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 第30节
  小冬哦了一声,很乖地没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两杯芝芝莓莓桃做好。李满福捧着芝芝莓莓桃,没下口。
  叶宁:“怎么不喝?快尝尝。”
  李满福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浓浓的芝士味、草莓的甜味、桃子的清甜混合进她口腔。她吸着奶茶,弯了弯眼角。
  叶宁尝了口芝芝莓莓桃,芝士奶盖的味道似乎……
  口感不够丝滑,不够细腻,气泡感有些浅弱,奶味过于厚重。
  叶宁见李满福似乎很喜欢和芝芝莓莓桃,她忖了忖,“很好喝?”
  “嗯!”
  “很喜欢?”
  “喜欢。”
  “回去我给你做芝芝莓莓桃。”
  李满福反应迟钝地眨眨睫毛,继而瞳仁一亮。宁妹妹的手艺好,她做的奶茶肯定比别人做的好喝。她吸了口咸咸甜甜酸酸的芝芝莓莓桃,“宁妹妹做的肯定好喝。”
  “好,我回去给你做。”
  喝着奶茶,走到商场三楼卖鞋专区。叶宁让李满福帮她挑选鞋子。李满福挑选了两双,叶宁二话不说就买下。
  等到了家,叶宁把鞋子递给李满福。李满福错愕。
  叶宁:“给你买的。”
  “我、我不能要。”
  “买都买了。这都是你喜欢的,我又不喜欢,你要不穿的话,那我只能丢了?”
  李满福就算再笨,也明白为什么叶宁一直让她帮着她挑鞋子了。
  她抱着鞋子,“宁妹妹,我……我会赚钱,把钱还给你。”
  “不用。”
  李满福郑重道:“要还的!”
  “行,以后再说。”叶宁兜里的手机响起来,她快速接电话。
  挂断电话后,她的神色黯淡下来。
  “宁妹妹,你怎么了?”
  叶宁声音很低,“之前我不是跟你说我姐姐有线索了吗?线索是错的,姐姐没找到。”
  李满福张了张嘴,“青妹妹一定会找到的,一定会的。”
  叶宁拿起桌上的相框。相框里,叶青拉着她的手,眼睛笑成了月牙。
  他们姐弟三人,同样都是如出一辙的杏眼,笑起来是同样的月牙形。
  又一次的满怀希望,又一次的满腹失望。叶宁不知到底什么时候她才能找到姐姐。
  时间不等人,一辈子过去得很快,她不想妈妈的遗愿也成为她的遗愿。她凝视照片里的叶青,晚霞爬到她脸上,映出了一片没有热度的阴影。
  李满福感觉到叶宁的难过,她握住她的手,“宁妹妹,青妹妹一定会找到的。”
  小冬蹭蹭叶宁,“大姐会找到的。”
  微微的叹息声从叶宁胸口溢出来,下一瞬,她眼里露出笑意,“会找到的。”
  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的。她对自己说。
  “想吃点什么?做点好吃的吧?”
  心情低落时,需要吃点好吃的。美食能够治愈一切坏心情。
  “什么都可以,只要是宁妹妹做的,都是好吃的。”
  小冬跟着点头,“姐姐做的都是好吃的!”
  叶宁轻笑,“吃红烧肉吧。”
  红烧肉,喜庆可口,吃了能让人开开心心的佳肴。
  锅烧热,叶宁把整块五花肉放进锅里,把猪皮烧黄。猪皮烧的焦黄时,将之放入凉水里浸泡几分钟。
  继而将猪皮上面的杂秽刮干净,再将五花肉又下入冷水锅里,加入米酒和姜片。
  小火煮到二十分钟,五花肉已然定型,将五花肉捞出来清洗干净,结成一坨一坨的小方块。
  李满福在一旁看她切五花肉,“宁妹妹,你切的肉好整齐。”
  叶宁切的五花肉,整齐均匀,每一个小方块大小完全相同,像是机器切出来的一样,干净又漂亮。
  “你多练练,也能切出来的。”
  李满福盯着五花肉,“嗯嗯。”
  一个一个小方块的五花肉切出来,接着炒糖色。
  锅里下油下白糖炒化,白糖逐渐变成红色,接着加入开水。糖色炒好,盛出备用。
  起锅烧油下五花肉,小方块状的五花肉在油锅里滋滋啦啦作响,猪油一股一股地被炒出来,油肉喷香时,叶宁下葱姜蒜爆香。
  葱姜蒜爆出来的香味五花肉的香味互相碰撞,在空气里碰撞出令人垂涎三尺的霸道香味。
  随之在锅里加入桂皮香叶八角炒香。一勺米酒撒入锅内,炒匀。
  炒了片刻,红亮亮的糖色倒进锅内。一瞬间将炒香的五花肉染成了红润润的颜色。
  通过煎炒锁住的水分之后,这时,加入开水没过五花肉,放盐放冰糖、生抽、蚝油、老抽。
  加入这些调料上色之后,锅里的汤汁愈发红浓。
  叶宁盖上锅盖,转小火焖炖。
  咕嘟咕嘟咕嘟,锅里的汤汁沸腾着,从锅里沸腾出来的香味无孔不入的钻进厨房每一个角落。
  李满福和小冬站在锅边,一眨不眨地盯着锅,深深地吸着空气里的香味。
  锅里的五花肉炖制着,油脂逐渐减少,剩下的油脂缓缓渗进肉里,使得肉质越炖越嫩。
  大概五十分钟后,小火转大火收汤汁,汤汁收浓,炖得香嫩的肉块躺在红亮浓郁的汤汁里,盈汪汪地颤着,叶宁把里面的香料挑出来。
  待汤汁更加浓稠之时,红烧肉出锅。用勺子将红烧肉堆积在盘子里的时候,红烧肉一颤一颤的,颤出了油亮亮的汤汁。
  盘子里的红烧肉一块一块地堆积着,鲜红润亮,肉皮晶莹,红酥油润,盈汪汪地能挤出水波似的,直教人口舌生津,饥饿顿生。
  “好了,可以吃了。”
  叶宁拿起筷子,给小冬喂红烧肉。李满福拿起筷子,去夹红烧肉。
  筷子夹起红烧肉,红烧肉抖了抖,只是夹起来,不用尝,用筷子就能感受到它的弹润。
  李满福快速将红烧肉送入嘴里,牙齿先碰到的是肉皮,肉皮很是弹牙,酥中透糯,毫不费力地就能咬开。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咸又鲜,又糯又软的肉蹦跳进嘴里,滋味肥而不腻,香酥弹牙,汁味浓醇,入口即化。
  入口即化的浓醇香糯从牙齿到舌尖,到舌根,到喉咙,到食道,再到肚子里,所经之处,尽数留香。
  第25章
  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慢慢的,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汤汁流溢出,弥漫过晶莹的大米,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玉,绵软柔糯,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可谓是“丰年五斗米,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
  带着阴郁感的眉眼此时含着浅淡柔和的笑意,与她对视。
  她放下筷子,低声道:“您说笑了。”
  锦衣华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漆黑不见底,“我并未说笑。”
  叶宁敲了下头,从回忆里抽回身。她甩甩头,将脑海里的人影屏蔽出去,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小冬和李满福,她继续吃饭。
  中午吃了红烧肉,晚上小冬和李满福还想吃红烧肉。他们爱吃,叶宁便依了他们。
  炖红烧肉时,小冬和李满福坐在锅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冒着香儿的锅,等待着红烧肉炖好。
  红烧肉浓郁的香味钻出厨房,飘散到饭馆外面。
  正在小卖部门前扫地的老刘鼻子微微一动。他望向对面的宁冬饭馆。
  叶家那女娃子在做啥好吃的?有点像是红烧肉的味道。他深深地嗅了几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