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养歪手册 第20节
“什么类型的故事?”
唐叶调整了一下姿势,舒服地缩在他怀中,脑袋往后一靠。
“这个故事很简单,只是一个关于尼伯龙根的号角的传说。”
莫尔有点喘不过气来,面色苍白,猛烈的咳嗽着,“抱、抱歉,先生,我有些不舒服,恐怕得先离开。”
也不等他们开口,莫尔就僵着身子离开了酒馆,那模样就像是胸口被利箭射穿了一样。阿拉尔气的在后面大叫他的名字,但是莫尔没有听,像一头小牛犊一样横冲直撞地走了。
阿拉尔一边朝唐叶抱歉,抱着她的脸蛋亲了一口,说了句下次再来找你千万别生莫尔的气,也跟着蹬蹬噔跑了出去。
唐叶从吵闹中恢复过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脸懵逼状,“他们怎么都走了?”
阿撒兹勒正襟危坐,细细品味着蓝莓汁,笑的优雅,“或许是喝醉了,好孩子不应当饮酒。你有兴趣把那个故事听完吗?”
“好吧,如果你愿意讲完。”
“尼伯龙根的号角是魔神的宝藏之一,但是百年前,它消失了。其实想要魔神的宝藏很简单,远不用行窃,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小小的交易就好了,付出一点点的代价,但有些人为了逃避这些小小的代价,受到世代的惩罚。你猜猜号角的作用是什么?”
“召唤?”
“不,是改写。号角每吹响一次,可以回到已经发生的历史里。百年前有一个以预言为名的歌谣家族,他们在为帝国的君王预言战事时,出了差错,导致战争的失败。国主的愤怒犹如雷霆,为了避免杀身之祸,歌谣家族派出勇士盗走了魔神的尼伯龙根号角,因此受到世代的诅咒。”
“听起来真可怜,不过他们怎么能拿到魔神的宝藏?”
“百年前的神魔之战,魔神的祭祀神庙被俗世之人闯入,那些珍宝流散到了各地,想要使用魔神的宝藏,当然要付出代价。还记得魔魇吗?那本来是魔神的坐骑,魔神死后,魔魇被镇压在深渊里,但现在偏偏又被人类召唤了出来。我的职责就是收回这些东西,无论是魔魇,还是那些珍藏。”
【番外小剧场】
自从某只萝莉眼睛看不见了以后。
她的日常是:啊啊啊卧槽怎么又到了洗澡的时候啊混蛋!
阿撒兹勒已经很贴心的放好了水,冲她微笑,“别磨蹭了,如果你不想像上一次那样感冒的话。”
“不不不不用我可以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完全没问题,我又没有洁癖!!!!”
某只抓着柱子不松手的萝莉忽然发出一声尖叫,被黑雾卷进了浴缸里。
阿撒兹勒淡淡看着水中扑腾的某人,礼貌道,“抱歉,我有。”
第20章 罪恶的冠冕【七】
阿拉尔本来打算和唐叶一同前行,晚上回去了之后忽然又改变注意,说是想提前走,唐叶点头说好。送别他们时,莫尔一直戒备地盯着阿撒兹勒。这眼神她当然看不见,只轻轻戳了戳阿撒兹勒的胸膛,低声问他,“嘿,你觉得这两个人怎么样?”
阿撒兹勒答非所问,“当年的英灵一族竟已堕败到如此地步,真令人欣慰。”
离开酒馆时,忽然想起来什么一样,阿撒兹勒煞有介事回到吧台前,对老板说道,“请给我三箱蓝莓汁。”
唐叶爱喝蓝莓汁,阿撒兹勒不太喜欢人间的食物,但也不是个挑剔的人,所以一直跟着喝。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戒不掉这种深蓝色的奇怪液体了。
夜晚来的很快,阿撒兹勒很是温顺地进了浴室,这注定又是一个失明萝莉惨遭洗浴之苦的时间。
事实上,两个月前唐叶以为自己会死掉,拜这具身体的变态体质所赐,即使肚子里的肠子和内脏都被这个混蛋挖了出来,一个星期后她又成功的活下来了。
那时阿撒兹勒已经从恶魔变成了正常版的撒大爷,抱着她逐渐恢复热度的身躯,站在尸骨上发呆了三个晚上。
所有的外伤都能自我治愈,偏偏眼睛不行。她的灵魂之力已经被这个混蛋吸食了大半。如果想重新恢复光明,只能等灵魂修复完整。
而现在,每当她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都恨不得咬牙切齿,“你差点杀了我嘤嘤嘤!”
“起码你还活着,唐,”阿撒兹勒微笑,“没有人类会从恶魔的手中活下来,你要庆幸,至少我还记得你。”
哦,是嘛,如果不是我的血脉能够让我在非一击致命的情况下无限复原,我大概已经死透透了吧!鬼晓得你会变成那种样子!”。
阿撒兹勒的眼眸黯了黯,他轻笑一声,把某只小萝莉抱进怀中。他的眼神异常专注,幽绿的眸里氤氲着诡谲又难辨的神色,双目牢牢盯着唐叶眼上覆盖着的黑绸。
“和恶魔签订协议,现在才知道后悔吗?”
人类是无法和恶魔共处的。
即使是有交易契约在。一旦来到人间的恶魔变成了深渊里的恶魔形态,会屠杀掉一切可以食用和多余的东西,哪怕是自己的契约者。和恶魔做交易无意是自掘坟墓的过程。阿撒兹勒不能保证自己会什么时候变成那副模样,所以才不想和任何人类扯上联系。偏偏这个愚蠢的人类小女孩非要缠着自己,即使他之前试图和这家伙分道扬镳。
唐叶微微一愣,心脏悬停了几秒。
她害怕,快死的时候真的特别害怕。但即使是最危险的关头,她都不曾生出过想要这家伙离自己远点的想法,而是心想一定要让这个混蛋恢复正常。
为什么会这样呢?
手指不由自主抚上阿撒兹勒的脸侧,阿撒兹勒难得温顺了一次没有躲开。他的体温凉凉的,连心都冰冷如雪。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当知道自己和他有交易的限制时,内心竟然还有点庆幸:真好,这家伙无论是猫还是恶魔都会属于我。
难道她喜欢上了这个家伙?
唐叶被自己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闭着眼狂摇头。不,绝对不可能!她又不是受虐狂和斯德哥尔摩患者!更何况这家伙是个货真价实的恶魔。
等了半天没等到小萝莉回应,阿撒兹勒自嘲一笑,把某只萝莉扔到了浴缸里。
熟悉的过程开始,这两个月每天都在重复。这个世界没有拉链,只有扣子。唐叶看不见,但是感受自己衣服上的扣子被一粒粒,用某种极为磨人的速度解开,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因为她不知道哪里会被触碰到。
一颗,两颗,从肩膀开始,先把胳膊乖乖抬起来,袖子从肩膀滑出,接着是胸口。她心中默念时间能过得慢一点,因为实在是太难为情了,虽然心中想说不,裙子已经滑落到了腰侧、温热的腹部,然后是大腿,膝盖,最后从小腿处被褪离。
她浑身通红地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阿撒兹勒缓慢揉着她的短发,他的力道总是令人很舒服,就像是——给猫顺毛。虽然她并不情愿承认这一点,但事实似乎就是这样。如同当初她对待猫形态的少年阿撒兹勒一样,现在,他正在用同样的动作回敬着自己。
“我特地往浴缸里放了紫罗兰香剂,喜欢吗?”他的双眸已经缩成了两条直线,从容地凝视着水中的少女,撑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撩起水花。
水花溅落的声音几乎冲到了她脆弱的心脏上,荡起酥酥麻麻的感觉。
“……赶紧洗啦!”她羞愤地别过脸。
一周后,费根思家族和康恩家族的联姻在王都正式举行。
萝拉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婚事。
她在婚礼前就听到了关于伯纳的传言。伯纳是王都数一数二的俊美贵族,还是个圣骑士。她理应对这桩婚礼充满期待,但不知道为何,当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身穿华丽婚纱的自己,竟然浑身都在发抖。
欧莎女爵为了保证自己女儿嫁的风风光光,将地点选在了帝国祭礼堂——为此,她特地拜访了王后八次,才求来一个这样的机会。
费格斯家族若要举办婚礼,定然浩浩大大。作为古老贵族费格斯家族的长子,伯纳从出生开始变备受世人的关注。这一次婚姻耗资庞大,他们为欧莎女爵带来的聘礼足以买下一座城市。整座王城现在都在谈论着这场婚礼。甚至不少地方绅爵以被邀请参加婚宴为荣。
“天晓得,费格斯的人为了确保婚宴万无一失,已经让总督把城市守卫增加了一倍!”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沃克边喝着那帮人送来的昂贵葡萄酒,咋着舌头,边对自己即将出嫁的妹妹说。他很看好这场婚事,妹妹能攀上古老的贵族,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家族的荣幸。
“哥哥……我有些害怕。”萝拉将心底埋藏的话痛苦地说了出来。她才十五岁,根本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甚至,她都没见过那个未婚夫。那天她正在院子里摘紫罗兰,母亲提着裙摆兴奋地跑了进来,甚至顾不得平日里高贵的仪态,告诉她,她马上就要有一个丈夫。
沃克哈哈一笑,“宝贝儿,婚姻就是这样,每个女人都会经历,马上你就会是帝国里最荣耀的女人之一了。那些别的贵族小姐恐怕都会嫉妒你嫉妒地发狂!”
“维纳也比我大,为什么会是我?哥哥,我不想这么早结婚。”萝拉无力挥了挥手,她想哭出来,但害怕被哥哥训斥。这一个星期以来,她都试图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恐慌,却处处碰壁。
沃克嘴边忽然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眼神冷冷看着自己漂亮的妹妹,“亲爱的萝拉,现在你就要出嫁了,语言当然更应该注意一些。为了那些聘礼,就算他们要让你去当奴隶,恐怕母亲都会欣然把你送上门!”
萝拉怔怔地望着哥哥,心脏一阵绞痛,不敢发出声音。
婚礼前一夜,她梦见了漆黑的玫瑰,就绽放在她最喜欢的花园里。往日茂盛的花园消失了,所有的植物都枯萎,只有这朵黑玫瑰开放。黑暗如死,寂静可怕。她浑身不着任何衣服,手足无措。母亲端庄威严地飘在空中,面部像死人一样阴冷惨白,“你逃不了,小知更鸟,快去迎接你的丈夫!”。
她吓得哭出声,嘴巴里涌出一阵阵暗红的血液,五脏六腑都在剧烈疼痛。“快去迎接你的丈夫!”声音又重复了一边。她紧紧闭着双眼,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只听见轻微的声响,手臂已经不见踪影,四周漫起了漆黑的浓雾,她缓缓转过头,睁开眼,面前是一朵格外硕大的玫瑰,每一瓣花瓣里都长满了尖锐的牙齿。
她醒了过来,浑身发抖,抱着被子痛哭出声。
按照帝国的惯例,婚宴从中午开始,晚上会有一场盛大的舞会。香槟、红酒、精美的蛋糕、夸张的羽毛帽子、漫天飞舞的彩纸和玫瑰花瓣,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一场完美的婚礼。女方的亲眷和朋友都坐在教堂左侧,费格斯家族坐在右侧。前排是特地邀请过来的王族和祭祀人员。无论男女,皆衣饰华美,打扮精致。她刚出现在门口,那些人的眼神都看了过来。萝拉深呼了一口气,攥紧手中的花环。教堂里,巨大的神像就立在前方。萝拉紧紧盯着神像慈悲的双眼,忍不住内心祈祷了起来。现在能宽慰她的只有神灵。
费格斯家族的长子,伯纳,正站在祭祀身旁。他穿着一袭崭新的白袍,衣领和袖口都缀满宝石,胸前绣着费格斯的家族徽章:一只怒吼的黄金雄狮。伯纳如同传言里一样俊美,可当萝拉看到他的那一刻,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梦里。然而萝拉无暇顾及其他,所有人都看着她们呢。如果在王室眼前丢脸,母亲一定会杀了她的!
置身这片人海之中,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母亲告诉她如何露出完美的微笑,她一直都在坚持,脸部肌肉开始酸痛起来,双腿也在发麻。她走到祭祀身旁,感觉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她努力不让自己瘫软过去,虽然她的后背已经全是冷汗。伯纳牵起她的手,她立刻紧张地像一只即将被弓箭射死的兔子。他对她缓缓一笑,萝拉的心脏跳的不是那么快了。
祭祀念完长长的祷词,新婚夫妻互相交换戒指和吻。她颤抖着把戒指戴到伯纳的手指上,但是那个吻,不,她浑身都在发抖。伯纳很礼貌地回避了这一个环节,用身体的错位巧妙骗过了所有观众。谢天谢地,这场婚礼总算是告一段落。
伯纳端着高脚杯,走入了宾客中。她选择一个人留在座位上,身披洁白婚纱,如同木偶一样僵直着平视前方,不听不闻,不吃不喝,对自己轻声念了一遍母亲让她背诵的内容,“我是无用的女儿,嫁给费格斯是我的荣幸,我应当跪下去亲吻丈夫的脚趾,令他爱怜我。”
第21章 亡灵的玫瑰【一】
云海里的玫瑰。
大陆的人称黑翼联盟的王都为云海里的玫瑰,既然是玫瑰,就是有刺的。
漂亮的巴洛克风格建筑和精致的塔楼鳞次栉比,精美的青石砖和黑岩砖上马蹄的声音嗒嗒作响。到达王都时已经黄昏,落日镶嵌在祭礼堂高耸的塔尖顶端,如被利刃刺中的心脏。这座城市没有地平线,只有灯光、高楼、迷醉的人群和王权。
王国大道的中央,格外热闹。
负责火刑的执法者加尔斯穿着雪白的马甲背心,腰间围着有骷髅头装饰的漆黑腰带,头发扎成一条粗黑的鞭子,盘在头顶。他已经去教堂祈祷了三天,身心俱净,神光普耀,目光平静略过施刑台下喧闹的人群,兀自端着被教皇赐福过的火种。
“黄昏时刻将临。”加尔斯身旁的牧师说,“再过片刻,风就要起来了,可以开始了。”
“是的,大人。”他虔诚地跪了下来,牧师闭着双眼念念有词,一只手扣在胸口心脏处,另一只手轻轻放在加尔斯的头顶。
直到仪式结束,加尔斯恭敬佩戴好礼貌,端着火把,一步步朝木架上血肉模糊的人走去。
人群熙攘,如果此时有人愿意抬头看,会在左侧高塔的三角塔楼顶端,瞥见一道细长的黑影。
黑发被风吹的像是鞭子,抽在人脸上疼。唐叶七手八脚把他头发塞进兜帽里,才慢悠悠从阿撒兹勒怀里钻出来,呲着牙,“这里发生了什么?”
风贴着地面和墙壁刮起来了。
加尔斯已经走到了火刑架前,手中捧着一颗通红的引火灵。这引火灵是专门烧大邪大恶之物。如今却用来烧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着实令人发笑。
“你想看?”
“人家好不容易进了一次黑翼的王都。”
阿撒兹勒摸了摸她的脑袋,丝毫不迟疑把手指戳进了自己的眼眶里,掏出一颗绿幽幽的眼珠子,捏着她的下巴,“吞掉。”
唐叶张开嘴,那东西就像是活了一样,直往她肚子里钻。她只觉得喉咙里滚过什么异物,那个圆形的物什已经落肚,“你给我吃了啥?怎么什么味道都没有。”
“……好东西。”
她迫不及待扯掉缎绸,眼部传来剧烈的刺痛感,过了一会,右眼似乎能模模糊糊看见点东西了,继续眨眨眼,在眼泪的滋润下,世界渐渐变得清澈而明朗。
“我能看见了!!!真好!!!……诶,你的右眼呢?”
空洞的眼眶往外冒着缭绕的黑雾,他的脸看起来格外诡异狰狞,“我前几日才学会如何分离自身,你可以先行借用,三个时辰后归还。”风吹起他的斗篷,像一只鸟。
想到刚才自己吞吃的是一颗眼珠子,唐叶忍不住有点恶心,但不好表现出来,脸上还有点感动,“你就不怕我忽然跑了,眼睛不还给你啦?”
阿撒兹勒立刻嗤笑了一声,“如果你想被那颗眼珠寄生充当饲料的话。”
“……”
火焰已经燃烧了起来。先是台下的木架,一瞬间点燃。
唐叶调整了一下姿势,舒服地缩在他怀中,脑袋往后一靠。
“这个故事很简单,只是一个关于尼伯龙根的号角的传说。”
莫尔有点喘不过气来,面色苍白,猛烈的咳嗽着,“抱、抱歉,先生,我有些不舒服,恐怕得先离开。”
也不等他们开口,莫尔就僵着身子离开了酒馆,那模样就像是胸口被利箭射穿了一样。阿拉尔气的在后面大叫他的名字,但是莫尔没有听,像一头小牛犊一样横冲直撞地走了。
阿拉尔一边朝唐叶抱歉,抱着她的脸蛋亲了一口,说了句下次再来找你千万别生莫尔的气,也跟着蹬蹬噔跑了出去。
唐叶从吵闹中恢复过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脸懵逼状,“他们怎么都走了?”
阿撒兹勒正襟危坐,细细品味着蓝莓汁,笑的优雅,“或许是喝醉了,好孩子不应当饮酒。你有兴趣把那个故事听完吗?”
“好吧,如果你愿意讲完。”
“尼伯龙根的号角是魔神的宝藏之一,但是百年前,它消失了。其实想要魔神的宝藏很简单,远不用行窃,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小小的交易就好了,付出一点点的代价,但有些人为了逃避这些小小的代价,受到世代的惩罚。你猜猜号角的作用是什么?”
“召唤?”
“不,是改写。号角每吹响一次,可以回到已经发生的历史里。百年前有一个以预言为名的歌谣家族,他们在为帝国的君王预言战事时,出了差错,导致战争的失败。国主的愤怒犹如雷霆,为了避免杀身之祸,歌谣家族派出勇士盗走了魔神的尼伯龙根号角,因此受到世代的诅咒。”
“听起来真可怜,不过他们怎么能拿到魔神的宝藏?”
“百年前的神魔之战,魔神的祭祀神庙被俗世之人闯入,那些珍宝流散到了各地,想要使用魔神的宝藏,当然要付出代价。还记得魔魇吗?那本来是魔神的坐骑,魔神死后,魔魇被镇压在深渊里,但现在偏偏又被人类召唤了出来。我的职责就是收回这些东西,无论是魔魇,还是那些珍藏。”
【番外小剧场】
自从某只萝莉眼睛看不见了以后。
她的日常是:啊啊啊卧槽怎么又到了洗澡的时候啊混蛋!
阿撒兹勒已经很贴心的放好了水,冲她微笑,“别磨蹭了,如果你不想像上一次那样感冒的话。”
“不不不不用我可以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完全没问题,我又没有洁癖!!!!”
某只抓着柱子不松手的萝莉忽然发出一声尖叫,被黑雾卷进了浴缸里。
阿撒兹勒淡淡看着水中扑腾的某人,礼貌道,“抱歉,我有。”
第20章 罪恶的冠冕【七】
阿拉尔本来打算和唐叶一同前行,晚上回去了之后忽然又改变注意,说是想提前走,唐叶点头说好。送别他们时,莫尔一直戒备地盯着阿撒兹勒。这眼神她当然看不见,只轻轻戳了戳阿撒兹勒的胸膛,低声问他,“嘿,你觉得这两个人怎么样?”
阿撒兹勒答非所问,“当年的英灵一族竟已堕败到如此地步,真令人欣慰。”
离开酒馆时,忽然想起来什么一样,阿撒兹勒煞有介事回到吧台前,对老板说道,“请给我三箱蓝莓汁。”
唐叶爱喝蓝莓汁,阿撒兹勒不太喜欢人间的食物,但也不是个挑剔的人,所以一直跟着喝。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戒不掉这种深蓝色的奇怪液体了。
夜晚来的很快,阿撒兹勒很是温顺地进了浴室,这注定又是一个失明萝莉惨遭洗浴之苦的时间。
事实上,两个月前唐叶以为自己会死掉,拜这具身体的变态体质所赐,即使肚子里的肠子和内脏都被这个混蛋挖了出来,一个星期后她又成功的活下来了。
那时阿撒兹勒已经从恶魔变成了正常版的撒大爷,抱着她逐渐恢复热度的身躯,站在尸骨上发呆了三个晚上。
所有的外伤都能自我治愈,偏偏眼睛不行。她的灵魂之力已经被这个混蛋吸食了大半。如果想重新恢复光明,只能等灵魂修复完整。
而现在,每当她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都恨不得咬牙切齿,“你差点杀了我嘤嘤嘤!”
“起码你还活着,唐,”阿撒兹勒微笑,“没有人类会从恶魔的手中活下来,你要庆幸,至少我还记得你。”
哦,是嘛,如果不是我的血脉能够让我在非一击致命的情况下无限复原,我大概已经死透透了吧!鬼晓得你会变成那种样子!”。
阿撒兹勒的眼眸黯了黯,他轻笑一声,把某只小萝莉抱进怀中。他的眼神异常专注,幽绿的眸里氤氲着诡谲又难辨的神色,双目牢牢盯着唐叶眼上覆盖着的黑绸。
“和恶魔签订协议,现在才知道后悔吗?”
人类是无法和恶魔共处的。
即使是有交易契约在。一旦来到人间的恶魔变成了深渊里的恶魔形态,会屠杀掉一切可以食用和多余的东西,哪怕是自己的契约者。和恶魔做交易无意是自掘坟墓的过程。阿撒兹勒不能保证自己会什么时候变成那副模样,所以才不想和任何人类扯上联系。偏偏这个愚蠢的人类小女孩非要缠着自己,即使他之前试图和这家伙分道扬镳。
唐叶微微一愣,心脏悬停了几秒。
她害怕,快死的时候真的特别害怕。但即使是最危险的关头,她都不曾生出过想要这家伙离自己远点的想法,而是心想一定要让这个混蛋恢复正常。
为什么会这样呢?
手指不由自主抚上阿撒兹勒的脸侧,阿撒兹勒难得温顺了一次没有躲开。他的体温凉凉的,连心都冰冷如雪。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当知道自己和他有交易的限制时,内心竟然还有点庆幸:真好,这家伙无论是猫还是恶魔都会属于我。
难道她喜欢上了这个家伙?
唐叶被自己心里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闭着眼狂摇头。不,绝对不可能!她又不是受虐狂和斯德哥尔摩患者!更何况这家伙是个货真价实的恶魔。
等了半天没等到小萝莉回应,阿撒兹勒自嘲一笑,把某只萝莉扔到了浴缸里。
熟悉的过程开始,这两个月每天都在重复。这个世界没有拉链,只有扣子。唐叶看不见,但是感受自己衣服上的扣子被一粒粒,用某种极为磨人的速度解开,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因为她不知道哪里会被触碰到。
一颗,两颗,从肩膀开始,先把胳膊乖乖抬起来,袖子从肩膀滑出,接着是胸口。她心中默念时间能过得慢一点,因为实在是太难为情了,虽然心中想说不,裙子已经滑落到了腰侧、温热的腹部,然后是大腿,膝盖,最后从小腿处被褪离。
她浑身通红地像一只煮熟的虾子。
阿撒兹勒缓慢揉着她的短发,他的力道总是令人很舒服,就像是——给猫顺毛。虽然她并不情愿承认这一点,但事实似乎就是这样。如同当初她对待猫形态的少年阿撒兹勒一样,现在,他正在用同样的动作回敬着自己。
“我特地往浴缸里放了紫罗兰香剂,喜欢吗?”他的双眸已经缩成了两条直线,从容地凝视着水中的少女,撑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撩起水花。
水花溅落的声音几乎冲到了她脆弱的心脏上,荡起酥酥麻麻的感觉。
“……赶紧洗啦!”她羞愤地别过脸。
一周后,费根思家族和康恩家族的联姻在王都正式举行。
萝拉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婚事。
她在婚礼前就听到了关于伯纳的传言。伯纳是王都数一数二的俊美贵族,还是个圣骑士。她理应对这桩婚礼充满期待,但不知道为何,当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身穿华丽婚纱的自己,竟然浑身都在发抖。
欧莎女爵为了保证自己女儿嫁的风风光光,将地点选在了帝国祭礼堂——为此,她特地拜访了王后八次,才求来一个这样的机会。
费格斯家族若要举办婚礼,定然浩浩大大。作为古老贵族费格斯家族的长子,伯纳从出生开始变备受世人的关注。这一次婚姻耗资庞大,他们为欧莎女爵带来的聘礼足以买下一座城市。整座王城现在都在谈论着这场婚礼。甚至不少地方绅爵以被邀请参加婚宴为荣。
“天晓得,费格斯的人为了确保婚宴万无一失,已经让总督把城市守卫增加了一倍!”在婚礼的前一天晚上,沃克边喝着那帮人送来的昂贵葡萄酒,咋着舌头,边对自己即将出嫁的妹妹说。他很看好这场婚事,妹妹能攀上古老的贵族,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家族的荣幸。
“哥哥……我有些害怕。”萝拉将心底埋藏的话痛苦地说了出来。她才十五岁,根本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甚至,她都没见过那个未婚夫。那天她正在院子里摘紫罗兰,母亲提着裙摆兴奋地跑了进来,甚至顾不得平日里高贵的仪态,告诉她,她马上就要有一个丈夫。
沃克哈哈一笑,“宝贝儿,婚姻就是这样,每个女人都会经历,马上你就会是帝国里最荣耀的女人之一了。那些别的贵族小姐恐怕都会嫉妒你嫉妒地发狂!”
“维纳也比我大,为什么会是我?哥哥,我不想这么早结婚。”萝拉无力挥了挥手,她想哭出来,但害怕被哥哥训斥。这一个星期以来,她都试图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恐慌,却处处碰壁。
沃克嘴边忽然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眼神冷冷看着自己漂亮的妹妹,“亲爱的萝拉,现在你就要出嫁了,语言当然更应该注意一些。为了那些聘礼,就算他们要让你去当奴隶,恐怕母亲都会欣然把你送上门!”
萝拉怔怔地望着哥哥,心脏一阵绞痛,不敢发出声音。
婚礼前一夜,她梦见了漆黑的玫瑰,就绽放在她最喜欢的花园里。往日茂盛的花园消失了,所有的植物都枯萎,只有这朵黑玫瑰开放。黑暗如死,寂静可怕。她浑身不着任何衣服,手足无措。母亲端庄威严地飘在空中,面部像死人一样阴冷惨白,“你逃不了,小知更鸟,快去迎接你的丈夫!”。
她吓得哭出声,嘴巴里涌出一阵阵暗红的血液,五脏六腑都在剧烈疼痛。“快去迎接你的丈夫!”声音又重复了一边。她紧紧闭着双眼,以为自己要死掉了。只听见轻微的声响,手臂已经不见踪影,四周漫起了漆黑的浓雾,她缓缓转过头,睁开眼,面前是一朵格外硕大的玫瑰,每一瓣花瓣里都长满了尖锐的牙齿。
她醒了过来,浑身发抖,抱着被子痛哭出声。
按照帝国的惯例,婚宴从中午开始,晚上会有一场盛大的舞会。香槟、红酒、精美的蛋糕、夸张的羽毛帽子、漫天飞舞的彩纸和玫瑰花瓣,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一场完美的婚礼。女方的亲眷和朋友都坐在教堂左侧,费格斯家族坐在右侧。前排是特地邀请过来的王族和祭祀人员。无论男女,皆衣饰华美,打扮精致。她刚出现在门口,那些人的眼神都看了过来。萝拉深呼了一口气,攥紧手中的花环。教堂里,巨大的神像就立在前方。萝拉紧紧盯着神像慈悲的双眼,忍不住内心祈祷了起来。现在能宽慰她的只有神灵。
费格斯家族的长子,伯纳,正站在祭祀身旁。他穿着一袭崭新的白袍,衣领和袖口都缀满宝石,胸前绣着费格斯的家族徽章:一只怒吼的黄金雄狮。伯纳如同传言里一样俊美,可当萝拉看到他的那一刻,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可怕的梦里。然而萝拉无暇顾及其他,所有人都看着她们呢。如果在王室眼前丢脸,母亲一定会杀了她的!
置身这片人海之中,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母亲告诉她如何露出完美的微笑,她一直都在坚持,脸部肌肉开始酸痛起来,双腿也在发麻。她走到祭祀身旁,感觉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她努力不让自己瘫软过去,虽然她的后背已经全是冷汗。伯纳牵起她的手,她立刻紧张地像一只即将被弓箭射死的兔子。他对她缓缓一笑,萝拉的心脏跳的不是那么快了。
祭祀念完长长的祷词,新婚夫妻互相交换戒指和吻。她颤抖着把戒指戴到伯纳的手指上,但是那个吻,不,她浑身都在发抖。伯纳很礼貌地回避了这一个环节,用身体的错位巧妙骗过了所有观众。谢天谢地,这场婚礼总算是告一段落。
伯纳端着高脚杯,走入了宾客中。她选择一个人留在座位上,身披洁白婚纱,如同木偶一样僵直着平视前方,不听不闻,不吃不喝,对自己轻声念了一遍母亲让她背诵的内容,“我是无用的女儿,嫁给费格斯是我的荣幸,我应当跪下去亲吻丈夫的脚趾,令他爱怜我。”
第21章 亡灵的玫瑰【一】
云海里的玫瑰。
大陆的人称黑翼联盟的王都为云海里的玫瑰,既然是玫瑰,就是有刺的。
漂亮的巴洛克风格建筑和精致的塔楼鳞次栉比,精美的青石砖和黑岩砖上马蹄的声音嗒嗒作响。到达王都时已经黄昏,落日镶嵌在祭礼堂高耸的塔尖顶端,如被利刃刺中的心脏。这座城市没有地平线,只有灯光、高楼、迷醉的人群和王权。
王国大道的中央,格外热闹。
负责火刑的执法者加尔斯穿着雪白的马甲背心,腰间围着有骷髅头装饰的漆黑腰带,头发扎成一条粗黑的鞭子,盘在头顶。他已经去教堂祈祷了三天,身心俱净,神光普耀,目光平静略过施刑台下喧闹的人群,兀自端着被教皇赐福过的火种。
“黄昏时刻将临。”加尔斯身旁的牧师说,“再过片刻,风就要起来了,可以开始了。”
“是的,大人。”他虔诚地跪了下来,牧师闭着双眼念念有词,一只手扣在胸口心脏处,另一只手轻轻放在加尔斯的头顶。
直到仪式结束,加尔斯恭敬佩戴好礼貌,端着火把,一步步朝木架上血肉模糊的人走去。
人群熙攘,如果此时有人愿意抬头看,会在左侧高塔的三角塔楼顶端,瞥见一道细长的黑影。
黑发被风吹的像是鞭子,抽在人脸上疼。唐叶七手八脚把他头发塞进兜帽里,才慢悠悠从阿撒兹勒怀里钻出来,呲着牙,“这里发生了什么?”
风贴着地面和墙壁刮起来了。
加尔斯已经走到了火刑架前,手中捧着一颗通红的引火灵。这引火灵是专门烧大邪大恶之物。如今却用来烧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着实令人发笑。
“你想看?”
“人家好不容易进了一次黑翼的王都。”
阿撒兹勒摸了摸她的脑袋,丝毫不迟疑把手指戳进了自己的眼眶里,掏出一颗绿幽幽的眼珠子,捏着她的下巴,“吞掉。”
唐叶张开嘴,那东西就像是活了一样,直往她肚子里钻。她只觉得喉咙里滚过什么异物,那个圆形的物什已经落肚,“你给我吃了啥?怎么什么味道都没有。”
“……好东西。”
她迫不及待扯掉缎绸,眼部传来剧烈的刺痛感,过了一会,右眼似乎能模模糊糊看见点东西了,继续眨眨眼,在眼泪的滋润下,世界渐渐变得清澈而明朗。
“我能看见了!!!真好!!!……诶,你的右眼呢?”
空洞的眼眶往外冒着缭绕的黑雾,他的脸看起来格外诡异狰狞,“我前几日才学会如何分离自身,你可以先行借用,三个时辰后归还。”风吹起他的斗篷,像一只鸟。
想到刚才自己吞吃的是一颗眼珠子,唐叶忍不住有点恶心,但不好表现出来,脸上还有点感动,“你就不怕我忽然跑了,眼睛不还给你啦?”
阿撒兹勒立刻嗤笑了一声,“如果你想被那颗眼珠寄生充当饲料的话。”
“……”
火焰已经燃烧了起来。先是台下的木架,一瞬间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