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魔的庄园 第171节
  池晏精神奕奕:“我要鼓励奴隶反抗奴隶主。”
  卡迪没想明白领主大人怎么忽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他迷迷糊糊的问:“大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
  池晏:“你没发现,城里的人根本不听我的吗?”
  卡迪抿着唇,有些压抑不住怒火地说:“那些商人和奴隶主,他们都不是好东西,就应该全杀了!”
  在卡迪看来,那些人不听池晏的话,就罪该万死,哪怕绞刑都算轻的。
  他觉得池晏是这个世上最好的领主,无论是谁——哪怕是圣院的人,都应该对池晏低头,而不是胆敢不听池晏的话,跟池晏对着干。
  池晏摆摆手:“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他们不听我的也很正常嘛。”
  “普通人要吃饭,要生活,就要找小商人,小商人想安稳的挣钱,就要依附大商人,他们这也是为了生存。”
  商人是这座城的骨架,没了商人,这座城就算不会瞬间倾覆,也会大受打击。
  人们都是逐利的,普通人当然要站在能让他们吃饱的人的那一方。
  可奴隶不是,他们只是被商人圈养的“牲畜”,他们不是因为自身利益选择的商人,而是无所依仗,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
  池晏:“你去找人。”
  “让他们去把萨克德的地精和牛头人接过来的一些。”
  他要给那些还在被奴役,被压迫的奴隶们一块旗帜。
  那就是——跟着他,有肉吃。
  卡迪现在已经知道魔族的存在了,最开始的担惊受怕之后,他早就恢复了平静,已经可以镇定的面对魔族们了。
  卡迪低下头:“好的,大人。”
  魔族们赶路的速度很快,不带行李,他们能用三天赶完十多天的路程。
  尤其是还没有马车和货物,他们可以不眠不休。
  得到这项任务的是戈尔的小队,他们这些魔族已经被划分成了二十人一队,戈尔的小队全都是动作最迅速,脚程最快的,得到任务以后,他们没有任何停顿,夜里就出发了。
  池晏第二天也离开了城堡,去拜访了城里最富有的奴隶主。
  奴隶主就是专门做奴隶买卖生意的,他们可不是普通的人贩子,他们有自己的进货渠道,什么样的奴隶都能采买。
  并且几千奴隶都能凑齐。
  池晏今天拜访的,就是一名叫达伦的奴隶主。
  达伦有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一看就是个稳重的人,他带着池晏参观他的庄园——园子里到处都是奴隶,他还对池晏说:“我有一个地窖,里面全都是奴隶。”
  达伦以为池晏是来买奴隶的,因此毫不在意的跟池晏炫耀自己的财力。
  这些奴隶,就是财产,就是金钱。
  达伦叹了口气:“我在城外还有一个庄子,那里的奴隶更多,不过因为瘟疫的缘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倒是这里的奴隶运气好,都活下来了。”
  池晏看向院子里的奴隶。
  他没有在这儿看到牛头人,这里数量最多的是地精,其次是矮人。
  达伦:“地精和矮人都不知道,您要是想买牛头人跟精灵,那价格可就不便宜了,精灵不好抓,牛头人又走俏,现在的大人们,都爱买牛头人,听话,干活老实。”
  他形容这些人的时候,并不把他们当人,而是一件货物。
  好像牛头人不是人,只是一头牛。
  达伦:“大人,您准备买些什么样的奴隶?”
  池晏朝他微笑:“我想亲自挑选一些地精和矮人。”
  牛头人和精灵的价格太高,他可负担不起。
  达伦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此体面的青年竟然是个穷人,不过看在池晏外貌的份上,他没有嘲讽对方,而是说:“他们也就只能搬搬比较轻的货物,没什么用处,您不如考虑一下精灵?”
  池晏摆摆手:“我家里有精灵,不需要再多几个了。”
  达伦:“那您就自己挑选吧,挑好了让我的仆人把那些奴隶绑好了给您送过去,他们多数时候都听话,不过有时候,他们会忘了自己是奴隶,麻烦得很。”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池晏才走向庄园中间的草坪上。
  矮人们没有片瓦藏身,他们有些站在树下,有些跪在草地上,这些奴隶面黄肌瘦,一看就知道常见吃不饱肚子,脸颊凹陷,很多一看就知道生了病,眼神无光,嘴唇干裂泛白。
  克莱斯特走在池晏的身边,池晏环视一圈,轻声叹息:“他们可真惨。”
  克莱斯特:“没有你,庄园里的那些奴隶,比他们更惨。”
  是啊,在这里,奴隶们还有些许希望,比如有一个不错的主人把他们买回去,不虐待他们,干活就能有饭吃,吃不饱也能活着。
  而曾经庄园里的那些奴隶,一到冬天,就很可能因为食物短缺而被赶到树林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池晏看到一个站在树边的地精正在看他。
  奴隶们都知道这是来挑选他们的客人,都低着头,唯独那个地精目不斜视的看着他。
  池晏以为自己看到了第二个大河。
  于是他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只可惜那个地精没有大河的胆子,他一看到池晏朝自己走来,就连忙跪倒在地上,额头抵着草地,再不敢抬头。
  池晏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语气温和地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池晏用最朴实无华的话勾引着对方:“跟我走,你就能吃饱饭,有衣服穿,冬天不会被饿死。”
  “你跟不跟我走?”
  地精的肩膀不停抖动,他很害怕。
  但是在这害怕中,又有一点难以言喻地激动。
  地精抬起头,池晏看到了一张稚嫩的脸。
  地精还是个少年,没有变声,他用雌雄莫辨的嗓音说:“大人,我跟您走。”
  第107章
  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 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 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 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 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 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 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 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
  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 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 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 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
  同族:“这样啊。”
  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
  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一点盐,也算有滋有味了。
  大河结果一个鸡腿,道了声谢。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的鸡给消灭干净了。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了对魔族的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的时候还能打猎?”
  戈尔耐心地解释:“我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我腿上,我就把它抓住了。”
  赶路是得好好赶路的,但不长眼睛的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我们过去干什么吗?”
  大河是见过世面的地精,不仅身体接受了历练,脑子也一样,他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眨一下。
  戈尔喝了口水:“那边的人不听话,跟大人对着干。”
  大河难得的跟卡迪有了同样的反应,他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他们凭什么不听话?大人走之前准备了那么多药丸,全都给他们,他们一点都不感恩?”
  大河呸了一口:“什么玩意!”
  但是他还是没明白,那边的人不听话,他们过去有什么用?
  不是大河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他太清楚自己的同族们了——同族都是胸无大志,只想好好过日子,没什么野心,不如人族聪明,不如牛头人力气大,也不如矮人手巧,他们从事的工作,要么是种地,要么是砍柴烧炭。
  总之都是些不太需要脑子的活。
  让他们帮领主大人让斯德丁的人听话?
  大河咽了口唾沫,觉得这难度不亚于用根棍子把天捅破。
  戈尔揉了揉腿,他又说:“大人说斯德丁的奴隶很多,让你们过去,斯德丁的奴隶就会听话。”
  大河迷茫地看着戈尔,戈尔也迷茫的看着他,两个人迷茫到了一起,都指望着对方给自己答疑解惑。
  赶路的这几天,大河每天都在思考,思考的头发都掉了许多根,还是没能想明白。
  可能是我太蠢了。
  大河只能做了一个这样的总结。
  魔族们的赶路速度不容小觑,在大河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斯德丁,在距离斯德丁还有一段路的地方,魔族们变回了人形,从包袱里拿出衣服穿上,然后才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按理来说,斯德丁的人并不会对地精和牛头人陌生,斯德丁这样的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奴隶在街上被驱赶着去干活,可他们对大河这样的地精很陌生。
  他们穿的比平民都要好。
  一身麻衣,没有一个补丁,并且跟平时能见到的奴隶不同,他们的身材一看就很结实,不像奴隶,只剩下骨头和一层皮,脸上也没肉,如果不是还有皮,那就是一具活骷髅,要是半夜看见,还以为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大河他们一行人进城,果然被当成珍稀动物围观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