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_74
听说兀鹫城在我昏迷的时候举行了巴克豪斯·普卢默元帅的葬礼仪式。当我因口渴从床上滚下来时,发现独眼艾厄在房间另一头的椅子上坐着,看我,似乎已经看了很久了。我和用劣质羊毛做的绒毯缠成一团,气愤地在地上打滚,艾厄这才缓慢地走来,替我解开绒毯,把我抱到了床上。
“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
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
“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
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
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
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
“把我的刀拿给我。”
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
“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
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
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
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
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
****
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
“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
于是在我十二岁,在爱戎和洋桃订婚的那一年,巴克豪斯元帅将心爱的宝剑赠予爱戎的那一年,也是我即将代替爱戎被送给恶龙的那一年,我彻底变作了一个怪物。
我在格森面前把里拉琴砸得粉碎,在母亲面前舔女仆们的脸,在父亲面前戏弄他册封的骑士。在许久未见天日的沉寂后,我不遗余力地让所有人注视我,讨厌我,然后因我的所作所为惊慌失措。爱戎可再也不敢来惹我了,开玩笑,他躲我还躲不及哩。他一开始还以为我在哗众取宠,直到他用宝剑刺伤我,我抡着血流不止的手臂反手打了他一拳,他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我勇猛而俊美的哥哥头一次发出女人一般的尖叫,是因为我骑在他身上,像只发癫的山羊一边掐着他的脖子,一边笑嘻嘻地大叫,“哥哥,你再爱我一下吧!”
原本挤在小喷壶里的所有矛盾,于那天如开闸之洪爆发。众人惊惧地拉开我和爱戎时,我亲爱的哥哥捂着下|体,疼得两眼翻白,我打赌他可起码有几个月无法和其他姑娘厮混了。“恶童王子”的名号稳稳当当地落到了我的头顶,而我被关入惩戒室,被一名贼头鼠眼的修士鞭笞得连头也抬不起来。
那些黑袍修士说小王子得了失心疯,已然病入膏肓,必须得到惩戒,否则魔鬼将会借此降临,将它恶毒的爪牙伸向人间和天堂。
从那后,漆黑的惩戒室就是我温馨的小屋。我按时咽下仆人送来的馊饭,按时接受修士的鞭打,按时用吐沫和鲜血在墙上辱骂所有人。那面墙被写了又漆,就像我烂了又长的皮肉。我不向任何人哭泣,不向任何人示弱,贴在惩戒室的栅窗上冲我父亲的背影吐口水,“伟大的国王,祝万疆帝国四分五裂,愿索尔一族断子绝孙!”
之后的记忆就比较模糊了,我猜模糊的原因是因为我灵魂出窍。我的父亲差点把我打死,要不是我母亲痛哭流涕地为我求情,我估计早就咽气了。有人说那是我唯一安静的一段时间,我被绑在一张冷冰冰的刑床上,手脚扣着皮带,像具吊着一口气不死的僵尸。每天我的母亲都会来黑屋陪我,坐在我身边,给我念小时候我最喜欢的童话爱情故事,给我讲英勇的王子是如何历经苦难坚守正义,从恶龙手下救出美丽的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记得我魂不守舍的身体发问道,“恶龙难杀吗?”
我的妈妈大吃一惊,道,“当……当然,正因为恶龙是难以击倒的邪恶,所以王子勇敢的心才值得称颂。”
我直勾勾地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又问,“被恶龙掳走的人一定能得到拯救吗?”
“会的,我亲爱的小柠檬。”母亲亲吻了我的额头,将我脏兮兮的金发拨开,道,“世间虽然充满了难以预见的邪恶,但同样充满了难以磨灭的正义。邪恶永远不会取代正义,因为总有一些人在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他们永不放弃,永不妥协。”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既然世上总有一些人,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永不放弃,永不妥协。那我或许可以等到那一刻,等到真正能够拯救我的人出现。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一颗已然破碎的心,再度缝合,还会是曾经的模样么?还会如往常一样天真无邪地跳动么?
母亲念读童话故事的声音就此消失在我的脑海中。
他们说恶童王子变乖了,不再歇斯底里,不再为祸他人。他们说惩戒修士的鞭笞起了关键作用,说魔鬼已从我的身体撤出爪牙。随后的一个冬日,他们终于把我从黑屋里放出来,仆人为我清洗身体,穿上崭新的礼服,戴着属于王子的小皇冠,捧来新鲜美味的饭菜。我吃饱了,穿暖了,他们将我带出皇宫。我很久没有和人交流了,思维迟钝,便静静地跟在他们身后,继续等待。
格森在城门外等我,从其他人手中接过了我,带我坐上一辆马车。那天风雪肆虐,就像万年冷寂的北境雪原。马蹄嘚嘚的声响回荡在我的梦中,我裹在厚厚的绒毯里,做着永不停止的梦,车帘外则是仿佛能湮没时光的鹅毛大雪。
梦里,有一双温暖的手握住我伤痕累累的手,有一双手臂抱住我战栗抖索的躯体,有一双唇疼惜地亲吻我丑陋的疤痕。那个看不见的影子如柔软的黑雾缠住我的四肢,在我将死的面颊上落下温热的泪。
它拥抱我,亲吻我,说它爱我,执著地呼唤我的名字。似乎即使我听不见它的声音,看不到它的身影,它也与我永不分离。
“我他妈还以为你另一只眼睛也瞎了嘞!”
我骂道,身体的不适感加重了我的躁郁。艾厄什么也没说,只给我倒了杯温牛奶,递到我面前。
“别再任性了,莱蒙。”他沉默地听着我焦渴的吞咽声,道,“冬霆军的元帅死了。为了救你,他死了。”
噗通一声,杯子从我掌心滑落,剩下的牛奶全数洒在了床上。我拖着僵硬的身体下了床,咬牙切齿地套上衣衫,大脑骤然被一阵晕眩感撞得头晕眼花。我踉跄几步,披上斗篷正欲离开,艾厄却忽地在背后道,“拿好这些。”
我回头,见他手里拿了两样东西。一样是王冠,一样是骑士圣剑。我看也不看这些闪闪发光的圣物,只恨恨地说,“我的刀呢?”
艾厄只是很平静地说,“都在。你的刀,还有曾经银麟骑士的铠甲。这次去刺青城堡,你们不虚此行。”
“把我的刀拿给我。”
艾厄取出一只包裹。我将它背在背上,将圣剑系在腰侧,王冠按在头顶,堂而皇之地推开门。在我一只脚踏出门时,忽听艾厄在身后道,“这个叫巴克豪斯·普卢默的元帅当年为了救你,三次出征龙的魂烬之巅,身负重伤也在所不辞,直到被龙的毒爪捅破身体,昏迷数日差点死去。若不是帝国察觉到莫哥尔人入侵的苗头,危在旦夕,国王紧急将他召回,他宁可牺牲性命,也不会丢下你一人。”
“他的伤口就在心脏下方,这么多年时时刻刻折磨着他,早已把他的体力透支掉了。”
我脚步一顿,艾厄道,“这便是乞乞柯夫告诉我的实情。莱蒙,当年的你也并非独自一人……”
砰地一声,我将门摔得震天响,大步走了出去。
钟声飘荡在阴晦的天空上,乌黑的松枝在烟灰色的天幕印下一道道黯然的剪影。寒夜里漫天雪花纷飞,濡湿我的嘴唇和眼睫,如冰雪的精灵在我的衣衫上舞蹈。我走向那个男人的安息之地,幽谧无人的一片冬柏林,小径上的鹅卵石隔着靴底的破洞硌着我的脚心。
他的坟墓是个圆圆的小土堆,简陋的石碑冷冷地竖在土堆前。他的傻蛋儿子身着银甲,单膝跪地,头颅低垂,金棕色的头发上缀满雪花,看上去像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我站立在傻蛋身后,唇边凝结着白气,注视着银甲骑士,注视着石碑,注视着石碑上空沉郁浑浊的雪夜,注视着仿若我死去英雄的双眼的苍穹。
****
其实在来到兀鹫城之前,我已有七年没见过巴克豪斯元帅了。在我变成个怪病废物后,只要条件允许,我就拒绝与任何曾经认识的人见面,包括我心目中的英雄。我甘愿做一个无人问津的穴居怪,而老天也毫不吝啬地赐予了我这个机会。随着父母对爱戎与日俱增的欣赏和宠爱,我钦佩的英雄终于也将最后一点视线从我身上移开,赞许地说爱戎·索尔王子将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与君王。
在无数个不眠之夜,我被无法遏制的怨恨和无能为力的软弱包裹。我恨,恨所有人,恨我自己,变得喜怒无常,阴郁暴躁,就像心底莫名其妙地长了颗毒疮,淌出的腥臭脓水将我一点点浸蚀。我终于鼓起勇气跟我的母亲诉说了爱戎对我的虐待,然后,我的母亲足足注视了我三分钟,开口说了一句话。
“莱蒙,其实我和你的父王早就知道了。”
于是在我十二岁,在爱戎和洋桃订婚的那一年,巴克豪斯元帅将心爱的宝剑赠予爱戎的那一年,也是我即将代替爱戎被送给恶龙的那一年,我彻底变作了一个怪物。
我在格森面前把里拉琴砸得粉碎,在母亲面前舔女仆们的脸,在父亲面前戏弄他册封的骑士。在许久未见天日的沉寂后,我不遗余力地让所有人注视我,讨厌我,然后因我的所作所为惊慌失措。爱戎可再也不敢来惹我了,开玩笑,他躲我还躲不及哩。他一开始还以为我在哗众取宠,直到他用宝剑刺伤我,我抡着血流不止的手臂反手打了他一拳,他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我勇猛而俊美的哥哥头一次发出女人一般的尖叫,是因为我骑在他身上,像只发癫的山羊一边掐着他的脖子,一边笑嘻嘻地大叫,“哥哥,你再爱我一下吧!”
原本挤在小喷壶里的所有矛盾,于那天如开闸之洪爆发。众人惊惧地拉开我和爱戎时,我亲爱的哥哥捂着下|体,疼得两眼翻白,我打赌他可起码有几个月无法和其他姑娘厮混了。“恶童王子”的名号稳稳当当地落到了我的头顶,而我被关入惩戒室,被一名贼头鼠眼的修士鞭笞得连头也抬不起来。
那些黑袍修士说小王子得了失心疯,已然病入膏肓,必须得到惩戒,否则魔鬼将会借此降临,将它恶毒的爪牙伸向人间和天堂。
从那后,漆黑的惩戒室就是我温馨的小屋。我按时咽下仆人送来的馊饭,按时接受修士的鞭打,按时用吐沫和鲜血在墙上辱骂所有人。那面墙被写了又漆,就像我烂了又长的皮肉。我不向任何人哭泣,不向任何人示弱,贴在惩戒室的栅窗上冲我父亲的背影吐口水,“伟大的国王,祝万疆帝国四分五裂,愿索尔一族断子绝孙!”
之后的记忆就比较模糊了,我猜模糊的原因是因为我灵魂出窍。我的父亲差点把我打死,要不是我母亲痛哭流涕地为我求情,我估计早就咽气了。有人说那是我唯一安静的一段时间,我被绑在一张冷冰冰的刑床上,手脚扣着皮带,像具吊着一口气不死的僵尸。每天我的母亲都会来黑屋陪我,坐在我身边,给我念小时候我最喜欢的童话爱情故事,给我讲英勇的王子是如何历经苦难坚守正义,从恶龙手下救出美丽的公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记得我魂不守舍的身体发问道,“恶龙难杀吗?”
我的妈妈大吃一惊,道,“当……当然,正因为恶龙是难以击倒的邪恶,所以王子勇敢的心才值得称颂。”
我直勾勾地盯着漆黑的天花板,又问,“被恶龙掳走的人一定能得到拯救吗?”
“会的,我亲爱的小柠檬。”母亲亲吻了我的额头,将我脏兮兮的金发拨开,道,“世间虽然充满了难以预见的邪恶,但同样充满了难以磨灭的正义。邪恶永远不会取代正义,因为总有一些人在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他们永不放弃,永不妥协。”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既然世上总有一些人,努力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公义奋斗奔走,永不放弃,永不妥协。那我或许可以等到那一刻,等到真正能够拯救我的人出现。
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一颗已然破碎的心,再度缝合,还会是曾经的模样么?还会如往常一样天真无邪地跳动么?
母亲念读童话故事的声音就此消失在我的脑海中。
他们说恶童王子变乖了,不再歇斯底里,不再为祸他人。他们说惩戒修士的鞭笞起了关键作用,说魔鬼已从我的身体撤出爪牙。随后的一个冬日,他们终于把我从黑屋里放出来,仆人为我清洗身体,穿上崭新的礼服,戴着属于王子的小皇冠,捧来新鲜美味的饭菜。我吃饱了,穿暖了,他们将我带出皇宫。我很久没有和人交流了,思维迟钝,便静静地跟在他们身后,继续等待。
格森在城门外等我,从其他人手中接过了我,带我坐上一辆马车。那天风雪肆虐,就像万年冷寂的北境雪原。马蹄嘚嘚的声响回荡在我的梦中,我裹在厚厚的绒毯里,做着永不停止的梦,车帘外则是仿佛能湮没时光的鹅毛大雪。
梦里,有一双温暖的手握住我伤痕累累的手,有一双手臂抱住我战栗抖索的躯体,有一双唇疼惜地亲吻我丑陋的疤痕。那个看不见的影子如柔软的黑雾缠住我的四肢,在我将死的面颊上落下温热的泪。
它拥抱我,亲吻我,说它爱我,执著地呼唤我的名字。似乎即使我听不见它的声音,看不到它的身影,它也与我永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