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_85
觉得罗圣父过头的小天使。还请想一想,对一个三观还算正常且有忏悔之心的人,被另一人逼着杀人会有什么反应,罗同样有痛苦纠结的权利_(:∠)_
过渡章结束,下章小队就进皇宫了,回到主线=v=
第39章天谴
宿醉的感觉糟糕透了。我醒过来,身下是柔软的床褥,窗外的天空阴沉得就像床侧乞乞柯夫的脸。我活动了一下酸软的四肢,感到头颅里似灌满了热铅,胃部绞痛阵阵,像被人扯出来揍了几拳。我撑身坐起,蹙眉问,“发生了什么?”
“幸亏你的头发还没染成金色,否则整个下城都要知道他们的国王是个午夜撒酒疯的流氓了。”
我抬高音量道,“我做什么了?!”
“你自己去问那个小亡灵吧。撒旦啊,有时候我都感激他是这么个黏糊糊的软柿子,否则你俩迟早完蛋。”他呼了口烟,给我递了碗马尿似的羹汤,“喏,醒酒用的。”
我拧着脸喝完了乞乞柯夫专门炮制的醒酒汤,头脑倒是清醒了,胃差点没恶心得翻个个儿。我系着腰带,依稀记得昨晚我带罗去了人蝠长城。他在谈话中又犯病似的浑身抽搐,我看他似乎要窒息,便凑近吻了他。
之后的记忆仿佛被一只手抹去了。真他妈糟,上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我都记不清了。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和意志,比毒辣的皮鞭还要立竿见影,其他人或许可以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但我是个自己跳进弑君者陷阱的猎物,比谁都需要保持警觉。
不过,既然昨晚跟在我身边的是罗,应该没什么大碍。
我推开门,迎着黎明初露的第一缕曙光,见波波鲁那个疯修士站在院子里,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疯规傻律。他的脑袋上长出了黑油油的头发,修士袍系得一丝不苟,左手持《天经》,右手持十字架,五官端正严肃,倒有几分样子。罗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一旁,像个耐心求教的学生,一边追随着波波鲁夸张的肢体动作,一边点头思索。
罗道,“波波鲁,你……你的一些话,对修士来说,的确很特别。我小时候也听过一些神父的箴言,但他们都……呃……”
波波鲁,“你说的没错,罗兄弟!因为这个,我已经被我的修道院赶出来啦!”
罗惊道,“真的吗?!”
波波鲁点头道,“是的。在修道院里,他们就视我为‘异类’。他们称我的言论有异端的征兆,勒令我闭门思过,直到对主的领悟与其他修士达成一致才行。我所有的思悟在我的老师眼里都是一堆垃圾,跟我同时进修道院的伙伴很多都成为教士啦,只有我还在原地踏步。我的老师说,我必须写出一篇与教义相近的谮录,才能顺利晋升——我拒绝了。那是对主的亵渎,真正的‘主’不会狭隘地听取片面之言,只有魔鬼才喜欢对人们的嘴巴施以枷锁。”
罗认真地说,“你的思悟是否为真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是个勇敢而诚挚的修士,波波鲁。”
波波鲁激动得手舞足蹈,就像寂寞的病患在窗边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蝴蝶。“谢谢你的认可,罗兄弟!虽然你是个亡灵,但你似乎并不像古籍描述得那么可憎哩,我也该改变先前对‘亡灵’的古板印象了。”
这俩小东西的对话听得我差点发笑,“罗!”
他在我唤他时瑟缩了一下,转而乖顺地望向我,被我抱到膝盖上。哦,管它昨晚我做了什么,我觉得已经没必要知道了。
波波鲁惊喜地叫道,“早安,王子殿下,没想到您已经这么大了!”
我瞪他一眼,“你他妈疯病又犯了?”
“您不记得我了?!”他一惊一乍地凑到我眼前,掏出一枚金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如果您是莱蒙小王子,那我参加过您的受洗仪式,那时我应该……应该不到十岁……”
“哦,我知道了。”我把他那张贴近的大脸推开,“据我所知,教会已经向新国投诚了,看来你们的主还比不上铜臭哩。要是不想让我把你那蛋壳脑袋打碎,就别瞎嚷嚷,老实跟我走。”
****
我和那三个残废打好招呼,雇了几辆马车,准备前往王城。芭芭拉那边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并打算回去后派人修缮一下那个小救济院。
临走前一个黑衣服的女人来找罗,两人靠在角落低声交谈半天,直到我不耐烦地放了只拔掉毛的鸡过去闹场,他们才分开。听说罗待在下城时一直住在这女人家里,还说这女人是他童年的玩伴。妈的,罗看起来像个天真烂漫的傻子,谁想到招蜂引蝶的本事一等一。
那个单眼皮的短发女人阴森地盯着我,神情很像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要不是身形还算纤细,说那是个男人我都信。
我的登基日定在十天后,祭祀的高台已经竣工,森严的木架搭着冷光熠熠的金属架,外面包了一层厚实的瓦楞纸,涂上石膏色的油漆,就当作是大理石板砌成的台阶。法洛斯费了不少心思,经常到场地监工,防止劳工们偷奸耍滑。高台建造得结实又牢固,我完全不必担心会一脚踏空摔个马趴。
因为没有金线滚边的红地毯,所以宫廷聘请了民间的画师,在方砖铺就的地面绘上鲜艳明亮的红色,金色的涂料交织其中,就像由天边星辰连成的粲然溪流。鉴于兀鹫城长年冰封,陪衬红毯的鲜花也被替代成装填过鲸油的花蜡。
若是格森还在,看到隆重庄肃的登基庆典被设计成这样,一定会嫌弃得睡不着觉。但我不介意,仪式而已,形式其次,它背后的意义才重要。
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五日,国库的存粮被拿出一部分,分给全城的民众。那是最热闹的一天,所有旧国的子民都知道他们将有一位仁慈慷慨的国王登基。为新王歌唱祈祷的颂歌彻夜不绝,游|行欢庆的队伍高举火炬,于沉夜划开一线白昼。我坐在宽阔的落地窗边,披着国王才配穿戴的红色绒裘,头戴金冠,凝视着漆黑夜色的燎原焰流,分离再交汇,呈现出万疆帝国旗帜的图腾。由火焰勾勒出的光明轮廓,如镶嵌在黑岩表面的熔痕,在魂烬之巅,恶龙爪下,将我的胸膛烧为灰烬。
我拨弄了一下胸前精致的金系扣,望向床边的罗。他安静地坐在天鹅绒床上阅读,鲜红的帷幔垂在他瘦削的脊背后,眼洞深处窜动着幽幽光焰,连烛光都不必浪费。为了让他在宫中不至于无聊,我派人搜遍了整个兀鹫城的爱情小说,堆在我寝宫的书柜上,随他看个痛快。
就这样,我迎来了属于我的登基日。
****
老实说,很糟糕。
原本在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三日,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天空阴沉得像被注满了灰蓝色的铅水,云朵硬得仿佛冻裂的干泥板。我骑马在登基高台附近逡巡,烦躁地盯着见鬼的苍穹,罗跟在我身侧,在我几次想找守卫撒气时忙不迭把我拉走。
过渡章结束,下章小队就进皇宫了,回到主线=v=
第39章天谴
宿醉的感觉糟糕透了。我醒过来,身下是柔软的床褥,窗外的天空阴沉得就像床侧乞乞柯夫的脸。我活动了一下酸软的四肢,感到头颅里似灌满了热铅,胃部绞痛阵阵,像被人扯出来揍了几拳。我撑身坐起,蹙眉问,“发生了什么?”
“幸亏你的头发还没染成金色,否则整个下城都要知道他们的国王是个午夜撒酒疯的流氓了。”
我抬高音量道,“我做什么了?!”
“你自己去问那个小亡灵吧。撒旦啊,有时候我都感激他是这么个黏糊糊的软柿子,否则你俩迟早完蛋。”他呼了口烟,给我递了碗马尿似的羹汤,“喏,醒酒用的。”
我拧着脸喝完了乞乞柯夫专门炮制的醒酒汤,头脑倒是清醒了,胃差点没恶心得翻个个儿。我系着腰带,依稀记得昨晚我带罗去了人蝠长城。他在谈话中又犯病似的浑身抽搐,我看他似乎要窒息,便凑近吻了他。
之后的记忆仿佛被一只手抹去了。真他妈糟,上一次喝醉是什么时候?我都记不清了。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和意志,比毒辣的皮鞭还要立竿见影,其他人或许可以肆无忌惮地寻欢作乐,但我是个自己跳进弑君者陷阱的猎物,比谁都需要保持警觉。
不过,既然昨晚跟在我身边的是罗,应该没什么大碍。
我推开门,迎着黎明初露的第一缕曙光,见波波鲁那个疯修士站在院子里,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疯规傻律。他的脑袋上长出了黑油油的头发,修士袍系得一丝不苟,左手持《天经》,右手持十字架,五官端正严肃,倒有几分样子。罗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一旁,像个耐心求教的学生,一边追随着波波鲁夸张的肢体动作,一边点头思索。
罗道,“波波鲁,你……你的一些话,对修士来说,的确很特别。我小时候也听过一些神父的箴言,但他们都……呃……”
波波鲁,“你说的没错,罗兄弟!因为这个,我已经被我的修道院赶出来啦!”
罗惊道,“真的吗?!”
波波鲁点头道,“是的。在修道院里,他们就视我为‘异类’。他们称我的言论有异端的征兆,勒令我闭门思过,直到对主的领悟与其他修士达成一致才行。我所有的思悟在我的老师眼里都是一堆垃圾,跟我同时进修道院的伙伴很多都成为教士啦,只有我还在原地踏步。我的老师说,我必须写出一篇与教义相近的谮录,才能顺利晋升——我拒绝了。那是对主的亵渎,真正的‘主’不会狭隘地听取片面之言,只有魔鬼才喜欢对人们的嘴巴施以枷锁。”
罗认真地说,“你的思悟是否为真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是个勇敢而诚挚的修士,波波鲁。”
波波鲁激动得手舞足蹈,就像寂寞的病患在窗边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蝴蝶。“谢谢你的认可,罗兄弟!虽然你是个亡灵,但你似乎并不像古籍描述得那么可憎哩,我也该改变先前对‘亡灵’的古板印象了。”
这俩小东西的对话听得我差点发笑,“罗!”
他在我唤他时瑟缩了一下,转而乖顺地望向我,被我抱到膝盖上。哦,管它昨晚我做了什么,我觉得已经没必要知道了。
波波鲁惊喜地叫道,“早安,王子殿下,没想到您已经这么大了!”
我瞪他一眼,“你他妈疯病又犯了?”
“您不记得我了?!”他一惊一乍地凑到我眼前,掏出一枚金章,“我曾是教会的一员!如果您是莱蒙小王子,那我参加过您的受洗仪式,那时我应该……应该不到十岁……”
“哦,我知道了。”我把他那张贴近的大脸推开,“据我所知,教会已经向新国投诚了,看来你们的主还比不上铜臭哩。要是不想让我把你那蛋壳脑袋打碎,就别瞎嚷嚷,老实跟我走。”
****
我和那三个残废打好招呼,雇了几辆马车,准备前往王城。芭芭拉那边我给她留了足够的食物和钱币,并打算回去后派人修缮一下那个小救济院。
临走前一个黑衣服的女人来找罗,两人靠在角落低声交谈半天,直到我不耐烦地放了只拔掉毛的鸡过去闹场,他们才分开。听说罗待在下城时一直住在这女人家里,还说这女人是他童年的玩伴。妈的,罗看起来像个天真烂漫的傻子,谁想到招蜂引蝶的本事一等一。
那个单眼皮的短发女人阴森地盯着我,神情很像一些穷凶极恶的囚犯。要不是身形还算纤细,说那是个男人我都信。
我的登基日定在十天后,祭祀的高台已经竣工,森严的木架搭着冷光熠熠的金属架,外面包了一层厚实的瓦楞纸,涂上石膏色的油漆,就当作是大理石板砌成的台阶。法洛斯费了不少心思,经常到场地监工,防止劳工们偷奸耍滑。高台建造得结实又牢固,我完全不必担心会一脚踏空摔个马趴。
因为没有金线滚边的红地毯,所以宫廷聘请了民间的画师,在方砖铺就的地面绘上鲜艳明亮的红色,金色的涂料交织其中,就像由天边星辰连成的粲然溪流。鉴于兀鹫城长年冰封,陪衬红毯的鲜花也被替代成装填过鲸油的花蜡。
若是格森还在,看到隆重庄肃的登基庆典被设计成这样,一定会嫌弃得睡不着觉。但我不介意,仪式而已,形式其次,它背后的意义才重要。
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五日,国库的存粮被拿出一部分,分给全城的民众。那是最热闹的一天,所有旧国的子民都知道他们将有一位仁慈慷慨的国王登基。为新王歌唱祈祷的颂歌彻夜不绝,游|行欢庆的队伍高举火炬,于沉夜划开一线白昼。我坐在宽阔的落地窗边,披着国王才配穿戴的红色绒裘,头戴金冠,凝视着漆黑夜色的燎原焰流,分离再交汇,呈现出万疆帝国旗帜的图腾。由火焰勾勒出的光明轮廓,如镶嵌在黑岩表面的熔痕,在魂烬之巅,恶龙爪下,将我的胸膛烧为灰烬。
我拨弄了一下胸前精致的金系扣,望向床边的罗。他安静地坐在天鹅绒床上阅读,鲜红的帷幔垂在他瘦削的脊背后,眼洞深处窜动着幽幽光焰,连烛光都不必浪费。为了让他在宫中不至于无聊,我派人搜遍了整个兀鹫城的爱情小说,堆在我寝宫的书柜上,随他看个痛快。
就这样,我迎来了属于我的登基日。
****
老实说,很糟糕。
原本在临近庆典的倒数第三日,我就有种不好的预感。天空阴沉得像被注满了灰蓝色的铅水,云朵硬得仿佛冻裂的干泥板。我骑马在登基高台附近逡巡,烦躁地盯着见鬼的苍穹,罗跟在我身侧,在我几次想找守卫撒气时忙不迭把我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