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沈昼叶抱着自己的小本子和ipad,安安静静地跟着陈啸之下了楼。
  晚夏加州,茫茫白白雨雾泼散开来,榕树气须被雨濡湿,风吹过美洲大陆的白月季。楼梯间里静谧得只剩三楼大型仪器运行的嗡鸣。
  沈昼叶突然想起那年隆冬,她曾经也是这样跟在陈啸之身后。
  十五岁的陈啸之裹着厚重的羽绒服,走在酒店逼仄的安全通道里,他将沈昼叶挡在身后,宾馆的门打开的瞬间风雪不可避免地灌入,那时的陈啸之转过身,把她轻轻搂在怀里。
  ——可那不是个拥抱。
  十五岁的沈昼叶甚至没有在里面感受到他拥抱的冲动。
  可是后来沈昼叶才逐渐回过味来,那搂抱的动作,是十五岁少年下意识的保护。
  ……从风雪,从人世。
  十年后的沈昼叶闭了一下眼睛,尽力遗忘那一年的冬天。
  暴雨落在窗户上。长大成人的陈啸之手里拎着把长伞,沿着一条极其相似的台阶走下去,然后推开了位于一楼的门。
  晚夏湿润的风如山海般灌进楼梯间,花坛中的月季花如星辰般四散开来。
  马上要上课的陈教授啪地撑开伞,走进雨里,沈昼叶摸出自己的小雨伞,抱着自己的pad咔哒了两下——那伞纹丝不动,像是里面的零件卡住了。
  沈昼叶:“……”
  沈昼叶拼命推伞柄,发现根本推不动,求救地看向陈啸之。
  陈啸之:“?”
  “……伞卡住了,”沈昼叶仓惶地道:“确实用了挺久的,估计是有零件卡在里面了。”
  陈啸之冷淡地哦了一声,拿过那把伞推了两下。
  男人的力气毕竟大些,他一推——两点红锈掉了下来,伞体发出了危险的嘎吱声。
  沈昼叶:“…………”
  “伞就别拆了吧,”沈昼叶惨淡地说:“应……应该是修不好了吧?”
  陈啸之怒道:“这种破伞不能早点儿扔?你穷得揭不开锅吗?”
  沈小师姐期期艾艾地搓搓爪子:“……没这么惨,组里还是给不少钱的,不幸中的万幸。但、但是……”
  “……但是现在肯定没空了,”沈昼叶羞耻得耳朵都红了,几乎是哀求地道:“……能、能蹭一下你的伞吗……?”
  雨中,拿着伞的陈教授危险地眯起了眼睛。
  沈昼叶:“……”
  沈昼叶站在楼门口小平台上,瑟瑟发抖地改口:“能、能蹭下你……您的伞吗?正好我们也顺路……”
  陈啸之皮笑肉不笑地笑了下。
  你妈的,什么垃圾人。
  “——老师,老师。”沈昼叶几乎就要哭了:“教室很远的,我室友也不是个带伞的人,我俩加起来也只有这一把,你……您不给我蹭的话……我就得冒着雨狂奔过去了……”
  大雨啪啪敲在伞上,她又十分可怜地搓搓爪子。
  这是沈昼叶从小求人时的小习惯,求人的时候不仅哀求,还要两爪合十搓搓搓,她十五岁的时候会,五岁也会,搞不好婴儿时期都会——姑娘家家生得娇气乖巧,从小懂事可爱,天生的讨长辈喜欢,以这个样子去求人,向来无往不利。
  ‘老师’也会用了,‘您’也会用了。
  陈啸之没说话。
  沈昼叶小小地道:“陈……”
  ……那几乎是个走投无路的选择。
  陈啸之的名字是他们亲密时叫的,她十五岁那年的冬天充斥着这三个字,小昼叶喊这三个字时什么语气都用过。
  娇的,嗲的,甜的,生气的难过的……那时陈啸之每次都会答应。
  陈啸之突然开口道:“——沈昼叶。”
  沈昼叶一愣。
  “……干嘛呢,”
  青年说话时,话音里充满着一种恶作剧的、甚至像是和她对着干一般的恶意。
  “伞坏了不能自己去买吗?”他站在伞下,施施然地说:
  “我和你撑一把伞,合适么?”
  第53章 不必道谢,那叫加勒特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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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啸之说完那句话后,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愣了一下。
  加利福尼亚的八月下午,大雨洋洋洒洒,自天穹落入大地。
  “啊?”陈教授嗤地一笑, 重复道:“——沈昼叶, 你觉得合适吗?”
  那句话里蕴含着无尽的嘲讽——我们两个分手十年的人, 撑一把伞,异性,撑一把伞,合适吗?
  沈昼叶:“……”
  然后沈昼叶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十分仓皇无措, 接着她大概意识到了自己别无选择, 便抱着自己的ipad和笔记本, 冲进了雨里。
  跑了。
  陈啸之在她身后慢条斯理抖了下伞, 朝上课的楼走去。
  ——阿十的父母,真的非常爱她。
  这小姑娘从小就特别的受宠, 陈啸之仍记得她奶奶把小孙女抱在怀里的模样, 他见过沈昼叶的父亲,那个好脾气的中年男人几乎任由自己的小女儿挂在自己身上。长辈们对阿十这样的小孩的偏爱,向来是毋庸置疑的。
  她是那种让人见不得难过的孩子,因此阿十从小哭就有人哄,闹就有人抱,天生被宠爱。
  陈啸之, 则是其中,最见不得沈昼叶难过的一个。
  十年前,他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陈啸之就几乎将沈昼叶捧在了掌心里,见不得她咳嗽见不得她冷, 见不得她掉眼泪。她咳嗽那少年就翻墙出去给她买药接热水,她说冷,那时的陈啸之就将自己的被子换给她——她一掉眼泪,那少年就觉得心肝都被拧碎了。
  ——那是陈啸之对沈昼叶的呵护,与他血肉相连,被刻入了他最深处的本能。
  连五岁时,小啸之都是习惯将小阿十护在身后的。
  二十年前,1998年。
  他们是跨越了世纪的一代,可他们那时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北京城那时候还不像现在一样大,对孩子来说却是一个充满挑战的世界。本地孩子小啸之带着美国人小昼叶出去冒险。刚下完雨的北京街上仍有积水,盛夏梧桐叶绿得泛光,他们两个小孩子躲开大人的视线,偷偷跑去公交车站。
  路边积水犹如辽阔海洋,阳光中波光粼粼。
  小昼叶拽着自己粉红色的小短裤,咯咯笑着在路边的水潭里踩水花儿,小啸之跟着她一起踩,他们两个人笑得像两束太阳花。两只小脏猴子穿的小凉拖上脏兮兮的,小昼叶披着一头小卷毛,皮肤又白又嫩,t恤衫上印着非常幼稚的彩虹小马rainbow dash。
  而那时候一辆车飞驰而过,轮胎压起千万水花。
  热爱踩水的始作俑者小昼叶一看不对劲,瑟缩了一下,紧闭了眼睛,准备被淋个通透——可是正是那一瞬间,小啸之将她拽了一下,将小姑娘护在了身后。
  那水柱切切实实地浇在了小男孩的身上。小啸之被泼得倒抽一口冷气。
  他睁开眼睛时,小阿十的眼睛睁得圆圆的,阳光落入小姑娘的眼睛,像是这世上最温柔清澈的海洋。
  小啸之忽然冒出一个小念头:他们说月球上有一种东西叫月海。月亮上的海洋,这么宽阔壮美的词语,和阿十的眼睛有什么区别呢。
  这个小混蛋真的好可爱啊,小啸之那时踩着奥特曼的小拖鞋,踩在水潭里,模糊地想。
  ……可是我为什么会为她淋水呢。
  然后小啸之在波光粼粼的、大海一般的水潭里朝阿十的方向,走了一步。
  ——刹那间二十年前的水潭如万华镜般碎裂,小阿十的身影碎成钻石一样的粉末,千万涟漪如海啸般荡起,呼啸着卷过一场名为廿年的浩劫。
  水潭再次拼凑起来时,一双穿着篮球鞋的、成年人的脚踩进了地上浅浅的、灰蒙蒙的水洼。
  年轻的陈教授长吁了口气:怎么想沈昼叶都是活该。
  ——不是每个人都得供着她的。
  没有道理沈昼叶还能在我这里分一杯羹。
  陈啸之走在斯坦福的校园里时,近乎复仇地想。
  ……
  陈啸之冒着雨,走到他去了七年的café,点了两杯黑咖啡。
  咖啡厅外雨雾氤氲,窗边坐着两个教授聊天,服务生嗡嗡地磨着咖啡豆。咖啡香气弥漫了出来。
  咖啡厅的主人是个俄国红脖子,与陈啸之还挺熟的。他平时几乎不出现,可是今天他碰巧就在店中——店主见到陈啸之后与他打了个招呼,笑呵呵地问:“准备去上课呢?”
  陈啸之眉毛一扬,心情颇为不错地说:“算是吧。”
  咖啡厅主人笑道:“七年前见你,你来买咖啡是为了去上课,现在还是去上课,只不过这次失去教学生……陈教授,你心情不错?”
  陈啸之拿起包糖,想起沈昼叶的背影,带着一种复仇的快意,说:“——一时冲动,但是做了件我一直该做的事。”
  那老头笑着说:“——希望不是错事。一时冲动的话总会后悔的。”
  陈啸之回味了一下那滋味,接着就斩钉截铁道:“不会。”
  ——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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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会后悔?
  陈啸之是真的觉得太爽了,那句话他说的时候一时冲动,但是造成的结果他连半分悔意都没有。今天雨确实不小,上课的地方也确实不近,但是和他的多年愤怒比起来,让沈昼叶淋点儿雨的折磨算得上什么?
  何况陈啸之没有委屈自己的习惯。
  ……
  圆教学楼外,榕树在雨中垂下气须,一群学生讨论着他们的作业和他们最终的成绩朝外走,陈啸之拎着两杯咖啡,将伞收了,站在门口将雨水抖了下来。
  他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