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坐吧!”沈清越低声说了一句。
吴烟赶紧坐下来,大气都不敢喘,至于吃东西,还是不吃了,经过刚刚那一遭,她也吃不下了。
艳姐不愧是风月场中的老手,这会跟那个叫郑哥的已经聊得很熟络了,当然,这里面也有人家特意给面子原因。
她们出门的时候,天还亮着的,这会已经暗了下来,正是夏初的时候,晚上还有点凉,吴烟上半身还穿着个长的厚外套,一直遮到了膝盖处,但下半身就是一条豹纹的小皮裙,小腿还光着露在外面呢。她之前外套是拉链拉上的,但被人狠狠的扯了几道拉链都给扯没用了,这会只能裹着,坐下来的时候外套下半截岔开,一点莹白的大腿也露出来了些。
她直挺挺的坐着,看了眼旁边的男人,他手里头拿着烤串,吃得斯文秀气得很。
倒是另一旁的男人,跟艳姐那边插不上嘴,就跑来跟吴烟聊了起来。
“小姑娘,你多大啊?脸上怎么化成这样?”
吴烟个子不算高,虽然画着浓妆,但也能看得出来年纪不算很大,艳姐又一直说她是妹妹,所以喻策才会这么问。
“18岁。”吴烟抿了抿唇,回答道,至于脸上化成这样,没说。
好在喻策也没追问,“这么小呢?没读书了?在哪做事?也是大世界?”
他也就随口一问,没觉得在大世界做事有什么不对的。
只不过他一问完,旁边的沈清越就开口了,“这么多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
喻策缩了缩脑袋,没敢问了。吴烟也很尴尬,但是艳姐听到这边的问话就替吴烟说了,“这是我今天才认的妹子,不是大世界的,小姑娘跟我不一样。就是家里头出了点事,不能读书了,现在在发廊做事赚钱。”
她说完,在场的人都明白了,虽然这里头三个都是公子哥,但家里头长辈也都是苦着过来的,再看吴烟这一脸的妆,联想到刚刚那娇脆的喊救命的声音,大致也能明白她的苦衷在哪。
喻策不跟吴烟说话了,吴烟又只能巴巴的坐着,只不过这回坐着挺安心的。坐了会,一根烤翅就被放到了她面前。
吴烟眨了眨眼睛,看向旁边的男人,然后默默的抓着棍子,秀秀气气的啃了起来。
一根吃完了,下一秒又放了一串烤羊肉。吴烟犹豫了下,继续吃了。
郑浩渺虽然是跟艳姐说着话,却时刻注意着他沈哥,见他沈哥不厌其烦的喂小动物似的,一根一根的烤串放在那个小姑娘面前,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还是他认识得沈哥吗?在京城里的沈哥,什么时候这么照顾过女的?这还一根根的放烤串,每次都是人吃完的时候立马就放下一根,一看就知道沈哥是时刻注意着这小姑娘。
要不是旁边还有人,他都想揉一揉眼睛,看看自己是不是眼睛有点问题。
他没敢打趣,就只能尽量拖着艳姐说话,让他沈哥把小丫头喂饱了再说。
吴烟吃了好几串,因为吃得秀气,所以速度不快,不过这里的烤串稍微有点咸,她吃多了嗓子有点不大舒服,就轻轻的咳了下,继续捧着一串羊肉啃。
旁边的这个男人站起来的时候,她就是好奇的看了眼。结果没多大会,这男人又回来了,重新坐下的时候,将一罐打开了的健力宝放她面前,上面还插着吸管。
第15章
这下,郑浩渺手里的酒杯都快拿不住了,他沈哥是不是附身了?这其实不是他沈哥?
但沈清越注意到他的眼神,抬眸看了他一眼,“看什么看?”
郑浩渺赶紧摇头,“没看没看没看,您继续您继续。”
等吴烟打了个饱嗝,沈清越才停手没有再投喂了,看边上的小姑娘咬着吸管喝饮料,沈清越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满意的神色。
很懂得察言观色的艳姐在吴烟喝完了饮料之后,就提出来说已经很晚了,他们应该走了。
郑浩渺摆摆手,正要说慢走的时候,就见他沈哥也跟着站了起来。
要不说俩人从小一块穿开裆裤长大的呢,沈清越跟着站起来,郑浩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改口说道:“我们送你们回去吧,那伙人要是报复你们怎么办?天这么暗,你们两个女人回去不安全。”
艳姐犹豫了下,欣然答应了下来,人家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也不图他们什么,纯粹就是好心。
三个男人不认识路,吴烟就和艳姐走在前面,吴烟没怎么说话,艳姐还时不时回头跟郑浩渺还有喻策说些话。
“这一片都是老区了,住这里的都是我们这些外地人,环境不好,但房租不贵。你们肯定没见过这种隔成一小间一小间的房子。”艳姐边走边说。
“这里人是不是挺杂的?刚刚那伙人也住在这?”郑浩渺问道,他从小大院里长大,还真没到过这种地方。这巷子边上就有房间开了个小门,里面小小的,放着一个上下两层的架子床。有女人拎着尿壶出来,一点也不讲究。
艳姐摇了摇头,“不清楚,没事,这里面我认识的人也不少,还由不得那些人找来算账。”
“那行,你们都小心点。”郑浩渺也安了点心。
一路穿过好几个巷子走回去,吴烟只觉得自己好像一直被人看着,但是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到了楼下,吴烟和艳姐转过身看向他们,“我们就住这,郑哥,还有这两位朋友,今天谢谢你们了,不然我们还不知道碰着什么事呢,下次我再请几位吃个饭,好好道个谢。”
郑浩渺摆手,“不用不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你这边要是之后还碰到那几个人来找你们的话,你就找你们大世界的经理,让他来告诉我一声。”
艳姐更感激了,在她的地盘,她倒是不怕,可就担心那些人心气不平的使出什么下贱招子,她毕竟是个女人,万一什么暗巷子被拖进去了,那就真的叫天天不应了。
郑浩渺又瞅了眼他沈哥,见他抬头观察这栋破旧的小楼,便对艳姐和吴烟说道:“你和这小姑娘上楼吧,把门锁好,我们看着你们上去再走。”
上楼之前,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吴烟犹豫了下,从兜里掏出一方自己前两天没事干的时候绣出来的手帕,递到沈清越面前,头也没抬,就是低声说道:“你脸上还有血,把它擦擦吧。”
沈清越接了过去,手指碰到了吴烟细嫩的小手,微微一怔,然后又不动声色的将手帕放到了自己口袋里,“上楼去吧。”他低声说道。
等看到顶楼灯亮了,郑浩渺转过头说道:“走吧,沈哥,咱们也回去。”
喻策接着说道:“咱们再去玩一会?现在才几点钟?就回去也有点太早了。”
郑浩渺笑了,“没办法,沈哥这两天住他外公外婆那,俩老人估计还在家等着呢。”
沈清越收回视线,扫了眼偷笑的郑浩渺一眼,将手帕放进口袋里,说道:“要不你跟我一块回去?我外婆还挺想你的。”
“不用不用,我还有局等着我呢,您回去就成。”想到邓徽女士,郑浩渺这屁股就有点发凉,小时候生病要打针,去的可都是邓徽女士任职的医院,邓徽女士就是他的童年阴影啊。
沈清越红唇一勾,抬步走了出去,“行了,回去吧,今晚我先撤了。”
因为昨晚受到了惊吓,吴烟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里全都是那些男人将手伸向她的恶心样子,也梦到了房间的门被人撞开。
她上辈子学习的就是写讨好男人的技巧,听院里的一些姐妹也说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样的话,但对男人的理解还是不够深刻。昨晚那件事,真的是把她吓得够呛。
早上起来之后,吴烟摸了摸身上的冷汗,看向透过小窗照进来的阳光,那股子惊吓才渐渐的散去。
给自己化妆的时候吴烟看着镜子里脸色苍白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昨晚上楼时艳姐对她说的话。
“那个郑哥是京城来的,听说是大院里的公子哥,他都要看着点那个沈哥的眼色,说明沈哥的来头更大。这样的公子哥,也是一时好心才帮了我们一把。咱们记得这个情就可以了,那个沈哥照顾你吃喝,估计也是看你年纪小,你别多想。”
吴烟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就是别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已。她知道应该是自己递手帕的事让艳姐想多了,可她真的只是看沈哥脸上还有血迹,让他擦擦而已。
如果她真的妄想了,就不会傻傻的在旁边吃东西,而是用上院里教的那些招式,主动勾搭人了。
她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大院里的公子哥是什么意思,可听艳姐说的那样子,就知道这地方可能就是她上辈子那些皇家子弟的意思,不是她能高攀得起的。
她只有感谢,这伙人左右起了善心帮了她们。她也知道,海城这么大,昨天碰到了已经是很大的缘分了,以后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
至于妄想,她想都不会像,更别提妄想了。
给自己画好浓妆,吴烟穿上一身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就出门上班去了。
经过昨天的事,她越发的想赚钱了,想赚钱搬离这个地方,想用钱找人给那伙人一个教训,想赚钱买一个很安全的房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缩在一个小小的阁楼里,担心单薄的门板都挡不住人。
第16章
到了店里周如甄还没过来,只有两个学徒在,是跟着理发师学手艺的。吴烟跟他们打完招呼,就钻到后面去把一些毛巾洗一洗,晾晒起来。
整个店里她接触最多的除了周如甄就只有吴秀琴了,跟其他人接触都不算深,吴烟不是个主动的性格,又因为她脸上那些妆容的原因,店里其他人觉得她有些怪,便也不怎么跟她说话。
当然最主要的是吴秀琴对她很好,明明她是今年才来做事新人,老板却格外的喜欢她,这落在店里其他人眼里,难免会嫉妒的。所以她在店里人缘不好也是情有可原。
把毛巾都给晾晒得差不多了,店里也陆陆续续的来了人,吴烟看周如甄还没过来,就找店里的人问了下,才知道她今天请了个假。
吴烟想了想,书里面这时候周如甄应该在准备离开发廊了,而且想把吴烟带出去,可是吴烟偏安一偶,觉得在发廊待着不错,两人就闹出了一点小矛盾。
现在嘛,周如甄不是书里的那个一心为朋友好的周如甄,她想走,也不会跟吴烟多说什么了。
问完了之后,吴烟就继续在店里忙活,别人都说她巴结吴秀琴,也有人说她没准是吴秀琴的亲戚,但是谁也没看到,她在店里忙来忙去一点都没闲着,眼里头有活,也愿意干活。
纵使她上辈子可以说是当成一个富家千金来培养的,但她心里头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身份,也很明白自己以后会是个什么位置。
有正头娘子在,她也就是取悦人的货色,为了价钱高一些,她又必须什么都会,刺绣得会,弹琴得会,打牌得会,洗衣做饭更是样样拿手。或者说,有些官家的小姐,都不一定有她们一等瘦马学得多。
当然了,人家官家小姐也不需要会什么,她们的身份地位注定了她们就算什么都不会,也能成为正头娘子。
吴烟很清楚,在这个海城,她只能靠自己,目前这份工作,也是她唯一维持温饱的来源。出去的话,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能做什么?对面凤凰发廊那些穿着单薄的小姑娘,就说明了一切。
上辈子的身份够低贱了,这辈子,她绝对不会再让自己重蹈覆辙。
上午给两位客人洗了头,中午就和店里做事的人一道去街口买了盒饭回来,吴烟坐在凳子上吃的时候,就听到店里另外两个做事的女孩子在聊天。
其中一个正在给另一个女孩子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这是江北路那边买的,现在那边摆了好些摊位,有卖衣服有卖鞋的,听说都是广市那边送过来的货,你看这个料子,是牛仔料的。”
“这牛仔的料子还能做外套啊?之前都是看别人穿牛仔裤,多少钱啊这一件?”另一个女孩羡慕的摸了摸这件外套,问道。
“有点贵,不过我还挺喜欢的,这一件就有40块钱了。摊上买还便宜点,要是去店里这外套得8、90呢。”说起价格,那个女孩也一脸心疼,但更多的是得意,后来她还去商场里面看了,确实比自己买的要贵得多。
俩个女孩子商量着下次休息的时候,就一道去江北路看看。吴烟则边吃饭边想着这个江北路,她总觉得,这江北路还挺耳熟,想了好一会,饭都忘了吃,才想起来,书里面有出现一个江北市场,后来发展成了整个华东地区最大的服装市场。
书里的周如甄在赚了钱之后,是想买一些位置好的商铺的,结果过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多数的商铺已经卖出去了,位置最好的一个联排商铺都被一个开发商留了下来。
当时周如甄后悔得要死,因为她知道这里面的商铺到后面不论是自己做生意还是收租金,都值不少钱。
吴烟倒是没觉得自己能买下商铺,现在的江北路还没开发,也就是一个繁华的小市场,里面都是些摆摊做生意的。可看过书的吴烟也知道,这些摆摊做生意的,还挺赚钱。
想到赚钱,吴烟心里一动,这时候江北路对于摆摊还没有严格的限制,谁都可以去摆摊。那也就说明了,她也可以去摆摊。
至于卖什么,她的视线转移到那两个聊天的女孩身上,或许,她可以卖一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有了主意的吴烟压下心里的兴奋,将吃剩下的盒饭收起来,顺便将店里其他人的吃完的盒饭都拿出去扔了。对面凤凰理发门口坐着几个姑娘,看到她的时候,笑嘻嘻的说道:“又出来扔盒饭啊?怎么次次都是你扔啊?你店里其他人不做事的?”
吴烟对她们没恶感,只是回道:“顺手的事。”
晚上八点多,店里关门之后,吴烟也抓紧时间回家,她一个下午想了不少东西,得赶紧用笔记下来。
在路边随便买了份炒粉,吴烟端着上楼之后,也没打开来,找出一个本子,把笔抓在手里一点点的缕清楚。还好原身的一些身体记忆她也继承了,不然写惯了毛笔字的她,拿着这种硬头的笔都不知道怎么写字。
首先要卖什么,她准备卖头饰,一开始想的是卖衣服,但她手里头钱不多,从原身到她,满打满算存下来的钱,也就只有不到三十块,这三十块钱卖衣服的话,连本钱都不够。
退而求其次,那就自己手工做一些头饰去卖。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在头上夹一些好看的夹子啊,花啊之类的。或者说,不止是女孩子喜欢。她给客人洗头,就碰到不少头上卡着一些亮晶晶大夹子的中年妇女,一是为了固定头发,二嘛也是为了俏丽好看。
因为本钱不多,所以只能从小件入手。
然后就是采购材料,也好找,离她们店铺不远,就有一个专门卖小商品的,里面卖的都是些零碎玩意儿,原身曾经就和周如甄一块去过,还买了一些夹子首饰之类的,都是很便宜的东西,纯粹戴着好玩。
她来之后,这些夹子首饰都给收起来了,实在是看不上那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曾经她在院里学的,就是宁愿不戴,往头上插朵新鲜的花,也别戴一些不入流的饰品,那样会显得她格外的廉价。
吴烟虽然没有什么饰品,她也买不起什么好看的饰品,可那时候光给一些达官贵人唱小曲,就得了不少赏赐,里面那些金钗银簪、步摇梳篦、抹额点翠,都是精品。她们院里会把一些贵的都给收走,可便宜的小玩意儿,还是会留给她。
吴烟赶紧坐下来,大气都不敢喘,至于吃东西,还是不吃了,经过刚刚那一遭,她也吃不下了。
艳姐不愧是风月场中的老手,这会跟那个叫郑哥的已经聊得很熟络了,当然,这里面也有人家特意给面子原因。
她们出门的时候,天还亮着的,这会已经暗了下来,正是夏初的时候,晚上还有点凉,吴烟上半身还穿着个长的厚外套,一直遮到了膝盖处,但下半身就是一条豹纹的小皮裙,小腿还光着露在外面呢。她之前外套是拉链拉上的,但被人狠狠的扯了几道拉链都给扯没用了,这会只能裹着,坐下来的时候外套下半截岔开,一点莹白的大腿也露出来了些。
她直挺挺的坐着,看了眼旁边的男人,他手里头拿着烤串,吃得斯文秀气得很。
倒是另一旁的男人,跟艳姐那边插不上嘴,就跑来跟吴烟聊了起来。
“小姑娘,你多大啊?脸上怎么化成这样?”
吴烟个子不算高,虽然画着浓妆,但也能看得出来年纪不算很大,艳姐又一直说她是妹妹,所以喻策才会这么问。
“18岁。”吴烟抿了抿唇,回答道,至于脸上化成这样,没说。
好在喻策也没追问,“这么小呢?没读书了?在哪做事?也是大世界?”
他也就随口一问,没觉得在大世界做事有什么不对的。
只不过他一问完,旁边的沈清越就开口了,“这么多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
喻策缩了缩脑袋,没敢问了。吴烟也很尴尬,但是艳姐听到这边的问话就替吴烟说了,“这是我今天才认的妹子,不是大世界的,小姑娘跟我不一样。就是家里头出了点事,不能读书了,现在在发廊做事赚钱。”
她说完,在场的人都明白了,虽然这里头三个都是公子哥,但家里头长辈也都是苦着过来的,再看吴烟这一脸的妆,联想到刚刚那娇脆的喊救命的声音,大致也能明白她的苦衷在哪。
喻策不跟吴烟说话了,吴烟又只能巴巴的坐着,只不过这回坐着挺安心的。坐了会,一根烤翅就被放到了她面前。
吴烟眨了眨眼睛,看向旁边的男人,然后默默的抓着棍子,秀秀气气的啃了起来。
一根吃完了,下一秒又放了一串烤羊肉。吴烟犹豫了下,继续吃了。
郑浩渺虽然是跟艳姐说着话,却时刻注意着他沈哥,见他沈哥不厌其烦的喂小动物似的,一根一根的烤串放在那个小姑娘面前,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这还是他认识得沈哥吗?在京城里的沈哥,什么时候这么照顾过女的?这还一根根的放烤串,每次都是人吃完的时候立马就放下一根,一看就知道沈哥是时刻注意着这小姑娘。
要不是旁边还有人,他都想揉一揉眼睛,看看自己是不是眼睛有点问题。
他没敢打趣,就只能尽量拖着艳姐说话,让他沈哥把小丫头喂饱了再说。
吴烟吃了好几串,因为吃得秀气,所以速度不快,不过这里的烤串稍微有点咸,她吃多了嗓子有点不大舒服,就轻轻的咳了下,继续捧着一串羊肉啃。
旁边的这个男人站起来的时候,她就是好奇的看了眼。结果没多大会,这男人又回来了,重新坐下的时候,将一罐打开了的健力宝放她面前,上面还插着吸管。
第15章
这下,郑浩渺手里的酒杯都快拿不住了,他沈哥是不是附身了?这其实不是他沈哥?
但沈清越注意到他的眼神,抬眸看了他一眼,“看什么看?”
郑浩渺赶紧摇头,“没看没看没看,您继续您继续。”
等吴烟打了个饱嗝,沈清越才停手没有再投喂了,看边上的小姑娘咬着吸管喝饮料,沈清越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满意的神色。
很懂得察言观色的艳姐在吴烟喝完了饮料之后,就提出来说已经很晚了,他们应该走了。
郑浩渺摆摆手,正要说慢走的时候,就见他沈哥也跟着站了起来。
要不说俩人从小一块穿开裆裤长大的呢,沈清越跟着站起来,郑浩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改口说道:“我们送你们回去吧,那伙人要是报复你们怎么办?天这么暗,你们两个女人回去不安全。”
艳姐犹豫了下,欣然答应了下来,人家是京城来的公子哥,也不图他们什么,纯粹就是好心。
三个男人不认识路,吴烟就和艳姐走在前面,吴烟没怎么说话,艳姐还时不时回头跟郑浩渺还有喻策说些话。
“这一片都是老区了,住这里的都是我们这些外地人,环境不好,但房租不贵。你们肯定没见过这种隔成一小间一小间的房子。”艳姐边走边说。
“这里人是不是挺杂的?刚刚那伙人也住在这?”郑浩渺问道,他从小大院里长大,还真没到过这种地方。这巷子边上就有房间开了个小门,里面小小的,放着一个上下两层的架子床。有女人拎着尿壶出来,一点也不讲究。
艳姐摇了摇头,“不清楚,没事,这里面我认识的人也不少,还由不得那些人找来算账。”
“那行,你们都小心点。”郑浩渺也安了点心。
一路穿过好几个巷子走回去,吴烟只觉得自己好像一直被人看着,但是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到了楼下,吴烟和艳姐转过身看向他们,“我们就住这,郑哥,还有这两位朋友,今天谢谢你们了,不然我们还不知道碰着什么事呢,下次我再请几位吃个饭,好好道个谢。”
郑浩渺摆手,“不用不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你这边要是之后还碰到那几个人来找你们的话,你就找你们大世界的经理,让他来告诉我一声。”
艳姐更感激了,在她的地盘,她倒是不怕,可就担心那些人心气不平的使出什么下贱招子,她毕竟是个女人,万一什么暗巷子被拖进去了,那就真的叫天天不应了。
郑浩渺又瞅了眼他沈哥,见他抬头观察这栋破旧的小楼,便对艳姐和吴烟说道:“你和这小姑娘上楼吧,把门锁好,我们看着你们上去再走。”
上楼之前,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吴烟犹豫了下,从兜里掏出一方自己前两天没事干的时候绣出来的手帕,递到沈清越面前,头也没抬,就是低声说道:“你脸上还有血,把它擦擦吧。”
沈清越接了过去,手指碰到了吴烟细嫩的小手,微微一怔,然后又不动声色的将手帕放到了自己口袋里,“上楼去吧。”他低声说道。
等看到顶楼灯亮了,郑浩渺转过头说道:“走吧,沈哥,咱们也回去。”
喻策接着说道:“咱们再去玩一会?现在才几点钟?就回去也有点太早了。”
郑浩渺笑了,“没办法,沈哥这两天住他外公外婆那,俩老人估计还在家等着呢。”
沈清越收回视线,扫了眼偷笑的郑浩渺一眼,将手帕放进口袋里,说道:“要不你跟我一块回去?我外婆还挺想你的。”
“不用不用,我还有局等着我呢,您回去就成。”想到邓徽女士,郑浩渺这屁股就有点发凉,小时候生病要打针,去的可都是邓徽女士任职的医院,邓徽女士就是他的童年阴影啊。
沈清越红唇一勾,抬步走了出去,“行了,回去吧,今晚我先撤了。”
因为昨晚受到了惊吓,吴烟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里全都是那些男人将手伸向她的恶心样子,也梦到了房间的门被人撞开。
她上辈子学习的就是写讨好男人的技巧,听院里的一些姐妹也说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样的话,但对男人的理解还是不够深刻。昨晚那件事,真的是把她吓得够呛。
早上起来之后,吴烟摸了摸身上的冷汗,看向透过小窗照进来的阳光,那股子惊吓才渐渐的散去。
给自己化妆的时候吴烟看着镜子里脸色苍白的自己,突然想到了昨晚上楼时艳姐对她说的话。
“那个郑哥是京城来的,听说是大院里的公子哥,他都要看着点那个沈哥的眼色,说明沈哥的来头更大。这样的公子哥,也是一时好心才帮了我们一把。咱们记得这个情就可以了,那个沈哥照顾你吃喝,估计也是看你年纪小,你别多想。”
吴烟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就是别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已。她知道应该是自己递手帕的事让艳姐想多了,可她真的只是看沈哥脸上还有血迹,让他擦擦而已。
如果她真的妄想了,就不会傻傻的在旁边吃东西,而是用上院里教的那些招式,主动勾搭人了。
她摇了摇头,虽然不知道大院里的公子哥是什么意思,可听艳姐说的那样子,就知道这地方可能就是她上辈子那些皇家子弟的意思,不是她能高攀得起的。
她只有感谢,这伙人左右起了善心帮了她们。她也知道,海城这么大,昨天碰到了已经是很大的缘分了,以后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
至于妄想,她想都不会像,更别提妄想了。
给自己画好浓妆,吴烟穿上一身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就出门上班去了。
经过昨天的事,她越发的想赚钱了,想赚钱搬离这个地方,想用钱找人给那伙人一个教训,想赚钱买一个很安全的房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缩在一个小小的阁楼里,担心单薄的门板都挡不住人。
第16章
到了店里周如甄还没过来,只有两个学徒在,是跟着理发师学手艺的。吴烟跟他们打完招呼,就钻到后面去把一些毛巾洗一洗,晾晒起来。
整个店里她接触最多的除了周如甄就只有吴秀琴了,跟其他人接触都不算深,吴烟不是个主动的性格,又因为她脸上那些妆容的原因,店里其他人觉得她有些怪,便也不怎么跟她说话。
当然最主要的是吴秀琴对她很好,明明她是今年才来做事新人,老板却格外的喜欢她,这落在店里其他人眼里,难免会嫉妒的。所以她在店里人缘不好也是情有可原。
把毛巾都给晾晒得差不多了,店里也陆陆续续的来了人,吴烟看周如甄还没过来,就找店里的人问了下,才知道她今天请了个假。
吴烟想了想,书里面这时候周如甄应该在准备离开发廊了,而且想把吴烟带出去,可是吴烟偏安一偶,觉得在发廊待着不错,两人就闹出了一点小矛盾。
现在嘛,周如甄不是书里的那个一心为朋友好的周如甄,她想走,也不会跟吴烟多说什么了。
问完了之后,吴烟就继续在店里忙活,别人都说她巴结吴秀琴,也有人说她没准是吴秀琴的亲戚,但是谁也没看到,她在店里忙来忙去一点都没闲着,眼里头有活,也愿意干活。
纵使她上辈子可以说是当成一个富家千金来培养的,但她心里头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身份,也很明白自己以后会是个什么位置。
有正头娘子在,她也就是取悦人的货色,为了价钱高一些,她又必须什么都会,刺绣得会,弹琴得会,打牌得会,洗衣做饭更是样样拿手。或者说,有些官家的小姐,都不一定有她们一等瘦马学得多。
当然了,人家官家小姐也不需要会什么,她们的身份地位注定了她们就算什么都不会,也能成为正头娘子。
吴烟很清楚,在这个海城,她只能靠自己,目前这份工作,也是她唯一维持温饱的来源。出去的话,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能做什么?对面凤凰发廊那些穿着单薄的小姑娘,就说明了一切。
上辈子的身份够低贱了,这辈子,她绝对不会再让自己重蹈覆辙。
上午给两位客人洗了头,中午就和店里做事的人一道去街口买了盒饭回来,吴烟坐在凳子上吃的时候,就听到店里另外两个做事的女孩子在聊天。
其中一个正在给另一个女孩子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这是江北路那边买的,现在那边摆了好些摊位,有卖衣服有卖鞋的,听说都是广市那边送过来的货,你看这个料子,是牛仔料的。”
“这牛仔的料子还能做外套啊?之前都是看别人穿牛仔裤,多少钱啊这一件?”另一个女孩羡慕的摸了摸这件外套,问道。
“有点贵,不过我还挺喜欢的,这一件就有40块钱了。摊上买还便宜点,要是去店里这外套得8、90呢。”说起价格,那个女孩也一脸心疼,但更多的是得意,后来她还去商场里面看了,确实比自己买的要贵得多。
俩个女孩子商量着下次休息的时候,就一道去江北路看看。吴烟则边吃饭边想着这个江北路,她总觉得,这江北路还挺耳熟,想了好一会,饭都忘了吃,才想起来,书里面有出现一个江北市场,后来发展成了整个华东地区最大的服装市场。
书里的周如甄在赚了钱之后,是想买一些位置好的商铺的,结果过去的时候已经晚了,大多数的商铺已经卖出去了,位置最好的一个联排商铺都被一个开发商留了下来。
当时周如甄后悔得要死,因为她知道这里面的商铺到后面不论是自己做生意还是收租金,都值不少钱。
吴烟倒是没觉得自己能买下商铺,现在的江北路还没开发,也就是一个繁华的小市场,里面都是些摆摊做生意的。可看过书的吴烟也知道,这些摆摊做生意的,还挺赚钱。
想到赚钱,吴烟心里一动,这时候江北路对于摆摊还没有严格的限制,谁都可以去摆摊。那也就说明了,她也可以去摆摊。
至于卖什么,她的视线转移到那两个聊天的女孩身上,或许,她可以卖一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有了主意的吴烟压下心里的兴奋,将吃剩下的盒饭收起来,顺便将店里其他人的吃完的盒饭都拿出去扔了。对面凤凰理发门口坐着几个姑娘,看到她的时候,笑嘻嘻的说道:“又出来扔盒饭啊?怎么次次都是你扔啊?你店里其他人不做事的?”
吴烟对她们没恶感,只是回道:“顺手的事。”
晚上八点多,店里关门之后,吴烟也抓紧时间回家,她一个下午想了不少东西,得赶紧用笔记下来。
在路边随便买了份炒粉,吴烟端着上楼之后,也没打开来,找出一个本子,把笔抓在手里一点点的缕清楚。还好原身的一些身体记忆她也继承了,不然写惯了毛笔字的她,拿着这种硬头的笔都不知道怎么写字。
首先要卖什么,她准备卖头饰,一开始想的是卖衣服,但她手里头钱不多,从原身到她,满打满算存下来的钱,也就只有不到三十块,这三十块钱卖衣服的话,连本钱都不够。
退而求其次,那就自己手工做一些头饰去卖。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在头上夹一些好看的夹子啊,花啊之类的。或者说,不止是女孩子喜欢。她给客人洗头,就碰到不少头上卡着一些亮晶晶大夹子的中年妇女,一是为了固定头发,二嘛也是为了俏丽好看。
因为本钱不多,所以只能从小件入手。
然后就是采购材料,也好找,离她们店铺不远,就有一个专门卖小商品的,里面卖的都是些零碎玩意儿,原身曾经就和周如甄一块去过,还买了一些夹子首饰之类的,都是很便宜的东西,纯粹戴着好玩。
她来之后,这些夹子首饰都给收起来了,实在是看不上那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曾经她在院里学的,就是宁愿不戴,往头上插朵新鲜的花,也别戴一些不入流的饰品,那样会显得她格外的廉价。
吴烟虽然没有什么饰品,她也买不起什么好看的饰品,可那时候光给一些达官贵人唱小曲,就得了不少赏赐,里面那些金钗银簪、步摇梳篦、抹额点翠,都是精品。她们院里会把一些贵的都给收走,可便宜的小玩意儿,还是会留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