲着没事总爱在言语上对沈绍卿撩拨几句。
谁叫这沈知青不但人长得高大帅气,而且为人还礼貌正直呢?
同样都是大城市来的,其他那几个知青可都傲着呢!
“是啊!一看就是为了给咱们捎东西吃了不少苦!”王大婶眼珠儿一转,偷偷往马车前挪了挪,想要插队到前面去,“沈知青,快把婶子的东西给我,家里还烧着水呢!”
“欸?你咋还插队呢?”有人见她不好好排队,不免小声嚷嚷了一句。
“关你屁事?!滚一边去!”王大婶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大家听她这话都自觉地闭紧嘴巴不再管闲事。
沈绍卿手上的动作没停,仍给旁边正常排队的村民发东西。
“王婶儿,你烧水是准备干嘛用?”他抬起头语气平淡随和,让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闲话家常。
“……”王大婶被问得一愣,她根本就没烧水,哪知道要烧水干嘛?
是啊,这热乎的天她烧水要干啥用?
“我……我这人爱喝凉白开。”
“呦~王婶儿你还真是穷讲究。”刘寡妇撇撇嘴,语气里尽是嘲讽。
谁家不是天天喝井水河水,她非要烧开了喝,这是嫌家里柴火太多?
“我爱喝啥喝啥关你屁事?”平时王大婶就特别瞧不上这个寡妇,如今被这小蹄子怼了几句,心里哪会愿意,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谁都不让过。
沈绍卿像是没听见一般低头继续干活,童颜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泼妇骂街。
以前拍戏,那些演员表演得都太假了,像这种真情实感,自然流露的对骂还真是第一次见,她恨不得找个小板凳坐下来好好观摩一下。
“小小年纪好奇心别太重。”沈绍卿把手里的包裹直接塞到童颜怀里,紧接着又继续给别人发东西。
※※※※※※※※※※※※※※※※※※※※
预收文:《白莲花女主六零当极品》,求个收藏!
简介:
在冬山屯有个赵老四,一家子都是极品,穷得叮当响来讨人嫌!
大儿子:嗜吃如命;
二儿子:一身懒骨;
三儿子: 偷奸耍滑;
四儿子:朝三暮四;
小闺女:以上。
摊上五个不省心的讨债鬼,赵老四愁得不行,咋样才能把他们赶出家门去祸害别人呢?
——
某霸总文里的白莲花女主赵陶陶一朝觉醒,不小心穿越成了赵老四的小闺女赵桃花。
从众星捧月到一地鸡毛,她……有点懵。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为了吃饱穿暖,让一家子极品通通改邪归正、引上勤劳致富路,赵陶陶星眸微转,而后一脸茫然。
致富?该怎么办?她不太懂~
不久之后,冬山屯的老少爷儿们通通变成了柠檬精,无不羡慕赵老四的好福气!
大儿子:成了国营饭店的大厨;
二儿子:开起货车四处忙;
三儿子:脑瓜好使当会计;
四儿子:成了文工团里的台柱子。
小闺女:拿下沈之初,躺赢。
——
天之骄子沈之初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有个放在心尖尖上的小青梅,
不过青梅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
只有每晚入梦他才能见到心上人。
突然有一天,日思夜想的小青梅却变成了那个好不容易才摆脱掉的前未婚妻,
沈之初很想骂一句:这草蛋的人生!
『不按套路出牌*小白莲x荷尔蒙爆棚*兵哥哥』
ps:1女主穿越前是霸总文里设定好的虚拟人物,白莲花属性,前期一切行为举止不能等同于正常人类;
21v1sc,女主有金手指,本作者觉得不算粗;
3全文架空,以家长里短为主,群像文。
昨天送赵小虎去卫生所的知青回来说,这次赵小虎伤得不轻,有一条腿直接摔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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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回家路上出事的,这年头如果换作平时,生产大队一般不会管,可架不住赵小虎他娘一哭二闹三上吊,愣是把队长高大根熊得一愣一愣的,只能找来马车把人送去县医院,又自掏腰包垫付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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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甜的河水很好喝,味道不比后世的矿泉水差。
今天是童颜负责挑水,几天没干活,整个人脚下发飘,浑身没有力气。
河边距离知青点走路要十多分钟,她拿着扁担和两个水桶刚出院门口就被拦住了,“童知青,你等一下!”
童颜回过头一时想不起眼前的男知青叫什么名字,“找我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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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点长明天回来,你明早和其他人一起去村口帮忙搬东西。”已经相处有一段时间,郑洲对这个瘦小的男知青还是没有什么好感。
才十七岁的年纪,小身板儿跟只小雏鸡似的,刚下乡的时候就生病,三天两头有病,就这样能干啥活?估计一阵大风都能把人刮跑喽!
看出对方不太喜欢自己,童颜也不愿意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为了不暴露身份,她只想当个透明人,“嗯,我会准时去村口的。”
见她还算服从组织安排,郑洲满意地点点头。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郑洲就带着所有男知青们一起去村口接物资。
杏花村是个有着一百多户人家的小山村,除了知青大院以外,道路两旁几乎家家都是残旧不堪的土房子,能盖上石头房的,那都算是家庭条件不错的。
童颜紧紧跟在他们身后一直在默默听他们聊天,虽然她有原身的记忆,但关于这个年代的许多事都是一知半解。
“欸?你叫啥名字来着?”原本走在前面的李祖川突然回过身自来熟地用胳膊怼了怼童颜的肩膀。
“我叫童大宝。”童颜紧抿着嘴不动声色地躲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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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想起来了!”李祖川笑嘻嘻地放慢脚步和她并肩而行,瘦弱的身材不比童颜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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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颜抬起头瞳孔一缩,心里已是震惊无比,这人胆子忒大了吧?就不怕自己举报他吗?
“看把你吓得,你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准没事儿。”李祖川伸手想要拍拍她的肩膀却被童颜躲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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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川迅速收回手尴尬地挠了挠头发,“那行,有事记得找我,我先去前面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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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路不好走的缘故,直到天色大亮,才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慢悠悠得过来。
“大家快过来帮忙卸东西!”
郑洲满脸笑意地走向马车,并对车上的人自然熟稔地喊道:“绍卿,你可算回来了!这帮家伙都快烦死我了!”
童颜随着他的目光看向马车,沈绍卿今天穿了一件洁白平整的衬衫,嘴角微微勾起,“你们怎么气郑洲了?”
平时总爱板着个脸,冷不丁露出一个若有似无的笑容,还真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般的错觉。
显然,男主现在心情不错。
童颜偷偷撇撇嘴,在心里暗自吐槽:原来这张扑克脸也会笑啊?
这时,沈绍卿突然转过头,正好和童颜来了对视,并把她的小表情看进眼里。
童颜:“……”
“童大宝你愣啥神呢?快过来搬东西!”郑洲的语气颇为不耐。
“哦,好。”童颜哪敢再走神,她立刻跑到马车前帮忙搬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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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赵小虎掉土沟里了,现在人还在县医院躺着,按理说童大宝救了他,不知道那个混蛋是怎么想的?”郑洲把额前的碎发往后拢了一把,神色颇为无奈。
那个赵小虎的大舅在公社革委会是个小头头,就连生产队队长都拿他没办法,更何况他们这些人在屋檐下的插队知青呢?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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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绍卿沉思一瞬,语气淡淡,“这件事不要再跟任何人说,童大宝是咱们知青点的人,不能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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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想找点话题打破什么沉默的时候,沈绍卿突然侧过头命令道:“从今天开始,除了睡觉,不管去哪儿你都要跟着我。”
语气是毋庸置疑的霸道。
“……为什么?”童颜瞪圆双眸,不自觉地提高音量,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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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不大,沈绍卿却听了个一清二楚,他拿起马车上的记事本翻看着,只当没听见……
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原本寂静的村口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景象。
即使雨后路不好走也无法阻挡村民们来这里领东西的热情。
他们这个村子四面环山实在是太偏僻了,就算去趟县里都要三个多小时,而且村子太穷根本买不起拖拉机,出行只能靠一头骡子和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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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颜扫了一圈见人群中没有田家人这才松了口气,她实在是受不了田小娥那粘糊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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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这沈知青不但人长得高大帅气,而且为人还礼貌正直呢?
同样都是大城市来的,其他那几个知青可都傲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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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你咋还插队呢?”有人见她不好好排队,不免小声嚷嚷了一句。
“关你屁事?!滚一边去!”王大婶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大家听她这话都自觉地闭紧嘴巴不再管闲事。
沈绍卿手上的动作没停,仍给旁边正常排队的村民发东西。
“王婶儿,你烧水是准备干嘛用?”他抬起头语气平淡随和,让人觉得这只不过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闲话家常。
“……”王大婶被问得一愣,她根本就没烧水,哪知道要烧水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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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绍卿像是没听见一般低头继续干活,童颜长这么大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泼妇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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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儿子:一身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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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儿子:朝三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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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五个不省心的讨债鬼,赵老四愁得不行,咋样才能把他们赶出家门去祸害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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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霸总文里的白莲花女主赵陶陶一朝觉醒,不小心穿越成了赵老四的小闺女赵桃花。
从众星捧月到一地鸡毛,她……有点懵。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为了吃饱穿暖,让一家子极品通通改邪归正、引上勤劳致富路,赵陶陶星眸微转,而后一脸茫然。
致富?该怎么办?她不太懂~
不久之后,冬山屯的老少爷儿们通通变成了柠檬精,无不羡慕赵老四的好福气!
大儿子:成了国营饭店的大厨;
二儿子:开起货车四处忙;
三儿子:脑瓜好使当会计;
四儿子:成了文工团里的台柱子。
小闺女:拿下沈之初,躺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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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沈之初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有个放在心尖尖上的小青梅,
不过青梅和他不在同一个世界,
只有每晚入梦他才能见到心上人。
突然有一天,日思夜想的小青梅却变成了那个好不容易才摆脱掉的前未婚妻,
沈之初很想骂一句:这草蛋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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