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不过,路教授从不回头去看‘万一’、‘或许’、‘如果’等种种可能。
今天, 丽龙主明面上的搭襟是他, 在他离开之前, 也只有他。
怀揣这样的想法,路峥选择上楼去会会他那毛头小子情敌。
手忙脚乱哄着怀里找奶嘴的光屁股小孩的顿沙抬头一看,莫名觉得路教授今天上楼的伟岸背影显得格外有气场,活像是正宫去抓小三的气场。
普尔萨还浑然不知危机即将到来, 他和苏和的话题从电视机转到了运动会上。
得知苏和已经让顿沙偷偷提交了运动会的报名表, 普尔萨又惊又喜,“真的假的?你阿祖能叫你去吗?这运动会万一要到镇子上呢, 你可以下山?”
“不知道呢, 我还没跟阿祖讲, ”丽龙主眸子雪亮, 笃定阿祖对他的疼爱,“到时候求求阿祖好了, 她会答应我的。你要小心了,我肯定不会给你放水的, 我也要拿第一。”
普尔萨闻言笑起来, 他才不愁苦苏和一旦参加, 那自己射箭的冠军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他由衷希望苏和能捧得奖杯,好好迈出这离开木楼的第一步, 去迎接新的生活。
“你的准头还在吗?我感觉你都已经很久没摸过弓了,如果想找回点手感,这段时间可要加强里练习——”普尔萨小时候和苏和一起拉弓骑马,不可否认,苏和在射箭确实比他强不少,“你要是想找作伴的,我陪你一起。”
“你说得对,我是得开始多练一练了。”苏和决心今晚就把压箱底的弓箭掏出来,“不过你就算了,你最近不是在忙吗?”
普尔萨最近的确忙,他们家的草场租给了运动会的组织方,要铺跑马的赛道和路障,家里那些牛羊牲畜都要换个地方圈。
不过这其实都是小事,真正的塔木族大事,是他们或许要迁出河谷了。
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体,搬到镇子上去,和其他少数部落挤在一处,自此河谷的草场就只是草场,而不是塔木人的居所和故乡。
虽然普尔萨的阿爸还在考虑,没有最终拍板钉钉,毕竟要举族离开赖以生存的河谷并不是一件简单抉择的事情。
但普尔萨觉得,他们离开现在的河谷只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多的是年轻人都离开族群的聚集地选择到镇子上、甚至是外地的大城市定居生活似的。
外面的世界都已经被锻造出钢筋铁骨,他们还留在绿木青山中像百年前一样依靠山水绿林生活,怎么可能长久?
普尔萨喜欢河谷,也喜欢外面的城市,无论他阿爸的决定是怎样的,他都能接受。
只是如果他真的搬到镇子上,再来见苏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容易了,太远了。
“你怎么了?”丽龙主发觉普尔萨突然的沉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回神的普尔萨一把擒住他的手腕,扯扯嘴角,嬉皮笑脸凑近,“没事,快让我看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手,现在开始拉弓,肯定要磨一手的血泡,把你疼的像小时候一样嗷嗷哭怎么办?”
刚开始练习搭弓拉弦瞄准时,手心和手指指腹磨出血泡都是正常事。
血泡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里面的血水扎出来,留着上面薄薄一层皮,不要撕破,一撕破,那滋味怎一个酸楚可言,疼的从前小小年纪的苏和哭了好几回。
从前的糗事丽龙主也记得,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不怕疼了。”
路峥推门进来时,苏和的爪子还被普尔萨拉着,两人坐在矮榻上,言笑晏晏的样子,给路教授心上泼了一瓢醋,灼烧烘烤。
好在丽龙主仍牢记天大地大搭襟最大的规矩,当即撤回自己的手,冲路峥扑过去了,“你今天来的好晚,怎么,是你的学生又生病了吗?要我去看看他们吗?”
如果需要什么草药,也可以尽管说,他都会去帮路峥找到的。
小神子一扑过来,路教授眼里就没有他那位矮小的土豆子情敌了,他的全部心神都在丽龙主身上。
今天的丽龙主没梳头发,墨色的黑发尽是散着铺在脑后。
他背过身拉起路峥往矮榻走时,路教授看到了苏和脑后多了十来个细小的麻花辫,用花骨朵的卡子别着,色彩斑斓,应该是出自楼下几个小姑娘的手笔。
这世上哪有比丽龙主更合适编头发的换装娃娃供她们装点。
“这是?”路峥扫过脸上憋不住醋劲儿的普尔萨,轻轻开口,“你的朋友?”
“你不记得了?是普尔萨。”苏和还以为路峥对一头小辫子的普尔萨很有兴趣嘞。
路教授挨着苏和坐下,和普尔萨面面相觑,“普尔萨?”
“是嘞,我是丽龙主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普尔萨,我们之前见过,在我夜里歇在他这处过夜时,早上走时,我还跟你打过招呼。”普尔萨皮笑肉不笑地勾起唇角,他看路峥这个外地人不顺眼至极。
不单单因为路峥抢走了属于他的位置,还因为这个外地人根本不够珍爱丽龙主,却还是占了苏和便宜。
长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实际上也就是个狗男人。
“原来那是你,不好意思,没留意。”路峥从小没吃过飞醋,他又是个该成熟的年纪,心里再吃味,也不会和普尔萨一样傻哼哼表露在脸上。
今天, 丽龙主明面上的搭襟是他, 在他离开之前, 也只有他。
怀揣这样的想法,路峥选择上楼去会会他那毛头小子情敌。
手忙脚乱哄着怀里找奶嘴的光屁股小孩的顿沙抬头一看,莫名觉得路教授今天上楼的伟岸背影显得格外有气场,活像是正宫去抓小三的气场。
普尔萨还浑然不知危机即将到来, 他和苏和的话题从电视机转到了运动会上。
得知苏和已经让顿沙偷偷提交了运动会的报名表, 普尔萨又惊又喜,“真的假的?你阿祖能叫你去吗?这运动会万一要到镇子上呢, 你可以下山?”
“不知道呢, 我还没跟阿祖讲, ”丽龙主眸子雪亮, 笃定阿祖对他的疼爱,“到时候求求阿祖好了, 她会答应我的。你要小心了,我肯定不会给你放水的, 我也要拿第一。”
普尔萨闻言笑起来, 他才不愁苦苏和一旦参加, 那自己射箭的冠军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他由衷希望苏和能捧得奖杯,好好迈出这离开木楼的第一步, 去迎接新的生活。
“你的准头还在吗?我感觉你都已经很久没摸过弓了,如果想找回点手感,这段时间可要加强里练习——”普尔萨小时候和苏和一起拉弓骑马,不可否认,苏和在射箭确实比他强不少,“你要是想找作伴的,我陪你一起。”
“你说得对,我是得开始多练一练了。”苏和决心今晚就把压箱底的弓箭掏出来,“不过你就算了,你最近不是在忙吗?”
普尔萨最近的确忙,他们家的草场租给了运动会的组织方,要铺跑马的赛道和路障,家里那些牛羊牲畜都要换个地方圈。
不过这其实都是小事,真正的塔木族大事,是他们或许要迁出河谷了。
不是一家一户,而是整体,搬到镇子上去,和其他少数部落挤在一处,自此河谷的草场就只是草场,而不是塔木人的居所和故乡。
虽然普尔萨的阿爸还在考虑,没有最终拍板钉钉,毕竟要举族离开赖以生存的河谷并不是一件简单抉择的事情。
但普尔萨觉得,他们离开现在的河谷只是迟早的事情,就像多的是年轻人都离开族群的聚集地选择到镇子上、甚至是外地的大城市定居生活似的。
外面的世界都已经被锻造出钢筋铁骨,他们还留在绿木青山中像百年前一样依靠山水绿林生活,怎么可能长久?
普尔萨喜欢河谷,也喜欢外面的城市,无论他阿爸的决定是怎样的,他都能接受。
只是如果他真的搬到镇子上,再来见苏和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容易了,太远了。
“你怎么了?”丽龙主发觉普尔萨突然的沉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回神的普尔萨一把擒住他的手腕,扯扯嘴角,嬉皮笑脸凑近,“没事,快让我看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手,现在开始拉弓,肯定要磨一手的血泡,把你疼的像小时候一样嗷嗷哭怎么办?”
刚开始练习搭弓拉弦瞄准时,手心和手指指腹磨出血泡都是正常事。
血泡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里面的血水扎出来,留着上面薄薄一层皮,不要撕破,一撕破,那滋味怎一个酸楚可言,疼的从前小小年纪的苏和哭了好几回。
从前的糗事丽龙主也记得,不过,“没关系,我现在不怕疼了。”
路峥推门进来时,苏和的爪子还被普尔萨拉着,两人坐在矮榻上,言笑晏晏的样子,给路教授心上泼了一瓢醋,灼烧烘烤。
好在丽龙主仍牢记天大地大搭襟最大的规矩,当即撤回自己的手,冲路峥扑过去了,“你今天来的好晚,怎么,是你的学生又生病了吗?要我去看看他们吗?”
如果需要什么草药,也可以尽管说,他都会去帮路峥找到的。
小神子一扑过来,路教授眼里就没有他那位矮小的土豆子情敌了,他的全部心神都在丽龙主身上。
今天的丽龙主没梳头发,墨色的黑发尽是散着铺在脑后。
他背过身拉起路峥往矮榻走时,路教授看到了苏和脑后多了十来个细小的麻花辫,用花骨朵的卡子别着,色彩斑斓,应该是出自楼下几个小姑娘的手笔。
这世上哪有比丽龙主更合适编头发的换装娃娃供她们装点。
“这是?”路峥扫过脸上憋不住醋劲儿的普尔萨,轻轻开口,“你的朋友?”
“你不记得了?是普尔萨。”苏和还以为路峥对一头小辫子的普尔萨很有兴趣嘞。
路教授挨着苏和坐下,和普尔萨面面相觑,“普尔萨?”
“是嘞,我是丽龙主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普尔萨,我们之前见过,在我夜里歇在他这处过夜时,早上走时,我还跟你打过招呼。”普尔萨皮笑肉不笑地勾起唇角,他看路峥这个外地人不顺眼至极。
不单单因为路峥抢走了属于他的位置,还因为这个外地人根本不够珍爱丽龙主,却还是占了苏和便宜。
长得是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实际上也就是个狗男人。
“原来那是你,不好意思,没留意。”路峥从小没吃过飞醋,他又是个该成熟的年纪,心里再吃味,也不会和普尔萨一样傻哼哼表露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