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大了世界首富 第10节
第10章 天才
听到林禹寻答应让自己住下,程豪放下心来。
有了住的地方,吃饭还可以去学校蹭,他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
等他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体,去酒吧打拳,手上就能有钱了,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程豪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然后他的肚子,就响了。
程豪:“……”
丹尼一无所觉,林禹寻道:“我们吃饭吧,我去买点面包。”他今天赶着回家,都忘记要买点食物回来了!
程豪道:“不用了,有三明治和牛奶。”
林禹寻还记得程豪带回来的那些三明治,但他有些迟疑:“那些三明治……你够吃吗?”
“够了。”程豪道,他昨天应该是受伤太严重,才会吃很多,现在已经好多了,就能控制着自己少吃点了。
“还有明天早上……”林禹寻还是很担心。
程豪道:“给丹尼留一点,我们两个可以去学校里吃。”
这样也是可以的,林禹寻不再坚持要去买食物。
他们还剩下四个半的香肠三明治。
这种三明治个头挺大的,一般的成年人,吃上一个就饱了,所以丹尼中午才会只吃了半个。
林禹寻把剩下的三明治里的三个给了程豪:“你吃吧。”
“我吃两个就够了。”程豪道,林禹寻虽然瘦小,却处在长身体的年纪,看他早上中午的胃口,现在一个三明治肯定是吃得下的,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丹尼也至少需要一个三明治,他最多可以吃两个半。
稳妥考虑,他就吃两个好了。
林禹寻还想说点什么,程豪又道;“我吃太多会吃坏肚子。”
程豪都这么说了,林禹寻也就不多问了。
三明治的味道还可以,至少外面的面包是松软的,就是中间的香肠切的很薄,非常少。
程豪三两口吃了两个三明治,又喝了两盒牛奶,总算觉得肚子里舒服了,而这时候,林禹寻和丹尼还没吃完。
之前切斯特吃三明治,是专挑里面的香肠吃的,林禹寻却相反,他把外面的面包吃了,中间的香肠却留着没吃,最后给了丹尼。
丹尼正要接,程豪把丹尼抱了起来,放到他自个儿的小拖鞋上,又塞给他一个纸飞机。
丹尼吃了半个三明治已经饱了,现在有得玩,就忘了林禹寻要给他的香肠,去玩纸飞机了,只留下林禹寻有点不知所措地拿着手上的香肠。
程豪道:“你这么瘦,应该多吃点肉,香肠还是自己吃吧。”给孩子吃好点这是应该的,但不该克扣自己的伙食给孩子吃好的,这样会宠坏孩子。
更何况,林禹寻自己也还小!
林禹寻道:“我不爱吃肉……”
“你中午吃培根不是吃得挺高兴?”程豪道,今天中午的午餐里有一点点的培根,林禹寻也是留到了最后才吃,但明显吃得很高兴,是喜欢吃的。
林禹寻看了程豪一眼,低下头吃了一口香肠。
程豪道:“我会去找工作,等我有钱了,就买好吃的给你吃。”不管是林禹寻还是丹尼,都应该多吃点蔬菜水果,这样才算是营养均衡,还有肉,最好也是吃新鲜的肉,而不是香肠培根。
可惜他现在太穷。
“我也不用吃好的。”林禹寻道,欢喜地看着程豪。
程豪朝着他笑了笑,又去看丹尼玩了,顺便试着修复卷帘门——这会儿是晚餐时间,大家都还没睡,弄出点声音来也不会打扰到别人。
就是这卷帘门想要修并不容易……
程豪一边夸奖丹尼一边修门的时候,林禹寻则在整理房间。
他的房间里很乱,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前他回家的时候总是很疲惫,没力气去整理,今天却有了力气。
程豪见状问道:“林禹寻,你不用做作业吗?对了,你今天去上学怎么没拿书?”今天林禹寻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手上都没书。
林禹寻一愣,道:“老师没有布置作业,也没有书。”
“原来是这样。”程豪道,美国差的公立学校的教育,真的太随性了,竟然连书都没有……
林禹寻在这样的学校读书,实在让人有点放心不下。
如果可以,最好能给林禹寻换个学校。
见程豪不打算多问,林禹寻放下心来。
然而,程豪没有多问读书的事情,却对林禹寻道:“这样吧,既然你晚上有空,就跟着我学中文。”
虽然现阶段中文用处不大,但以后肯定会很有用,他的国家,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飞速发展!
而且林禹寻还年轻,多学点知识对他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林禹寻虽然没有接受过中文教育,但他会说中文,学起来也就不会太难。
“你会中文?”林禹寻问。
“我会。”程豪道。他会最正宗的中文,会写简体字!还通过程锦浩的记忆,学了繁体字!
好吧,后者是他通过记忆看的,需要巩固了之后,才能彻底掌握。
“你……怎么会来这里?”林禹寻问,一个懂中文,英语也说得很好,一看就很有教养的人,为什么会来这里?
“家里出了点事。”程豪道:“我现在无家可归。”
问到了程豪的伤心事,林禹寻略有点不安:“你……你别难过,你可以住在我这里。”
“那就谢谢了!”程豪笑道。
林禹寻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程豪说要教林禹寻中文,当下就开始教了。
林禹寻说的方言是北方的,发音跟普通话相似,但不是完全一样,程豪就用普通话跟他说话,让他纠正读音,还把“林禹寻”三个字的简体字和繁体字都用正确的笔画写了下来——在他说要教林禹寻认字之后,林禹寻就找了一张海报给他。
这海报一面花花绿绿的,另一边却是白色的,虽然周围有一些干掉的胶水,但并不影响他用圆珠笔在中间写字。
“‘林’和‘禹’这两个字,简体字繁体字写法一样,‘寻’就不一样了……你学简体字吧,以后大家应该会用简体字。”程豪道。
林禹寻以前从没听说过简体字,但程豪这么说,他就决定以后学简体字了。
他只看着程豪写了一遍,就把自己的名字写出来了。
程豪道:“你真聪明!”
林禹寻以前跟父亲一起住的时候,他的父亲从来不会夸他,后来跟母亲一起住,他的母亲更是只会骂他。
现在突然被人夸聪明,他觉得自己快活地不行,之前见程豪夸丹尼而产生的许些酸涩也消失一空,嘴角更是克制不住地弯了起来,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程豪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禹寻笑,又道:“你笑起来真好看。”
林禹寻下意识地收回了自己的笑容,想了想,他又露出一个更大的笑容。就是这个大大的笑容,因为是刻意做出来的,显得有些僵硬。
但程豪还是笑着夸奖他:“你的牙齿真好看。”
林禹寻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去买牙膏牙刷了,他以前攒钱买过,但母亲去世后缺钱,就没钱买了。
程豪并不知道林禹寻的想法,他夸奖完,又写了自己的名字给林禹寻看。
林禹寻又照着写出来了。
林禹寻竟然看他写了一遍,就一字不差写出来了!
程豪觉得林禹寻真的很聪明,教林禹寻中文的心思更浓了。
他读小学的时候,是从拼音开始学的,但现在他能用拼音打字,真要去读却不一定能把拼音读准,声母韵母这些也忘得差不多了……程豪想了想,最终决定先不教拼音了,直接教认字。
他现在手边没有教材,此时才1980年,中美刚刚建交,在这边也买不到简体中文的书,他就干脆随便写点来教了。
程豪问:“你知道《静夜思》吗?床前明月光的那个。”
“这是什么?”林禹寻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把这首诗背了一遍,然后又开始在海报上写这首诗。
结果,程豪写的时候,林禹寻竟然就把这首诗给背了出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程豪:“……你以前学过了?”
“没有。”林禹寻不安地看着程豪,他的父亲会说中文但不会写字,这些就更不会了,他从没学过……
他会写自己的名字,也是因为他这名字是他父亲找一个认字的华人起的,那人还写了下来并被他的父亲保存着,他才会照着描画。
程豪会不会觉得他什么都不懂很笨?
“那你是个天才!”程豪激动道,虽然这首诗很短,但林禹寻听一遍就能背出来,也很厉害了!
“我没什么厉害的……”
“你来试试写字。”程豪让林禹寻照着抄那首诗。
林禹寻照着程豪写的慢慢写,他以前没学过,字不太好看,但一笔一划写得很清楚,中间有些笔画出了点小问题,也是程豪一说,他就改了。
程豪等他抄了一遍,突然心里一动问:“你能不能默写?”
林禹寻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试试吧,错了也没关系。”程豪道,他觉得林禹寻很聪明,整首诗可能默写不下来,但“月光”之类的词语,指不定能写。
程豪期待地看着林禹寻,然后就看到这个瘦小的少年一字不差地把整首诗默写了下来。
唯一的缺点也就是……字有点丑。
林禹寻,他真的是个天才!
第11章 亲近
林禹寻年纪不小了,而且受过教育,对中文也不是全然陌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简单的字他看一看就会并不奇怪。
但他只抄了一遍,就能把整首诗默写下来,这绝对是天才。
听到林禹寻答应让自己住下,程豪放下心来。
有了住的地方,吃饭还可以去学校蹭,他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
等他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体,去酒吧打拳,手上就能有钱了,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
程豪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然后他的肚子,就响了。
程豪:“……”
丹尼一无所觉,林禹寻道:“我们吃饭吧,我去买点面包。”他今天赶着回家,都忘记要买点食物回来了!
程豪道:“不用了,有三明治和牛奶。”
林禹寻还记得程豪带回来的那些三明治,但他有些迟疑:“那些三明治……你够吃吗?”
“够了。”程豪道,他昨天应该是受伤太严重,才会吃很多,现在已经好多了,就能控制着自己少吃点了。
“还有明天早上……”林禹寻还是很担心。
程豪道:“给丹尼留一点,我们两个可以去学校里吃。”
这样也是可以的,林禹寻不再坚持要去买食物。
他们还剩下四个半的香肠三明治。
这种三明治个头挺大的,一般的成年人,吃上一个就饱了,所以丹尼中午才会只吃了半个。
林禹寻把剩下的三明治里的三个给了程豪:“你吃吧。”
“我吃两个就够了。”程豪道,林禹寻虽然瘦小,却处在长身体的年纪,看他早上中午的胃口,现在一个三明治肯定是吃得下的,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丹尼也至少需要一个三明治,他最多可以吃两个半。
稳妥考虑,他就吃两个好了。
林禹寻还想说点什么,程豪又道;“我吃太多会吃坏肚子。”
程豪都这么说了,林禹寻也就不多问了。
三明治的味道还可以,至少外面的面包是松软的,就是中间的香肠切的很薄,非常少。
程豪三两口吃了两个三明治,又喝了两盒牛奶,总算觉得肚子里舒服了,而这时候,林禹寻和丹尼还没吃完。
之前切斯特吃三明治,是专挑里面的香肠吃的,林禹寻却相反,他把外面的面包吃了,中间的香肠却留着没吃,最后给了丹尼。
丹尼正要接,程豪把丹尼抱了起来,放到他自个儿的小拖鞋上,又塞给他一个纸飞机。
丹尼吃了半个三明治已经饱了,现在有得玩,就忘了林禹寻要给他的香肠,去玩纸飞机了,只留下林禹寻有点不知所措地拿着手上的香肠。
程豪道:“你这么瘦,应该多吃点肉,香肠还是自己吃吧。”给孩子吃好点这是应该的,但不该克扣自己的伙食给孩子吃好的,这样会宠坏孩子。
更何况,林禹寻自己也还小!
林禹寻道:“我不爱吃肉……”
“你中午吃培根不是吃得挺高兴?”程豪道,今天中午的午餐里有一点点的培根,林禹寻也是留到了最后才吃,但明显吃得很高兴,是喜欢吃的。
林禹寻看了程豪一眼,低下头吃了一口香肠。
程豪道:“我会去找工作,等我有钱了,就买好吃的给你吃。”不管是林禹寻还是丹尼,都应该多吃点蔬菜水果,这样才算是营养均衡,还有肉,最好也是吃新鲜的肉,而不是香肠培根。
可惜他现在太穷。
“我也不用吃好的。”林禹寻道,欢喜地看着程豪。
程豪朝着他笑了笑,又去看丹尼玩了,顺便试着修复卷帘门——这会儿是晚餐时间,大家都还没睡,弄出点声音来也不会打扰到别人。
就是这卷帘门想要修并不容易……
程豪一边夸奖丹尼一边修门的时候,林禹寻则在整理房间。
他的房间里很乱,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前他回家的时候总是很疲惫,没力气去整理,今天却有了力气。
程豪见状问道:“林禹寻,你不用做作业吗?对了,你今天去上学怎么没拿书?”今天林禹寻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手上都没书。
林禹寻一愣,道:“老师没有布置作业,也没有书。”
“原来是这样。”程豪道,美国差的公立学校的教育,真的太随性了,竟然连书都没有……
林禹寻在这样的学校读书,实在让人有点放心不下。
如果可以,最好能给林禹寻换个学校。
见程豪不打算多问,林禹寻放下心来。
然而,程豪没有多问读书的事情,却对林禹寻道:“这样吧,既然你晚上有空,就跟着我学中文。”
虽然现阶段中文用处不大,但以后肯定会很有用,他的国家,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飞速发展!
而且林禹寻还年轻,多学点知识对他有好处!
更重要的是,林禹寻虽然没有接受过中文教育,但他会说中文,学起来也就不会太难。
“你会中文?”林禹寻问。
“我会。”程豪道。他会最正宗的中文,会写简体字!还通过程锦浩的记忆,学了繁体字!
好吧,后者是他通过记忆看的,需要巩固了之后,才能彻底掌握。
“你……怎么会来这里?”林禹寻问,一个懂中文,英语也说得很好,一看就很有教养的人,为什么会来这里?
“家里出了点事。”程豪道:“我现在无家可归。”
问到了程豪的伤心事,林禹寻略有点不安:“你……你别难过,你可以住在我这里。”
“那就谢谢了!”程豪笑道。
林禹寻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程豪说要教林禹寻中文,当下就开始教了。
林禹寻说的方言是北方的,发音跟普通话相似,但不是完全一样,程豪就用普通话跟他说话,让他纠正读音,还把“林禹寻”三个字的简体字和繁体字都用正确的笔画写了下来——在他说要教林禹寻认字之后,林禹寻就找了一张海报给他。
这海报一面花花绿绿的,另一边却是白色的,虽然周围有一些干掉的胶水,但并不影响他用圆珠笔在中间写字。
“‘林’和‘禹’这两个字,简体字繁体字写法一样,‘寻’就不一样了……你学简体字吧,以后大家应该会用简体字。”程豪道。
林禹寻以前从没听说过简体字,但程豪这么说,他就决定以后学简体字了。
他只看着程豪写了一遍,就把自己的名字写出来了。
程豪道:“你真聪明!”
林禹寻以前跟父亲一起住的时候,他的父亲从来不会夸他,后来跟母亲一起住,他的母亲更是只会骂他。
现在突然被人夸聪明,他觉得自己快活地不行,之前见程豪夸丹尼而产生的许些酸涩也消失一空,嘴角更是克制不住地弯了起来,露出一个小小的笑容。
程豪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禹寻笑,又道:“你笑起来真好看。”
林禹寻下意识地收回了自己的笑容,想了想,他又露出一个更大的笑容。就是这个大大的笑容,因为是刻意做出来的,显得有些僵硬。
但程豪还是笑着夸奖他:“你的牙齿真好看。”
林禹寻开始琢磨着要不要去买牙膏牙刷了,他以前攒钱买过,但母亲去世后缺钱,就没钱买了。
程豪并不知道林禹寻的想法,他夸奖完,又写了自己的名字给林禹寻看。
林禹寻又照着写出来了。
林禹寻竟然看他写了一遍,就一字不差写出来了!
程豪觉得林禹寻真的很聪明,教林禹寻中文的心思更浓了。
他读小学的时候,是从拼音开始学的,但现在他能用拼音打字,真要去读却不一定能把拼音读准,声母韵母这些也忘得差不多了……程豪想了想,最终决定先不教拼音了,直接教认字。
他现在手边没有教材,此时才1980年,中美刚刚建交,在这边也买不到简体中文的书,他就干脆随便写点来教了。
程豪问:“你知道《静夜思》吗?床前明月光的那个。”
“这是什么?”林禹寻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把这首诗背了一遍,然后又开始在海报上写这首诗。
结果,程豪写的时候,林禹寻竟然就把这首诗给背了出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程豪:“……你以前学过了?”
“没有。”林禹寻不安地看着程豪,他的父亲会说中文但不会写字,这些就更不会了,他从没学过……
他会写自己的名字,也是因为他这名字是他父亲找一个认字的华人起的,那人还写了下来并被他的父亲保存着,他才会照着描画。
程豪会不会觉得他什么都不懂很笨?
“那你是个天才!”程豪激动道,虽然这首诗很短,但林禹寻听一遍就能背出来,也很厉害了!
“我没什么厉害的……”
“你来试试写字。”程豪让林禹寻照着抄那首诗。
林禹寻照着程豪写的慢慢写,他以前没学过,字不太好看,但一笔一划写得很清楚,中间有些笔画出了点小问题,也是程豪一说,他就改了。
程豪等他抄了一遍,突然心里一动问:“你能不能默写?”
林禹寻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试试吧,错了也没关系。”程豪道,他觉得林禹寻很聪明,整首诗可能默写不下来,但“月光”之类的词语,指不定能写。
程豪期待地看着林禹寻,然后就看到这个瘦小的少年一字不差地把整首诗默写了下来。
唯一的缺点也就是……字有点丑。
林禹寻,他真的是个天才!
第11章 亲近
林禹寻年纪不小了,而且受过教育,对中文也不是全然陌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简单的字他看一看就会并不奇怪。
但他只抄了一遍,就能把整首诗默写下来,这绝对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