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刘家在泾阳也算是大户,刘父刘母只有刘怡卿一个女儿,要是没女婿的话,财帛动人心,打米铺主意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怡卿只是弱质女流,心地柔软,不会使那些阴狠手段,薛素自然放心不下。
  “和离过的女子哪能嫁什么好人?要是再碰上徐岳成那种狼心狗肺的,我这条命能不能保住还是两说。”
  闻言,薛素不由叹气。
  那句话怎么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一旦出嫁就成了夫家的人,要是婆家品行不差还好说,但人心难测,一旦遇上恶人,想要摆脱都不容易。
  拉着细细腕子,薛素手上的力气不小,直接将刘怡卿带进怀里,学着纨绔子弟的模样,捏着她的下颚调笑道,“美人儿,不如你从了大爷,以后吃香的喝辣的,肯定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说着,她自己都忍不住笑了,眼泪从水眸中沁出来,那副花枝乱颤的模样比开的正艳的玫瑰还诱人,乌发朱唇,就跟山里吸食男人精气的妖精没什么差别。
  顺势倚在薛素怀中,刘怡卿轻轻在她胸口蹭了蹭,即使她成过亲,知晓男女之事,但此刻感受到一片温软的触感,还是不由面红耳赤。
  赶忙坐直了身子,她瞪了好友一眼,没好气道,“前几日我爹送信过来,说程家搬到了京城,程三娘怕是鼓着劲儿想和你打擂台呢,之前雪肤露的那档事,她恐怕还是没长教训。”
  佳人坊的雪肤露里面掺了铅粉,导致知县千金韦玉莹毁容,只要一想到面颊溃烂的狰狞模样,刘怡卿浑身发毛,忍不住咕哝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她怕是钻进了钱眼儿里,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你可要小心些。”
  这一点不用别人提醒,薛素心里就有数。
  程三娘是王佑卿的亲表姐,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那种人家风不正,能养出什么好货?
  一水儿的腌臜东西。
  掐着好友的脸蛋,薛素道,“你就不用担心我了,民不与官斗,好歹楚清河还是辅国将军,程三娘是个聪明人,现在肯定不敢得罪我。”
  不过等王佑卿中了状元,再跟锦月公主勾.搭上后,那女人抱上了粗大腿,以她的心性,能做出什么事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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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清河去了边关足足半年,隔一个月便会差人送信回来,信上通常只会写两个字——平安。
  饶是如此,每回接到信时,看着那潦草的字迹,薛素眼眶不由发热,她将薄薄纸页按在胸口上,隔上好一会,才将信放在红木匣子里,仔细收好。
  与匈奴征战,简直危险至极,甭看女人平日里满脸带笑,胸腔里的那颗心却一直悬着呢,她生怕楚清河有个三长两短,这世上待她好的人本就不多,要是那人没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春兰手里拿着牛角梳,轻轻将缎子似的黑发梳顺,又抹上桃花制成的头油。
  不过半年多的功夫,颜如玉这间私馆在京城中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甚至不少达官显贵的夫人都会过来,就是希望自己眼角能少几条纹路,变成身段儿纤细,皮肤细腻的美人。
  盛名之下无虚士,店里的脂膏汤剂品质极佳,卖的香料也一点不差,不过春兰私底下觉得,夫人身上带着浅淡的体香,那股味儿分外甜蜜,又不会让人觉得腻歪,比起人为调配而成的香料不知高明了多少,再配上那张娇艳美丽的脸,哪有人会不动心?
  透过铜镜看着丫鬟直愣愣的眼神,薛素抿嘴一笑,“你这丫头在想什么呢?怎么看我还看的呆了?”
  伺候主子的时间长了,春兰活泼的性子也显出几分,眨眨眼道,“夫人生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奴婢即使日日看着,还是看不够,一不小心就走神了。”
  是个人都爱听好话,女人红润润的嘴里轻哼着小曲儿,细腻指腹蘸了些胭脂扫在眼尾,眼角泛红的模样分外妩媚,她又在眉心点了颗红痣,对镜打量着妆容,甭提有多满意了。
  本来打算去颜如玉,哪想到刚走出主院的门,就看见莲生惨白着脸,站在大太阳底下,细瘦伶仃浑身发抖,十分可怜。
  “婶婶。”
  薛素眉头一皱,到底有些心软,“有什么事情进来再说。”
  前后脚回到主卧,莲生立在堂下,袖笼里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究竟塞了何物,她伸手进去掏了掏,将几张纸放在小桌上,薛素拿起来一看,不由挑眉,没料到她竟会抄录金刚经。
  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莲生哭道,“之前是侄女不好,鬼迷了心窍,竟然听信了黄鹂的话,误会了您的好意,这几日我心里难受的很,想要见见您,偏又不敢过来,索性先求得佛祖原谅,抄录经文,婶婶您别动怒,日后肯定不会如此……”
  看着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薛素也知道这是她亲手抄录的。
  杏眼眯了眯,想起赵嬷嬷传过来的信儿,明明昨天这个时候,莲生还委屈的直掉泪,在房里小声咒骂她,怎么今日就想通了?
  暗自嗤了一声,到底也是小辈,薛素不想让她没脸,敷衍道:
  “一家人哪有什么隔夜仇?先前你被黄鹂糊弄了,并不是大事,无需放在心上,吃一堑长一智即可,再过几月等将军回来,让他亲自给你挑选夫君,绝对不会出错。”
  “谢婶婶。”听到这话,莲生悬在心口的大石总算放了下去。
  眼前的女人是将军夫人,皮相又生的这么美,叔叔一开始还认定她水性杨花心机深沉,现在却被迷得神魂颠倒,要是她搬弄是非,自己哪还有什么好日子过?
  想明白了这一点,即便莲生再是不忿,也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这才草草的抄了佛经,做做样子罢了。
  等人走后,薛素捏起一颗糖渍过的酸梅子,放入口中,浓浓的酸味让巴掌大的小脸皱成一团,人也精神了不少。
  “你说小姐是真想明白了吗?”
  春兰露出一丝犹豫,在她看来,小姐根本不是个懂事的人,刚才跟夫人说话时,眼神不断闪烁,忏悔的模样明显不是发自真心,这样悔过又有什么用?不过是面子功夫而已。
  即便这么想,春兰也不好直接开口,吭哧了好半天,脸都憋红了,还是没说出什么有用的话来。
  第65章 幽恨暗生
  匈奴常年居于关外,不论男女老少皆在马背上长大,十分悍勇,边城的驻军虽多,但面对一次次搏命的进攻,作为主帅的五皇子朱斌只觉得头痛欲裂,恨不得立马打道回府,远离这鲜血硝烟弥漫的地方。
  与五皇子相比,楚清河极为稳重,他的双眼早已恢复,甚至先前受过伤的那条瘸腿,也是为了降低别人的防心,装出来的。
  不过战场形势瞬息万变,男人不忍心手下将士丢了性命,找了军医诊治,身体慢慢“恢复”起来。
  楚清河在边城早就有战神之名,百姓对他无比爱戴,但匈奴听了这名声却闻风丧胆。
  原以为大虞朝的辅国将军早就成了废人,不足为虑,哪想到瞎了的双眼竟然能恢复,匈奴领兵的大将名为阿骨打,刚听闻此事时好险没从战马上摔下来,他疑心这是汉人使出的空城计,便在离营地十里开外的地方设下埋伏,带领手下勇武的精兵,直接从营地冲出来,准备攻城。
  还不等匈奴大军到达城下,楚清河带领手下亲兵出城门,提着刀与阿骨打缠斗起来。
  匈奴筋骨强健,但论武艺却远不及楚清河,几个呼吸的功夫阿骨打就落入下风。
  只见长刀挥舞,寒光阵阵,这高大健硕的匈奴汉子死死咬牙,眼珠里一片猩红,想要引汉兵落入埋伏,大吼道:
  “退回营地!”
  匈奴的骑术远比大虞的军士要强,马儿也十分强健,他们有心逃走,别人根本拦不住。
  游击将军赵国坤驾马追赶,在经过楚清河时,眼底露出几分鄙夷之色,像是在讥诮他胆小一般。
  男人漆黑的瞳仁微微眯起,没有半点阻挡的意思,赵国坤原本是他的心腹,不知何时竟然成了五皇子的人,当年他之所以会坠马,其中少不了五皇子的手笔。
  看着飞驰的身影,副将小声问道,“将军,咱们要不要跟上去?”
  楚清河摇头,用力一扯缰绳,调转马头,“穷寇莫追,既然赵国坤如此悍勇,你跟他抢什么风头?”
  带着大军回了城,五皇子站在城楼上,看着浑身血气翻涌,犹如煞神临世的男人,呼吸不由一滞。
  “楚清河,你身为辅国将军,没想到竟然如此怯懦,连国坤都敢去追那些散兵游勇,偏你带兵回城,真是丢了我们大虞的脸。”
  副将闻言,额角迸起条条青筋,胸膛鼓胀,恨不得冲上前跟五皇子理论。
  扯住他的胳膊,楚清河语气不卑不亢,“下官伤势未愈,方才与阿骨打交手时,便已经觉得有些乏力,自然比不得游击将军英勇无双,还请殿下见谅。”
  说着,他略一拱手,就带着手下的人离开城门。
  死死盯着一行人离去的背影,五皇子脸色忽青忽白,不断变换,甭提有多难看了。
  “将军,咱们不去追击,五皇子心里怕是不痛快。”副将小声道。
  “跟着赵国坤去追赶阿骨打的人,全都是这位殿下的心腹,阿骨打性比豺狼,十分狡诈,你觉得那些臭鱼烂虾能有几个活着回来?”
  身为统帅,楚清河希望手下军士一条心,全力对付匈奴,但被五皇子收买的兵丁,就如同粮仓中的老鼠一般,不止毫无用处,还处处拖后腿使绊子,前几日有几个胆大包天的,竟然奸.淫城中的良女。
  像这种为了一己私利就不顾大局的人,楚清河心中无比厌恶,所以他明知今日是诱敌之计,却没有阻拦赵国坤。
  过了不到两个时辰,先前去追赶敌兵的将士,就跟遭灾的难民似的,飞快地折返回来,他们口中不断嘶吼着,“有埋伏!有埋伏!”
  站在城楼上的五皇子即便听不清话,但他看到了这仓皇逃窜的一幕,哪会猜不出究竟发生了何事?
  城内的军士赶忙打开城门,将狼狈的同胞放了进来。
  赵国坤身为游击将军,在军中也有些威望,此刻被两名亲兵抬着,两条腿诡异的扭曲起来,面如金纸,一看就不行了。
  五皇子浑身发抖,两手握拳,狠狠在粗粝冰冷的墙砖上捶了一下,指节溢出丝丝血迹,但他却好像感受不到疼痛般,面目狰狞,神情阴狠,与一开始的光风霁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脑海中浮现出楚清河的脸,五皇子心底怨毒愈发浓郁,姓楚的肯定早就猜到有埋伏,他是故意算计赵国坤的!
  他真是好大的胆子,即便身为辅国将军又如何?不过是父皇养的一条狗而已,竟敢不将自己放在眼里,终有一日,终有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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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城的事情薛素半点不知,她呆在京城,日子倒是过的十分舒坦,每天不是去颜如玉中呆着,就是在主卧中歇晌。
  因楚清河是谭正的义子,逢年过节她都会将年礼准备好,送到谭府,礼物虽然不算贵重,但也不会让人挑出毛病来。
  即便谭家母女二人看不上一个乡野村姑,但边城连传捷报,辅国将军旧疾痊愈,将匈奴人打的溃不成军,这可是实打实的功劳。
  所谓千金易得良将难求,自打楚清河双目恢复后,陛下便对他十分看重,流水般的赏赐不断往将军府送,让别人嫉妒的红了眼。
  谭家跟楚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谭元清也不是蠢人,三不五时的就上门拜访。
  她本以为像薛氏这种目不识丁的女人,肯定会上赶着巴结自己,哪想到她不知好歹,此刻稳稳当当的倚靠在软榻上,就跟没骨头似的,这副德行实在让人憋气的很。
  “素娘,匈奴的首领阿骨打受了重伤,义兄很快就会回来了,他立下赫赫战功,肯定少不了封赏。”
  说这话时,女人略有些尖利的指甲死死抠着掌心,在细腻的皮肉上留下了一道道月牙状的红痕,但谭元清好像没感觉到任何痛楚,面上带着浅笑,进退有度。
  一听楚清河很快就能回来,薛素霎时间瞪圆了眼,黑瞳亮晶晶的,面颊浮起丝丝绯色,如三月桃花,夜幕弯月,美艳不可方物,再配上那副期待的神情,简直能将人的心都给融化了。
  心脏在胸腔中一阵狂跳,强压住激荡的情绪,她嘴角微勾道,“封赏还是次要的,只要将军能平安归来,我就心满意足了。”
  谭元清暗暗讥嘲,觉得薛素简直虚伪至极,要不是楚清河在战场上搏命,像她这种粗鄙下贱的人怎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真是异想天开。
  “话不能这么说,好男儿志在四方,保家卫国,本就是他职责所在,这回说不准还能给你挣个诰命回来,到时候可就风光了。”
  薛素笑吟吟点头,却没有接话,活了两辈子,该看开的早就看开了,她贪财好利不假,但也有底线,不愿用自己夫君的鲜血换来荣华富贵。
  要是有可能的话,她希望楚清河再也不上战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至于名声如何,反而是次要的。
  话不投机半句多,两名女子虽然面对面坐着,实际上却不是一路人,要不是为了家里头的男子,恐怕早就撕破脸了。
  谭元清没待多久便离开了桐花巷,等她到家后,直接去找了谭夫人。
  喝了一口茶,女人清丽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忿,“您说薛氏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能爬到这一步,姓楚的原本不过是个废人而已,此次得胜归来,说不准还会封爵。”
  谭夫人淡淡瞥了她一眼,“清河更进一步,对于咱们谭府而言,也是难得的好事。”
  心里明白这个道理,但谭元清还是气闷的很,当年她看不上楚清河,使计退婚,现在那人风光了,不就说明自己瞎了眼,分不清鱼目与珍珠吗?
  “就算是好事,也不能让薛氏占了便宜,这女人就跟茅坑里的石头一般,又臭又硬,呆在义兄身边,迟早会让他跟咱们家离了心,到时候恐怕就不妙了。”
  闻言,谭夫人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手里的佛珠转得飞快。
  “枕旁风对男子而言,影响的确不小,清河虽骁勇善战,但到底对女色没多少戒心,否则以他的身份,当初也不会在泾阳成亲。”
  眼见着母亲眉头紧皱,谭元清眼神微微闪烁,提议道,“娘,您可别忘了,舅舅家还有个庶女,生的十分美貌,比那薛氏也不差什么,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
  她口中的庶女是承恩侯府的姑娘,名叫肖惜年,比嫡女肖迎年大上一岁,因为身份尴尬,又生了一张勾人的狐媚子脸,为侯夫人不喜,这才耽搁了亲事,到现在还没出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