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番外完结_第83章
“哦?”卢斯也凑过来看,窗户敞开着,还算能看得清楚,然后打量了一番尸体,戴着手套的冯铮还扒开尸体的嘴巴,给他看了牙齿,卢斯也点头,“这人家境怕是不错。”
为什么他们俩这么说呢,因为这人看起来已经二十四五了,年纪不大。可如果干的是那一行,年纪就太大了——就说冯花炮,那已经是很会保护自己的人了,但也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大得多,而且身上有很多细小的伤痕。那还是那天卢斯看见他在磨刀,要是下半截,乱七八糟的伤绝对要更多。
而且冯花炮是单干的,这要是落在狠心的鸨母干爹手上,二十四五的年纪更是已经被糟蹋得没人样了。
这些事,别说是捕快,就是知府,乃至于皇帝,也管不了,人家是捏着卖身契的“正经”买卖。不过要真是那些人家,他们也不会偷偷摸摸抛尸,那都是光明正大把尸首丢到乱葬岗的。
话回正题,说眼前这具尸首。
即便是因为死亡失去了血色,这人还活着的时候,皮肤也够白的,而且身材消瘦,但是手脚的指甲都修剪得干净整齐,右手上有写字磨出来的茧子,没有冻疮,牙齿也是洁白整齐。在这个时代,都说明这个人是个没有营养不良,衣食无忧的读书人。
“铮哥,我看你刚才捏他的牙关,很容易?”
“是容易,几乎没用上劲……对了,尸僵!”冯铮赶紧去查这人的脖颈关节与双脚关节,这人已经彻底软了,“尸僵已经彻底消失,而且尸斑……也太乱了。这人……死了超过三天了?”
“不确定,温度对尸僵是有影响的。”卢斯眯着眼睛,抬手摸了摸更房的炕席,更房的炕上没铺褥子,就这么一张席子,卢斯这一摸,摸了满手的灰尘,他先是嫌弃这脏污,继而脸色一变,“把蒋瘸子带回来!”
“怎么?”
“这是落灰,不是脏,席子是新铺的。拉肚子的沈多金也带来!搜更房!周二,你带两个兄弟,去蒋瘸子和沈多金家里,搜!”
旧席子在哪?或者说是不是炕上应该有炕被的,炕被呢?为什么要换掉?
让别人搜,卢斯和冯铮也没闲着。卢斯蹲在地上,就开始掏炕灰,掏了几下,就发现炕灰还有余温。这说明,炕凉得他们认为的要晚,那么炕凉的这么快,应该是人为的通风了。
“窗户和门是你们打开的吗?”卢斯站起来问。
“不是,我们以为是前边的兄弟为了看得清楚敞开的。”秦归摇头,看他们先来的人,先来的人也摇头,看更先来的,看来看去,所有人都在摇头。
一会,蒋瘸子被带来了,一见卢斯就哭天抹泪:“大人,大人我真的冤枉啊,大人!”
“你冤枉?那跟我说说,你们更房里的就炕席,哪里去了?”
蒋瘸子愣了一下,看着卢斯的眼神有瞬间的惶恐和惊讶,可很快他就低下了头:“大人,原来的炕席都磨出了洞,让我扔了。”
“哦,扔到哪里去了?”
“这、这我哪里知道?”
“我们在你家里,是搜不到什么不对的东西了?”
“更房摆放柴禾的地方,虽有积雪,却不过是薄薄一层。”冯铮也从外边进来了,“且你家窗跟下,积雪下乃是一层冰,你这更房里可是热了不短的时间了,还是骤冷骤热的。”
“这……该是我出去打更的时候,火灭掉了。”
“大人!大人,我是真闹肚子了啊,哎呦!”沈多金这时候也来了,沈多金今年才十五,是跟他叔叔一块来干更夫的,进来之后赶紧就喊冤枉。
“卢头儿,冯头儿,他是真闹肚子了,这一路上就拉了两回。”带人来的捕快一脸的嫌弃,显然是一路上被“熏陶”得难受。
“我问你,你们更房的柴禾有多少?”
“柴禾?那是不老少的啊。昨天白天我就肚子不舒服了,说要找个轮班的,蒋瘸子说他一个人能成,我这不好意思,特意买了三担柴。”沈多金说话间是一脸的悔不当初,这要是找个人顶替上他,那哪里有这么多事啊。
所有人都看向蒋瘸子,虽说一担柴和一担柴的多少是不同的,但想来沈多金这个三担,让蒋瘸子烧一个晚上是足够的了。
“这、我、我腿脚不好,烧的柴多,不知不觉,这就、就烧完了。大人、我、我真没杀人!真没杀人!”
“杀人?!!”沈多金吓得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不就是发现尸首的事情吗?怎么就又跟杀人联系上了?
没人回答他,捕快们都安安静静的站着,只有蒋瘸子在不断的说着已经没有人相信的各种解释。
“卢头儿!冯头儿!我们找着东西啦!”带着人去蒋瘸子家里的周二回来了,带回来的,是一个破烂包裹,包裹里头,放着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一身男装,这衣服鞋子还有头冠的材质,显然不是蒋瘸子能有的,拿出里头的长衫来比比身量,看鞋子比比大小,果然就是男尸的。
“我、我只是贪图钱财,这才脱了他的衣服,我真没杀人……”
“行了,都带回去,尸首……拿他自己的衣裳盖好,把门板卸下来,也抬回去。”
大队人马打道回府,回到知府衙门门口,众人都吓了一跳,地上一大滩的血啊。几个老差役正在清理洒扫。
虽然惊讶好奇,可卢斯和冯铮顾不上找人询问,先去向胡大人复命。胡大人听他们从头讲到尾,眉头先是松开,对他二人道了一句辛苦,后又是皱紧:“真是口硬的刁民!升堂!”
卢斯和冯铮是捕快,不需要在公堂上站班,但他们俩在升堂问案的时候,一样辛苦。因为他俩得当堂对质,而捕快上堂,因为他们是贱籍,同样得跪着。虽说现在是春天了,可是倒春寒还下了雪,大堂是石板地,冰凉冰凉的,这跪下去顿时一股凉气顺着膝盖朝上窜。
索性这个案子要说的话不多,两人先后把证据一摆,就退到边上站着了。
蒋瘸子跪在那,死硬着什么都不招,被毫无悬念的拖出去打板子了。
现在农家已经进入农忙了,城里的人却依旧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听说出了人命案子,不少人都跑来凑热闹围观。蒋瘸子被脱裤子按在雪地里打板子,一群人跟着叫好的。
打了板子,又上夹棍,闹腾了两三回,蒋瘸子是招了。
“三、三天前,我看完更正要回家的时候,在猫耳胡同,发现了一个被捆绑着的年轻人,当时我就好心把人带回了家。回到家才发现人死了,我不敢把死人的事情告诉别人,怕人误会。又、又贪图这人身上的衣裳,就把人剥光了。后来又挪到了更房,谎称是今日发现的。”
“满口胡言!”胡大人一拍惊堂木,“那你便说说,你是如何将人带回自家,又是如何从自家挪到了更房!”
“猫耳胡同离我家不远,我将人拖着便能回家了。带去更房时,是将尸首放在澡筒里,趁着夜深人静,偷用了邻家的驴车拉的。”
“呵,那就说说,你既然是为了救人,为何不大声呼喊,反而一个人行动不便的拖着另外一个人走了一路?”
“我看他衣衫都是好料子,想着他必然是富贵人家,我贪图他家的赏钱。”
“猫耳胡同距你家再如何近,拖了一路,这人是死是活你能不知?真是三寸不烂之舌……打!”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瘸子,竟然这么能掰扯呢。
不过卢斯站在那,越听越奇怪,这人不傻,那他为什么不干脆把尸首扔了,非得来回搬运,让自己成为第一发现者,跟尸首扯上关系呢?
“我再去看看尸首。”刚才验尸还是仓促了。
“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去看了尸首,回来的时候,下面有壮班的衙役正在拔蒋瘸子的指甲。该是蒋瘸子的惨叫太撕心裂肺,看热闹的百姓都退了不少。
为什么他们俩这么说呢,因为这人看起来已经二十四五了,年纪不大。可如果干的是那一行,年纪就太大了——就说冯花炮,那已经是很会保护自己的人了,但也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大得多,而且身上有很多细小的伤痕。那还是那天卢斯看见他在磨刀,要是下半截,乱七八糟的伤绝对要更多。
而且冯花炮是单干的,这要是落在狠心的鸨母干爹手上,二十四五的年纪更是已经被糟蹋得没人样了。
这些事,别说是捕快,就是知府,乃至于皇帝,也管不了,人家是捏着卖身契的“正经”买卖。不过要真是那些人家,他们也不会偷偷摸摸抛尸,那都是光明正大把尸首丢到乱葬岗的。
话回正题,说眼前这具尸首。
即便是因为死亡失去了血色,这人还活着的时候,皮肤也够白的,而且身材消瘦,但是手脚的指甲都修剪得干净整齐,右手上有写字磨出来的茧子,没有冻疮,牙齿也是洁白整齐。在这个时代,都说明这个人是个没有营养不良,衣食无忧的读书人。
“铮哥,我看你刚才捏他的牙关,很容易?”
“是容易,几乎没用上劲……对了,尸僵!”冯铮赶紧去查这人的脖颈关节与双脚关节,这人已经彻底软了,“尸僵已经彻底消失,而且尸斑……也太乱了。这人……死了超过三天了?”
“不确定,温度对尸僵是有影响的。”卢斯眯着眼睛,抬手摸了摸更房的炕席,更房的炕上没铺褥子,就这么一张席子,卢斯这一摸,摸了满手的灰尘,他先是嫌弃这脏污,继而脸色一变,“把蒋瘸子带回来!”
“怎么?”
“这是落灰,不是脏,席子是新铺的。拉肚子的沈多金也带来!搜更房!周二,你带两个兄弟,去蒋瘸子和沈多金家里,搜!”
旧席子在哪?或者说是不是炕上应该有炕被的,炕被呢?为什么要换掉?
让别人搜,卢斯和冯铮也没闲着。卢斯蹲在地上,就开始掏炕灰,掏了几下,就发现炕灰还有余温。这说明,炕凉得他们认为的要晚,那么炕凉的这么快,应该是人为的通风了。
“窗户和门是你们打开的吗?”卢斯站起来问。
“不是,我们以为是前边的兄弟为了看得清楚敞开的。”秦归摇头,看他们先来的人,先来的人也摇头,看更先来的,看来看去,所有人都在摇头。
一会,蒋瘸子被带来了,一见卢斯就哭天抹泪:“大人,大人我真的冤枉啊,大人!”
“你冤枉?那跟我说说,你们更房里的就炕席,哪里去了?”
蒋瘸子愣了一下,看着卢斯的眼神有瞬间的惶恐和惊讶,可很快他就低下了头:“大人,原来的炕席都磨出了洞,让我扔了。”
“哦,扔到哪里去了?”
“这、这我哪里知道?”
“我们在你家里,是搜不到什么不对的东西了?”
“更房摆放柴禾的地方,虽有积雪,却不过是薄薄一层。”冯铮也从外边进来了,“且你家窗跟下,积雪下乃是一层冰,你这更房里可是热了不短的时间了,还是骤冷骤热的。”
“这……该是我出去打更的时候,火灭掉了。”
“大人!大人,我是真闹肚子了啊,哎呦!”沈多金这时候也来了,沈多金今年才十五,是跟他叔叔一块来干更夫的,进来之后赶紧就喊冤枉。
“卢头儿,冯头儿,他是真闹肚子了,这一路上就拉了两回。”带人来的捕快一脸的嫌弃,显然是一路上被“熏陶”得难受。
“我问你,你们更房的柴禾有多少?”
“柴禾?那是不老少的啊。昨天白天我就肚子不舒服了,说要找个轮班的,蒋瘸子说他一个人能成,我这不好意思,特意买了三担柴。”沈多金说话间是一脸的悔不当初,这要是找个人顶替上他,那哪里有这么多事啊。
所有人都看向蒋瘸子,虽说一担柴和一担柴的多少是不同的,但想来沈多金这个三担,让蒋瘸子烧一个晚上是足够的了。
“这、我、我腿脚不好,烧的柴多,不知不觉,这就、就烧完了。大人、我、我真没杀人!真没杀人!”
“杀人?!!”沈多金吓得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不就是发现尸首的事情吗?怎么就又跟杀人联系上了?
没人回答他,捕快们都安安静静的站着,只有蒋瘸子在不断的说着已经没有人相信的各种解释。
“卢头儿!冯头儿!我们找着东西啦!”带着人去蒋瘸子家里的周二回来了,带回来的,是一个破烂包裹,包裹里头,放着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一身男装,这衣服鞋子还有头冠的材质,显然不是蒋瘸子能有的,拿出里头的长衫来比比身量,看鞋子比比大小,果然就是男尸的。
“我、我只是贪图钱财,这才脱了他的衣服,我真没杀人……”
“行了,都带回去,尸首……拿他自己的衣裳盖好,把门板卸下来,也抬回去。”
大队人马打道回府,回到知府衙门门口,众人都吓了一跳,地上一大滩的血啊。几个老差役正在清理洒扫。
虽然惊讶好奇,可卢斯和冯铮顾不上找人询问,先去向胡大人复命。胡大人听他们从头讲到尾,眉头先是松开,对他二人道了一句辛苦,后又是皱紧:“真是口硬的刁民!升堂!”
卢斯和冯铮是捕快,不需要在公堂上站班,但他们俩在升堂问案的时候,一样辛苦。因为他俩得当堂对质,而捕快上堂,因为他们是贱籍,同样得跪着。虽说现在是春天了,可是倒春寒还下了雪,大堂是石板地,冰凉冰凉的,这跪下去顿时一股凉气顺着膝盖朝上窜。
索性这个案子要说的话不多,两人先后把证据一摆,就退到边上站着了。
蒋瘸子跪在那,死硬着什么都不招,被毫无悬念的拖出去打板子了。
现在农家已经进入农忙了,城里的人却依旧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听说出了人命案子,不少人都跑来凑热闹围观。蒋瘸子被脱裤子按在雪地里打板子,一群人跟着叫好的。
打了板子,又上夹棍,闹腾了两三回,蒋瘸子是招了。
“三、三天前,我看完更正要回家的时候,在猫耳胡同,发现了一个被捆绑着的年轻人,当时我就好心把人带回了家。回到家才发现人死了,我不敢把死人的事情告诉别人,怕人误会。又、又贪图这人身上的衣裳,就把人剥光了。后来又挪到了更房,谎称是今日发现的。”
“满口胡言!”胡大人一拍惊堂木,“那你便说说,你是如何将人带回自家,又是如何从自家挪到了更房!”
“猫耳胡同离我家不远,我将人拖着便能回家了。带去更房时,是将尸首放在澡筒里,趁着夜深人静,偷用了邻家的驴车拉的。”
“呵,那就说说,你既然是为了救人,为何不大声呼喊,反而一个人行动不便的拖着另外一个人走了一路?”
“我看他衣衫都是好料子,想着他必然是富贵人家,我贪图他家的赏钱。”
“猫耳胡同距你家再如何近,拖了一路,这人是死是活你能不知?真是三寸不烂之舌……打!”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瘸子,竟然这么能掰扯呢。
不过卢斯站在那,越听越奇怪,这人不傻,那他为什么不干脆把尸首扔了,非得来回搬运,让自己成为第一发现者,跟尸首扯上关系呢?
“我再去看看尸首。”刚才验尸还是仓促了。
“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去看了尸首,回来的时候,下面有壮班的衙役正在拔蒋瘸子的指甲。该是蒋瘸子的惨叫太撕心裂肺,看热闹的百姓都退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