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心人_137
法洛斯不明所以,“为什么?”
爱戎冷冷地说,“你是我的骑士。”
法洛斯道,“我对您献上忠诚,与了解莱蒙王子并无冲突。”
“我说了你不准!”爱戎突然怒吼道,“他是我的弟弟!我身为他的兄长,有资格看护他,包括他可以接触什么人!我说了你不准,你就是不准!”
法洛斯也不依不饶地回敬,“我拒绝。您的话毫无道理,殿下。”
“道理?”爱戎愤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阴诡冷谧,血丝攀爬上瞳仁周围瞪大的眼白。法洛斯感到几年不见,对方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道,“没错,道理,殿下。莱蒙王子虽然是您的弟弟,但不是您的所有物,您无权对他——”
“他就是我的所有物!”
嘭地一声,久违地,爱戎王子又揍了他。但法洛斯依旧是那个法洛斯,他怒吼一声,还是与王子殿下扭打在一起。那是一场真正的恶斗。他碍于王子的尊仪,没敢下太大狠手,但爱戎就像疯了那般,将他的眼眶和嘴角打出了血。
两匹马在旁边甩着尾巴,嗤嗤地喷着响鼻,而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打得精疲力尽,天际残阳渐逝,才一同倒在草地上。
“我就是不准你说莱蒙的事。”爱戎静静地凝望着血色橙色交织的落霞,“不只是你,我谁也不准。”
****
微弱的烛光下,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在图纸上潦草地勾勒作战计划。法洛斯揉了揉酸胀的双眼,直接和衣倒在了床铺上。
他头脑昏沉地想,最近怎么总会想到过去的事呢?
据冬霆军首战告捷已过了五个月。这五个月里,迟暮帝国的军队倒没有太大动作,稳稳待在北境的几个据点等候时机,像极了他们耐心的皇帝。而法洛斯带领士兵攻占了几个村庄,暂时解决了军队一些粮食需求。
他明白兀鹫城食物紧缺,多次跟国王通信,让对方不需每月按时运送粮食到军营,多用食物救济灾民,冬霆军可以通过攻占领地获得补给。
莱蒙国王每次的回复都犀利得令人头扁:“粮食是我给战士们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叫唤什么。”
而关于他对兀鹫城现状的问询,国王陛下的回复则十分直白:“你别管。”
与此同时,法洛斯在军营里糊里糊涂地过完了自己的第十八个生日。要不是属下提醒,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十天后的深夜,我们去袭击这个据点。”法洛斯圈出地图上某个村庄,沉声道,“这里是迟暮帝国军队驻地一个大型粮仓,维持了獾头湾、灰莺镇以及雷加峡谷附近三个驻地的粮食运输,搞定了这里,我们进军黑枫平原的阻力会小很多。”
一名将领道,“这个据点被重兵把守,恐怕不太好得手。”
法洛斯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们要趁夜偷袭。”
众人沉默半晌,一名军官说,“骑士长,先前的冬霆军并没有夜袭的先例。”
法洛斯摇头道,“那是因为曾经的万疆帝国物产丰饶,后备充足,士兵们才能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讲求什么光明磊落。如今我们和迟暮帝国差距悬殊,必须用奇计。”
将领道,“但冬霆军的士兵们恐怕并没有太多奇袭的经验……”
“不,他们有。”法洛斯无奈地笑道,“你们以为之前我让他们和国王陛下的神猎军多次比试……目的是什么?”
****
兀鹫城的神猎军由国王莱蒙·索尔一手建立,经残废赖格、阿姆和艾厄管教,在将十多个村庄杀得人仰马翻的同时,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所谓的“经验之谈”,很多都悖离人性,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但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非常有用。
法洛斯曾远远见过神猎军的主要军官——独眼艾厄训练士兵的场面。别人说这个半瞎子是流氓出身,但不知为何,年轻的骑士长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某些熟悉的东西。尽管那个叫独眼艾厄的人曾对他充满了冷漠和不屑,尤其在他们刚进兀鹫城,参与混斗的时候。
直到巴克豪斯元帅在刺青城堡牺牲,这位冷冰冰的“独眼艾厄”才拿正眼瞧他。
今夜无月无星,云幕低沉,像是要变天。林间没有幽灵般四处游荡的寒风,也没有哑声乱叫的乌鸦和猫头鹰。这里较之兀鹫城已经是偏南的方位,离草场旷远的黑枫平原距离较近,土地潮湿松软,树枝也葱茏繁茂。
法洛斯带领着一队士兵,埋伏在粮仓据点附近的树林里。他们用黑斗篷罩住全身,脸上涂着煤灰,没有穿铠甲,尽可能使行动灵活轻便。
一、二、三、四……法洛斯挨个在心里数了一遍,双眼即使在暗夜里也如野狼般炯炯发亮。十个粮仓,驻扎的士兵共有四千人,他们这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他特地挑选出行动迅捷头脑灵活的士兵作为奇袭的一员,跟他们说明了此次行动的危险性。
毕竟这一次,很可能有去无回。包括他自己。
他所选出的人不但是冬霆军的精英,还是最忠诚、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性命的义士。法洛斯强抑住内心的酸涩和感动——他们是英雄。
年轻的骑士长比划了几个手势,依次得到回应后。他们便展开了行动,匍匐在草丛里,爬向那一只只撑起的白色圆顶帐篷。每个粮仓外都把守着八名士兵,八个小时一轮守。
他们挑的时机正好在每一组士兵看守的第七个小时,正是士兵们容易困倦大意的时间。
现在是深夜三时。耳边偶尔传来虫鸣,一只甲壳虫嗡嗡飞着贴到了他的额角。法洛斯额前沁出冷汗,指甲内塞满污泥,草地上尖锐的石块将他的手臂划出了血痕。年轻的骑士很庆幸这里有植物隐蔽身形。
爱戎冷冷地说,“你是我的骑士。”
法洛斯道,“我对您献上忠诚,与了解莱蒙王子并无冲突。”
“我说了你不准!”爱戎突然怒吼道,“他是我的弟弟!我身为他的兄长,有资格看护他,包括他可以接触什么人!我说了你不准,你就是不准!”
法洛斯也不依不饶地回敬,“我拒绝。您的话毫无道理,殿下。”
“道理?”爱戎愤怒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阴诡冷谧,血丝攀爬上瞳仁周围瞪大的眼白。法洛斯感到几年不见,对方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劲,但还是道,“没错,道理,殿下。莱蒙王子虽然是您的弟弟,但不是您的所有物,您无权对他——”
“他就是我的所有物!”
嘭地一声,久违地,爱戎王子又揍了他。但法洛斯依旧是那个法洛斯,他怒吼一声,还是与王子殿下扭打在一起。那是一场真正的恶斗。他碍于王子的尊仪,没敢下太大狠手,但爱戎就像疯了那般,将他的眼眶和嘴角打出了血。
两匹马在旁边甩着尾巴,嗤嗤地喷着响鼻,而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打得精疲力尽,天际残阳渐逝,才一同倒在草地上。
“我就是不准你说莱蒙的事。”爱戎静静地凝望着血色橙色交织的落霞,“不只是你,我谁也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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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弱的烛光下,冬霆军团的骑士长在图纸上潦草地勾勒作战计划。法洛斯揉了揉酸胀的双眼,直接和衣倒在了床铺上。
他头脑昏沉地想,最近怎么总会想到过去的事呢?
据冬霆军首战告捷已过了五个月。这五个月里,迟暮帝国的军队倒没有太大动作,稳稳待在北境的几个据点等候时机,像极了他们耐心的皇帝。而法洛斯带领士兵攻占了几个村庄,暂时解决了军队一些粮食需求。
他明白兀鹫城食物紧缺,多次跟国王通信,让对方不需每月按时运送粮食到军营,多用食物救济灾民,冬霆军可以通过攻占领地获得补给。
莱蒙国王每次的回复都犀利得令人头扁:“粮食是我给战士们的,又不是给你的。你叫唤什么。”
而关于他对兀鹫城现状的问询,国王陛下的回复则十分直白:“你别管。”
与此同时,法洛斯在军营里糊里糊涂地过完了自己的第十八个生日。要不是属下提醒,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
“十天后的深夜,我们去袭击这个据点。”法洛斯圈出地图上某个村庄,沉声道,“这里是迟暮帝国军队驻地一个大型粮仓,维持了獾头湾、灰莺镇以及雷加峡谷附近三个驻地的粮食运输,搞定了这里,我们进军黑枫平原的阻力会小很多。”
一名将领道,“这个据点被重兵把守,恐怕不太好得手。”
法洛斯斩钉截铁地说,“所以,我们要趁夜偷袭。”
众人沉默半晌,一名军官说,“骑士长,先前的冬霆军并没有夜袭的先例。”
法洛斯摇头道,“那是因为曾经的万疆帝国物产丰饶,后备充足,士兵们才能在战场上放开手脚,讲求什么光明磊落。如今我们和迟暮帝国差距悬殊,必须用奇计。”
将领道,“但冬霆军的士兵们恐怕并没有太多奇袭的经验……”
“不,他们有。”法洛斯无奈地笑道,“你们以为之前我让他们和国王陛下的神猎军多次比试……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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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鹫城的神猎军由国王莱蒙·索尔一手建立,经残废赖格、阿姆和艾厄管教,在将十多个村庄杀得人仰马翻的同时,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他们所谓的“经验之谈”,很多都悖离人性,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但在某些特别的情况下,非常有用。
法洛斯曾远远见过神猎军的主要军官——独眼艾厄训练士兵的场面。别人说这个半瞎子是流氓出身,但不知为何,年轻的骑士长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某些熟悉的东西。尽管那个叫独眼艾厄的人曾对他充满了冷漠和不屑,尤其在他们刚进兀鹫城,参与混斗的时候。
直到巴克豪斯元帅在刺青城堡牺牲,这位冷冰冰的“独眼艾厄”才拿正眼瞧他。
今夜无月无星,云幕低沉,像是要变天。林间没有幽灵般四处游荡的寒风,也没有哑声乱叫的乌鸦和猫头鹰。这里较之兀鹫城已经是偏南的方位,离草场旷远的黑枫平原距离较近,土地潮湿松软,树枝也葱茏繁茂。
法洛斯带领着一队士兵,埋伏在粮仓据点附近的树林里。他们用黑斗篷罩住全身,脸上涂着煤灰,没有穿铠甲,尽可能使行动灵活轻便。
一、二、三、四……法洛斯挨个在心里数了一遍,双眼即使在暗夜里也如野狼般炯炯发亮。十个粮仓,驻扎的士兵共有四千人,他们这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他特地挑选出行动迅捷头脑灵活的士兵作为奇袭的一员,跟他们说明了此次行动的危险性。
毕竟这一次,很可能有去无回。包括他自己。
他所选出的人不但是冬霆军的精英,还是最忠诚、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性命的义士。法洛斯强抑住内心的酸涩和感动——他们是英雄。
年轻的骑士长比划了几个手势,依次得到回应后。他们便展开了行动,匍匐在草丛里,爬向那一只只撑起的白色圆顶帐篷。每个粮仓外都把守着八名士兵,八个小时一轮守。
他们挑的时机正好在每一组士兵看守的第七个小时,正是士兵们容易困倦大意的时间。
现在是深夜三时。耳边偶尔传来虫鸣,一只甲壳虫嗡嗡飞着贴到了他的额角。法洛斯额前沁出冷汗,指甲内塞满污泥,草地上尖锐的石块将他的手臂划出了血痕。年轻的骑士很庆幸这里有植物隐蔽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