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乍泄 第30节
陆之和注视着她:“你的理想生活是什么?”
“一套小房子,一只猫,和一只狗。”
“不想有个男朋友?”
乔麦摇头:“不是必需品。”
陆之和垂眸看她,良久,低声道:“我倒是小看了你。”
乔麦不解地:“嗯?”
陆之和没解释,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很晚了,睡吧。”
-
山里的清晨比城市冷些,早上起床后,乔麦拉开窗帘推开窗户透气,被扑面而来的秋风打得一哆嗦。
远处山林里已经有了黄叶,在一片墨绿色中很是显眼。
她不由怔了怔,进入十一月,是秋天了,月底大概枫叶就都红了吧。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陆之和洗漱完从卫生间出来,在衣柜拿了套新西服,为待会儿的应酬做准备。
过了一夜,他胃疼已经好得差不多,精气神不错,见乔麦站窗前发呆,问她:“在看什么?”
“看风景。”
乔麦对着窗外的晨光和景色抻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转身,趿拉着拖鞋去刷牙洗脸。
陆之和换衣服时想起昨天她说的一个人在这儿不习惯,边系衬衫扣子边走到卫生间门口:“今天我让严朗带你去附近镇上玩玩?”
乔麦心想,大概陆之和习惯了把严朗当佣人,所以觉得有他跟着没什么,就像古时候少爷出街,身边带个随从很正常。
但她不习惯。她只是个普通人,出去玩身边跟个不熟的男人,总归不太自在。
而且昨天跟严朗就已经尬聊两小时,实在是她的极限。
乔麦给牙刷挤上牙膏:“你不用管我们,到时候我们自己商量。”
“行吧。” 陆之和想起什么,又嘱咐道:“别走太远,罗局下午就回去,等我电话。”
乔麦一嘴牙膏沫子,含糊不清地嗯了声,忽然想起什么,又抬头问:“你中午还喝酒吗?”
嘟嘟囔囔,含着牙刷说的一句话,陆之和还是听明白了,眼底浮起笑意:“你这是……在担心我?”
乔麦:“……”
她就下意识地关心了一句而已,也没别的意思。
吐掉嘴里的牙膏沫子,她漱了几次口,抽纸巾擦干嘴:“我是怕你又病了,到时候影响我们回去,我明儿还得上班。”
陆之和走过来,掐着她腰将她扳过来面向自己:“小骗子。”
乔麦不说话,嘴角压着笑意,故意垂眼不和他对视。
陆之和挑起她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琥珀色瞳仁对上她黑亮的清眸。
视线交汇须臾,他低头吻她。
清爽的薄荷气息缓慢交换,乔麦抵着身后的洗手台,手撑着台面,承受来自他身体的重量。
良久,陆之和艰难地咽了咽喉咙,趁自己失控,局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前松开她。
“放心,罗局下午有会,要保持清醒,中午应该不会喝多少。”
他贪恋地揉了揉她润湿的嘴唇,一笑:“等我回来继续。”
第23章 泡泡温泉。
吃过午餐, 乔麦甩下严朗,一个人跑出去玩。
起初严朗不同意,怕她单独外出, 万一出什么岔子没法跟陆总交代,但在乔麦说她一个成年人, 又带了满格电手机,怎么可能出问题的坚持下, 他被迫同意了。
走出云栖会馆, 乔麦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松弛下来。
她站在分岔路左右看看, 往右是他们来时的那条盘山公路, 往左则是未知。
乔麦斟酌片刻, 左拐走向未知。
这是条只能容下一辆轿车的小路,一侧是会馆围墙, 另一侧是树林。
路上没什么人,很是清净, 今天难得出了太阳,稀薄的阳光从树林缝隙透下来。
偶尔能听见鸟鸣, 音色清丽婉转。
乔麦心想, 陆之和他们来了这么亲近大自然的地方,却只顾窝在会馆里谈生意喝酒,真是没意思。
往前走了一段路, 一辆共享单车吸引了她的注意, 乔麦惊喜地跑过去, 没想到在这儿还能有自行车。
她掏出手机解锁,惬意地骑着车往前走。
阳光,树林,微风, 秋天的诗意延伸在她脚下的自行车里。在小路上拐一个弯,骑上更小的田埂,农民伯伯的田地渐渐展开在她眼前。
这是片巨大的藕池,被田埂分割成一个一个的小方块,一些农民穿着防水服站在泥里挖藕。
秋天荷叶荷花都谢了,一眼望过去田地里光秃秃的,就剩稀泥,给人一种荒芜之感。
但在那些厚重的淤泥之下,秘密地埋藏着宝物。
乔麦停下自行车,站在田埂上好奇地看,只见他们在水下的淤泥里一阵抠索,然后挖出来一整根莲藕,像寻宝一样。
挖藕人大多是男性,只有一个中年女人在里面。乔麦很快注意到她,个子不是太高,看起来也不是很强壮,扎了个灰扑扑的头巾,脸特别朴实。
过了会儿,女人大概是累了,上田埂来休息。她脱下橡胶的防水服,坐到地上,左手在身后捶腰。
乔麦犹豫了会儿,怯生生地走过去搭话:“姐姐,这个工作是不是特别辛苦啊?”
女人侧头看她一眼,大刺刺地笑道:“那不是,水下可冷咧,一站就是几小时,还得老佝着腰。”
乔麦对她心生几分敬意,也不免有些心疼。像这样需要体力的工种,女性来做真的尤其辛苦,如果有别的更好的谋生法子,可能她也不会来做这个。
“您爱人呢?”
女人笑笑:“离了。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实在。”
说着打量她几眼:“你是过来旅游的吧?”
乔麦嗯了声:“算是吧。” 顿了顿,又说:“我以前从来没见过挖藕,虽然自己常吃,没想到是这么挖出来的。”
女人见她好奇地盯着田地里那些挖藕人,猜出了她的心思:“你是不是想试一下?”
乔麦有些不好意思地:“可以吗?”
女人心地很好,大方地说:“可以,反正我现在休息,也不穿这个衣服。像你们这种城里来的小姑娘,看什么都新鲜,想试试。”
她起身帮乔麦穿防水服,乔麦冲她笑了笑:“就是机会难得,所以想体验下,谢谢你。”
“没有事的,就当你帮我干会儿活了。” 女人扶着她下田,站在田埂上指导操作。
乔麦下水后行走特别困难,没多久寒意就透过防水服渗过来。她边听姐姐指挥边弯腰伸手在泥里摸索。
“摸到藕的尖尖后力气轻一点,完整的藕才值钱,要是断掉孔里进了泥,就卖不起价了。”
乔麦应了声好,没多久便摸到一根藕,顺着轮廓清掉周围的淤泥,从水里拿出来,完完整整的一根,给她高兴坏了。
如此反复几次,虽然兴致不减,但实在是太冷,她整个手冻得通红,连鼻尖都红了,着实熬不住便上了岸。
“姐姐,这个钱真的是不好挣。”
女人憨憨地笑了笑:“我是吃了没文化的苦,只能干点体力活,不比你们读书多,挣钱怎么都容易点。”
乔麦脱下防水服还给她,女人边穿边说:“所以女孩子还是要多读书,起码多点选择。”
乔麦认同地点头。等女人下了田,她继续留在岸上看挖藕,直到陆之和给她打来电话,她才骑着自行车往回走。
快到云栖会馆门口时,一辆宾利从对向开过来,比她先拐进停车场。
乔麦跟着骑进去,只见车停稳后,戴着白色手套的司机下来,毕恭毕敬拉开后座车门。
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走下,看上去五十多岁。
另一侧下来个年轻女孩儿,长发大波浪卷,穿一身墨绿色大衣,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亮红色口红,手上挎着个爱马仕包,戴着墨镜的眼睛环视一圈,跟着走向男人身边,挽上他胳膊。
乔麦愣了下,尽管巨大的墨镜遮掉她半张脸,但她还是认出她就是昨天才上过热搜的宁珂妤。
对方并没有留意到她,径直走向会馆入口。乔麦锁好共享单车,也跟着朝里走。
门口的侍者需要查看会籍,乔麦没有,被拦下来,正不知道怎么办,另一个侍者过来说:“这位小姐是跟陆先生一起的,请她进去。”
接着转头跟她道歉:“小姐不好意思,他是新来的,业务能力还不太熟练。”
乔麦惶恐地摇头:“没事没事。”
这个小骚动引起了宁珂妤的注意,她从前面回头,把墨镜往下扒拉了点,看一眼乔麦,对身边的男人轻笑:“你不是说这个地方很高级?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放进来。”
中年男人也回头看了乔麦一眼,视线在她脸上和胸前顿了顿,随后移向那两个侍者,有点兴师问罪的意味。
乔麦低头看自己一眼,原来挖藕时她的白色毛衣外套不小心蹭到了点泥,看起来有些脏。
她不清楚宁珂妤是认出了她所以故意的,还是没认出,总之这个话听起来很不舒服,她想回击两句,又碍于对方身份所以不太想惹事。
正打算忍气吞声,一道懒散的声音响起:“去哪儿玩了,怎么才回来。”
乔麦循声望去,陆之和从里面走出来,一身西服笔挺,衣领上别着枚很有设计感的胸针,高高的鼻梁上架着眼镜,金属质感的饰品让他更添了几分孤高。
中年男人见到他,神色顿时和善许多,主动伸出手:“陆总,好久不见。”
宁珂妤也愣住,又重新回头打量一遍乔麦,仿佛这才认出她。
陆之和脸上没什么表情,和对方虚虚一握,淡道:“周总。”
短暂地接触,然后松开,他甚至没有和对方寒暄,仅仅点了个头,便径直朝乔麦走来。
抬手擦了擦她鼻尖上的泥,他语气宠溺:“干什么去了,弄得跟个小脏猫一样。”
乔麦耳根热起来,难得地结巴:“就,就去田里玩了会儿。”
“你也太皮了。” 陆之和无奈地笑笑,拉起她的手往里走:“先去洗干净。”
两人径直擦过宁珂妤和那个中年男人。等他们走了,宁珂妤才问:“你认识陆之和?”
中年男人头一点:“想来北城做生意,谁不知道要先拜他们秦家的码头?就连在这会馆,也是他们家最大。你以后对他身边的人要谨慎点,不能再像今天这样,知道吗?”
“一套小房子,一只猫,和一只狗。”
“不想有个男朋友?”
乔麦摇头:“不是必需品。”
陆之和垂眸看她,良久,低声道:“我倒是小看了你。”
乔麦不解地:“嗯?”
陆之和没解释,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很晚了,睡吧。”
-
山里的清晨比城市冷些,早上起床后,乔麦拉开窗帘推开窗户透气,被扑面而来的秋风打得一哆嗦。
远处山林里已经有了黄叶,在一片墨绿色中很是显眼。
她不由怔了怔,进入十一月,是秋天了,月底大概枫叶就都红了吧。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陆之和洗漱完从卫生间出来,在衣柜拿了套新西服,为待会儿的应酬做准备。
过了一夜,他胃疼已经好得差不多,精气神不错,见乔麦站窗前发呆,问她:“在看什么?”
“看风景。”
乔麦对着窗外的晨光和景色抻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转身,趿拉着拖鞋去刷牙洗脸。
陆之和换衣服时想起昨天她说的一个人在这儿不习惯,边系衬衫扣子边走到卫生间门口:“今天我让严朗带你去附近镇上玩玩?”
乔麦心想,大概陆之和习惯了把严朗当佣人,所以觉得有他跟着没什么,就像古时候少爷出街,身边带个随从很正常。
但她不习惯。她只是个普通人,出去玩身边跟个不熟的男人,总归不太自在。
而且昨天跟严朗就已经尬聊两小时,实在是她的极限。
乔麦给牙刷挤上牙膏:“你不用管我们,到时候我们自己商量。”
“行吧。” 陆之和想起什么,又嘱咐道:“别走太远,罗局下午就回去,等我电话。”
乔麦一嘴牙膏沫子,含糊不清地嗯了声,忽然想起什么,又抬头问:“你中午还喝酒吗?”
嘟嘟囔囔,含着牙刷说的一句话,陆之和还是听明白了,眼底浮起笑意:“你这是……在担心我?”
乔麦:“……”
她就下意识地关心了一句而已,也没别的意思。
吐掉嘴里的牙膏沫子,她漱了几次口,抽纸巾擦干嘴:“我是怕你又病了,到时候影响我们回去,我明儿还得上班。”
陆之和走过来,掐着她腰将她扳过来面向自己:“小骗子。”
乔麦不说话,嘴角压着笑意,故意垂眼不和他对视。
陆之和挑起她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琥珀色瞳仁对上她黑亮的清眸。
视线交汇须臾,他低头吻她。
清爽的薄荷气息缓慢交换,乔麦抵着身后的洗手台,手撑着台面,承受来自他身体的重量。
良久,陆之和艰难地咽了咽喉咙,趁自己失控,局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前松开她。
“放心,罗局下午有会,要保持清醒,中午应该不会喝多少。”
他贪恋地揉了揉她润湿的嘴唇,一笑:“等我回来继续。”
第23章 泡泡温泉。
吃过午餐, 乔麦甩下严朗,一个人跑出去玩。
起初严朗不同意,怕她单独外出, 万一出什么岔子没法跟陆总交代,但在乔麦说她一个成年人, 又带了满格电手机,怎么可能出问题的坚持下, 他被迫同意了。
走出云栖会馆, 乔麦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松弛下来。
她站在分岔路左右看看, 往右是他们来时的那条盘山公路, 往左则是未知。
乔麦斟酌片刻, 左拐走向未知。
这是条只能容下一辆轿车的小路,一侧是会馆围墙, 另一侧是树林。
路上没什么人,很是清净, 今天难得出了太阳,稀薄的阳光从树林缝隙透下来。
偶尔能听见鸟鸣, 音色清丽婉转。
乔麦心想, 陆之和他们来了这么亲近大自然的地方,却只顾窝在会馆里谈生意喝酒,真是没意思。
往前走了一段路, 一辆共享单车吸引了她的注意, 乔麦惊喜地跑过去, 没想到在这儿还能有自行车。
她掏出手机解锁,惬意地骑着车往前走。
阳光,树林,微风, 秋天的诗意延伸在她脚下的自行车里。在小路上拐一个弯,骑上更小的田埂,农民伯伯的田地渐渐展开在她眼前。
这是片巨大的藕池,被田埂分割成一个一个的小方块,一些农民穿着防水服站在泥里挖藕。
秋天荷叶荷花都谢了,一眼望过去田地里光秃秃的,就剩稀泥,给人一种荒芜之感。
但在那些厚重的淤泥之下,秘密地埋藏着宝物。
乔麦停下自行车,站在田埂上好奇地看,只见他们在水下的淤泥里一阵抠索,然后挖出来一整根莲藕,像寻宝一样。
挖藕人大多是男性,只有一个中年女人在里面。乔麦很快注意到她,个子不是太高,看起来也不是很强壮,扎了个灰扑扑的头巾,脸特别朴实。
过了会儿,女人大概是累了,上田埂来休息。她脱下橡胶的防水服,坐到地上,左手在身后捶腰。
乔麦犹豫了会儿,怯生生地走过去搭话:“姐姐,这个工作是不是特别辛苦啊?”
女人侧头看她一眼,大刺刺地笑道:“那不是,水下可冷咧,一站就是几小时,还得老佝着腰。”
乔麦对她心生几分敬意,也不免有些心疼。像这样需要体力的工种,女性来做真的尤其辛苦,如果有别的更好的谋生法子,可能她也不会来做这个。
“您爱人呢?”
女人笑笑:“离了。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实在。”
说着打量她几眼:“你是过来旅游的吧?”
乔麦嗯了声:“算是吧。” 顿了顿,又说:“我以前从来没见过挖藕,虽然自己常吃,没想到是这么挖出来的。”
女人见她好奇地盯着田地里那些挖藕人,猜出了她的心思:“你是不是想试一下?”
乔麦有些不好意思地:“可以吗?”
女人心地很好,大方地说:“可以,反正我现在休息,也不穿这个衣服。像你们这种城里来的小姑娘,看什么都新鲜,想试试。”
她起身帮乔麦穿防水服,乔麦冲她笑了笑:“就是机会难得,所以想体验下,谢谢你。”
“没有事的,就当你帮我干会儿活了。” 女人扶着她下田,站在田埂上指导操作。
乔麦下水后行走特别困难,没多久寒意就透过防水服渗过来。她边听姐姐指挥边弯腰伸手在泥里摸索。
“摸到藕的尖尖后力气轻一点,完整的藕才值钱,要是断掉孔里进了泥,就卖不起价了。”
乔麦应了声好,没多久便摸到一根藕,顺着轮廓清掉周围的淤泥,从水里拿出来,完完整整的一根,给她高兴坏了。
如此反复几次,虽然兴致不减,但实在是太冷,她整个手冻得通红,连鼻尖都红了,着实熬不住便上了岸。
“姐姐,这个钱真的是不好挣。”
女人憨憨地笑了笑:“我是吃了没文化的苦,只能干点体力活,不比你们读书多,挣钱怎么都容易点。”
乔麦脱下防水服还给她,女人边穿边说:“所以女孩子还是要多读书,起码多点选择。”
乔麦认同地点头。等女人下了田,她继续留在岸上看挖藕,直到陆之和给她打来电话,她才骑着自行车往回走。
快到云栖会馆门口时,一辆宾利从对向开过来,比她先拐进停车场。
乔麦跟着骑进去,只见车停稳后,戴着白色手套的司机下来,毕恭毕敬拉开后座车门。
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走下,看上去五十多岁。
另一侧下来个年轻女孩儿,长发大波浪卷,穿一身墨绿色大衣,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亮红色口红,手上挎着个爱马仕包,戴着墨镜的眼睛环视一圈,跟着走向男人身边,挽上他胳膊。
乔麦愣了下,尽管巨大的墨镜遮掉她半张脸,但她还是认出她就是昨天才上过热搜的宁珂妤。
对方并没有留意到她,径直走向会馆入口。乔麦锁好共享单车,也跟着朝里走。
门口的侍者需要查看会籍,乔麦没有,被拦下来,正不知道怎么办,另一个侍者过来说:“这位小姐是跟陆先生一起的,请她进去。”
接着转头跟她道歉:“小姐不好意思,他是新来的,业务能力还不太熟练。”
乔麦惶恐地摇头:“没事没事。”
这个小骚动引起了宁珂妤的注意,她从前面回头,把墨镜往下扒拉了点,看一眼乔麦,对身边的男人轻笑:“你不是说这个地方很高级?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放进来。”
中年男人也回头看了乔麦一眼,视线在她脸上和胸前顿了顿,随后移向那两个侍者,有点兴师问罪的意味。
乔麦低头看自己一眼,原来挖藕时她的白色毛衣外套不小心蹭到了点泥,看起来有些脏。
她不清楚宁珂妤是认出了她所以故意的,还是没认出,总之这个话听起来很不舒服,她想回击两句,又碍于对方身份所以不太想惹事。
正打算忍气吞声,一道懒散的声音响起:“去哪儿玩了,怎么才回来。”
乔麦循声望去,陆之和从里面走出来,一身西服笔挺,衣领上别着枚很有设计感的胸针,高高的鼻梁上架着眼镜,金属质感的饰品让他更添了几分孤高。
中年男人见到他,神色顿时和善许多,主动伸出手:“陆总,好久不见。”
宁珂妤也愣住,又重新回头打量一遍乔麦,仿佛这才认出她。
陆之和脸上没什么表情,和对方虚虚一握,淡道:“周总。”
短暂地接触,然后松开,他甚至没有和对方寒暄,仅仅点了个头,便径直朝乔麦走来。
抬手擦了擦她鼻尖上的泥,他语气宠溺:“干什么去了,弄得跟个小脏猫一样。”
乔麦耳根热起来,难得地结巴:“就,就去田里玩了会儿。”
“你也太皮了。” 陆之和无奈地笑笑,拉起她的手往里走:“先去洗干净。”
两人径直擦过宁珂妤和那个中年男人。等他们走了,宁珂妤才问:“你认识陆之和?”
中年男人头一点:“想来北城做生意,谁不知道要先拜他们秦家的码头?就连在这会馆,也是他们家最大。你以后对他身边的人要谨慎点,不能再像今天这样,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