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本来每次大姨妈来拜访,时谙都感觉不到什么胀痛感,然而这次因为贪嘴作死了一下。
  赌气似的将吸管一下子插|进杯子里,然后晃了晃才开始喝。
  邹瑶心疼又幸灾乐祸的拍了下时谙的肩膀,接过自己的抹茶奶昔后特意贴了一下自己的脸颊,夸张道“好凉爽啊,炎炎夏日就要喝冰冰凉凉的才对”
  “皮这一下你很开心?”瞥了一眼邹瑶,时谙笑的很是好看,如果忽略那只在邹瑶另一半脸颊上直捏的手就再好不过。
  邹瑶躲过魔掌,鼓了鼓嘴,“好嘛,不怼你,走走走,逛街走起,我听说ae家新进了不少款式,米兰秀去不了,好歹去店里逛逛”
  ae家这时候人并不多,准确来说,对于这种开在百货商城里,随便拿出来一件饰品都四位数起步的店,即使是周六日都不会有几个人,而时谙和邹瑶显然都是这家的常客,两个人一进店,就有店员迎上来。
  没等走几步,另外两个店员已经根据两个人平时来买的风格和偏好选了最适合的新款过来。
  “时小姐,您看这件连衣裙怎么样?白色显得您肤质更白,这设计也是简约又干净,跟您今天的鞋子也很搭配”
  店员选的这条裙子确实不错,v领的细宽带设计,腰身交叠微微收紧,时谙单单看着就觉得不错,“这件要了”不用看码数也知道是适合她的。
  “好,您再看看其他的?”店员眼睛都笑眯了,虽然时谙不像一些客户来了以后随手一指就是十几件一起打包,但是性子爽快,绝对不是一点小问题就揪着不放的主,所以比起后者,她更喜欢跟时谙这类型的客户接触。
  “对了,时小姐,您演的那部《问天录》还真好看,昨天风菀一出场,我奶奶就夸谁家小姑娘这么标志,都快成您粉丝了”店员觉得虽然一集里风菀出现的时间不过七八分钟,但是出场便敛尽风头,牢牢抓住所有人的目光。
  打量了一下时谙精致白皙的侧脸,店员心里叹气,究其原因,还是长得漂亮,时谙的这种漂亮夺目到让你一眼看不过就不会想她是不是有内在,毕竟单单看着就已经赏心悦目。
  闻言时谙眉眼间笑意明媚极了,她发现演员还有好处,那就是别人可以更加光明正大有理有据的夸她好看,真好。
  “能让奶奶喜欢我也很高兴,不过我想奶奶应该更开心有你这么一个愿意陪她看电视剧的孙女”
  店员听到时谙的话楞了一下然后才笑着道“我从小就是被奶奶带大的,对奶奶的感情比对父母还要深一些”
  两个人有一大没一搭的聊天,不一会店员手里的东西种类就多了起来。
  除了连衣裙之外,时谙还买了件撞色衬衫和一双金属绑带的细高跟,另一边邹瑶的收获也不小,等时谙过来付款的时候,发现她手里已经提了两个袋子。
  邹瑶家里不缺钱甚至可以说很有钱,加上她是独女,从小就被父母娇养,和时谙现在越来越败家的性格可以说一拍即合。
  “走吧,下一家”邹瑶一把搂过时谙,两个纸袋一拎,就准备往门外走,结果看到进来的人后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然后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后又转头看了一下时谙。
  看到来人同自己穿的一模一样的裙子后,时谙嘴角的弧度不仅没低还高了几分,神情自然的拉着邹瑶继续往外走。
  时谙今天穿着一件valentino的红色蝴蝶绣花拼接短裙,这红色可不是谁都能撑得起来,前提条件那就是你肤质要白,这样穿的才好看,再者,这件衣服特别考验身材,时谙当初之所以会买,就是看中这点,穿着它才能显出自己腰肢多纤细,自己平时照镜子都美得冒泡泡。
  看着时谙的背影,季雨狠狠的咬着下唇,不要脸的小婊砸!天生不对付!出来逛个街还能撞衫,低头看了看自己胸前,季雨欲哭无泪,时谙那个女人俩馒头比她大!
  送时谙和邹瑶出来的店员默默的低下头假装没看到刚才双方对峙的尴尬场景,但是又忍不住偷偷瞄了眼季雨的脸色,见她的脸色十分难看后,又继续低下头,不得不说,两个人这么一对比有够强烈的,时谙不仅长得比镜头里好看,身材都好的不得了。
  这边两个人走出老远,邹瑶才忍不住的笑出声,一边笑一边询问“刚才那姑娘是季雨吧?谙谙你刚才那么无视她不怕她给你穿小鞋?”毕竟现在娱乐圈里,季雨怎么说也演了好几部电视剧,粉丝数就比她家时小谙要多。
  时谙闻言呵了一声,然后抬手捋了捋耳边的碎发,“穿小鞋?她要是有给我穿小鞋的智商就不会在娱乐圈混了四五年后还是这么个样子”这年头穿小鞋也不是谁都行的。
  “至于无视?”时谙笑了笑,“我那是为她好,毕竟撞衫这种事情,谁丑谁尴尬”对方已经足够尴尬了,她哪还能火上浇油?
  邹瑶想到离开时转头看到的季雨的脸色,心里为她默哀,同时也觉得自己的措辞需要纠正,那不是无视,那是冷漠的嘲讽!
  ……
  “乔珩?”看到门口站的人,时谙有些疑惑,她和邹瑶逛完街吃完晚饭才回来,结果回来没多久觉得肚子饿,又动手做了一餐宵夜,只不过还没开吃,就听到敲门声,将带着水的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有什么事么?”
  没错,因为顾离川的强烈谴责,再加上乔珩几个人比时谙也不过大个三四岁,所以哥这个称呼最后只有顾离川能有。
  乔珩提了提手里的龙虾,眉梢染上笑意,温声笑道“你那天不是抱怨没买到新鲜的龙虾么,今天正好让朋友送了几只过来”
  闻言时谙恍然,她跟乔珩因为一栋楼,加上都经常半夜回来的原因,有时候倒是可以在电梯里碰到,那天本来想做腐皮龙虾饺来直播,但是因为没买到新鲜的龙虾最后只好换成糖醋鱼,电梯里碰到乔珩时候,就顺口说了一下。
  “谢谢”时谙接过龙虾,想了想问道“我刚做了宵夜,要不要吃一点?”不然总觉得良心过不去。
  乔珩今天因为开会的原因却是还没吃饭,听到时谙的话也没客气,当下就笑着同意,不过看到桌子上的菜肴时,乔珩有些后悔刚才不过大脑的决定。
  把龙虾放进冷水里泡好,时谙才走出来,见乔珩站在餐桌旁也不坐,无奈的笑了笑“来吃个饭,你紧张什么?”还有这种直愣愣的目光到底是想吃还是不想吃?
  乔珩扯了扯嘴角,然后就近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桌上的圆葱牛肉馅饼抿了下唇,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圆葱这种讨人嫌的东西!
  第43章 败家3.0
  时谙宵夜做的并不多, 圆葱牛肉馅饼,莲藕排骨汤还有一叠酸辣土豆丝,吃着吃着时谙就发现, 乔珩只喝汤, 偶尔吃点土豆丝,馅饼别说动, 筷子路过的时候都要绕着走。
  想到之前超市遇到的场景,时谙噗嗤笑了, 乔珩一脸莫名转过来, “乔珩, 你……不喜欢圆葱吧?”看样子别说是不喜欢,应该说是极其讨厌。
  乔珩:“还好,我不挑食”
  一本正经的样子看着时谙差点就相信, 把切成一半的馅饼往乔珩这边推了一下,“但是你一块都没吃,做饭的人最喜欢看到别人吃的时候满足的样子,你这样我会很没有成就感的”
  时谙拄着下巴蹙着眉头, 真的是一副自信心相当受打击的样子,看的乔珩觉得自己的作为实在太太不该,来人家里吃饭, 还挑三拣四,太混账!
  筷子往前伸了一下,微顿,抿了抿唇, 继续伸,终于碰到馅饼后,乔珩抬眼看向时谙,见她眼睛水润亮亮的后,到底不想让时谙失望,夹起半块吃了一口。
  ……似乎比记忆中的味道要好点,不过还是圆葱的味道,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受喜欢,筷子的高度有下落的趋势。
  时谙凑近一些,好奇道“怎么样?这是我第一次做馅饼,好吃么?”语气里满是期待和渴望肯定。
  “好吃”乔珩听到自己不加考虑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看了看没吃完的馅饼,叹了口气,再次吃起来,总不好让小姑娘失望。
  于是在时谙亮晶晶的注视下,乔珩一下一下的吃完了三个馅饼,消灭了总数的一半,转头看到时谙脸上扬起的满足的笑意时,心里对圆葱的讨厌也是少了许多,但是他保证,下一次绝对不会再碰!
  刚下决定的乔珩正准备离开,就听到了时谙的邀请。
  “以后有机会还请你来吃饭怎么样?我一个人吃有点无聊。”
  “好”毕竟他的厨艺只会煮面和煎蛋。
  时谙笑了笑,轻声补充道“正好冰箱里还剩好几个圆葱,等我想想还能做什么”
  乔珩:“……”脸好疼。
  ……
  《问天录》如所有人预料之中大爆,热搜话题,台词段子,各类表情包层出不穷,剧情才进展四分之一,平台收视率已然破三,对比第二名拉开一大截,各个参演的艺人媒体指数也是直线上升。
  让人想不到的是,出演女六号风菀的时谙势如破竹,直接从一开始的默默无闻上升到媒体指数排行第七名,仅次于男女主和男二、男三号的热度,微博粉丝数更是突破两百万,甚至有了自己的后援粉丝团。
  时谙最深切的体会就是出门需要带个鸭舌帽,不能像以前一样大大咧咧的出来,当然,因为时谙本身就是出门不管做什么都要画上精致的妆容的主,所以还从来没有被媒体拍到过穿着随意的素颜照,导致每次所谓的偷拍照出来都被黑粉说成是摆拍。
  是的,现在的时谙有了黑粉,而且数量还不少,就是战斗力有些弱,因为他们面对的不仅仅是时谙的粉丝还有聂勋的粉丝,二对一,输的彻底。
  《问天录》的整体剧情是围绕男主的一路升级进行的,从普通的富家少爷到最后觉醒神格,步入天界,升级路上自然大小挫折不断,而风菀算是男主一行人遇到的第一个大boss。
  风菀这个人身为魔界公主,风情美貌,缜密狠辣,处理掉叶泠这个叛变的手下后,直接封印魔力混入男主一行人里,其中与恒止间的互动更是让两个人有了一批cp粉。
  在昨晚的剧情里,因听雪之死导致风菀身份暴露,打斗之中被男主风晋发现死穴,差一点身死道消,而最后救下她的是恒止,那个在风菀看来正直古板却会害羞的天才道士。
  风菀和恒止两个人之间从未真正显露出男女之情,甚至他们之间的界限从一开始就分明的不得了,对cp粉来说,他们俩稍微有爱一点的互动后来回想都是那带着玻璃渣的酥糖。
  “你……早就怀疑了吧?”风菀脸色苍白,淡色唇角还有着未擦干净的血迹,手下的魔兵皆如死尸一般躺在地上,然而即使这样,她依旧有着自己的骄傲,只是站在那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我以为像你这般的小道士不会帮我隐瞒的”智商颇高,却不懂得人情世故,时常被风晋整蛊。
  恒止一身白衣金丝道袍,头发高高的竖起,俊朗的面容无悲无喜“人性本善,你虽是魔界人,但出生并未是自己选择,我以为你会认清的,却没想到一时之差害了听雪师妹”
  “如若早知道你会这般冥顽不灵,我定——”
  “你定如何?”
  风菀笑了,眉眼明艳,顾盼生辉,青色的衣摆在风中划过痕迹,那一刻让人清楚的认识到何为回眸一笑百媚生。
  “风菀!你竟然至此都不知悔改,叶泠和听雪都因你而死,今天我们就帮她们讨回公道!”陆清酌一剑指向风菀,眼中全是怒意。
  陆清酌的扮演者就是明歌,一身月白色衣袍很是清冷,她待听雪如亲妹,此时杀人凶手就在眼前,又怎么冷静的下来。
  “呵,你真以为对付得了我?”风菀瞥了眼陆清酌,嘴角勾着笑,却带着几分恶劣,长袖一挥,地上的魔兵尸体便消失不见,不过转瞬便狂风大作,乌云密布,四周的魔气顷刻间便重上许多,风晋等人迅速做好迎战措施。
  “我想拉你入魔,你却想要渡我,我们俩都是失败者”
  熟悉的声音传来,只是等他们再看清周围场景时,哪还有风菀的身影,而这句话对谁说的,不言而喻。
  恒止伸手按住胸口,微微皱眉,眼中带着疑惑,那里有些疼,他却不知道是为何。
  休息室里,伴随着风菀的离场,唐末忍不住哭起来,“风菀为什么不解释啊,听雪不是她害死的,我还以为她和恒止会有好点的结局”谁知道到最后这么一大块玻璃渣。
  不仅是唐末其他看过原著的粉丝也没好到哪里去,小说里风菀和恒止的感情线并不明朗,只是拍摄时,因为编剧对时谙的偏爱,所以将感情塑造的更明朗一些,也让观众们对两个人的未来多了几分期待,谁知道却还是跟小说一般的结局,看起来更让人心疼。
  时谙抱着半个西瓜盘腿坐在沙发上,挖一勺吃一口,沙沙甜甜的很是好吃。
  听到唐末的话,不在意道“风菀性格就那样,做了就是做了,至于没做的,即使别人算在她头上,她也不屑于解释”
  唐末红着眼像个小兔子似的,看着时谙的坐姿吃相,再想想刚才电视里风菀的样子,默默转回头继续看电视,不能比不能比,不然会幻灭的。
  其实时谙挺喜欢这个结局,最后她笑了那里,真好看,当时鼓风机用了三个,就为了让她裙摆飞起来更飘逸更具有美感。
  聂勋手里捧着的另一半西瓜已经快要见底,听着时谙和唐末两个人间的对话撇了撇嘴“之所以是悲剧那是因为和师妹对戏的不是我,要是咱俩演男女主,肯定是皆大欢喜的结局”玻璃碴是啥?不存在的。
  这句话好巧不巧的就被刚进门的佟雅的听到了,好笑的挑了挑眉,看向聂勋“那你怕是要失望,你马上就要和谙谙演一部非皆大欢喜的剧”
  “雅姐?”时谙抬眼看着佟雅,脸上有些疑惑“有剧本找上门?”
  佟雅笑着点头肯定了时谙的问话,然后坐到时谙旁边神色也带了几分想不通“林家正的新剧已经定下来,男女主想要邀请聂勋还有谙谙你”
  邀请聂勋,佟雅是一开始就想过的,而时谙,却让她颇为惊讶,毕竟时谙目前代表成绩的剧只有一个《问天录》,虽然能看出演技,但是可不可以挑起整部剧却不是她这个经纪人说一句别人就能相信的。
  其实时谙已经给了佟雅很大的惊喜,一开始因为颜值高所以佟雅签了时谙,但是后面《问天录》的拍摄,时谙的演技和台词功底都让佟雅大开眼界,比聂勋刚进圈子时还要好上许多,就像是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宝石暂时蒙尘一般。
  “真的么?林叔选谙谙当女主角?”聂勋此时已经顾不上两个人在剧里是悲剧还是喜剧的事情,眼睛亮晶晶的转向时谙“师妹,我跟你说,林叔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导演,同一个剧本同一批演员,让林叔来导演,绝对会上升好几个格调!”
  林家正上一部剧就是聂勋出演的男主角,235天的拍摄,嗫嚅对林家正的称呼从林导演转变成了林叔,亲近关系可想而知,甚至杀青时,林家正还拍着聂勋的肩膀笑的眼角的皱纹都出来了“下一部剧,我还找你小子”
  有时候眼缘大概就是这么容易,很多人想了不少办法都没能让严肃刻板的林家正露出笑意,偏偏聂勋就能轻松的做到,因为这部剧,聂勋也从娱乐圈的当红辣子鸡成为了超级偶像,甚至在国外都有了一大批的粉丝。
  时谙将装着西瓜的盆放到面前的桌子上,然后双腿抱着膝盖向佟雅询问道“难道林家正导演看到了我饰演的风菀?他那部剧女主跟风菀的性格差不多?”
  虽然时谙很自恋很自信,但她还是没想到自己能被林家正这位鬼才导演邀请饰演女主角,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剧本还不知道,约了他和编剧明天来公司谈”佟雅说罢又拍了拍时谙的手鼓励道“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林家正这个人既然开了口那么就不大会改变,如果角色合适,那么对谙谙你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本来佟雅只是打算等《问天录》播出后,凭着风菀这个角色让时谙在林家正这里留个好印象,到时候试镜也有把握,现在女主角都送到眼前,再不抓住可就是傻子。
  “谙谙,姐有预感,你的路走的会比聂勋还要顺利”
  一旁的聂勋闻言也认同的狂点头,他师妹长得好看,演技又好,最重要的是有他这么一个超级偶像师兄,走的肯定会特别顺利!
  时谙嘴角一翘,笑眯眯的拄着下巴“我也觉得,有雅姐这么厉害漂亮的经纪人,师兄这么帅气的超级偶像还有末末这么可爱机智的助理在,顺利是必须的!”
  “师妹咱俩可想一块去了”聂勋笑的爽朗,果然是师兄妹,就是这么心有灵犀。
  佟雅和唐末对视一眼,然后一起对聂勋举了个鄙视的手势,这家伙的自恋症有加重的趋势啊。
  至于时谙对她俩的形容词,佟雅和唐末表示了一直赞同,概括的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