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俞锦绣一笑,走到角落里扯了扯绳子,灯亮了。
整个屋子都变得亮堂堂的,每一丝每一毫的阴暗与鬼祟都通通变得无可遁形。俞锦绣定定地看了父亲半晌,才拉着他坐了下来,“爸,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聊聊,你坐吧。”
“什么事情?”
俞振发坐了下来,才知道女儿杯中的茶叶是给自己冲的,接过来一看,笑了笑。孩子大了,懂事了,过去那个只会咋咋呼呼的小姑娘,终于懂得心疼自己的父亲。锦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长的呢?大概是在发现叶世宏根本就不是良人开始的!
俞锦绣把搪瓷杯往俞振发手中一递,摊开了另一只手,“爸,给你的。”
望着她手心中五张崭新的大团结,俞振发愣了愣,“这哪来的?”
他没有忘记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大大方方地给陈秀蓉掏了五十块钱递过去,这下俞锦绣手心里攥着的钱,让他感到不安。难道她是在讽刺自己?这不可能,俞锦绣根本就不知道他刚才去了哪里!
俞锦绣也没卖关子,笑着说,“爸,这是我这段时间和承光赚的,我们几个也大了,可以孝敬你了。这些钱你拿着吧,平时上班的时候还可以下下馆子,开开小灶。”
在别人看来,俞振发是值得羡慕的,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又和和美美,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俞振发也仔仔细细审视过自己拥有的,妻子踏实,孩子懂事,但照他自己说,家里三个孩子,还数在银行工作的俞承国最有出息。他一直觉得大儿子是最让自己骄傲的,眼下二女儿和小儿子却捧着自己赚的所有钱递上来,说是要孝敬他,他很感慨。难道真如大家所说,他的人生如此美满?
俞振发本来就不缺这几个钱,心里美滋滋的,把钱推了回去,“你们自己赚的?听你妈说过几句,还以为你们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还挺能干。”
俞锦绣的嘴角翘了起来,撒着娇,“谁说只是小打小闹?我和承光是认真做生意的。我一下班,刚回到家,连屁股都没坐热,就要往外跑了。承光更辛苦,有时候连饭都来不及吃呢!不过妈说了,我们这些都不算什么,你一个人养大了我们兄妹三个,那才是真的难。”
俞振发越推辞,俞锦绣就越坚持。
“爸,我们是一家人。只有一家人才会怕你辛苦,怕你累。如果是外人,巴不得把你的钱包都抢走,哪愿意体会你有多不容易?”
俞锦绣情真意切,俞振发觉得自己的耳根子火辣辣的。儿女每天下班后都往外跑,挣了五十块钱生怕他的钱不够花,把外快都交了上来,而他自己呢?他如此轻易地从兜里掏了五十块钱给陈秀蓉,养的却是别人的孩子!
他还是收下了钱,“不够用了就来找爸爸要。”
俞锦绣松了一口气,父亲不蠢,只是一时迷惑而已。如果俞振发能够想清楚,把自己的歪心思扭转回来,那再好不过。当然,如果他最终还是决定与陈秀蓉一起,那他们这三个孩子,肯定是不会让母亲受委屈的。
这一天,俞锦绣睡了一个踏实觉,俞振发则翻来覆去。
陈婉妹躺在俞振发的身侧,心里就像是压着个大石头,喘不上气来。
“振发,孩子终于拉扯大了,你不容易,我也不容易。”
话音落下,长久的沉默,过了许久,俞振发才哑着嗓子“嗯”了一声。
俞家从来没有为金钱为难过,但是,陈婉妹也从不是个好逸恶劳的富太太。谁说她容易呢?三个孩子有多难养,他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也亲眼见过自己的妻子满眼疲惫的模样。没错,陈秀蓉这条路难走,曲曲折折,看得人不是滋味,但是,陈秀蓉的孩子们跟他有什么关系?
俞振发一直在思索。
几里外的陈秀蓉家里,两个孩子坐在母亲的面前,吃着香喷喷的红薯,喝着北冰洋汽水。
“妈,这烤红薯真好吃,汽水也好喝!这么晚了,您上哪儿买的啊?”
昏黄的灯光将陈秀蓉的面容照得格外柔和,她的唇角微微扬起,笑容温婉,“回来的路上跟你俞叔叔一起去买的。”
“俞叔叔!”林小婉的眼睛都亮了,“这是俞叔叔给我们买的吗?他对我们可真好,就像爸爸一样!”
听见林小婉这么说,陈秀蓉的笑意更加藏不住了。可不是吗?俞振发对她好,对两个孩子也好,只要她再努力一下,再加把劲,或许他就真的来这个家当男主人了!
到时候,她就再也不必过吃了这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
两个孩子坐在桌前吃这难得的一顿夜宵,陈秀蓉去洗了把脸,掏出蛤蜊油抹着自己的脸。
“姐,这汽水真好喝,以后每天都能喝吗?”
“那可不?妈都答应我们了,只要我们的嘴巴甜一点,俞叔叔早晚会成为我们的爸爸!”
“可是——可是俞叔叔不是我们的爸爸!”林小辉失落地别过脸去,“我有自己的爸爸,为什么要认别的叔叔做爸爸?”
“你傻不傻?咱爸早就死了!行行行,你不认俞叔叔这个爸爸,那就别吃他的烤红薯啦!缺心眼!”
林小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去抢他手中的红薯。
林小辉涨红了脸,一只手紧紧抓着油纸包的红薯不撒手。
两个孩子争来抢去,陈秀蓉也没多理,只当童言无忌,双目直勾勾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年纪是大了,却风韵犹存,这张脸是她的武器,温柔似水的性子是她的武器,现在所拥有的工作也是她的武器,无论如何,她也得加快自己的脚步,让俞振发快点上钩!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陈秀蓉是怎么样想的,俞锦绣根本就不在意,她只知道,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
即便她现在的工作根本没办法让她赚几个钱,但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完成的工作,还是得完成。
下班之后,詹妮使了个眼色,她就知道了,这是要约她去买衣服呢。
想到那天把自行车骑得像是在飙车,俞锦绣就想笑,这一次,两个人学聪明了,手挽着手,步行去了清玄街。
到了常去的店里,詹妮和俞锦绣就开始选衣服,老板娘笑着走了过来,“两个小姑娘又来啦。”
俞锦绣抬起眸,只需一眼,就再一次被年轻时的林清惊艳。
林清的眉毛细细弯弯的,双眸如水,水汪汪的眼中隐着明月或是星辰。她经常笑,笑意却只是在唇角扬着,看起来清清冷冷,与这家小店,或者说与这个时代显得格格不入。林清很美,她的美浓墨重彩,特立独行。
这家店的店主,与俞锦绣有着不解之缘,她笑着点点头,还没说话,詹妮已经先开口了,“林清姐,明天俞锦绣要上台主持,你给她选一身好看的衣服吧!别的不说,至少要让渣男和他现在的女朋友气得跳脚!”
林清的话不多,眼中却带着诧异,微微一笑,就从一叠叠衣架里抽了几件剪裁精致的连衣裙。
“主持呀?”她拎着衣服在俞锦绣身前比了比,把她扎得整整齐齐的马尾揉松散了些。
俞锦绣点点头,又摇摇头,“就是一个小型的联谊会,不用穿着太隆重。”
到底是一家小服装店,虽然够时髦,但是这些年顾客的需求有限,林清当然不会进些华丽奢贵的衣服来卖。俞锦绣把要求说了,就没再左右闲逛,她知道以林清的审美,一定可以给她挑选最适合她个人气质的衣服。
不光光是现在,往后的二十多年,俞锦绣都是在这家店买衣服的。即便后来叶世宏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例外。
二十多年里,她看着岁月逐渐爬上了林清清丽的脸庞,看着往日那个最倔强的人儿向现实妥协,最终沦为众人。如果可能的话,她希望这一世的林清能够永远特殊,永远美丽。
心中流淌过一丝怅然,还没来得及细想,林清已经把衣服给俞锦绣选好了。詹妮的欢喜从来都是藏不住的,看着林清递来的黑色小洋裙,她立马把俞锦绣往更衣间里推,“就是这件了!清姐真是好眼光,这裙子的颜色鲜艳,但又不俗气,锦绣穿上了一定是在场最好看的姑娘。”
即便俞锦绣穿着粗布衣裳,也是全场最好看的姑娘,但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有这么条件何不挥霍一把?
所谓更衣间,只不过是两片帘子拉拢之后的隐蔽小空间而已,俞锦绣换上裙子,穿上林清早就准备好的高跟鞋,缓缓走了出来。
“红玫瑰”的店面很小,装修得雅致,到底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小小的一家店,看起来没什么出奇的,却在俞锦绣走出来的那一刻,被瞬间点亮。
一个成语是怎么说的?蓬荜生辉!詹妮在心底骄傲地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口。拜托,她虽然心直口快,情商还是很高的!
黑色的小洋裙剪裁精致,腰线拉得很高,开叉的设计看起来大气又引人遐思。俞锦绣本来就高挑,双臂纤细,双腿修长,这裙子将她的优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年头,大家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大红大紫当然能惹人注目,想要在五彩斑斓之中找到不俗气的却很难,像这样的一身黑,大家能欣赏吗?詹妮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多虑了,俞锦绣穿什么不好看?
俞锦绣在穿衣镜前稍稍转了个圈,林清也在心底感慨,这姑娘真是尤物。要说她长得温柔婉约吧,眼底又窜着火苗,若说她野性十足,她看来却又是不争不抢。明明是时时处处透着一股子让人怜惜的劲,可是眼底眉梢之间又仿佛根本就瞧不上谁似的!这很矛盾,却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着,过去她怎么没发现这小姑娘这么出挑?
“裙子是好看,好像有点露,那样的场合有很多的领导,不适合。”
俞锦绣又在一堆衣服里找了一件开衫,松松垮垮地往裙子外一披,本来还显得女人味十足的装扮又显得她慵懒而又随意。
她本来就是热衷于打扮,上一世嫁人之后她总觉得自己的年纪愈发大了,又已为人妻,穿衣打扮就不那么计较了,只给家里的梳妆台上添了整排整排的护肤品。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眼下,俞锦绣却是幡然醒悟——人活着有很大一部分的因素就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来,一个人走,她又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眼光左右自己的心情?
詹妮也好打扮,选了一件牛仔裤之后,她抬起胳膊往俞锦绣肩膀上一搭,“锦绣,我这个月工资花光了,你得罩着我。”
俞锦绣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好说。”
一件小洋裙是十二块钱,披在外面的开衫是十块钱,牛仔裤则便宜一些,只要八块钱。俞锦绣和詹妮软磨硬泡,愣是把价钱砍到二十五块钱。二十五块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俞锦绣和詹妮却很舍得。
俞锦绣换下衣服,让林清包装一下,她和詹妮则继续淘着。
这些天来,俞锦绣一直在考虑做点什么小生意。其实,不论在哪个年头,女人的钱总是最好赚的,她想过是不是要开一间小小的服装店,可是往深了想,又觉得这个想法还不够现实。
一来,她没有这么多的资金,家里虽然能够支持她,但是父亲却不支持她认认真真去当一个个体户。在老一辈人看来,小打小闹可以,但真要把工作丢掉,家里肯定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其二,则与俞承光有关。她没空在店里的时候,难道让俞承光一个小伙子往店里一坐?他说不来这么多的漂亮话,只怕到时候女客人们挑挑拣拣,大少爷一撂挑子,说自己不干了。
当然,关于聘请售货员看店这一方面,又是后话了。
总而言之,在她看来,此时还不是开店的最好时机。
第二十五章歇斯底里
第二十五章歇斯底里
“谢谢。”
俞锦绣接过林清递来的袋子,道了声谢。
“谢我什么?像你们这么好看的女孩子穿着我们店里的衣服,还能给我打打广告呢。”
林清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没有虚意逢迎的时候,俞锦绣知道她是真心的,这话就显得更受用了。
詹妮也乐呵呵的,心道她早就说过这家店里的老板娘与别人都不一样,气质超凡脱俗,即便是做着生意,身上也没有半分烟火气。
两个人手挽着手,刚往外走,就撞上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壮汉闯进店里。壮汉不小心撞到俞锦绣的肩膀,她吃痛,刚要瞪那人一眼,忽然一怔。
带头的女人穿得贵气十足,一头大波浪与红唇看起来格外相称,眼底的怒意令人生畏。明明是与林清相仿的年纪,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气势却能压人一头。
“锦绣,你认识她?”詹妮拽了拽俞锦绣的衣袖。
看来是林清得罪了人啊,这些人看起来不好惹,詹妮还是想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俞锦绣摇摇头,“看看怎么了。”
可不是认识吗?俞锦绣认识她,只不过那是二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叶世宏在生意场上闯出了一片天,自然会有需要应酬的时候。平日里的场合叶世宏是从来不带她去的,但是人家要来家里拜访,总不可能把她藏起来吧?
俞锦绣认识这个女人,因为她是严必武的太太,当初她只知道严必武和他太太闹得不可开交,没想到这还与林清搭得上些许关系。
严太太一进小店,就直接往林清面前冲,身后跟着的两个彪形大汉也不耽搁,风风火火往里走,小店立马站满了人,多了几分拥挤。
“你是林清是吧?年纪不小,长得还不错。只不过这年头的漂亮女人们真是有意思,放着那么多男人不去找,非要来跟我的丈夫演余情未了的戏码?”严太太的目光微转,视线所及之处,三个壮汉是能敲则敲,能踢则踢,能毁的都毁干净,毫不手软。
“锦绣,我们只是来买衣服的。”詹妮又重复了一次,“她勾引了别人的丈夫,让她自己解决。”
如果林清是她们的朋友,遇到了难处,詹妮当仁不让。但是平日里她们之间也只不过是老板和顾客的关系,再加上林清生性疏离,詹妮并不想趟这趟浑水。詹妮拉着俞锦绣往外走,还没走两步,突然听见一声脆响。
猛一回头,林清挨了严太太一个耳光,捂着自己的半边脸,眼神中透出的却是平静。
死寂一般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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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屋子都变得亮堂堂的,每一丝每一毫的阴暗与鬼祟都通通变得无可遁形。俞锦绣定定地看了父亲半晌,才拉着他坐了下来,“爸,我有点事情想跟你聊聊,你坐吧。”
“什么事情?”
俞振发坐了下来,才知道女儿杯中的茶叶是给自己冲的,接过来一看,笑了笑。孩子大了,懂事了,过去那个只会咋咋呼呼的小姑娘,终于懂得心疼自己的父亲。锦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成长的呢?大概是在发现叶世宏根本就不是良人开始的!
俞锦绣把搪瓷杯往俞振发手中一递,摊开了另一只手,“爸,给你的。”
望着她手心中五张崭新的大团结,俞振发愣了愣,“这哪来的?”
他没有忘记就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大大方方地给陈秀蓉掏了五十块钱递过去,这下俞锦绣手心里攥着的钱,让他感到不安。难道她是在讽刺自己?这不可能,俞锦绣根本就不知道他刚才去了哪里!
俞锦绣也没卖关子,笑着说,“爸,这是我这段时间和承光赚的,我们几个也大了,可以孝敬你了。这些钱你拿着吧,平时上班的时候还可以下下馆子,开开小灶。”
在别人看来,俞振发是值得羡慕的,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又和和美美,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俞振发也仔仔细细审视过自己拥有的,妻子踏实,孩子懂事,但照他自己说,家里三个孩子,还数在银行工作的俞承国最有出息。他一直觉得大儿子是最让自己骄傲的,眼下二女儿和小儿子却捧着自己赚的所有钱递上来,说是要孝敬他,他很感慨。难道真如大家所说,他的人生如此美满?
俞振发本来就不缺这几个钱,心里美滋滋的,把钱推了回去,“你们自己赚的?听你妈说过几句,还以为你们只是小打小闹,没想到还挺能干。”
俞锦绣的嘴角翘了起来,撒着娇,“谁说只是小打小闹?我和承光是认真做生意的。我一下班,刚回到家,连屁股都没坐热,就要往外跑了。承光更辛苦,有时候连饭都来不及吃呢!不过妈说了,我们这些都不算什么,你一个人养大了我们兄妹三个,那才是真的难。”
俞振发越推辞,俞锦绣就越坚持。
“爸,我们是一家人。只有一家人才会怕你辛苦,怕你累。如果是外人,巴不得把你的钱包都抢走,哪愿意体会你有多不容易?”
俞锦绣情真意切,俞振发觉得自己的耳根子火辣辣的。儿女每天下班后都往外跑,挣了五十块钱生怕他的钱不够花,把外快都交了上来,而他自己呢?他如此轻易地从兜里掏了五十块钱给陈秀蓉,养的却是别人的孩子!
他还是收下了钱,“不够用了就来找爸爸要。”
俞锦绣松了一口气,父亲不蠢,只是一时迷惑而已。如果俞振发能够想清楚,把自己的歪心思扭转回来,那再好不过。当然,如果他最终还是决定与陈秀蓉一起,那他们这三个孩子,肯定是不会让母亲受委屈的。
这一天,俞锦绣睡了一个踏实觉,俞振发则翻来覆去。
陈婉妹躺在俞振发的身侧,心里就像是压着个大石头,喘不上气来。
“振发,孩子终于拉扯大了,你不容易,我也不容易。”
话音落下,长久的沉默,过了许久,俞振发才哑着嗓子“嗯”了一声。
俞家从来没有为金钱为难过,但是,陈婉妹也从不是个好逸恶劳的富太太。谁说她容易呢?三个孩子有多难养,他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也亲眼见过自己的妻子满眼疲惫的模样。没错,陈秀蓉这条路难走,曲曲折折,看得人不是滋味,但是,陈秀蓉的孩子们跟他有什么关系?
俞振发一直在思索。
几里外的陈秀蓉家里,两个孩子坐在母亲的面前,吃着香喷喷的红薯,喝着北冰洋汽水。
“妈,这烤红薯真好吃,汽水也好喝!这么晚了,您上哪儿买的啊?”
昏黄的灯光将陈秀蓉的面容照得格外柔和,她的唇角微微扬起,笑容温婉,“回来的路上跟你俞叔叔一起去买的。”
“俞叔叔!”林小婉的眼睛都亮了,“这是俞叔叔给我们买的吗?他对我们可真好,就像爸爸一样!”
听见林小婉这么说,陈秀蓉的笑意更加藏不住了。可不是吗?俞振发对她好,对两个孩子也好,只要她再努力一下,再加把劲,或许他就真的来这个家当男主人了!
到时候,她就再也不必过吃了这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
两个孩子坐在桌前吃这难得的一顿夜宵,陈秀蓉去洗了把脸,掏出蛤蜊油抹着自己的脸。
“姐,这汽水真好喝,以后每天都能喝吗?”
“那可不?妈都答应我们了,只要我们的嘴巴甜一点,俞叔叔早晚会成为我们的爸爸!”
“可是——可是俞叔叔不是我们的爸爸!”林小辉失落地别过脸去,“我有自己的爸爸,为什么要认别的叔叔做爸爸?”
“你傻不傻?咱爸早就死了!行行行,你不认俞叔叔这个爸爸,那就别吃他的烤红薯啦!缺心眼!”
林小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去抢他手中的红薯。
林小辉涨红了脸,一只手紧紧抓着油纸包的红薯不撒手。
两个孩子争来抢去,陈秀蓉也没多理,只当童言无忌,双目直勾勾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年纪是大了,却风韵犹存,这张脸是她的武器,温柔似水的性子是她的武器,现在所拥有的工作也是她的武器,无论如何,她也得加快自己的脚步,让俞振发快点上钩!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陈秀蓉是怎么样想的,俞锦绣根本就不在意,她只知道,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
即便她现在的工作根本没办法让她赚几个钱,但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完成的工作,还是得完成。
下班之后,詹妮使了个眼色,她就知道了,这是要约她去买衣服呢。
想到那天把自行车骑得像是在飙车,俞锦绣就想笑,这一次,两个人学聪明了,手挽着手,步行去了清玄街。
到了常去的店里,詹妮和俞锦绣就开始选衣服,老板娘笑着走了过来,“两个小姑娘又来啦。”
俞锦绣抬起眸,只需一眼,就再一次被年轻时的林清惊艳。
林清的眉毛细细弯弯的,双眸如水,水汪汪的眼中隐着明月或是星辰。她经常笑,笑意却只是在唇角扬着,看起来清清冷冷,与这家小店,或者说与这个时代显得格格不入。林清很美,她的美浓墨重彩,特立独行。
这家店的店主,与俞锦绣有着不解之缘,她笑着点点头,还没说话,詹妮已经先开口了,“林清姐,明天俞锦绣要上台主持,你给她选一身好看的衣服吧!别的不说,至少要让渣男和他现在的女朋友气得跳脚!”
林清的话不多,眼中却带着诧异,微微一笑,就从一叠叠衣架里抽了几件剪裁精致的连衣裙。
“主持呀?”她拎着衣服在俞锦绣身前比了比,把她扎得整整齐齐的马尾揉松散了些。
俞锦绣点点头,又摇摇头,“就是一个小型的联谊会,不用穿着太隆重。”
到底是一家小服装店,虽然够时髦,但是这些年顾客的需求有限,林清当然不会进些华丽奢贵的衣服来卖。俞锦绣把要求说了,就没再左右闲逛,她知道以林清的审美,一定可以给她挑选最适合她个人气质的衣服。
不光光是现在,往后的二十多年,俞锦绣都是在这家店买衣服的。即便后来叶世宏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例外。
二十多年里,她看着岁月逐渐爬上了林清清丽的脸庞,看着往日那个最倔强的人儿向现实妥协,最终沦为众人。如果可能的话,她希望这一世的林清能够永远特殊,永远美丽。
心中流淌过一丝怅然,还没来得及细想,林清已经把衣服给俞锦绣选好了。詹妮的欢喜从来都是藏不住的,看着林清递来的黑色小洋裙,她立马把俞锦绣往更衣间里推,“就是这件了!清姐真是好眼光,这裙子的颜色鲜艳,但又不俗气,锦绣穿上了一定是在场最好看的姑娘。”
即便俞锦绣穿着粗布衣裳,也是全场最好看的姑娘,但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有这么条件何不挥霍一把?
所谓更衣间,只不过是两片帘子拉拢之后的隐蔽小空间而已,俞锦绣换上裙子,穿上林清早就准备好的高跟鞋,缓缓走了出来。
“红玫瑰”的店面很小,装修得雅致,到底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小小的一家店,看起来没什么出奇的,却在俞锦绣走出来的那一刻,被瞬间点亮。
一个成语是怎么说的?蓬荜生辉!詹妮在心底骄傲地这么想着,却没有说出口。拜托,她虽然心直口快,情商还是很高的!
黑色的小洋裙剪裁精致,腰线拉得很高,开叉的设计看起来大气又引人遐思。俞锦绣本来就高挑,双臂纤细,双腿修长,这裙子将她的优点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年头,大家喜欢花花绿绿的衣服,大红大紫当然能惹人注目,想要在五彩斑斓之中找到不俗气的却很难,像这样的一身黑,大家能欣赏吗?詹妮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多虑了,俞锦绣穿什么不好看?
俞锦绣在穿衣镜前稍稍转了个圈,林清也在心底感慨,这姑娘真是尤物。要说她长得温柔婉约吧,眼底又窜着火苗,若说她野性十足,她看来却又是不争不抢。明明是时时处处透着一股子让人怜惜的劲,可是眼底眉梢之间又仿佛根本就瞧不上谁似的!这很矛盾,却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着,过去她怎么没发现这小姑娘这么出挑?
“裙子是好看,好像有点露,那样的场合有很多的领导,不适合。”
俞锦绣又在一堆衣服里找了一件开衫,松松垮垮地往裙子外一披,本来还显得女人味十足的装扮又显得她慵懒而又随意。
她本来就是热衷于打扮,上一世嫁人之后她总觉得自己的年纪愈发大了,又已为人妻,穿衣打扮就不那么计较了,只给家里的梳妆台上添了整排整排的护肤品。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眼下,俞锦绣却是幡然醒悟——人活着有很大一部分的因素就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来,一个人走,她又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的眼光左右自己的心情?
詹妮也好打扮,选了一件牛仔裤之后,她抬起胳膊往俞锦绣肩膀上一搭,“锦绣,我这个月工资花光了,你得罩着我。”
俞锦绣噗嗤一声笑了起来,“好说。”
一件小洋裙是十二块钱,披在外面的开衫是十块钱,牛仔裤则便宜一些,只要八块钱。俞锦绣和詹妮软磨硬泡,愣是把价钱砍到二十五块钱。二十五块钱,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俞锦绣和詹妮却很舍得。
俞锦绣换下衣服,让林清包装一下,她和詹妮则继续淘着。
这些天来,俞锦绣一直在考虑做点什么小生意。其实,不论在哪个年头,女人的钱总是最好赚的,她想过是不是要开一间小小的服装店,可是往深了想,又觉得这个想法还不够现实。
一来,她没有这么多的资金,家里虽然能够支持她,但是父亲却不支持她认认真真去当一个个体户。在老一辈人看来,小打小闹可以,但真要把工作丢掉,家里肯定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其二,则与俞承光有关。她没空在店里的时候,难道让俞承光一个小伙子往店里一坐?他说不来这么多的漂亮话,只怕到时候女客人们挑挑拣拣,大少爷一撂挑子,说自己不干了。
当然,关于聘请售货员看店这一方面,又是后话了。
总而言之,在她看来,此时还不是开店的最好时机。
第二十五章歇斯底里
第二十五章歇斯底里
“谢谢。”
俞锦绣接过林清递来的袋子,道了声谢。
“谢我什么?像你们这么好看的女孩子穿着我们店里的衣服,还能给我打打广告呢。”
林清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的,没有虚意逢迎的时候,俞锦绣知道她是真心的,这话就显得更受用了。
詹妮也乐呵呵的,心道她早就说过这家店里的老板娘与别人都不一样,气质超凡脱俗,即便是做着生意,身上也没有半分烟火气。
两个人手挽着手,刚往外走,就撞上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壮汉闯进店里。壮汉不小心撞到俞锦绣的肩膀,她吃痛,刚要瞪那人一眼,忽然一怔。
带头的女人穿得贵气十足,一头大波浪与红唇看起来格外相称,眼底的怒意令人生畏。明明是与林清相仿的年纪,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气势却能压人一头。
“锦绣,你认识她?”詹妮拽了拽俞锦绣的衣袖。
看来是林清得罪了人啊,这些人看起来不好惹,詹妮还是想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俞锦绣摇摇头,“看看怎么了。”
可不是认识吗?俞锦绣认识她,只不过那是二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叶世宏在生意场上闯出了一片天,自然会有需要应酬的时候。平日里的场合叶世宏是从来不带她去的,但是人家要来家里拜访,总不可能把她藏起来吧?
俞锦绣认识这个女人,因为她是严必武的太太,当初她只知道严必武和他太太闹得不可开交,没想到这还与林清搭得上些许关系。
严太太一进小店,就直接往林清面前冲,身后跟着的两个彪形大汉也不耽搁,风风火火往里走,小店立马站满了人,多了几分拥挤。
“你是林清是吧?年纪不小,长得还不错。只不过这年头的漂亮女人们真是有意思,放着那么多男人不去找,非要来跟我的丈夫演余情未了的戏码?”严太太的目光微转,视线所及之处,三个壮汉是能敲则敲,能踢则踢,能毁的都毁干净,毫不手软。
“锦绣,我们只是来买衣服的。”詹妮又重复了一次,“她勾引了别人的丈夫,让她自己解决。”
如果林清是她们的朋友,遇到了难处,詹妮当仁不让。但是平日里她们之间也只不过是老板和顾客的关系,再加上林清生性疏离,詹妮并不想趟这趟浑水。詹妮拉着俞锦绣往外走,还没走两步,突然听见一声脆响。
猛一回头,林清挨了严太太一个耳光,捂着自己的半边脸,眼神中透出的却是平静。
死寂一般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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