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是啊!汤少,脱多少是一个尺度啊?”这话真是稀奇,大家开始起哄,这女人明明心有不甘,任谁都可以看得出来,还偏偏一脸狐猸地轻笑着,那笑根本不达眼底,在什么鬼主意么?
  “脱光,全部脱光。”最好是一丝不挂,那样才能消了他心口堵住的这口气。
  脱光?想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丑,真够爷们儿的,静知咬了一下腮帮子,这男人很邪恶,很流氓,晶莹的指尖点在了他敞开的领子口。红唇凑上半分,香甜的气息吹拂在他的唇角,让他心猛烈地一震。
  “可是,汤少。”将唇抵上他削薄的唇瓣,话是贴着他的唇说的,仅用了彼此能够听到的音调。
  “人家只想脱给你看,怎么办?”
  她的笑容是那么干净,唯美,清澈的眼神不含一丝杂质,她样子是那么万种风情,妖媚,犹如九尾狐仙转世投胎,她柔若无骨的手指从他衣领子口控了进去。“我里面正穿着大红色的性感蕾丝贴身物,还有黑色的小裤裤,汤少,我只想脱给你看呢!”妩媚的笑容,极具诱惑的话语,让汤斯翰神情微愣,他的心痒得厉害,不知道为什么,这女人说出这种话,他的心就怦怦地跳过不停,仿若要崩着他的胸腔,这女人天生是来克制他的吗?
  她咬着他的唇角,耳鬓斯磨,欲迎还拒,伸舌在他唇上舔了一下,汤斯翰感觉有一股奇特的电流在自己的四肢百胲里划开。“不好意思,汤少,我去一下洗手间。”语毕,不管他同不同意,也不顾众人惊诧的眸光,她拿着自己镶满了金色圆片亮皮的包包,摇着弧形优美的臀部,就这样笔直地走向了门边。
  掬了把冷水拨打在脸孔上,冰冷的水流顺着肌肤的毛细血管渗进去,一股子冰凉缓缓地流入了心底,她是借口离开的,望着镜子里那一张女人的脸孔,瓜子脸,典型的美人脸孔,镶着一对又圆又大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在参加香港小姐选美的时候,化妆师就曾夸过她长得美,这美不食人间烟花,她的五官比例很好,甚至有许多的明星都比不上,还有五官完美到无懈可击,视线定在了她一对樱红唇瓣上,沾着水珠的食指轻压了上去,这唇不止一次被那个男人吻过了,上一次,是搞错了,这一次是她是被逼的,为了能应付汤斯翰,他想要断了她在香港生存的路,他逼迫她,刻意羞侮她,她没有办法,她不可能在那么多男人面前脱光自己身上的衣服,真那样了,她所坚持着也就没有太大意义了,与这间夜总会靠姿色,肉体,灵魂,麻木赚钱的女人没有任何区别了。
  所以,她故意使了刚才的计谋,他虽然不是江萧,不过,他应该对她还有几分兴趣,要不然,也不会这样逼迫自己,而刚才,她就是利用了这一点,使出了欲迎还拒招数,如果这个男人但凡有一丁点对自己有兴趣,就绝对不可能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样做,是的,她刚才勾引了他,甚至对他说出那么淫秽的话语,想到那大胆的话,她都有些无地自容,她有意离开,想看男人接下来会怎么做?
  当她洗了把脸重新回进入包厢的大门时,如她预料的一样,屋子里清冷一片,其他不相干的男人都已经全闪光了,唯独沙发椅子里坐着他一个人,见她进来,他拧灭了手指尖的烟蒂扔进了烟灰缸里。
  从飘渺的白烟里走出,向她迎了过来,站定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审视着她,高大的身形将她整个笼罩,这一刻,他就像是一个能俯视芸芸众生,一对幽深似潭的眼睛直勾勾地凝睇着她,唇角微勾。
  “脱吧!现在,就我们两个人了。”的确,他真想看她穿着贴身小裤裤在他面前妖冶的模样,更看一看她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时,绝色脸蛋上弥漫的神情,是痛苦,还是喜悦?也或者是痛苦与喜悦两者交替,对,他就是想把她压在身下狠狠地爱上无数回,想着她一双纤细的美腿弯在自己的腰上,那玉白莲足在腰间晃荡,那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汤总裁,麻烦你先看一下这个?”女人带着能颠倒众生的笑容,将手上的合约展在了他的眼前。
  “做我女人。”男人握着她纤细的柔荑,向她吹了一口气,面情邪魅。
  “做我女人,我可以帮你扩展业务,将你的‘东方明珠’扩建成香港最大的企业。”
  “让‘东方明珠’比你‘中寰’还要大?”
  “当然。”男人食指轻点女人如樱花的唇瓣上,带着点点的烟草气息。
  “不可能,仅次于‘中寰’之下,还有,我可以帮你报复沈世雄。”
  这是他唯一能给的承诺,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把这个女人占有己有,他也找不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
  “笑话,我为什么要报复沈世雄?”静知不想与他那双仿若能洞察所有眼睛对视。
  “你设计让我‘中寰’对付沈氏,吸纳了我们两家的股票,坐享鱼翁之利,不到几个小时就净赚了好几千万,我与你没有仇恨,你不是针对沈世雄吗?”
  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而且,语气带着森怒,是的,这个女人让他平白无故损失了几千万,也许,这就是他想把她拴在身边的理由,总觉得她对股票有一番自己的独道的见解与感悟,才会使出一系列连环计,他与沈世雄在商场上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然而,他们都中了这个女人的计,要不是沈威孝的事被无限放到摆到了台面上,他都还蒙在鼓里,傻傻地为这个女人辛苦赚着钞票,敢设计的他的人,他汤斯翰绝对不想放过。
  “真的可以让我成为踩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
  如果成为他的女人,能够为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好处,其实,又何妨?再说,她还想整死沈世雄呢!
  “笑话,真是身中福中不知福,你可知道有多少的香港女人想爬上我的床?”
  长指从她红唇深入,撬开了她紧紧闭合的牙关,进进出出,轻轻浅浅,虚拟着某种令人脸红心跳的姿势,记得,江萧也曾这样对过自己,可是,虽然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可是,江萧比这个男人要温柔一百倍,这男人真粗鲁。
  ‘兹斯’一声,男人火速抽出自己修长的指节,指关节处有一道深深浅浅的牙印,这女人真狠心。
  “喂,你还真敢咬啊!要是我宝贝在你里面,这一刻不就断了。”他捧着她的脸蛋,嗅闻着她身上淡淡的紫罗兰花香,这女人干净纯白的素颜,为什么就这么让他移不开眼呢?“那可是没有骨头的。”
  语毕,不待静知回语,他俯下头,灵活的龙舌撬开了她的红唇,在她口腔里肆意狂搅,这唇太嫩,太滑,感觉太美妙,他要细细地品尝,品味着她美好的味道,这女人的性子够倔,他看到了她身上那股子冲劲儿,仿若镶印在自己的影子,是的,她的身上有太多与他相似的东西,向来他的生活都十分枯燥,除了上班处理公务,有时还得加拿大,美国,英国,奥地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到处飞,大多数的时间都在飞机上度过,老妈说,他太辛苦了,这三年来,为了发展‘中寰’,他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为什么对这个女人的兴趣这么大?是不是因为自己好久都没有找女人的关系,也许,他可以试一试在吃了她后,再去找一些其他的女人来。
  “唔,不……要……不要。”静知没想到这个男人又对她动手动脚,她气得七窃生烟,可是,无论她如何挣扎,这个男人就是不依不饶,莫非,她要失身给这个男人不成。
  “住……手,汤斯翰,你信不信我咬死你。”女人推开他,花容失色地冲着他大嚷。
  “怎么?刚才那股子烂劲去了哪里?跟了我,你可以不用苦巴巴经营公司,你可以穿最贵的,吃最好的,过着上等人的生活,看到了你,谁都当着一尊佛来供着,女人,不要挑战我的耐性。”
  他语气温柔地劝说。
  “我不稀憾。”她向来都看不起那些为了名与利出卖灵魂与肉体的女人,她更不会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如果她林静知想靠皮肉发达,也不用坚持等到今天,相信,只要她点点头,会有很多的男人愿意出钱包养她。
  “汤少,难道你堂堂汤总裁想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用强的?”
  这句话好熟悉,记得她也曾问过江萧,而他的回答是:“许多的强奸事件上,并不是女人没有能力反抗,女娲开天辟地之时,就造成了男人与女人最神秘为人类延续生命的武器,男人与女人那地儿发生摩擦,勾起了女人最原始的欲望,所以,男人如果想强行进行女人哪里是不太可能的,很多都是女人半推半就,事后又后悔了,这才把男人告上了法庭,起诉男人强奸。”
  这是他身后检察官对案件专业性的判断,并非乱说一通,她期待着这个男人会怎么样回答呢?
  “你还真别激我,我他妈最喜欢对女人用强的,尤其是那些外国女人。”男人恶狠狠地说着,‘咔嚓’一声抽出腰间的皮带,眼光凶狠向望着她。
  “不。”看着他手上那条银灰色的皮带,静知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这男人会是这样的答案,与江萧的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她说出这话不过是想再次试探,没想到却激怒了他。
  “你不能这样对我。”你虽然不是江萧,可是,你长着与他一样的脸孔,请你不要这样伤害我,不要带着江萧的面孔对我做出如此有侮我清白的事儿出来。
  “为什么不能?”他哄也哄了,劝也劝了,这女人就是死脑筋,他汤斯翰自从到大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现在,他没那么多美国时间去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更何况,之于这个女人,他最真实的感觉就是想将她压在身上姿意承欢,把她柔美的身体弯成各种漂亮的角度任她为所欲为,她也有这样的一个潜质,做他汤斯翰的女人有什么不好?他会将她宠上天,让她被所有的女人羡慕并并嫉妒着,可是,她就是不知好歹,他清楚自己的感觉,对这个女人只是想占有,并没有涉及爱的成份在内,爱,那是一个什么玩意儿?在他汤斯翰的字典根本不用存在,曾经,他把心给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却跟一个男人跑了,他追去了加拿大,抓到那个女人,亲自用手把她卡死,让人把她的奸夫砍成了几大块丢到了那条河水是脀澈的河流里。
  那是他心中的劫数,他的前妻曾唯唯,算了,不要去想那个给他戴了绿帽子的女人了。
  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再爱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如一汪没有泉水的枯潭,从此后,他要女人向来都只顾自己的欢快感受,丝毫都不去顾忌女人的感觉,他给她们钱,而她们提供能为他带来乐趣的身体。
  这个女人是他用的最多心思的一个,换成是以前,稍微被他看上的,他早就采取强硬的手段夺过来,只是,这女人性子太硬了,不让她吃一点苦头,他汤斯翰以后在商场岂不被拿得死死的。
  “流氓,不准这样对我。”静知惊慌失措,在恶魔握着皮带步步紧逼之际踉跄后退,当背闻碰触到一片冰凉,她才察觉自己退无可退。
  “流氓?”男人的瞳仁闪着灰褐色光芒。“如果不做一点什么事情出来,岂不辜负你这称呼。”执起她的手,皮带麻利地缠在了她的手腕上,握着皮带尾端的指节凶狠一箍,静知感觉一股麻辣的疼痛从手腕处袭来,她申吟出声,男人丝毫都不怜香惜玉。
  灼烈的眸光盯望着她,眨也不眨,眼睛散发出蓝宝石的彩光,手指解着袖领口边的纽扣,倨傲的神情完全像极了衣冠禽兽,对,活脱脱的一衣冠禽兽。
  解完纽扣,他弯下腰,邪魅地冲着静知吹了一口气,然后,大掌箍住了她的腰身,在她的惊呼中,直接把她(kan)上了肩头,走到一组沙发前,将她扔到了椅子里,整个虎躯压在了她的身体上……
  “没想到堂堂国际贸易集团的总裁,居然是一个牲畜般的人物。”
  食指重重地压在了她的红唇上,浊重的气息喷吐在她的肌肤上。牲畜?禽兽?流氓?女人把什么难堪的身份都加在他身上了,其实也无妨,反正都被她这样定位了,不做出一点这些身份的事儿出来,那他还真是对不起自己。
  定定地看了她几秒,然后,他开始吻她,吻很霸道,很狂野,带着许多静知陌生的气息,食指挑开了她身上的衬衫,伸手从旁边的荼几上端了一杯红酒,杯子在他手尖倾斜,红色的液体流泄在了她的胸口上,在她雪白的凝脂玉肤上蔓延,液体湿了她的红色的棉软,成了一副非常妖冶勾人的画面。
  杯子从他手上甩落,只当‘当’的一声巨响,杯子碎裂,俯身,酒红色头发垂落到她的肌肤上,让她浑身划过一阵莫名的战粟,发丝的尾端被她肌肤上的酒水沾湿了,双手把木棉往前一推,眼前是让他惊喜的一片美丽风光。
  那一刻,静知明显看到男人喉结火速上下滑动……
  “不……”步步攻陷,让她丢盔弃甲,她慌乱地摇着头,说着结结巴巴的话。
  “不要……汤斯翰,你这个牲畜,你这个流氓,你这个杀千刀的,我讨厌你,恨死你了,你放开我。”
  “这嘴儿真不甜。”男人撑起头,清瘦的颧骨处还沾染了些许妖冶的液体,伸舌舔了一下自己嘴角的液体,香甜的气息充斥在口腔里,味道真甜,正如这个女人的味道,眼睛里湛蓝色的光芒越来越浓。
  “乖乖的,把它张开……”他的食指点在了她的芳唇上,轻笑着诱惑,嘴角荡漾着性感的微笑。
  “不……”她张开了嘴,想咬他伸过来的手指,没想到,他却早有防备地躲开了,这女人真就不乖,手被束缚了,却动用能动用的肢体,嘴与腿,其实,她腿也没能有多大的用处,因为,他就站在她那两脚的中间。
  “乖,张开,别惹怒我,我不想冲你发火,只要你乖乖的,我就不会生气。”他就像是一个恶魔,今晚,势必要得到他想得到,因为,他从来都不会压抑自己私欲,无论是女人,金钱,或是地位,连自己想得到的东西都没办法拥有的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岂不是太窝囊了。
  “你权势滔天,财富富可敌国,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偏偏要找上我?”出口的话带着些许的埋怨与愤怒,还有一丝让他察觉不到狼狈与难堪。
  他长得与江萧一样也就算了,偏偏还对她还这么邪恶,难道他不知道,这是最深最残忍的一种折磨么?她可以把他当成是江萧,可以将自己这副身体给他,可是,她不能任由他这样欺负自己,以前,她与江萧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经常闹着别扭,中间还夹隔着香雪欣,夹隔着太多的人和事,可是,江萧从来都是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疼着,如今,真是今非昔比了,他真的不可能是江萧,因为,江萧不会这样对待自己。
  “可是,我都不稀憾啊!我就想要你,可你又不愿意给,你说怎么办吧?”男人亲了一下她蔓延着红潮的脸蛋,吊儿郎当的戏语。
  “好,我做你女人,你把皮带给我解了,用强的,你也不会爽快。”她咬了咬牙,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都晚上十一点了,她得想办法脱身才行,这样子磨下去,今晚,她铁定会成为案板上的鱼肉任他宰割了。
  她一向洁身自爱,就算他长得与她前夫相似,她也绝对不可能轻率地让他就这样进入自己的身体。
  “宝贝,你真会磨人。”早答应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伸指一拉,皮带从她手腕上垮掉甩落到地板上,雪白玉肤上红迹斑斑。
  望着细嫩肌肤上印着的红痕,他心头无端升起一缕心疼的感觉。
  “亲爱的。”他一把将她身体翻动了过来。“我最喜欢这种姿势了。”“嗯!”
  他的手不再温柔,而是充满了毁天灭地的掠夺,长指拔开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将它们拔到一边,然后,细碎的势吻落到她洁白光泽的颈子上,用舌含住了她小巧饱满的耳珠,沿着小巧的耳珠画着圈儿,这耳朵真漂亮,以后,可惜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以后,他会送许多的不同款型,价值连城的耳环给她,让她成为世界上最耀眼的女人。
  “大刀向鬼子们头上砍去……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一首非常刺耳的中国义勇军进行曲响彻在空气里,紧接着,还伴随着幼稚的童音:“有电话来了,有电话来了。”是搞笑的客家话。
  男人正在静知身上忙碌着,然而那难听的玲声却一遍又一遍地响起,非常地顽固,静知用被他压得发麻的手臂
  推开他,手臂撑在他的胸膛上,指了指他袋子里不停震动的金属物体。“有电话,接啊!”
  出声提醒他,也想趁机逃脱他的纠缠,暗自庆幸的这电话来得真及时,简直是救她出火坑的稻草。
  “妈的,真扫兴。”男人暗自咒骂着,到底是谁打扰了他的好事?不砍断他双手双脚,让他变成残废,他就不姓汤。
  “喂。”没有看电话上闪烁的号码,他掏出手机按下了通话键,就这样恶声恶气吼了过去。
  “先……生。”电话里的女人声音战战兢兢,断断续续,也许是知晓了自己打扰了先生的好事,所以,很是小心冀冀。
  “最好有一个理由,说。”他霸道地咆哮。
  “宝仔,他……不睡……觉。”她不想打扰汤先生的,可是,她什么方法都用过了,宝宝就是不睡啊!
  “他说,你不回来他就不睡觉。”
  电话里沉默了两秒,然后,就传来了一记柔柔嫩嫩的童音:“爹地,回来,宝仔要爹地。”
  “儿子,乖,你先睡,爹地还在公司处理文件呢!”
  面对儿子,男人无助地抚了一下眼角垂落的发丝,刚才的阴戾与嚣张的气焰刹那间都不见了,眼眸里全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你骗人,我刚才做恶梦了,我梦到你背叛我妈咪了,你回来,回来啊!呜呜呜。”
  电话开着免提,宝仔的声音在静寂的房间里被无限放大,哭声让静知一颗心莫名地揪紧,自从三年后,她最最听不得孩子的哭声。
  宝贝儿子为大,汤斯翰收了线,拧了一下剑眉,大掌重重拍在了静知俏臀上。
  然后,撑起身,利速地将她扯了起来,温柔体贴地为她系上了纽扣,拉着她的手腕,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拉着她走出了包厢,他没有去结账,直接扔给了服务员一张金卡,服务员笑脸盈盈地目送着他们离开。
  “你要带我去哪儿?”离开前,静知慌乱中仍没忘记拾起那份合约。
  “我儿子找我,我必须回家。”男人把她推进了车厢,大步绕过了车身,坐进了驾驶座,拉开引挚之时掀唇解释。
  “你有儿子?”这到是一件稀奇的事儿,记得报道里说他是一个钻石极别的黄金单身汉,没想到,这黄金单身汉已经结婚了,还生了儿子,可是,私生活却一团混乱。
  “有一个。”男人没有再说话,她也没有再多问,夜总会离他住的地主不远,七弯八拐,狠踩了油门提速,不一会儿车子就象一匹野马一样冲进了一套红瓦白墙的别墅,园子里栽种了成片的枫树林,由于正是盛夏,枫树的叶子一片青绿,还没有变成火红的世界。
  “你带着我回来,不怕你妻子误会?”这男人居然敢把她这样明目张胆地带回家,真的不怕他老婆误会么?而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可不想沾染上豪门少奶奶,那种富得冒油的名门淑女随便动一个手指头,她也会吃不完兜着走,至少,会给她的生意带来许多的障碍,再说,她与这个男人虽然擦枪走火,可是,也没有发生什么事出来,她可不想淌这趟浑水。
  “天下没有我汤斯翰怕的事儿。”似乎是怕她跑掉了,他拉着她手臂下车,强行将她带进了白色的别墅。
  好样的,这男人够狂够霸道够邪魅,居然敢这样挑战自己的老婆,即然他都不怕,她还怕个什么劲儿?总之,不过是被他亲了几下,摸了几下,也没少块肉,现在,她就装成是他的秘密情人好了,让他老婆嫉妒,即然这男人这么邪恶地对她,想把她逼上绝路,那么,她也整出一点事儿出来,才不枉费他那样对待她啊!
  “先生。”客厅里开着金光闪闪的大灯,听闻脚步声,一个年纪大约在三十左右的女人迎了出来,神色有些焦虑。
  “管家呢?”男人脱下了西装外套扔给了迎出来的下人,随口一问。
  “管家在楼上,宝仔不睡觉,吵着要让你回来。”
  话音刚落,米白色的花木抚疏间就跑下一抹小小的身影。“爹地,爹地。”小男孩挥动着小手臂,眼睛里泛着晶亮的光彩,他几乎是从楼梯上冲下来的,跑到汤斯翰跟前,一把抱住了汤斯翰的大腿。
  “爹地,我做恶梦了,我做到你不要妈咪,不要我了,做到你跟着坏女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