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5节
  这话倒是真,这几年,托人来提亲的人可不少,一开始是觉得还小不想那么快结婚。
  后来嘛。温明曦接过陆英子给她倒的热水,原主这份工作时常要去生产队,认识了宋溪,原主心里就装着他,就等他捅破窗户纸,所以后头的,也没答应。
  这时候也没什么谈恋爱的说法,看对眼就能把婚结了。
  而就在明天,按照原书的剧情,宋溪救了温明曦后,立刻趁热打铁,让人来提亲,原主以为是得偿所愿,立刻应下。
  从此开启悲剧的一生。
  “明曦啊,虽然你长得俊,学历也高,但眼光可不能放的太高。这真是个顶顶的好人家,你是三婶看着长大的,三婶不会骗你。”
  “这个小子,是公社书记的小儿子。小儿子好啊,嫁人不能嫁老大,小儿子才吃香。你是读书人,三婶跟你说道说道,结婚要看几方面。军人是好,但太高了,咱们泥腿子出来的,够不到。接着还有啥?”
  黄莲枝掰着手指数,“还有干部家庭、工人家庭、农民家庭、知识分子家庭、资产阶级家庭。这后两个可不能碰,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这公社书记,那就是政治上没风险,经济上,咱们也不吃亏。我们是工人家庭,人家是干部家庭,这是属实高攀了。”
  黄莲枝说久了费唾沫,拿起搪瓷水杯就咚咚咚直喝,“怎么样,三婶没说错吧?你呀,差不多可以定下来了。人家说了,彩礼好说,随我们提,人家就是看你有学历,长得俊其实还是拖累呢……怎么样,要是可以,我明天就费腿跑一趟,班也不上了,去帮你应了人家,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庙……”
  温明曦唇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原主嫁的是宋溪,这桩婚事自然没成,以前怎么吹的她不清楚。
  但是这个公社书记的小儿子,她却是见过的。
  记忆里,一个月前原主去生产队,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也许是那之后,他开始打听原主。
  而温明曦此时脑海中浮现的人影……
  怎么说呢,额……大概就是猪八戒转世,头顶能反光,估计蚊子落地都要滑脚停不住。
  这年头,能有这样有油水的身材,那经济上是必然不吃亏的。
  在里屋听了一耳朵的温明娇像炸了毛的小猫,觉得自家四姐又要被欺负了,赶紧从里屋出来,站到温明曦身边。
  温明曦笑了笑,从搪瓷缸子里抬起头,眼神里再没有以前的软弱可欺,看着黄莲枝,轻飘飘地很气人:“要这么好,三婶不如先给秋苗谈,秋苗姐比我大小半岁呢,三婶很着急吧,是不是嫌她白吃家里的米。”
  作者有话说:
  【现言连载中求求收藏鸭~】
  先明拽后暗拽x外表乖巧内心小叛逆
  1
  第一次见到王皞泽,是在高一夜修。
  刚入学的高一生对这位学长很好奇,众星捧月围着他:可以恃帅行凶,干嘛不考艺校?
  少年肆意张扬,长腿伸出过道,慵懒地靠着椅背,修长的手指指向脑袋:庸俗。靠脑子吃饭,不比卖脸有意思?而且,我已经保送,不用考,谢谢。
  彼时的边跑跑坐在前座,正埋头苦背历史,听了这话还有众人的恭维,忍不住悄悄翻个白眼。
  2
  后来大学,边跑跑失去一段“爱情”。一直追着那束她以为的光,忽略了真正的光芒。
  两人总是有意无意相遇,边跑跑并没往心里去。终于,璀璨星空下,王皞泽的声音清透蛊惑如那晚夜色,却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你眼光实在太差,我来扭转一下你的审美。
  3
  再后来毕业。阴差阳错,边跑跑与四年前追求她却在告白日被她放鸽子的王皞泽重逢,还成了共事伙伴。
  两人谁也没搭理谁,像办丨证大厅的机器人一样机械。边跑跑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王皞泽看她比看代码还冷淡。
  他依旧是光芒万丈,群星环绕。边跑跑想,她似流星一瞬滑过,不起眼、不发光,自然不被介意、不被记住,就这样当陌生人,很好。
  矜矜业业的日子止于某个早晨。
  同事机灵1号:你们有没有发现,老大最近心情好好。
  同事迟钝1号,何以见得?
  同事机灵2号:我也发现了!笑起来,特浪!
  同事机灵3号(小小声):还有还有!我昨晚回来拿东西,看见老大把一个美女抵在会议室的墙上……
  美女本人边跑跑红着脸尴尬地搅动咖啡,从茶水间落荒而逃。
  同事迟钝2号一把抓住:跑跑别跑,你有没有发现?
  |你不在的日夜,每次仰望苍穹,都是在想你。|
  【食用指南】
  - 1v1,sc,he。
  - 那段“爱情”是个乌龙,并不存在。
  - 久别重逢,毕业前并没有确认关系,所以不算破镜重圆。
  - 开篇即重逢。
  第三章
  03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花蒙蒙
  直到回到自己院子里,黄莲枝整张脸还是绿的,“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名声都快臭了,还当自己是根葱!”
  骂骂咧咧回了屋里,女儿温秋苗正在试一条布拉吉,在镜子前左看右看,听见开门声,美滋滋地朝门边看去,“妈,我穿这布拉吉,好看吧。”
  “好看是好看。”黄莲枝心里一紧,赶紧锁住门,拉了拉确认锁好了,往里疾步走去,“你也不锁门,要是被人看见了,给你扣个资本主义小姐的帽子,看你怎么办。”
  “能怎么办?”语气有些狂,瞅着黄莲枝的脸色,温秋苗又改口道,“才不会,我就在我们屋里穿穿过过瘾,又不会穿出去显摆。”
  “对了妈,你又给明曦介绍对象了,这次是谁啊?”
  他们家的灶房靠着隔壁的堂屋,这年头墙都漏风,黄莲枝说到兴起嗓门又大,其实温秋苗已经听了一耳朵。
  黄莲枝也没瞒着,把公社书记托她介绍的事告诉了女儿。
  温秋苗撇撇嘴,“这么好的条件,你干嘛老给她介绍,不给我介绍介绍,我长得也不差吧。”
  温秋苗确实长得不差,从小和隔壁的四妹温明曦、三妹温明心,被邻居戏说是温家三朵花。
  黄莲枝摸摸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因为她在供销社工作,这些年温秋苗吃好用好,被养得很好。
  “我女儿当然俏,但是那个小儿子有什么好,自己不顶事,肥头大耳的,将来估计也不能顶门立户,又没什么手艺……妈给你找对象,一定要朝着最好的找,最好是个军人,把隔壁一家都比下去。”
  帮温明曦介绍,黄莲枝算盘也是打得咔咔响,攀上公社书记做亲戚,将来再往上认识,不是更容易吗?
  想到能把她们踩在脚下,温秋苗得意地转了个圈,满意地把布拉吉脱下来藏到木箱底。
  温明心是个傻的,温明曦是个软的,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脑子没用,呵。
  这么多年,不是回回都被她比下去了。
  *
  863农场那边,韩羡骁刚在哥们面前“诬蔑”完卫生所所长是红颜祸水,送走黑子和雷子,转头就往卫生所去。
  北大荒的冬夜,像是一头沉睡的猛兽,黑漆一片,连灯火都是腼腆的。
  卫生所已经关上门,但里头灯还亮着,许爱卿还在工作,挑着灯写报告。
  “吱呀”一声,没有半点生疏,门打开了,灌进一阵冰冷。
  “妈,还没下班呢。”
  韩羡骁摘下毛帽,随手搁在办公桌上,拉开椅子,大马金刀地坐下。
  许爱卿虽然年近半百,但头上不见一根银丝,整个人收拾得干干净净,个头高挑,不算白,眼神清明。
  确实如雷子说的,能看出年轻时是个大美人。
  四年前,许爱卿从哈市调配到863农场当所长。
  彼时卫生所缺人,农场和周围镇上没有有经验懂科学的妇科医生。
  这里偏远,条件也一般,原本被分配过来的医生临时说腰疼复发,来不了。
  许爱卿解放前还是个军医,解放后专做妇科医生,一是舍不得这个儿子,二是她行医多年,十年前就开始定期到周边农场跟场里,镇上村里的接生婆传授医学知识,条件确实符合,便来了。
  “当了军人还这么没正行。你们部队离这里有多远?就在隔壁吧,怎么放个假,走回来还要走一天。”许爱卿哼哼的有点生气,她等一天了。
  “许所长,您这可就误会您儿子了。”韩羡骁面不改色,“我今天,是跟雷子他们接知青去了,您儿子是在工作,军人嘛,百事群众为先。其他的,靠边站。”
  “嘿。你倒是怎么说都有理了。”对着这个儿子,许爱卿心有愧疚,想生气也生气不起来,“本来是要给你介绍个姑娘的,你是收到风声了吧。”
  “这还用什么风声啊。”韩羡骁拿着帽子在手里转了转,“隔着几里,我就嗅到了你们不怀好意。”
  每回休假,哪次不是被架着去相亲的?后来他学聪明了,不去,人家倒也不傻,直接在家里等。
  嘿,韩羡骁真是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多哑巴亏。
  原以为许爱卿又要逮着人就念叨一番,谁知这次居然就这样放过他。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韩羡骁还纳闷着,就听许爱卿又道,“你爸最近也休假,后天从哈市过来,是私人行程,你去县城车站接他。”
  “我说呢,难怪……”
  “什么难怪?”许爱卿问。
  “没什么。”韩羡骁吊儿郎当道,“我说又要我去县城接人。”
  说完就将帽子往脑袋上套,正了正,站起身要走。
  许爱卿有些无奈,每回提到他爸,这小子就跑,“你去哪儿呢?”
  韩羡骁扬长而去,“我找我爹去,您要不要一起。”这说的是方银河。
  那又不是她丈夫!许爱卿气不打一处来,只恨手边都是公家财产,没有个趁手的能砸他。
  *
  次日清晨,温明娇起得最早。
  以前四姐妹一起睡,烧炕总是不均匀,中间最热,边缘冷,四姐妹挤在一起抢烧得最热的地方,最后抢不过的,总要使坏整个人猴在中间两个人身上……
  现在倒是不用抢了,热得人像在烧。
  温明娇坐起身,从白底牡丹花纹的搪瓷保温壶里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去,解了渴,大叹一声,“热死我了。”
  又把温明曦撺掇醒,才开始穿衣服。
  自从穿过来这个没有手机没有无线,没有太多娱乐活动的年代,温明曦每天的睡眠时间,都是十个小时打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