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自救靠美食 第158节
  他每日担惊受怕,收密信都得再三小心,结果就跟他说这个?
  我呸!
  回去就在皇城司寻十个八个家世好,相貌好,脾气好,武功好,才学好,无处不好的好后生去三娘子面前打转。
  哼!
  李生气鼓鼓地闭了闭眼,刚要转头,就听见外头扑棱棱的夜枭呼扇翅膀的声响,伴着屋里推杯过盏的声响,多少有点刺耳。
  他心里一抖,那两只夜枭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这才松了口气。
  若是国公爷一晚上短时间内忽送了两封信来,他恐怕就要开始考虑殉职之类的事。
  李生身在敌营,一夜不眠,顾湘到是左右有美人相伴,品茶聊天,顺带着开始讲起书来。
  这日顾湘到没讲《开封探案手札》,反而讲了个新故事。主角是个市井小民,很寻常的女孩子,有点嫌贫爱富,生活在乡村农户,家里爹娘重男轻女,但也不是特别严重。
  女主角叫阿虫,她祖母给取的,说是贱名好养活。
  阿虫天天操持家里的琐事,就和大部分寻常农女一般,洗衣做饭,甚至上山砍柴捡野菜,养到八岁上,隔壁阿牛哥只出了半袋子粟米,就和她定了亲,只等着及笄之后便成亲。
  阿牛哥性子好,会拿赚来的一点钱给阿虫买糖吃。
  阿虫便想着,将来成了亲,她纺纱织布,阿牛哥进山砍柴,再生两个娃娃,若是有女娃娃,她绝不像阿娘那般重男轻女,男女她都疼。
  结果定亲没多久,家乡闹灾荒,阿牛哥去山里打猎,让野猪顶破了肚皮,死了。
  阿虫也让她爹又用一袋子麸皮高粱,换给了牙婆。
  别看阿虫只是个寻常村姑,可她相貌清秀,五官挺端正,牙婆好好地给了两口饱饭,又给她洗刷干净,就把她贩到了一户商人家做了人家家里的养女。
  这些商户养了养女,有些是专门为了卖出去赚钱,也有一部分是为了送礼,都要教读书,教识字,教歌舞,教琴棋书画,反正能学的,通通都要学,阿虫脑子不大好,学得慢,可有一点好处,她认真,别人练一遍,她能练十遍,一来二去,到是她学得最好。
  过了俩月,主人嫌弃她脚大,愣是打折了她的脚趾,做了一双小鞋子,让她日日夜夜地穿,要给她养一双纤直的小脚出来。
  商户家其他养女都说她好运气,给她束小脚,说明主家看重,将来一定能给她寻一户好人家,好好地给‘嫁’出去。
  阿虫果然让主人许了个好人家,新主人是个王爷,年轻俊美,因为她乖顺,便对她也不错。
  就这般,阿虫从一个农家女,进了王府,从给王爷侍寝的没名没分的通房丫环,到给王爷生了儿子,成了有名分的小妾,又成了宠妾,再到王妃之下第一人,每天都有无数人捧着金银珠宝来孝敬她,她吃的是进贡的珍珠米,喝的是琼浆玉液,就是年老色衰,王爷再不进房门,因着有个立住了的儿子,她也有儿子依靠。
  顾湘的故事讲得寻常而又朴素,阿虫的日子就是再庸常不过的那点东西。
  她不怎么会争宠,仿佛就是运气好,便脱了农门,变成了凤凰。
  “四十岁那年,阿虫跟着儿子出行,路过一个很眼熟的小山坡,看着山坡上的放羊娃,忽然想不起来了,她阿牛哥长什么样子?她阿爹,阿娘,大哥,大姐,都长得什么样子。想了半天她都想不出来,只能叹了口气,承认自己老了,记性不好。”
  萧灵韵听着听着,眼泪嗒嗒地落下来。
  赵燕飞猛地一缩肩膀,陡然感到一股子寒意落下,轻声道:“这故事不好,别讲了。”
  顾湘戛然而止,吐出口气,苦笑叹息:“本来想讲个励志的故事的。”
  外头守门的老狗,眨了眨眼,心里纳闷——这还不够励志?那怎么才叫励志?
  他是不大爱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但也觉得这女主角阿虫,真是个有本事的女人。
  手头什么都没有,愣是一步步地成了王爷身边的宠妾。
  “啧!厉害人物。”
  第二百六十八章 哥哥
  一个故事,百样人能听出百种意思。
  赵素素和萧灵韵,听了都觉得很伤感,身上不由沁出一丝丝的寒意,让人毛骨悚然。
  老狗对这两个娘子的情绪,却是很莫名其妙。
  在他看来,故事里的女主角那就是典型的厉害角色,运气好,心志也佳,这年头,寻常百姓的女孩子能养活大的都没有几个,光是他家,他就有一个姐姐刚出生不久便送了人,另一个姐姐生了病没钱治,躺在她娘的怀里,从生病到死,唯一的念想不过是想知道,隔壁家姐姐吃过的糖葫芦是什么滋味,可这念想,她都没等到。
  那时候老狗年纪还小,就是打算去街上想办法弄串糖葫芦来,满足姐姐最后的愿望,他也做不到。
  这事,老狗很少去想,也没觉得多悲惨。
  毕竟村子里这等事多得很,挨家挨户到寻常庄户家去问,起码有八成的人家,能说出几件在贵人们听来惨不忍睹的事。
  顾湘自己都不知道,她怎么就把一个励志故事,讲得……这般让人难受想哭。
  她自己心里都有点酸酸的难受。
  其实这就是个挺普通的‘农女升职记’的故事而已。当年她读网络小说,也读过不少类似的,当时读得时候真觉得特别励志,因为女主的起点低,升级感和代入感也挺强的,她挺喜欢读。
  可现在,她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亲眼见到了那么多事之后,再讲这样的故事,却开始觉得阿虫可怜。
  好在赵素素掉了半天眼泪,萧灵韵也抹了半晌眼睛,回过神,情绪到是都好了不少。
  招娣丫头不大能听得懂,可她看萧灵韵哭,也就跟着哭,哭啊哭地,又把萧灵韵给逗笑了。
  顾湘:“……”
  也行,只要开心,怎样都好。
  她干脆又捞了好些酱肉,配上炊饼,还有熬煮了许久的高汤,让老狗进来送出去给大家伙一起吃。
  营帐外头篝火点起。
  老狗自己捞了一大碗酱肉,掰开炊饼,先往上头涂了一层厚厚的辣椒酱。
  自从他吃过顾厨的辣椒酱,那是一日不吃都不行,吃馒头要配,吃包子要配,连喝碗粥也要配。
  又辣又香的滋味一入口,浑身毛孔张开,那个舒服劲,简直是别提了。
  老狗叹气:“要是当年咱勇毅军的人在西北打仗的时候,火头营肯给咱熬上这么一锅辣酱,哪怕就吃黑面窝窝,咱那儿也不至于一口气冒出那么一大堆逃兵来。说不定……我老狗也有封侯拜相的一天。”
  旁边几个有一把年纪的亲兵都讪笑。
  老狗哪去过西北?
  真够会瞎琢磨的。
  整个营地上空,飘荡着浓郁的食物香味。
  不远处,阿大把烤得稍微软些的饼子,还有一小碟咸鱼,递给李成芳。
  李成芳盯着那条咸鱼,面色阴沉。
  阿大小声道:“要不,我给三公主讲个故事?”
  “有一天,一个樵夫路过某渔夫家门口,看见渔夫的小孩儿正蹲在门口美滋滋地吃饭,饭碗里摆着一条巴掌大的咸鱼。”
  “三天后,樵夫再次路过渔夫门口,他家小孩同样在吃饭,碗里依旧装着一条巴掌大的咸鱼。”
  “半个月后,樵夫又路过渔夫家门口,那家的小孩仍然在吃饭,碗里仍然有一条巴掌大的咸鱼,他就想,当渔夫真好啊,竟然半个月下来,天天能给孩子吃上咸鱼……”
  阿大话没说完,李成芳冷冷地盯着他道:“半个月吃的就是同一条咸鱼,哼哼。”
  这不就是挤兑自己呢,告诉他,好些寻常人家里有条咸鱼都能吃半个月,让他不要太挑。
  “哼哼。”
  李成芳默默把碗端了起来。
  他真不是被阿大的话打动,而是确实饿得厉害。
  赶路奔波这么久,到了大河村更是情绪紧张,此时略微松弛下来,肚子里就咕噜咕噜乱叫,他现在虽然闹着别扭,矜持了一下,可其实别说给他精细面的饼子,就是给他口菜窝窝,指不定他也能吃得下去。
  一边吃炊饼,一边拿牙齿去磨那咸鱼。
  别说,这股子臭咸鱼的味,他居然也能吃得惯,比干巴巴地嚼那硬邦邦的饼子要强上许多。
  “……至少该有碗汤喝吧。”
  饼子硬,拉嗓子眼,那咸鱼又咸得厉害,还隐隐有点苦头,李成芳吃着,就特别想喝一点汤粥来润润喉。
  不远处的香味随着风雪一个劲地朝着这边飘荡,尤其是汤水味,更是浓郁,李成芳口水不停地分泌,一时间委屈的眼珠子通红:“有什么了不起,等回了家……等回了家……”
  回了家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天天吃好吃的,专门让环姐儿看,偏不给她吃。
  他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他家什么好东西没有,将来……非让这家伙开开眼不可。
  凭什么都说她——做饭好吃,自己又没吃过,肯定不怎么样。
  李成芳自己艰难地把自己给安慰好了。
  阿大很是松了口气。这带孩子的活实在不是人干的,怪不得他老大放着京城清贵又安稳的日子不过,非要去西北。
  希望今天莫要再出什么事才好。
  今日风雪骤,不光是顾湘一行人不敢赶路,很多行人也不免驻留停步,不多时便有几个行人寻香而至,期期艾艾地过去,想买一碗汤喝。
  顾湘对于主动送上门的食客,从来都是多多益善。
  热气腾腾的暖汤一锅又一锅地送上,哪怕是过路的陌生人来了,也能舒舒服服地灌上一大碗。
  李成芳半夜有点睡不着,扒着帐子向外看,陆陆续续见到好些人,什么猎户,屠夫,行商,读书人经过,顾湘对他们可好呢,说话温温柔柔,不光给盛汤,若是只喝汤,竟还不收钱,若是想吃点肉,吃个软乎乎的炊饼,也不过几个大子而已。
  “……”
  凭什么只对他不好?
  他可是——环姐儿正经的哥哥,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第二日。
  风雪渐渐小了,眼看顾湘等人虽已在慢吞吞地收拾东西,到不见拔营的迹象,便赶紧去村子里买了一包耗子药来,又做了好些个老鼠夹子,安置在李成芳的帐子里。
  “昨晚上老听着帐子里有老鼠磨牙的声响,这东西可不干净,除了要紧。”
  李成芳:“……”
  第二百六十九章 惹麻烦
  雪渐渐小了,风还是割人的厉害。
  顾湘看了看外头的天色,天色昏昏,树上挂着好多冰棱,瞧着晶莹得很,回头就见樱桃那小妮子带着招娣和阿蛮两个小丫头,跑出去堆雪人玩,雪人堆得不怎么样,就是翻了个顾湘做饭时漏下的萝卜插上去,鼻子到挺好看。
  三个人都冻得脸颊通红,回来手肿得跟小萝卜似的,气得秋丽拽着樱桃就啪啪打了几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