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在我直接摸出一张详细的吃喝拉撒价目表送丫过目的,这家伙立刻痛哭流涕就给我认了——具体当时我开出了多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家最低收费项目是上厕所,好像小便一次最少也是五十人民币往上说…
  搞定了十三就是给叶老大请假了。老爷子在我临走的时候很严肃的告诉我,为了我们诸葛家的声誉,此事严禁给叶老大透露,就算我说是去医院治疗x毒x病都不准说是去外面擦屁股!
  一句话,刘辟云的声誉是小,诸葛家声誉是大!
  师傅英明!
  不过我最终还是没有勇气用医院治疗那些异常病体的借口来向老大请假,反而翼翼给找了假公济私的借口——最近了纳粹那老不死教授的踪迹,所以准备出去看看能不能把丫给抓咔嚓了!
  这种事情其实在我们国安局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涉及到了国外抓捕罪犯,稍微不就可能制造摩擦和误会……可是这次多少有点区别。
  一是因为我要抓捕的那教授上次绑架了老大,虽然说叶老大嘴上不说,可是光看那几天早出晚归随时在监察和网络信息俩办公室晃悠就了,那心中的痛恨劲儿也不是一星半点的,这一机会送面前了,你说老大能忍得住诱惑?
  二则是我明确给老大也解释了,我这次是以私人旅游的名义外出,到时候改头换面不漏身份就把这事给办了!
  而且还保证了,万一……我说是万一,不出了意外状况,我自然会把责任全部扛身上,到时候交由七部běi 精总部来处理,也不会牵连到他身上……
  在这种多重保险保证的情况下,叶老大最终还是没有给我批假,而是给我安排了一个到神龙架去办案的机会。
  意思很明白:到时候你去还是不去,那就不了!
  俩事既然办妥也就没其他废话了,我直接摸到资料室给和十三弄了俩证件。要说现在办假证多如牛毛,但是要真正论起质量来,还是我们国安局的假证做的最好,不但水银钢印一应齐全,就连那纸张、那封皮、那都和真证件一模一样——你甚至可以在公安局的资料库里找出我的新身份的资料和照片!
  晚上我倒是没有出门,和十三在家里好好把大师兄给我的资料研究了一遍:吸血生物的传说源头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在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古罗马文明等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吸食人类精气的魔鬼。但真正现代意义下的吸血鬼形象的建立,主要来自于18世纪时对东欧地区口头流传的民间传说进行汇总编辑出版。
  在这些传说中,吸血鬼指的是死后能够从坟墓里爬出来吸血的尸体,并不是电视电影中所演的那样,一个个英俊美丽住在城堡之中,身体没有温度、没有心跳、不用呼吸,有极快的速度和不可思议的力量。除了致命弱点外不怕任何攻击,拥有不死之身,甚至智力也很高……
  纯属扯淡!
  第二百八十三节新一轮的征途
  隆重推荐
  第二百八十四节 真实吸血鬼
  在现代的西方故事之中,吸血鬼的祖先是该隐。传说亚当与妻子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生下该隐和亚伯。亚伯是个牧羊人,该隐则是个耕田人。到了向上帝供奉的ri子,该隐贡献土地产品,亚伯则献出一些精选的ru羊。上帝看中了亚伯的贡品,没看中该隐的贡品。该隐很生气,就邀弟弟亚伯到野外去。当他们到了那里以后,该隐就把亚伯偷偷摸摸杀掉了。
  后来,上帝知道了这个事情很是愤怒,于是惩罚他终生流浪,只能以吸血为生,该隐担心因为自己罪过太重,别人见到他必会杀死他,于是上帝给了他一个记号,免得人们一见到他就会置他于死地。
  该隐的后代就形成了现今的吸血鬼家族,而那记号就是嘴里那长而尖利的犬牙!
  传说一直到这里都有一定的正确率——在大师兄的研究之中,吸血鬼是某种类似于人魔和僵尸的混合体,从法门的角度上来看和僵尸有下面几个不同:僵尸是人死亡之后由于三魂七魄离体未完,只剩下了一魄残留在皮囊之中,加上特殊的地势吸收了阴气,最终转换成一个不死不灭的怪物;吸血鬼的体内其实也惨烈了魂魄,但比僵尸来说他残留的不但有魄,而且有魂,一般都是两魂两魄或者两魂三魄的局面,所以在智力上要高处一些;人魔的体内魂魄也不全,一般是两魂三魄到两魂四魄的局面,所以在力量、反应、速度等等上要快很多,智力上也不输于吸血鬼;既然说了这仨东西就得说说狼人了,这家伙其实也魂魄不全,只不过它的体内一般是一魂三魄或者四魄的局面——这种情况下狼人其实比起人魔、吸血鬼来智力略低,只是体力上比吸血鬼要高上一点。
  从魂魄的角度上说了这几个异类生物的区别,那么人魔和吸血鬼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其中唯一的区别是人气——吸血鬼基本上和尸体一样毫无生气,而人魔则是更像动物。
  传说中第一个吸血鬼是该隐,但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吸血鬼则是爱尔兰作者布莱姆·斯托克笔下小说《吸血鬼伯爵德古拉》,由此开辟了吸血鬼小说的历史,也成为了世人津津乐道的吸血鬼代名词。
  不过那是假的。
  真正历史上有据可查的吸血鬼有三个:吉尔斯-德·莱斯:欧洲历史上著名的黑巫师。英法百年战争时期他是法国民族英雄——圣女贞德的战友,曾被誉为民族英雄。但贞德被俘以后,男爵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并退隐于马什库勒和蒂福ri的领地埋头研究炼金术。他希望借血来发现点金术的秘密,大约把300名以上的儿童折磨致死,后亦因此被施以火刑。他也是西方童话传说中的反派角色‘蓝胡子’的现实原型之一。
  1440年10月23ri,两个法庭正式以‘异端、叛教、巫师、奸-yin、召唤魔鬼、占卜、滥杀无辜、偶像崇拜、离经叛道’的罪名宣判他和他的三个手下死刑。但是令人们不解的是,吉尔竟恳请法官,判他当时任何人都不愿接受的火刑。火和水在基督教里都是净化的元素,他希望能以此赎罪,不要下地狱受苦。宗教裁判所对于这个请求只同意了一半:他先被绞杀,然后尸体才被焚烧示众。
  根据在一本写于十六世纪,名叫《法国的正义与法庭》的书里,还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当那尸体被点燃时,围观的不少百姓都听见它发出悲惨的呻吟声……真相其实很简单:这货当时已经变成了吸血鬼,只不过寻找一种能够永远解脱的手段而已。
  可惜当时一场天降大雨把火堆熄灭,那烧成焦炭的尸体最终被草草掩埋,可是怪异的事情发生了——他当时被埋葬在南特圣母院教堂墓地。三百五十年后,在法国大革命中,仇恨贵族的人们冲进墓地捣毁他的坟茔,想将其遗骸拖出来示众。不料那尸体却早已不翼而飞,墓坑里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棺材。
  直到今天,蒂福ri城堡的残垣断壁之间,据说雷雨倾盆的夜里还能听见吉尔·德·莱斯狂妄的笑声回荡不止!
  第二个有名的吸血鬼是瓦拉几亚公国的督军弗拉德三世。
  1442年,弗拉德与其幼弟被送往奥斯曼土耳其的首都君士坦丁堡作为人质六年,后在土耳其苏丹的支持下,率军攻打拉瓦几亚,夺回政权。上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整肃异己,手段苛酷,又用各种严峻刑罚对待罪犯。真正令土耳其人感到恐惧的是1462年的战役,弗拉德被盟友背叛逃至首府,当土耳其大军追抵城下时,赫然见到开战时被俘虏的两万多名士兵,都被剥光了衣服示众,并被活活穿插于长达一公里、环绕着城池的木桩上。乌鸦和秃鹰不断地啄食这些死尸,周围弥漫着浓烈的腐尸味。目睹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情景,土耳其士兵无不为之心胆俱裂、斗志全无,只得撤离。
  据说这丫也是吸血鬼之一,最终在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兵败死后,这家伙的尸体根本就没有找到!
  第三个吸血鬼是女人,也就是著名的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外号‘德拉库拉伯爵夫人’。
  15岁那年,伊丽莎白的家族把她嫁给了一个地位同样崇高的贵族弗朗西斯·纳达斯第伯爵,没过多久,正好是土耳其对抗穆斯林的战争爆发了,于是他丈夫离家对抗敌人,这城堡就成了她作恶的最终场所。
  在她的地下室里,她的四个仆人和她一起用小刀、针或其他各种方法折磨本地少女。她们中的大部分来自农民家庭,一般被送来做女仆,因为这样农民的女儿就有可能接受教育。
  事实上,她让人给少女放血,然后用这些鲜血沐浴,或者干脆喝掉。这是一种愚昧的、古老的驻颜秘方,被很多民间小说引用。伊丽莎白在她的孩子出生之后仍继续虐待农民的女儿,据考证她三年之内甚至虐待死了589人。
  但是这一切只持续到他丈夫的战死为止——1610年12月,图尔索伯爵带领农民占领了她的城堡,霸占了她的财产之后把这女人送上了法庭。同年,伊丽莎白的三个仆人被处以极刑,另一个不知下落。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因为她显赫的身世免予一死,但被终身监禁在城堡的一个塔楼内,每天由专人负责送饭。
  四年之后,她被发现在自己的城堡中自尽,但是在下葬的当天尸体不翼而飞,最终埋在墓地中的只是一具空棺材——三个月后,图尔索伯爵被人发现在自己的卧室中被人杀死,死因是脖子上的两个血洞,就像是獠牙所咬的一样。
  ……
  大师兄费了这么大劲搞出来三个人物的资料,当然不会是给我搞科普长见识的,所以我也顺理成章知道了他的理由——大师兄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怀疑现在出现的吸血鬼是这仨货之中的一个!
  我们的目标是英国城市爱丁堡,这里位于苏格兰中部低地的福斯湾南岸,是英国文化古城,苏格兰的首府、经济和文化中心。依山傍水,风光秀丽。气候湿润温和,年平均温度8度。除春季多风外,夏秋两季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古代宫殿、教堂和城堡点缀其间,文化遗产丰富,是英国最美丽的城市之一,素有‘北方雅典’之称。
  我们赶到爱丁堡的时候又是晚上,不知道是因为时间老是没计划好还是习惯使然,反正到地方就是晚上——当我和十三正满大街转着找门牌号的时候,突然听了一声熟悉而懒倦的喊声:“你俩还真是磨蹭啊,我都到了半天了
  一转身我差点没把眼珠子掉下来——居然桑榆正笑盈盈的坐在街边个石阶上,双手撑着下巴,一副满不在乎却有洋洋得意的样子埋怨我们:“你俩到底是不是故意的啊,知道我要来,所以半路上故意赖着等我把旅店给你们定了?”
  十三自然无所谓,微微一笑打个招呼:“嗨那样子感觉像是买菜碰上了邻居似的波澜不惊,而我则是一脸的愕然——这事你叫我怎么给老爷子说啊?
  他还不得当我是私下给桑榆说了?
  顿时脸色就跟个苦瓜似的了。
  见到我俩的表情,桑榆脸上更加的不在乎了:“没事,这个可以有
  我咳咳干笑两声,苦着脸:“这个真没有…”
  “不管你有没有,反正现在我是把你们的前站给打好了,”桑榆很明确、直接的告诉我:“你要是敢偷偷摸摸自己去找那尸魃,可就别怪我到时候坏了你的事
  “呃,不敢不敢…”我哭笑不得:“你说我多老实一个人,这样你还信不过,居然准备后手这种事都做出来了——桑榆,你不厚道啊
  “那是——和厚道人打交道自然厚道,和那些习惯性偷偷摸摸溜号的就得有点防备,”桑榆扔一鄙视的白眼球给我:“反正今天我是先给你说了,现在我是一个人过来的,王熙和手下是个都没带,但要是你动什么心思的话,我就从家里调几十个保镖过来陪我自己调查,到时候会不会坏事我可就说不准了
  这下明白了,桑榆为了怕我拿师傅的命令当借口,算是把什么都给我安排好了——意思很明白啊:你可以不带姐玩儿,但是你无权阻止姐自己玩儿是吧?
  第二百八十五节 苏格兰驱魔人
  桑榆这一招扎扎实实抓住了我的软肋,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我拒绝的后果——估计王家人还没有赶到英国,我的行踪连纳粹和鬼道众屋里的蚂蚁都能拿来当谈资了!
  认了呗!要不怎么样?
  我这人有个特点,遇上了这种事情特别想得开——于是我很快找到了桑榆同来的好处,其他不说,至少吃饭住宿坐车干嘛的是不用我掏钱了嘛。
  按照桑榆的说法:‘在成功把这俩不开眼的的东西制服之后,我带着他们没二话,直接就赶到了和沃尔森先生约定的地方碰头——来的人欧洲著名的猎魔人威廉姆先生。’
  当时老爷子和我交代事情的时候没有避开桑榆,所以她早就知道了目的地,凭借多年世界各地旅行的经验,桑榆来这里的短短几小时已经顺利准备好了车辆和地图…呃,车辆?难道目的地不在爱丁堡么?
  桑榆相当鄙视我:“你以为那地方是你随便找个什么出租车就可以到的么?调都不调查一下然后点点头叹气:“真不知道我要是不来,你俩会不会把自己给就丢在英国了。”
  我和十三:“……”
  从爱丁堡出来一直朝南走,经过特威德山谷,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森林、城堡、废弃的修道院和独具浪漫情调的边境小镇。根据桑榆所说的情况我看了看,山谷西面比较荒凉和空旷,但是郁郁葱葱的特威德山谷一千年来一直都是个富饶之乡。
  这里的人口大多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墙之内的小镇中,之一便是我们的目标。
  这个小镇完全是一片宁静祥和的景象,砖木混建的哥德式房屋充斥整个小镇,一路上看见身着古装的面包店妇女、嘎吱作响的小酒馆、穿着苏格兰格子裙的男人…让我感觉顿时就异样起来,好像穿越者来到了异世界大陆似的,看什么都有点怪怪的。
  我们来到小镇的侧面,这里有个孤零零的古旧建筑——木头的屋顶和外墙看上去斑斑水渍,灌木杂草贴着墙壁生长,半面墙壁都爬满了一种藤蔓植物,露台上有几张厚重、发黑的小圆桌,旁边零散着几把椅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居然摆着俩杯子,然后是一瓶喝了一半的苏格兰威士忌。
  一块挑着的木牌在风中摇摇晃晃,上面写着两个大字——‘风笛!’
  (不错,当时是英文,但是现在我全部换成了中文来说,你们就当我看见的是中文好了。)
  月光把夜色中的小镇笼罩得无比美丽,虽然晚了,但是这一切却别具种异域风情的美,甚至这混合着酒精味道的小酒馆,看上去都完全没有荒凉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宁静而悠远、苍老的厚重质感,就像是个悬挂千年的古钟!
  一切感觉就像是美国西部的景象,荒漠之中的小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俩牛仔来——正当我想这事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屋里叫起来:“嘿,你们就是中国来的朋友么?”随着说话,出来了俩牛仔…,呃,不是,出来了俩人!
  两人都是牛仔裤短t恤的打扮,但是下摆全部塞在裤子里,让自己的双手能够完全解放出来。他们的裤脚都有点微微的隆起,看得出来靴子里面应该是塞了匕首之类的东西。
  说话的人看上去四十来岁年纪,个子挺高面容和善,整个身材属于中等,唯一感觉就是身体应该比较强壮,像个很普通的修理工或者什么的——他手中拿着几个杯子,另外一个人则拿着两瓶酒。
  拿着酒的少年约莫十七八岁,脸上有些细密的雀斑和红晕,看着我们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一看我们盯着他,眼光不自觉就转到了地面上。
  “呃,我们是啊!请问您就是威廉姆先生么?”
  那修理工模样的人一听桑榆的回答哈哈大笑:“我就是威廉姆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就见外了——你们是中国的驱魔人,又是沃尔森和老鼻子的朋友,还客气什么啊
  我疑惑的重复了一句:“老鼻子?”完全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先一愣,然后又笑了:“老鼻子也是你们朋友啊,他有个女儿不是嫁给你们中国人了么?记得叫什么…什么…”他想了想似乎没想起来,于是大手一挥:“嗐!别管了,反正嫁了个女儿就行了
  这时候我也反应过来了,那说的老鼻子估计就是蔷薇姐的父亲了,虽然不知道这老鼻子是什么意思,可我照桑榆的翻译直接也就这么称呼了——大不了叫鼻子叔?
  我面露大悟的神色:“原来是他啊,我知道了
  威廉姆把几个杯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分明是几个啤酒杯…难道苏格兰有这风俗?没事弄点威士忌当啤酒来欢迎客人?
  顿时就怵了——尼玛,这杯子能装一瓶子啤酒吧?
  他根本没注意我脸上当时有多害怕,热情的冲下来拉着我握手,嘴里连连说道:“欢迎,欢迎…”把我连连朝上面带,“走,上面去喝一杯解解乏,顺便尝尝我们苏格兰的好酒。”
  我们只得蹭蹭蹭就跟着上去了。
  坐在圆桌旁边,看着桌上那两瓶颜色成蜜糖色的威士忌,不用开瓶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酒香——我顾左右而言他,用力摇了摇椅子,赞道:“不错,这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坐上去还真是扎实,做俩二百斤大胖子都点问题没有
  “那是,”威廉姆听我这么说,自然也就引出了话题:“这酒馆已经很多年了,从我父亲那一代就一直在经营,看上去样子不好看,可酒是整个爱丁堡最好的…”伸手一指瓶子:“这瓶酒你猜猜,多少年了?”
  酒这东西就是个坑,谁知道你多少年了?可是也不能不回答是吧?我偷眼看看桑榆和十三,现在她们一个目不斜视若有所思,另一个抬眼望云老僧入定——这是摆明了都不知道是吧?
  于是我一咬牙,心一狠:“二十年了
  “好啊,不错啊威廉姆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渐渐变成种遇见知音的欣喜:“真的是二十年的酒——想不到刘先生对于我们苏格兰威士忌居然有这么深的认识他说着说着就伸手去拿瓶子,嘴里叫道:“既然你都猜出来了,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
  这喝酒和猜不猜出来有毛的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你有没有拿出来才对——我心里腹诽:“你都拿出来了,那就算我没猜出来你也要说‘既然你没有猜出来,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反正换个说法,一定要叫我们把这酒喝了不是?”
  但是脸上我还是堆着笑:“不用客气,不用客气…”
  威廉姆比我想象中的动作更快,我还没有说上两句,他已经把一瓶子酒均到了四个杯子里,一边把杯子给我们递过来,一边给旁边的少年说:“去把我准备那芝士生牛肉片和肉卷端出来,给朋友们当晚饭。”
  这时候他才想起似的介绍了一句:“这是我酒馆的小家伙,服务生,名字叫康纳利…”
  谁知道话一出口,那走了两步的康纳利居然停下了,回过头来小声反驳了一句:“…我是驱魔人。”然后立刻红了脸,迅速转身朝里面走了过去。
  小伙子还挺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