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997节
  黄二呆住。
  阿修罗天生无父无母,哪有出身可言?
  好一会儿,她才看着兄长感叹:“你的脑袋,偶尔也有灵光的时候嘛。”
  ……
  燕三郎离开庭园,又穿过两条小路。
  他在黟城生活多年,对街巷了如指掌。十多年过去,这里也没有太多变化。
  最后他走进一家酒楼,随手扔给掌柜一锭金子,足足二十两:
  “买你酒楼一晚,现在就打烊走人。”
  店里无客,掌柜的正打瞌睡,没料到天降横财,于是二话不说,带着伙计和厨子,拿钱关门溜了。
  燕三郎却不在酒楼停留,径直走出后门。
  这后方是一条暗巷。
  酒楼门面有多光鲜,这里就有多简陋,路很窄、墙很高,终年不见阳光。除了倒泔水的马车,平时没人路过。
  包下酒楼后,这条巷子就更安静了。
  除了墙上又多几个破洞,这里几乎没变,空气还是那么潮湿,带着暗巷特有的臭气。燕三郎缓缓踱到墙边,站住。
  就是这个位置。
  许多年前,那个电闪雷鸣之夜,他就在这里破开天衡封印,第一次邂逅了她。
  这是他见过最美最神秘的女人,套用说书先生的话,貌若天仙。
  但她送给他的头一句话,满满都是威胁:
  “停下,否则我吃了你!”
  她嗔怒的语气,他记忆犹新。
  燕三郎忽然笑了,笑着笑着,慢慢垂首,伏在了墙头。
  小半个时辰后,白猫芊芊跟了过来,望见的还是这一幕。
  它有点担心,跳上墙头蹭了蹭主人的手背。
  燕三郎把它抱在怀中,背倚高墙,慢慢滑坐下去。
  白猫乖巧地伏在他手臂上。
  少年抚了抚猫头,又轻轻抚摩它颈下的黄金核桃。金属冰冷,他摸到那个机关,一按就开了。
  核桃里掉出一枚圆珠。
  燕三郎一怔,把珠子握在掌心,阖上双眼。
  庞杂繁复的记忆,瞬间就击中了他。
  他看见了千岁的生平,从诞生于修罗界的多识之树,趟过尸山血海在修罗界成就一方霸主,再横跨漫长的千年时光,一直到她做出了六道大能根本不敢想象的决定——冲破时空壁垒。
  她的一生,有惊涛骇浪,有波澜壮阔,也有温婉柔长。直到这时候,他才真正看懂了她。
  看懂她的不甘,看懂她的担忧,也看懂她的义无反顾,和慷慨赴死的勇气。
  她原本是那么希望打破预言。
  一人一猫,就这样坐了很久很久。
  白猫都打起了盹,忽然觉得耳上一凉,有水珠落下。
  它下意识动了动耳朵,结果又是一滴。
  下雨了?
  白猫举头望天,却发现明月当空,天顶上连一片云朵都没有。
  至于主人,他像是凝成了一尊雕像。
  玉人已去,他该怎么做,才能再见她一面?
  人死不能复生,铁律。
  可这个念头一起,就如烈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
  ……
  至天明,两头黄鼠狼才听见开门的声音。
  黄大和小金跳进庭院,见燕三郎迎面而来,肩头趴着白猫。
  这是在郊外露宿一夜吗,怎么衣裳带着潮气?
  “少爷,我给您打水洗脸呀?早饭已经做好。”黄大很聪明地没有多嘴,“那,您今天有什么安排?”
  “饭后启程,去贝州罗陀岛。”燕三郎走去厨房,神色已经恢复如常,“我要见一见嘉宝善。”
  黄大哦了一声:“您担心幽魂族又使坏?”
  离开千红山庄后,幽魂族就被流放罗陀岛,那是远离陆地的海岛,以人类的体能游不回来。并且岛上还有海妖守卫,嘉宝善等人几乎不能生离。
  “不。”燕三郎在桌边坐下,望向灶底。黄二做好早饭就停火了,但炉膛里的余灰又泛出了红光,隐隐复燃。
  黄大发现,少爷又在转动手上的宝石戒指,眼里有光隐而未发:“或许,我们还有宿怨未了;我的任务,也远没有完成。”
  8月31日,后记开始
  水云理解大家的心情,最后的剧情前后易稿六次,但每一次都逃不过这样的结局。你们要是难过1次,水云的难过次数就要乘以6,毕竟千岁也是我的爱。
  可惜,这本书好像有它自己的意志,有个糟糕的词叫作“冥冥中注定”,作者君也无能为力。
  今明休息两天,我也要调整心情。
  第1641章 后记(上篇)
  人间四月天,桃李竞芳菲,野郊无寒夜。
  这样美好的时节,却有七八人策马狂奔,趟过潺潺的小河,往对面的山坡狂奔。
  这几人满身是伤,面色疲惫,连马匹都在呼哧呼哧喷白汽,显然也到强弩之末。其中一名骑士少了整条左臂,血都流到马股上,却没时间包扎。
  首领大呼:“快、快,翻上山坡就安全了!”
  话音刚落,左侧骑士马失前蹄,连人带马横摔出去。
  首领急忙勒停,跳下来一看,骑士脑袋正好撞在大石上,已经瘪了,但他怀里抱着的女娃却没事,只是脸色发白。
  “快,上马!”首领将她抱上自己马背,继续前进。
  “大人,追兵来了!”手下紧急通报。众人回望,果然见到近百骑出现在地平线上,飞快靠近河道。
  对方龙精虎猛,自己人马俱疲,不出半刻钟一定会被追上。
  孰料首领这时却下了个匪夷所思的命令:“解武器,全扔掉!”
  手下犹豫:“大人,这?”
  万一被追上,手无寸铁岂非等死?
  “快!”首领先为表率,把自己腰间佩刀、身后弓箭全解开来,扔去地面。
  手下不敢怠慢,纷纷效仿。
  抛掉武器还减重不少,马儿奔得更快,转眼就到坡底。
  山坡有些陡,松林茂密、长草齐腰,不能再骑马了。
  众人下马,改作步行爬坡。
  首领大喝:“武器都扔干净,不想死的就听话!”
  靠谱吗?大家一迟疑,总算服从的天性占了上风,还是从靴筒拔出短匕,远远抛了出去。
  希望传说是对的,希望自己没有做错。
  “放我下来!”女娃想挣扎下地,“我自己走。”
  “小姐,爬上山坡才安全!”紧要关头,首领哪敢让她落地?
  女娃问他:“坡底有人,他们不怕吗?”
  坡底的确有两个农夫,正弯腰拣拾柴禾。除了掉落的松枝能烧火之外,松脂用处很大,寄生在白纹松林里的好几种菌子,还是难得的美味。
  几人弃马上坡,农夫当然注意到了,但他们只瞥来一眼,并不惊慌。
  首领摇头。
  女娃又看了看坡底,什么也没有啊,这要拿什么拦住追兵?
  “那些人真不会追来?”
  “不会,这里已是青云地界!”其实首领心里也在打鼓,“不过来者是卞白,这厮杀人如麻、心高气傲,让他尝尝苦头也好。”
  又十余息,追兵也赶到坡底。
  为首的青袍小将只有二十出头,英气逼人,一双眼中寒光四射。
  他的座骑非马,而是一头巨大的黑狼,不受地形所限。
  弯腰拣松塔的农夫离它三丈,一抬头就看见这头巨狼盯着自己伸舌头,垂涎欲滴的模样。
  从这狼的眼神来看,它早就尝过人肉的味道。
  不过黑狼刚要上坡,突然受惊一般往后跳开数尺,低头在草丛里嗅了起来。
  青袍小将身后的兵卫大声道:“将军,界碑!”
  这会儿已到戌时(晚上7点),天却还很亮,众人清清楚楚看见,坡前立着一块方方正正的大石碑,上书“青云地界”四个描金大字,笔走龙蛇、气势磅礴。
  “哼,到底被他们逃进青云地界!”年轻将军左右顾盼,发现了弃置在草丛里的武器。
  为了逃进去,叛贼不惜扔下武器。
  他一抬头就看见坡顶上的目标。这些人已经逃出射箭范围,此时都停了下来,一边喘息一边察看这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