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锋_66
“什么叫‘我们’中原人?”祁重之搓起一块石头上的细灰,捏到鼻前轻嗅几下,心中已有了定论,“不懂别瞎说。啧……这应该是寒石散,已经被朝廷明令禁止在民间贩售了,要想使用,必得拿由官府登记在册的大药铺的条文,才能批下几两只够药服的分量来,我说他们怎么这么紧张。”
他谈事的时候,声势总会不自觉地低沉下去,明亮的目光微凝,有平时不多见的稳重。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赫戎每每听这时的他讲话,都忍不住好奇,他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
“寒、石、散,”赫戎有样学样重复一遍,“干什么用的?”
“是一种毒,有一定散热的功效,但药性很凶,价格昂贵,有钱的妇人常用来养颜驻容,不少官老爷们也有在房事前服用它的习惯,因为它抛去有毒不提,还能使人增强体力,变得亢奋、敏感,以及……壮阳的效果也很显著。不过都是在饮鸩止渴。”
提起这个,祁重之还有些难言之隐。
当初在郡公府,他没少受孟凡林的骚扰,那家伙隔三差五就找机会来占便宜,起先看他抵触情绪严重,还曾试图在他每日喝的药里掺寒石散,幸亏他多长了个心眼,闻着味道不对,事后寻个没人的地方及时催吐了出来。
即便如此,还逼得他不得不光膀子站窗边,连吹冷风带灌凉水,半宿才压下去火。要是全喝进了肚子,恐怕当夜就得晚节不保了,想起来就反胃。
他皱皱眉,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反正不是好东西,以后躲它远点。我还没有问你,你是怎么做到让马匹听你号令的?”
他早就好奇了,能命令动人不算稀奇,可能让听不懂人话的马也跟着你的指令走,实在是一桩奇事。
“很简单,”赫戎说完,轻轻吹起段悠长的小哨,老马似有所感,居然也跟着仰颈长嘶了一声,并把马头主动凑过来,马眼阖起,讨好地去蹭他的脸颊。赫戎的掌心缓缓抚上它的额头,像是佛堂里在给新弟子摩顶受戒的师父,有种奇异的仪式感,“马都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听得懂你的话,只要你耐心和它说。”
“你知道熬鹰吗?”他又问。
祁重之看得津津有味:“略有耳闻。”
赫戎:“和熬鹰的道理差不多,鹰是特立独行的,你驯服了一只鹰,不一定能驯服其他鹰。但马往往是有共通性的,它们喜欢群居,习惯听从自己首领的号令,普通的马,只要找准方法,很容易接受引导,而那些脾性暴烈的马,可能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驯化。”
“不过烈马和雄鹰是一样值得人去花心思对待的动物,它们都很骄傲,只有比它们更骄傲的人,才能令它们甘心臣服。”
“我还以为你们番邦人都会驯马。”祁重之说。
“什么叫‘我们’番邦人?”赫戎露出一丝笑意,带着点揶揄的味道,“不懂别瞎说。我小时候,马是我唯一能接触的伙伴,几乎终日和它们为伍,所以对马的习性很熟悉。普通人的驯马,不能拿来和我相比。”
“嘿呦喂——”祁重之哭笑不得撸起袖子,作势要揍他,“行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嘴越来越厉害了。”
两人打打闹闹,一路牵着老马,并三个半死不活的走私商贩,沿着月光映出的羊肠小道,慢悠悠逛回到了小馒头山。
竖日清早,因为赫戎被下了禁足令,只能留守在密林中做临时看管的牢头,在祁重之和李兆堂二人伪装好了外貌,将要出发时,发现他的模样不大高兴。祁重之心软,也怕他拿那三个倒霉蛋出气,再给闹出人命来,便现给赫戎折了根长枝条、磨了块底部尖头部圆的石陀螺,让他没事儿的时候抽着玩。
“他比你还大几岁,倒是总在被你当孩子哄。”走在路上,李兆堂想起方才场面,不禁无奈笑笑。几日相处下来,他都不太相信赫戎是传闻中那个阴狠可怕的鬼帅了。
祁重之得意洋洋:“论起打架来,他无疑是祖师爷,但论起吃喝玩乐,他就只有在我面前当孙子的份了。”
年轻人神采飞扬,谈起心上人时,语气里尽是挥之不去的喜悦。这份情绪难免感染到身边人,换来李兆堂一阵长长感叹:“英雄配侠客,在年华大好时,得遇生死之交,结下挽发之情,是生平大幸,令人羡慕啊……”
祁重之意外从他语气中听出几分惆怅,忍不住偏头看去,竟见他眼中似有湿迹,当下一怔,放轻声音问:“先生?”
“啊,”李兆堂恍然被唤回神,恍然意识到自己失了态,忙抬袖逝去眼角没来得及落下的眼泪,尴尬不已,“让你见笑了,只是触景生情,不自觉想起了一位故人。”
祁重之讶异:“先生曾也有这样一段感情吗?”
李兆堂否认:“不不,我们更似兄弟,可惜脾性打小不和,在一起嬉闹之余,也总是吵架,长大后便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祁重之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是李殿吗?”
李兆堂霎时便沉默下去,眼神染上几许黯淡,看来被祁重之猜中了。
“我本是师兄,可幼时身体不好,反而是他这个做师弟的照顾我良多。他是个机灵人,嘴从小就甜,很会讨大人的喜欢,连一向严厉的外公见了他,也总是笑得合不拢嘴。而我恰好相反,性子沉闷,天天除了看书,就是躲在房里制药,他劝我多出去走动走动,我还一个劲的嫌他烦。渐渐的,他就不再找我了,我反而开始不习惯。有一天早课,他没有去上,我主动带了早饭去找他,却不经意间发现,他居然在房间里偷偷研制苗疆毒术。”
说到此处,李兆堂憾恨闭目:“我那时年轻气盛,认为他心术不正,不分青红皂白就将此事告知给了外公,外公勃然大怒——”
“罢了,”他欲言又止地摇摇头,“都是陈年旧事了,如今阴阳两隔,不知他还记不记恨我。”
祁重之按了按他的肩膀。
说话间已到了城门口,如今守城的护卫比平时多了一倍,不过严查的都是出城的人流,估计没人能想到,祁重之他们敢去而复返。
“喂,那边的两个,干什么的?”
他们刚刚走近,便被守卫拦住了。两人整了整衣服,互相对视一眼,祁重之微微点头,率先迎了上去。
“哎呀,军爷,您辛苦了!”他脸上赔着笑,悄悄拿出一锭碎银,匆匆忙忙塞进守卫怀里,指指后面驼货物的老马,低声下气说,“您拿着喝茶——我们是京郊的小商户,收了点家乡土特产,来荣阳碰碰运气的,劳烦您给行个方便吧?”
他口音确是京城人无疑,嘴上两撇现粘的小胡子,眼睛挤成两条细线,笑得十分谄媚。守卫掂了掂手里碎银的分量,哼笑一声,朝同僚们摆了摆手,示意放行。
“多谢军爷!”祁重之不忘点头哈腰地道谢。
等他们走远了,守卫靠到墙根,偷偷摸出银子,凑到后槽牙上使劲一咬,喜滋滋拿出来一看,却当即变了脸色。
——银子不是假的,但银子底部印着一道细小的纹刻,正是郡公府的印记!
守卫如临大敌,着急忙慌招来同僚商议。
“你说他俩是贼?拉倒吧,哪家的贼敢大摇大摆上街?”另一个守卫不相信。
先发现印记的守卫一瞪眼:“可又有哪家的贼脸上印着贼这个字了?郡公府一直封锁着,前几天却无缘无故丢了一批财物,他们不是贼,那这银子是怎么来的?”
头一个守卫说不出话了,皱着眉挠头:“那怎么办,告诉赵捕头去?”
“当然得去!”守卫二说,“老是抓不住逃犯,赵捕头已经对我们颇有微词了,如今逮着个去过郡公府的贼,也算小功一件啊!”
“对对对,”众人连忙附和,“哥几个先跟着他们,找俩人回去报信,等赵捕头来了,看他们还往哪跑!”
第49章 第四十七章
对此一无所知的两人,一前一后进了间酒肆。
“赶路口渴,咱先喝杯酒水。”祁重之说着,捡靠窗位置坐了下来,招呼小二。
李兆堂多少有些紧张,总觉得身前背后都是眼睛,手心里冒着细汗,坐不安稳。
他谈事的时候,声势总会不自觉地低沉下去,明亮的目光微凝,有平时不多见的稳重。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赫戎每每听这时的他讲话,都忍不住好奇,他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
“寒、石、散,”赫戎有样学样重复一遍,“干什么用的?”
“是一种毒,有一定散热的功效,但药性很凶,价格昂贵,有钱的妇人常用来养颜驻容,不少官老爷们也有在房事前服用它的习惯,因为它抛去有毒不提,还能使人增强体力,变得亢奋、敏感,以及……壮阳的效果也很显著。不过都是在饮鸩止渴。”
提起这个,祁重之还有些难言之隐。
当初在郡公府,他没少受孟凡林的骚扰,那家伙隔三差五就找机会来占便宜,起先看他抵触情绪严重,还曾试图在他每日喝的药里掺寒石散,幸亏他多长了个心眼,闻着味道不对,事后寻个没人的地方及时催吐了出来。
即便如此,还逼得他不得不光膀子站窗边,连吹冷风带灌凉水,半宿才压下去火。要是全喝进了肚子,恐怕当夜就得晚节不保了,想起来就反胃。
他皱皱眉,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反正不是好东西,以后躲它远点。我还没有问你,你是怎么做到让马匹听你号令的?”
他早就好奇了,能命令动人不算稀奇,可能让听不懂人话的马也跟着你的指令走,实在是一桩奇事。
“很简单,”赫戎说完,轻轻吹起段悠长的小哨,老马似有所感,居然也跟着仰颈长嘶了一声,并把马头主动凑过来,马眼阖起,讨好地去蹭他的脸颊。赫戎的掌心缓缓抚上它的额头,像是佛堂里在给新弟子摩顶受戒的师父,有种奇异的仪式感,“马都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听得懂你的话,只要你耐心和它说。”
“你知道熬鹰吗?”他又问。
祁重之看得津津有味:“略有耳闻。”
赫戎:“和熬鹰的道理差不多,鹰是特立独行的,你驯服了一只鹰,不一定能驯服其他鹰。但马往往是有共通性的,它们喜欢群居,习惯听从自己首领的号令,普通的马,只要找准方法,很容易接受引导,而那些脾性暴烈的马,可能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驯化。”
“不过烈马和雄鹰是一样值得人去花心思对待的动物,它们都很骄傲,只有比它们更骄傲的人,才能令它们甘心臣服。”
“我还以为你们番邦人都会驯马。”祁重之说。
“什么叫‘我们’番邦人?”赫戎露出一丝笑意,带着点揶揄的味道,“不懂别瞎说。我小时候,马是我唯一能接触的伙伴,几乎终日和它们为伍,所以对马的习性很熟悉。普通人的驯马,不能拿来和我相比。”
“嘿呦喂——”祁重之哭笑不得撸起袖子,作势要揍他,“行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嘴越来越厉害了。”
两人打打闹闹,一路牵着老马,并三个半死不活的走私商贩,沿着月光映出的羊肠小道,慢悠悠逛回到了小馒头山。
竖日清早,因为赫戎被下了禁足令,只能留守在密林中做临时看管的牢头,在祁重之和李兆堂二人伪装好了外貌,将要出发时,发现他的模样不大高兴。祁重之心软,也怕他拿那三个倒霉蛋出气,再给闹出人命来,便现给赫戎折了根长枝条、磨了块底部尖头部圆的石陀螺,让他没事儿的时候抽着玩。
“他比你还大几岁,倒是总在被你当孩子哄。”走在路上,李兆堂想起方才场面,不禁无奈笑笑。几日相处下来,他都不太相信赫戎是传闻中那个阴狠可怕的鬼帅了。
祁重之得意洋洋:“论起打架来,他无疑是祖师爷,但论起吃喝玩乐,他就只有在我面前当孙子的份了。”
年轻人神采飞扬,谈起心上人时,语气里尽是挥之不去的喜悦。这份情绪难免感染到身边人,换来李兆堂一阵长长感叹:“英雄配侠客,在年华大好时,得遇生死之交,结下挽发之情,是生平大幸,令人羡慕啊……”
祁重之意外从他语气中听出几分惆怅,忍不住偏头看去,竟见他眼中似有湿迹,当下一怔,放轻声音问:“先生?”
“啊,”李兆堂恍然被唤回神,恍然意识到自己失了态,忙抬袖逝去眼角没来得及落下的眼泪,尴尬不已,“让你见笑了,只是触景生情,不自觉想起了一位故人。”
祁重之讶异:“先生曾也有这样一段感情吗?”
李兆堂否认:“不不,我们更似兄弟,可惜脾性打小不和,在一起嬉闹之余,也总是吵架,长大后便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
祁重之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是李殿吗?”
李兆堂霎时便沉默下去,眼神染上几许黯淡,看来被祁重之猜中了。
“我本是师兄,可幼时身体不好,反而是他这个做师弟的照顾我良多。他是个机灵人,嘴从小就甜,很会讨大人的喜欢,连一向严厉的外公见了他,也总是笑得合不拢嘴。而我恰好相反,性子沉闷,天天除了看书,就是躲在房里制药,他劝我多出去走动走动,我还一个劲的嫌他烦。渐渐的,他就不再找我了,我反而开始不习惯。有一天早课,他没有去上,我主动带了早饭去找他,却不经意间发现,他居然在房间里偷偷研制苗疆毒术。”
说到此处,李兆堂憾恨闭目:“我那时年轻气盛,认为他心术不正,不分青红皂白就将此事告知给了外公,外公勃然大怒——”
“罢了,”他欲言又止地摇摇头,“都是陈年旧事了,如今阴阳两隔,不知他还记不记恨我。”
祁重之按了按他的肩膀。
说话间已到了城门口,如今守城的护卫比平时多了一倍,不过严查的都是出城的人流,估计没人能想到,祁重之他们敢去而复返。
“喂,那边的两个,干什么的?”
他们刚刚走近,便被守卫拦住了。两人整了整衣服,互相对视一眼,祁重之微微点头,率先迎了上去。
“哎呀,军爷,您辛苦了!”他脸上赔着笑,悄悄拿出一锭碎银,匆匆忙忙塞进守卫怀里,指指后面驼货物的老马,低声下气说,“您拿着喝茶——我们是京郊的小商户,收了点家乡土特产,来荣阳碰碰运气的,劳烦您给行个方便吧?”
他口音确是京城人无疑,嘴上两撇现粘的小胡子,眼睛挤成两条细线,笑得十分谄媚。守卫掂了掂手里碎银的分量,哼笑一声,朝同僚们摆了摆手,示意放行。
“多谢军爷!”祁重之不忘点头哈腰地道谢。
等他们走远了,守卫靠到墙根,偷偷摸出银子,凑到后槽牙上使劲一咬,喜滋滋拿出来一看,却当即变了脸色。
——银子不是假的,但银子底部印着一道细小的纹刻,正是郡公府的印记!
守卫如临大敌,着急忙慌招来同僚商议。
“你说他俩是贼?拉倒吧,哪家的贼敢大摇大摆上街?”另一个守卫不相信。
先发现印记的守卫一瞪眼:“可又有哪家的贼脸上印着贼这个字了?郡公府一直封锁着,前几天却无缘无故丢了一批财物,他们不是贼,那这银子是怎么来的?”
头一个守卫说不出话了,皱着眉挠头:“那怎么办,告诉赵捕头去?”
“当然得去!”守卫二说,“老是抓不住逃犯,赵捕头已经对我们颇有微词了,如今逮着个去过郡公府的贼,也算小功一件啊!”
“对对对,”众人连忙附和,“哥几个先跟着他们,找俩人回去报信,等赵捕头来了,看他们还往哪跑!”
第49章 第四十七章
对此一无所知的两人,一前一后进了间酒肆。
“赶路口渴,咱先喝杯酒水。”祁重之说着,捡靠窗位置坐了下来,招呼小二。
李兆堂多少有些紧张,总觉得身前背后都是眼睛,手心里冒着细汗,坐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