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离婚协议
  习芸单独喊自己出来,居然是因为想把女儿卖给自己,这是王枫根本没有想到,也觉得难以理喻的事情。
  这一刻,王枫才明白过来,原来何雯在他母亲的眼中,真的只是一个提款机罢了。
  一千万,这习芸倒也真的说得出口。
  钱,百分之百是为习芸那废物儿子何俊要的。
  卖女儿这个主意,没准也是何俊提出来的。
  他们,这是在榨干何雯的最后一点利用价值!
  若是有绑匪绑架了何雯,向王枫来勒索一千万来换取何雯,王枫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掏出一千万。
  但,这一千万,拿来给何俊买车买房娶老婆,王枫是断然不会给出的!
  他没这个义务,去惯着一个连工作都不找的废物。
  况且,一个将近三十岁了,还向父母伸手要钱的巨婴,有什么资格娶老婆?
  回到院内,王枫意外看见了站在院内墙角下,一脸悲戚看着自己的何雯。
  “你都听见了?”
  来到何雯面前,王枫轻声问道。
  何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声音有些沙哑的说:“王总,我们走吧,我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走,我们现在就走!”
  此刻的何雯,就像是被全世界都抛弃了一般,目光悲戚哀伤,王枫看的心疼。
  这时,何金山从厨房内走了出来,手中拎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笑着道:“王总,给你们煮了些茶叶蛋,路上吃。”
  王枫连忙接过茶叶蛋,道了一声谢。
  这时,何金山注意到了何雯的神情,诧异了一下,问道:“怎么了闺女。”
  何雯牵强的笑了笑,道:“没事,眼睛里进了沙子。”
  这种借口,未免太过勉强。
  何金山虽然知道这句话只是个借口,但见何雯不想说,他便不再多问了。
  “叔叔,公司那边还等着我回去,我和何雯,这就回临岚市了。”
  与何金山道过别后,王枫带着何雯开车离开了。
  何家院门前,只有何金山一人,站在那里,定定的看着奔驰汽车远去。
  这一去,自家闺女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了。
  好一会儿,当奔驰汽车都没影儿了的时候,习芸才慢吞吞的走出门来,寒着脸,没好气的对何金山道:“还在这愣着干什么!”
  “这下好了,一千万没弄到就算了,两百万也没要到!”
  “咱家俊儿,什么时候才能娶到老婆啊!”
  何金山眉头皱了起来,道:“娶不到老婆,是他自己没用。”
  “连个工作都不找,天天指望家里养着他,依我看,谁嫁给他谁倒霉!”
  习芸一听何金山居然敢说她的宝贝儿子不好,顿时就恼了,指着何金山的脸吼道:“你说什么呢!那可是你亲儿子,你就忍心看着他打光棍!?”
  “是,我是心疼他。”何金山也恼了,冷声道:“就是因为心疼他,他才变成了现在这个熊样!”
  “你自己看看他,还像不像个男人了!”
  “就不说他日后能不能孝顺父母了,他日后能自己养活好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
  “习芸,现在咱家儿子之所以变成这样,你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说到这里,何金山又不禁想起了何雯,心痛道:“可怜了咱家女儿,从小我们就没有给她过多少,她穿的吃的,都远不如她哥。”
  “现在长大了,家里过日子,也都得要她来掏钱。”
  “现在,她哥去老婆,居然也指望她?”
  “这事说出去,都让人耻笑!”
  说罢,何金山越想越生气。
  他现在,已经醒悟过来了。
  自己的儿子和女儿,真正对自己好的,还是何雯!
  反观自己的儿子何俊,就是个没心没肺的蛀虫。
  等他们年迈了,根本就指望不上何俊!
  冷哼一声,何金山一转身,头也不回的进了屋,只留下习芸楞在原地。
  过了一会儿,何俊也出来了,焦急万分的问道:“妈,你怎么就这样让他们走 了!”
  “钱呢?钱呢!?”
  他抓着习芸的肩膀,着急的问。
  “没钱。”
  习芸脸色一寒,甩开何俊的手,转身进了屋。
  “没了?”
  何俊懵了,看着习芸的背影,恼怒的问:“怎么能没了呢!没了我怎么买车,我怎么盖房子,我怎么娶老婆!!”
  “没有老婆,你们就别指望抱孙子了!”
  可习芸没理她,径直进了里屋。
  没由来的,何俊心中一慌……
  “这个家,我想我以后会很少回来了。”
  路上,奔驰车内,何雯面色失落。
  “以后跟着我过?”王枫看了看何雯。
  “可是,你还有妻子呢……”
  何雯满脸幽怨的看着王枫。
  一说起自己的那个妻子,王枫目光失落了几分。
  如果他猜的不说,官艾莎喊自己去签离婚协议的日子,也就这两天了吧……
  “快了,很快,我就没有妻子了。”
  王枫挤出一个笑,只是这个笑容之中,好似还夹杂着些痛苦。
  何雯看在眼中,心中一痛。
  她知道,王枫还是爱着他的那个妻子的。
  在何雯看来,王枫是一个好男人,只可惜,官艾莎不是一个好女人。
  回到临岚市的时候,已经是正午时分了,王枫带何雯找地方吃了顿饭后,才回到了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内,刚刚才坐下的王枫,收到了一条来自官艾莎的短信。
  “今天晚上,九点,回家把离婚协议签一下吧。”
  看到这条短信的王枫,脑子嗡的一声,懵了。
  这一刻,终于要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