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老师以为他在说笑,还是塞了一只铅笔到他手上。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自此之后,赫朗就开始了参加各种书法比赛的历程,因为年纪太小又屡屡优胜,很快他就声名鹊起……到读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人也都提前认识了他,这个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低年级的同学熟悉他不说,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也非常熟悉他,不仅是因为书法天才的名号,更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到高年级刷存在感——
赫朗视若无人,直接走进了高年级的教室,挤开围着江靖达问问题的女生,拉着凳子就坐他旁边,什么也不问,静静地托着下巴在桌子上看他。
江靖达的性子沉稳,也足够专心致志,勤于学习,即使是在下课的喧闹环境中,他也能面不改色地继续看书做题,但是每当小孩来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也不打扰他,和自己一起盯着习题看,他觉得自己似乎就再也静不下来了。
朗朗又看不懂他们高年级的题目,这么冷落着他让他良心难安,江靖达刚要合上书,同桌肖扬就立马凑了过来,对赫朗颇感兴趣,“一年级的小朋友真可爱,又找我们班学霸啊?”
每次看见这个长得粉雕玉琢的低年级小朋友来找他的哥哥,肖扬就心痒痒,立即便伸手想要掐一掐他嫩嫩的脸颊。
赫朗微微侧脸,他又继续伸手出来逗弄他,直到江靖达出来默不作声地打下他的手。
肖扬摸了摸自己被打红的手,也不敢说什么,就啧啧叹气,暗带羡慕地吐槽,“唉,果然还是小孩子,太粘人了。”
赫朗瞥他一眼,不再理会,其实他来找江靖达也没有要事,但还是坚持着每天下课都准时来高年级这边报道,不是借口问江靖达要妈妈给的零食就是牛奶,少了本子或者没有文具了也要来找他。
眼看着离上课还差两分钟,赫朗立即开口:“哥哥,放学了你记得要快点到校门口等我。”
“你可以和自己的朋友回家的。”江靖达开口,因为他感觉弟弟似乎和班里的同学相处的不太好,而一般结伴回家的几个人关系都会逐渐融洽。他以前在孤儿院居住的那段时间,就需要和许多人一起相处打交道,他深知交际的重要性。
他觉得弟弟或许是因为年纪尚幼,才会离不开他。
虽然他不排斥被弟弟粘着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说是觉得安心与欢喜,但是为了弟弟,江靖达还是如此建议他。
赫朗不管在智力还是素质,书法上的优秀一开始就和所有人拉开了距离,老师的表扬褒奖是常事,更别说他自己在班上还不爱理人,难免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清高之感,差生们都对他颇有微词。
赫朗对此选择置之不理,说实在,他也和这些小朋友玩不来,他也没必要去强求,这对他毫无益处。
有这个时间他还不如守着江靖达呢,他每次来教室都能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他问问题,他也不是反感,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对象不应该在这些女生身上浪费时间。
让他会跟得紧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对象的心墙筑得十分高,他从遇到他的第一天开始就可以说是一直对他展现了自己的友好,可是这么久了,他才对自己透露出一些不一样的细心与体贴。
或许是他操之过急,但是他知道他要的不仅如此,他要的是全盘信任。
“那些人不喜欢我,我不想和他们回家。我只喜欢哥哥,只想和哥哥回家。”赫朗低着头,语气闷闷不乐,原本就稚嫩的声线更是软和得让人心疼。
江靖达立马将刚才想让弟弟与别人相处好关系的想法全部扫的一干二净。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面前这个孩子的想法油然而生。
他不忍心让他受委屈,也不觉得他的弟弟需要主动和谁交朋友才能获得快乐。
江靖达想,他只要跟着自己,被自己好好保护在怀中就可以了,他的弟弟会是最无忧无虑的小王子。
第一次有人,会对他满怀纯真地说,只喜欢哥哥,也是第一次有人,对他交以这般的信任,沉重而珍贵,他是绝对不会辜负,也不会再舍得让给别人的。
这个念头让一切都开始不一样,像是开窍了一般,江靖达发现自己是多么欣喜于小孩对自己的喜爱与依赖,这让他如饮甘霖。
赫朗露出微笑,看出江靖达眼中情绪的起起伏伏,他立马摇了摇他的手,商量着:“哥,我不想让家里的司机开车接送了,我们俩骑车去吧?”
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是自己骑着车上学,沿途的风景和划过脸颊的凉风,这是坐在接送的轿车里无法体会到的,赫朗看多了别人这般,跃跃欲试,自己却一次都没有机会。
江靖达是由着他的,自然点头。
第二天佣人便准备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赫朗兴致勃勃地踩了踩轮子,发现自己不会,还是把重任交给了江靖达,自己坐在车的后座。
江靖达是毫无怨言,但是弟弟抱得太紧,让他非常不习惯,连肢体动作都僵硬了不少。
因为从来没有坐过这样的车子,赫朗的确有些不安,双手紧紧地缠着江靖达的腰,脸也贴在他的后背,这么亲密的距离让他的体温从江靖达的后背一直传到了他的心上。
江靖达原本就敏感纤细,面上不受,耳根却是红得要滴血,更紧地抓住了车把,深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让他别抱这么紧。
赫朗察觉到了他的不适,却坏心眼地蹭了蹭,微笑道:“不行!我摔下来了怎么办?哥你忍心啊?”
他立马沉默了,弟弟要是摔下来,不说他会心疼成什么样,养母也绝对不会放过他,江靖达叹气,干脆不做声,任他抱着,一路红着脸回到家。
江靖达想,他或许是知道朗朗是故意的,但是他还是觉得他是单纯天真的孩子。他喜欢朗朗,他愿意被他吃的死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解答俩问题好了,我是攻洁党,但是顾及一下双洁党的感受我尽量不让受和除了小攻们外的人过多接触www还有就是结局,我也不知道算一对一还是啥(np严禁,不能写)这本打算写八个世界,所以我想写八个结局【噗】像是分支一样,所以也没有啥正牌攻之分吧,大家喜欢啥看啥好了,开心就好。
第29章 拍卖会
在学校的生活日复一日, 两兄弟都各自长大,升学,由于年龄的差距,两人也逐渐在学校生活中分开。
刚刚来到新的初中时,江靖达因为自己内向的性格,和班上的同学难以相处,课余时间, 同学们都各自有活动,少了那个小身影的陪伴,显得他在喧闹的班级中显得十分孤独。
他一度无法适应这样突如其来的生活, 也学会了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上,他的天资优异,再加上自己苦学不辍,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在学校内外举办的奥数比赛,科学竞赛上也取得了优胜。
江靖达在学习上下的苦功和获得的成绩让班主任大为欣赏, 建议他到学校董事处申请跳级,直接开始了初三的复习与学习。
早在他16岁的时候,江父便看出了江靖达的才能,他曾在手忙脚乱的时候让他帮自己整理过文件, 也让他帮自己依照主题做过策划案,他皆是完成的迅速而优秀,办事利落干净,让江父大为惊喜。
于是他开始让江靖达接触起自己公司的事务, 也发现他的潜能远远不止如此,尚未成年的江靖达,便已经能够将自己交给他的案子处理的井井有条,证明了他的办事能力超群,思维敏捷,而对于相关专业性的内容,他也不会打扰他,而是自己去查阅书籍学习,依旧能够将策划案写的清清楚楚。
几次出外的生意上,江父也特地带上他,让他开开眼界,认识些人物,而江靖达的沉稳和办事态度也赢得一片好评,就连商场上的几个前辈也对他大力夸赞,说这是祖师爷赏饭吃,说是商业天才也不为过。
外人的夸奖让江父面上有光,也待自己的养子不薄,他知道江靖达是多么勤奋努力,也有心提拔他。
最主要的是,他也上了年纪,对于公司里的事情逐渐力不从心,家里的小儿子又年幼,被他宠得不谙世事,每日只知道写书法看画,像是古时候闲散的公子一样,有了养子的对比,他不禁恨铁不成钢。
所以,江父决定在这个暑假,先让江靖达到他的公司实习,从经理开始做起。
这个暑假非常的不一般,赫朗升入了初中,江靖达刚参加完高考,也正式成人。
这几年间,两个小孩的外貌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赫朗从一个小萝卜丁,逐渐变成了高瘦的少年,幼年圆润的脸蛋显露出了分明的棱角,高挺的鼻梁使得目光深邃面容精致,时而抿起的薄唇透出一分刻薄无情之意。
他不笑时会显得面容冷淡,让人不易靠近,但是笑起来的时候,露出的牙齿和深深的酒窝,再配上弯弯的眼睛,便是世上最甜的笑颜。
即使赫朗已经不算矮了,但是江靖达生的比他还要再高一个头,也是身形颀长,较之赫朗的体格还要健壮些,常年不苟言笑,让他的面容也显得冷峻不少,举手投足间都是稳重之气,各事各物拿捏得当,证明江靖达已经俨然是可以独挡一面的青年男子了。
但是在对待赫朗的态度上,他却是越来越像个失去了思考的少年,不管他做了什么坏事,都能够没有底线地去包容他,为他收拾烂摊子,并且连说教都没有,任劳任怨,让他越来越肆无忌惮,助长火焰。
这让宋清莲都有些看不过去,每次刚想管教一下自己的儿子,这个养子立马就会站出来说情,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开始纳闷,难道就得等到他的朗朗杀人放火,江靖达才知道管管他吗。
赫朗很无奈,他不过是不想接受家里的安排,循规蹈矩地按照他们的规划走罢了,毕竟在这个世界,他的人生道路与任务无关,他不会妥协,对这个世界的好奇让他的行为在外人眼中看起来莽撞而大胆,这之后的一系列麻烦他的确不清楚在这个世界如何处理最好,于是他也心甘情愿地接受江靖达一次又一次的帮助。
他现在的学校是重点学校,已经开始了补课,即便是放假也要上学,这让赫朗非常郁闷,深感束缚,而且让他无奈的是,江靖达竟然每天都会来他们的学校,他们的班级里面找他,就算没有事,也要坐在旁边看他做题,说是在督促他学习,尽管根本没有效果。
怎么感觉这个角色现在反了过来?
赫朗有些别扭地开口:“哥哥…你别老来找我,现在我们班的同学都说我是黏哥哥的小屁孩。”
这个词本来就有够难听了,更别说班里的女生对江靖达也非常感兴趣,每次他来过之后,都会叽叽喳喳地缠着他问他哥哥的联系方式,能不能周末出来玩一玩,赫朗把这些惹来的麻烦的错都归咎于江靖达身上。
而且,江靖达不是去公司实习了吗?这是他刚刚起步的时刻,在他眼里对任务至关重要,怎么江靖达还每天跑来他的学校?引人注目不说,而且还影响他的工作。
“黏着哥哥不好吗?”江靖达微微皱眉,也没有应下,而是反问。
赫朗似乎已经忘了自己为了能让江靖达和他玩,当初是怎么烦人的事情,一口否认道:“我才没有黏你。”
“……好,是哥哥黏朗朗。”江靖达在他面前能屈能伸,一切话都由着他来,早已完全不在乎这些。
看了看书桌上高高的一沓学习资料和教科书,他心疼地摸了摸赫朗的头发,他以前学习的时候知道读书时多么辛苦,但是他不以为然,此时想到弟弟也要经历这种劳累,他恨不得让他直接辍学回家,反正他要了文凭也没用,难不成他还舍得让他去别的地方工作吗?
公司的午休时间快到了,教室的上课铃也响了,但是老师还没来,江靖达有些不舍,赖着不走,告诉他:“下个星期爸爸让我代替他去陪李伯伯,我们会去拍卖会,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
赫朗来了兴致,追问道:“会有什么。”
“瓷器,名画之类的。”
“我也想去。”赫朗眼中闪过惊喜,攥着江靖达的衣袖不肯放开。
江靖达似乎很轻地笑了一下,“不是说不粘着哥哥吗。”
“……”赫朗沉默了一会儿,推搡着让他离开了教室。
他之前曾在一些民间收藏家的手中花大价钱买过不少古董,在这些古香古色的瓷器或物件中,他总是能够找到家的感觉,让他安心无比,也时刻提醒着,他还有个回去属于自己生活的盼头。
可惜零散的收藏家十分难找,他尚未成年,也没有相关的交际,诸多不便,无法让他寻找到更多的古物,而江靖达带他来的拍卖会,便能看到许多真正经过检验真伪的精品。
在民间能被他找到的古物大多粗糙或是赝品,价值不高,但他还是能够轻松将其中的真品一眼认出,证明他的鉴赏能力极强,所以在看到拍卖会的展品时,他可谓是兴致盎然,似乎每一种,他都能够加以大堆辞藻来描述。
原本江靖达的目的是来陪李伯父参加拍卖会的,但是自从身边多了一个赫朗,他的注意力就很少再分到旁人身上,李伯父看着关系如此之好的兄弟俩,笑了笑也没说话。
前几个拍卖的古董都非常快就被别人拿下了,赫朗静观其变,一直不做声。
这些东西虽好,但是在他眼中还是有些差强人意,没有让他看了就喜欢。
直到第六个藏品被推出来,赫朗才打起了精神,仔细听着主持人的介绍,认真地盯着瓷器看。
那是一个约莫来自于唐代的白瓷,胎薄轻巧,质地细腻,光洁如玉,胜如白雪,透露着温润的蕙质秀雅之感,原本会显得十分素雅,但是瓶口至瓶身的一笔红梅,可谓是画龙点睛,令人惊艳。
它的精美之中透露着庄重的古朴之意,不是艳丽浮华的美,而是经过了岁月沉淀,剩下的韵味与经典之美。
虽说青瓷才是唐宋时期的代表,大多数的美感和质感,光泽程度上也较之白瓷更为优秀,但是眼前的这个,怎么看,都更讨他喜欢。
赫朗眼前微微发亮,扯了扯江靖达的袖子。
反握住扯着自己袖子的手,江靖达的心情似乎很好,立马轻声问他是不是要这个。
这笔对于赫朗来说握起来很怪,不过赫朗还是很快学会了如何使用,不一会儿就将自己的名字写的漂漂亮亮了。
当宋清莲接赫朗回家的时候,老师一脸笑容地表扬他是最佳宝宝,说他今天在写字课上写的字比老师还好看,像个小小书法家。
全家都为了这个而把他夸上天,江靖达也不禁在心中升腾起小小的骄傲,捏了捏它的鼻子,“朗朗会写字?”
其实这并不值得开心……赫朗心情复杂地点头,然后沉思了一会儿,告诉他:“哥哥,我不想要写铅笔,我想要毛笔。”
江靖达也没多问,立即就去文具店买了笔墨纸。
重新握起熟悉的毛笔,在沾上墨水的那一刻,他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所有的回忆都从笔尖涌上大脑。
他在宣纸上挥墨而书,笔酣墨饱,行云流水,端正而笔锋浑厚的大字清晰无比。
路过的佣人们啧啧称奇,瓜兔得意地跳到宣纸旁边看了又看,最后用赫朗的手机,给他拍了视频传到网上。
过了一段时间,宋清莲被一群当地记者采访,并且要求赫朗展示他的书法,去参加当地的节目,然后给他做一期神童专访。
赫朗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立马揪起瓜兔的耳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
瓜兔的耳朵颤颤巍巍地耷拉下,双爪捧着手机递到他的面前。
标题是赫然的一排大字:“震惊!五岁幼童写了这些……让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赫朗皱眉,“我怎么觉得标题不对劲。”
“宿主你不懂,这是艺术,这是潮流。”瓜兔动了动胡子。
“真的吗?我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自此之后,赫朗就开始了参加各种书法比赛的历程,因为年纪太小又屡屡优胜,很快他就声名鹊起……到读小学的时候,班上的人也都提前认识了他,这个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低年级的同学熟悉他不说,就连高年级的学长学姐也非常熟悉他,不仅是因为书法天才的名号,更是因为他每天都会到高年级刷存在感——
赫朗视若无人,直接走进了高年级的教室,挤开围着江靖达问问题的女生,拉着凳子就坐他旁边,什么也不问,静静地托着下巴在桌子上看他。
江靖达的性子沉稳,也足够专心致志,勤于学习,即使是在下课的喧闹环境中,他也能面不改色地继续看书做题,但是每当小孩来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也不打扰他,和自己一起盯着习题看,他觉得自己似乎就再也静不下来了。
朗朗又看不懂他们高年级的题目,这么冷落着他让他良心难安,江靖达刚要合上书,同桌肖扬就立马凑了过来,对赫朗颇感兴趣,“一年级的小朋友真可爱,又找我们班学霸啊?”
每次看见这个长得粉雕玉琢的低年级小朋友来找他的哥哥,肖扬就心痒痒,立即便伸手想要掐一掐他嫩嫩的脸颊。
赫朗微微侧脸,他又继续伸手出来逗弄他,直到江靖达出来默不作声地打下他的手。
肖扬摸了摸自己被打红的手,也不敢说什么,就啧啧叹气,暗带羡慕地吐槽,“唉,果然还是小孩子,太粘人了。”
赫朗瞥他一眼,不再理会,其实他来找江靖达也没有要事,但还是坚持着每天下课都准时来高年级这边报道,不是借口问江靖达要妈妈给的零食就是牛奶,少了本子或者没有文具了也要来找他。
眼看着离上课还差两分钟,赫朗立即开口:“哥哥,放学了你记得要快点到校门口等我。”
“你可以和自己的朋友回家的。”江靖达开口,因为他感觉弟弟似乎和班里的同学相处的不太好,而一般结伴回家的几个人关系都会逐渐融洽。他以前在孤儿院居住的那段时间,就需要和许多人一起相处打交道,他深知交际的重要性。
他觉得弟弟或许是因为年纪尚幼,才会离不开他。
虽然他不排斥被弟弟粘着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说是觉得安心与欢喜,但是为了弟弟,江靖达还是如此建议他。
赫朗不管在智力还是素质,书法上的优秀一开始就和所有人拉开了距离,老师的表扬褒奖是常事,更别说他自己在班上还不爱理人,难免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清高之感,差生们都对他颇有微词。
赫朗对此选择置之不理,说实在,他也和这些小朋友玩不来,他也没必要去强求,这对他毫无益处。
有这个时间他还不如守着江靖达呢,他每次来教室都能看到一群女孩子围着他问问题,他也不是反感,他只是觉得自己的对象不应该在这些女生身上浪费时间。
让他会跟得紧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对象的心墙筑得十分高,他从遇到他的第一天开始就可以说是一直对他展现了自己的友好,可是这么久了,他才对自己透露出一些不一样的细心与体贴。
或许是他操之过急,但是他知道他要的不仅如此,他要的是全盘信任。
“那些人不喜欢我,我不想和他们回家。我只喜欢哥哥,只想和哥哥回家。”赫朗低着头,语气闷闷不乐,原本就稚嫩的声线更是软和得让人心疼。
江靖达立马将刚才想让弟弟与别人相处好关系的想法全部扫的一干二净。一种强烈的,想要保护面前这个孩子的想法油然而生。
他不忍心让他受委屈,也不觉得他的弟弟需要主动和谁交朋友才能获得快乐。
江靖达想,他只要跟着自己,被自己好好保护在怀中就可以了,他的弟弟会是最无忧无虑的小王子。
第一次有人,会对他满怀纯真地说,只喜欢哥哥,也是第一次有人,对他交以这般的信任,沉重而珍贵,他是绝对不会辜负,也不会再舍得让给别人的。
这个念头让一切都开始不一样,像是开窍了一般,江靖达发现自己是多么欣喜于小孩对自己的喜爱与依赖,这让他如饮甘霖。
赫朗露出微笑,看出江靖达眼中情绪的起起伏伏,他立马摇了摇他的手,商量着:“哥,我不想让家里的司机开车接送了,我们俩骑车去吧?”
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是自己骑着车上学,沿途的风景和划过脸颊的凉风,这是坐在接送的轿车里无法体会到的,赫朗看多了别人这般,跃跃欲试,自己却一次都没有机会。
江靖达是由着他的,自然点头。
第二天佣人便准备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赫朗兴致勃勃地踩了踩轮子,发现自己不会,还是把重任交给了江靖达,自己坐在车的后座。
江靖达是毫无怨言,但是弟弟抱得太紧,让他非常不习惯,连肢体动作都僵硬了不少。
因为从来没有坐过这样的车子,赫朗的确有些不安,双手紧紧地缠着江靖达的腰,脸也贴在他的后背,这么亲密的距离让他的体温从江靖达的后背一直传到了他的心上。
江靖达原本就敏感纤细,面上不受,耳根却是红得要滴血,更紧地抓住了车把,深吸了一口气才鼓起勇气让他别抱这么紧。
赫朗察觉到了他的不适,却坏心眼地蹭了蹭,微笑道:“不行!我摔下来了怎么办?哥你忍心啊?”
他立马沉默了,弟弟要是摔下来,不说他会心疼成什么样,养母也绝对不会放过他,江靖达叹气,干脆不做声,任他抱着,一路红着脸回到家。
江靖达想,他或许是知道朗朗是故意的,但是他还是觉得他是单纯天真的孩子。他喜欢朗朗,他愿意被他吃的死死的。
作者有话要说: 解答俩问题好了,我是攻洁党,但是顾及一下双洁党的感受我尽量不让受和除了小攻们外的人过多接触www还有就是结局,我也不知道算一对一还是啥(np严禁,不能写)这本打算写八个世界,所以我想写八个结局【噗】像是分支一样,所以也没有啥正牌攻之分吧,大家喜欢啥看啥好了,开心就好。
第29章 拍卖会
在学校的生活日复一日, 两兄弟都各自长大,升学,由于年龄的差距,两人也逐渐在学校生活中分开。
刚刚来到新的初中时,江靖达因为自己内向的性格,和班上的同学难以相处,课余时间, 同学们都各自有活动,少了那个小身影的陪伴,显得他在喧闹的班级中显得十分孤独。
他一度无法适应这样突如其来的生活, 也学会了将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学习上,他的天资优异,再加上自己苦学不辍,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在学校内外举办的奥数比赛,科学竞赛上也取得了优胜。
江靖达在学习上下的苦功和获得的成绩让班主任大为欣赏, 建议他到学校董事处申请跳级,直接开始了初三的复习与学习。
早在他16岁的时候,江父便看出了江靖达的才能,他曾在手忙脚乱的时候让他帮自己整理过文件, 也让他帮自己依照主题做过策划案,他皆是完成的迅速而优秀,办事利落干净,让江父大为惊喜。
于是他开始让江靖达接触起自己公司的事务, 也发现他的潜能远远不止如此,尚未成年的江靖达,便已经能够将自己交给他的案子处理的井井有条,证明了他的办事能力超群,思维敏捷,而对于相关专业性的内容,他也不会打扰他,而是自己去查阅书籍学习,依旧能够将策划案写的清清楚楚。
几次出外的生意上,江父也特地带上他,让他开开眼界,认识些人物,而江靖达的沉稳和办事态度也赢得一片好评,就连商场上的几个前辈也对他大力夸赞,说这是祖师爷赏饭吃,说是商业天才也不为过。
外人的夸奖让江父面上有光,也待自己的养子不薄,他知道江靖达是多么勤奋努力,也有心提拔他。
最主要的是,他也上了年纪,对于公司里的事情逐渐力不从心,家里的小儿子又年幼,被他宠得不谙世事,每日只知道写书法看画,像是古时候闲散的公子一样,有了养子的对比,他不禁恨铁不成钢。
所以,江父决定在这个暑假,先让江靖达到他的公司实习,从经理开始做起。
这个暑假非常的不一般,赫朗升入了初中,江靖达刚参加完高考,也正式成人。
这几年间,两个小孩的外貌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赫朗从一个小萝卜丁,逐渐变成了高瘦的少年,幼年圆润的脸蛋显露出了分明的棱角,高挺的鼻梁使得目光深邃面容精致,时而抿起的薄唇透出一分刻薄无情之意。
他不笑时会显得面容冷淡,让人不易靠近,但是笑起来的时候,露出的牙齿和深深的酒窝,再配上弯弯的眼睛,便是世上最甜的笑颜。
即使赫朗已经不算矮了,但是江靖达生的比他还要再高一个头,也是身形颀长,较之赫朗的体格还要健壮些,常年不苟言笑,让他的面容也显得冷峻不少,举手投足间都是稳重之气,各事各物拿捏得当,证明江靖达已经俨然是可以独挡一面的青年男子了。
但是在对待赫朗的态度上,他却是越来越像个失去了思考的少年,不管他做了什么坏事,都能够没有底线地去包容他,为他收拾烂摊子,并且连说教都没有,任劳任怨,让他越来越肆无忌惮,助长火焰。
这让宋清莲都有些看不过去,每次刚想管教一下自己的儿子,这个养子立马就会站出来说情,她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开始纳闷,难道就得等到他的朗朗杀人放火,江靖达才知道管管他吗。
赫朗很无奈,他不过是不想接受家里的安排,循规蹈矩地按照他们的规划走罢了,毕竟在这个世界,他的人生道路与任务无关,他不会妥协,对这个世界的好奇让他的行为在外人眼中看起来莽撞而大胆,这之后的一系列麻烦他的确不清楚在这个世界如何处理最好,于是他也心甘情愿地接受江靖达一次又一次的帮助。
他现在的学校是重点学校,已经开始了补课,即便是放假也要上学,这让赫朗非常郁闷,深感束缚,而且让他无奈的是,江靖达竟然每天都会来他们的学校,他们的班级里面找他,就算没有事,也要坐在旁边看他做题,说是在督促他学习,尽管根本没有效果。
怎么感觉这个角色现在反了过来?
赫朗有些别扭地开口:“哥哥…你别老来找我,现在我们班的同学都说我是黏哥哥的小屁孩。”
这个词本来就有够难听了,更别说班里的女生对江靖达也非常感兴趣,每次他来过之后,都会叽叽喳喳地缠着他问他哥哥的联系方式,能不能周末出来玩一玩,赫朗把这些惹来的麻烦的错都归咎于江靖达身上。
而且,江靖达不是去公司实习了吗?这是他刚刚起步的时刻,在他眼里对任务至关重要,怎么江靖达还每天跑来他的学校?引人注目不说,而且还影响他的工作。
“黏着哥哥不好吗?”江靖达微微皱眉,也没有应下,而是反问。
赫朗似乎已经忘了自己为了能让江靖达和他玩,当初是怎么烦人的事情,一口否认道:“我才没有黏你。”
“……好,是哥哥黏朗朗。”江靖达在他面前能屈能伸,一切话都由着他来,早已完全不在乎这些。
看了看书桌上高高的一沓学习资料和教科书,他心疼地摸了摸赫朗的头发,他以前学习的时候知道读书时多么辛苦,但是他不以为然,此时想到弟弟也要经历这种劳累,他恨不得让他直接辍学回家,反正他要了文凭也没用,难不成他还舍得让他去别的地方工作吗?
公司的午休时间快到了,教室的上课铃也响了,但是老师还没来,江靖达有些不舍,赖着不走,告诉他:“下个星期爸爸让我代替他去陪李伯伯,我们会去拍卖会,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
赫朗来了兴致,追问道:“会有什么。”
“瓷器,名画之类的。”
“我也想去。”赫朗眼中闪过惊喜,攥着江靖达的衣袖不肯放开。
江靖达似乎很轻地笑了一下,“不是说不粘着哥哥吗。”
“……”赫朗沉默了一会儿,推搡着让他离开了教室。
他之前曾在一些民间收藏家的手中花大价钱买过不少古董,在这些古香古色的瓷器或物件中,他总是能够找到家的感觉,让他安心无比,也时刻提醒着,他还有个回去属于自己生活的盼头。
可惜零散的收藏家十分难找,他尚未成年,也没有相关的交际,诸多不便,无法让他寻找到更多的古物,而江靖达带他来的拍卖会,便能看到许多真正经过检验真伪的精品。
在民间能被他找到的古物大多粗糙或是赝品,价值不高,但他还是能够轻松将其中的真品一眼认出,证明他的鉴赏能力极强,所以在看到拍卖会的展品时,他可谓是兴致盎然,似乎每一种,他都能够加以大堆辞藻来描述。
原本江靖达的目的是来陪李伯父参加拍卖会的,但是自从身边多了一个赫朗,他的注意力就很少再分到旁人身上,李伯父看着关系如此之好的兄弟俩,笑了笑也没说话。
前几个拍卖的古董都非常快就被别人拿下了,赫朗静观其变,一直不做声。
这些东西虽好,但是在他眼中还是有些差强人意,没有让他看了就喜欢。
直到第六个藏品被推出来,赫朗才打起了精神,仔细听着主持人的介绍,认真地盯着瓷器看。
那是一个约莫来自于唐代的白瓷,胎薄轻巧,质地细腻,光洁如玉,胜如白雪,透露着温润的蕙质秀雅之感,原本会显得十分素雅,但是瓶口至瓶身的一笔红梅,可谓是画龙点睛,令人惊艳。
它的精美之中透露着庄重的古朴之意,不是艳丽浮华的美,而是经过了岁月沉淀,剩下的韵味与经典之美。
虽说青瓷才是唐宋时期的代表,大多数的美感和质感,光泽程度上也较之白瓷更为优秀,但是眼前的这个,怎么看,都更讨他喜欢。
赫朗眼前微微发亮,扯了扯江靖达的袖子。
反握住扯着自己袖子的手,江靖达的心情似乎很好,立马轻声问他是不是要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