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巧遇狄荣
虽然损失了一百万,狄荣总算是摆脱了缠人的张程,过了一个既心疼,又舒心的春节。从初一开始各处赴宴,或者请人赴宴,狄荣还一天没歇过,有时候甚至一天要喝两场酒。狄荣其实已经习惯了,别人过年,一般过了正月十五,年就过完了,他却是要过到二月二,才算完事。
今天是正月二十三,也就是说难熬的日子,再有不到十天就结束了。三天前就已经约好,今天是要宴请狄荣生命中的第二位贵人。这个人在狄荣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观海城的余晓鹏。如果说自己能活到现在是余晓鹏的关系,那么自己能够在四方城立足,并赚下如此一份家业,却和今天要宴请的人是息息相关的。
饭店也是三天前就预订好的,还不到十一点,狄荣就赶到了饭店,亲自审核了一下饭店拟定的菜单,更换了其中几个菜品。并一再嘱咐饭店老板,务必要做好,做细,做精。
狄荣定好的饭店并不是那种冠冕堂皇的大酒店,他很了解自己这位贵人的喜好,就喜欢吃口狗肉,而且必须是纯黑色,不许有一根杂毛的,本地新鲜的土狗肉。因为知道贵人的喜好,狄荣每年的春天就会喂养一只,养上整整一年,刚好留到现在宰杀。一大早,就已经派人把狗送了过来,而且嘱咐老板,要等他狄荣来到之后,亲眼看着宰杀。看着宰杀完养了一年的黑狗,狄荣才开车去接那位贵人。
丛叶离开公共绿地,找一家早点摊子吃了早餐,便在街上溜达。他不好直接打听狄荣的情况,只能找街上一些看似流里流气的小青年,问认不认识任玉思。结果这一问,竟然让丛叶大吃一惊,他们的回答都一样:
“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不能啊,以任玉思的名头,只要是四方城混社会的,不可能会没人知道。
“石大军呢?”
“也没听说过。”
听到这里,丛叶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见那个小青年有些不耐烦,丛叶随手递过去两百元钱,对方才眉开眼笑地说道:
“大哥有话只管问,我保证知无不答。”
“狄荣认识吗?”
“那可是我们老大,不过,我从来没见过。”
“狄荣身边是不是有两个特能打的人?”
“是有这么两个人,好像叫什么赵一、赵二。”
“赵一,赵二?”
丛叶把任玉思和石大军的样貌描述了一下,对方马上说:
“那是赵一、赵二没错,他们俩我可是都见过两次的。”
丛叶也没想到,任玉思和石大军在四方城竟然不是用的真名。打发走那个小青年,丛叶在心里捉摸,该去哪里找狄荣呢?要是万一问到他的手下,不仅对方不会告诉自己,反而会打草惊蛇。
丛叶转悠了好久,都没有想出该如何找到狄荣的方法。要是能找到任玉思,或者石大军两人中的一个,或许就能找到狄荣。可是,像他们二人,平时都不敢以真名字示人,显然是担心被自己得罪过的人事后报复,那么要想找到他们也绝非易事。何况二人如今都有伤在身,更不会轻易露面了。
正当丛叶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听到前面的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狗的惨叫声。那声音直往丛叶耳朵里钻,听着实在是不舒服。丛叶从小有个忌讳,就是不吃狗肉。而且,他也从没有打过狗,哪怕是被狗追的四处乱跑,也不会捡石头打狗的。丛叶的这两个习惯,和在孤儿院时的一只流浪狗有关。
那年丛叶才六岁多,孤儿院里不知从哪里来了只流浪狗,浑身脏兮兮的不说,一条后腿还蜷缩着,显然是被人打伤过。背上有一大块皮毛看样子是被烫掉的,流着黄水,看着很是瘆的慌。
就是这样一只狗,竟然被孤儿院看大门的爷爷看上了。用一根绳子,趁流浪狗不注意,一下套在狗脖子上,随即牵到一棵树下,把绳子的另外一头搭在树杈上,活生生把那只流浪狗给勒死了。这一幕就发生在六岁的丛叶眼前。
自那之后,丛叶每每看到狗肉,就会想起那只流浪狗,所以丛叶长这么大从没吃过一块狗肉。
听着前面街道上狗的惨叫声逐渐变成了低沉的呜咽声,丛叶紧走了几步,刚转过街角,就看到一家不大,看门脸还说的过去的饭店门前围着三四个人,正在那里看吊在一只用木头搭起的架子上拼命挣扎的黑狗。几个人还不时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丛叶没想到饭店会在门口堂而皇之地杀狗,刚要转身离开,隐约间似乎听到有人叫了声“狄老板”,丛叶抬起的脚马上放下,装出逛街的闲散样子,朝饭店门口的方向走了过去。
“老张,这条狗可是我亲手养大的,每天不说是大鱼大肉也差不多,怎么样,还不错吧?”
“狄老板不用说我也看得出来,一年的狗能养到这么大,这么肥,肯定没亏待了。”
“一会好好收拾,要是做好了,回头我多给你介绍几个客人过来。”
“那可要多谢狄老板了。”
丛叶看着站在那里指手画脚,身高有一米七八的一个大胖子,光头锃亮。上身穿一件黑皮大衣,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一双同样锃亮的黑皮鞋。左胳膊下夹着一个手提包,一直在比划着的右手大拇指上,套着一串钥匙。虽然不能确定他就是狄荣,丛叶可是知道,“狄”姓可真是不多。既然无意中遇到了,说什么也要弄清楚是不是狄荣。
刚要装出一副稀罕杀狗的模样,想靠过去,却听见那位狄老板嘱咐道:
“一定要仔细收拾啊,我现在就去接客人。”
“狄老板,你就请好吧。”
说着,那位大胖子狄老板转身走向街边停着的一辆小车前,拉开车门钻进去,很快就开着车离开了。
丛叶不紧不慢走到饭店门口,打量一眼架子上已经咽气的黑狗,若无其事地问道:
“老张,那人是谁?”
“你认识我?”
“年前还和几个朋友在你这里喝过酒,怎么,你不记得我了?”
“呵呵,我说看着有些面熟呢。你问刚才的狄老板啊?那可是位大老板。”
说着话,还歪头朝街道两边看了看。
“人家那可是跺跺脚,半个四方城都要打颤的主。”
“不会就是混社会的狄荣吧?”
“当然是他,除了他还有谁姓狄?”
“老张,你什么意思,不会是说整个四方城就一个姓狄的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上次民政局来我这里吃狗肉,亲口对我说的,狄荣,四方城独一份,再没有第二个姓狄的,当然,他儿子除外。”
说完,饭店的张老板脸上明显流露出自豪的表情。丛叶不知道他是因为民政局的人也来他店里吃狗肉而自豪,还是因为认识独一份的狄荣而自豪。
“老张,狄老板那么大的身份,也来你店里吃饭?”
“小伙子,可别小瞧我这个店,在四方城也是独一份。不是我老张吹牛,要想吃一口正宗的狗肉,离了我这里,你在四方城还真找不到第二家。”
“那改天我还真得带朋友来尝尝,我一个朋友在劳动局工作,就喜欢吃狗肉,听说他们局长也喜欢这一口。”
“欢迎之至,到时候提前通知我一声,我给你们准备最新鲜的狗肉。也可以像今天一样,让你们看着杀。”
“老张,狄老板今天请的什么客人,竟然舍得用纯黑狗。”
“这个我真不知道,不过,以狄老板的重视程度看,此人绝不是等闲之辈。”
丛叶又和那位狗肉馆的张老板闲聊了会,便告辞离开了。
今天是正月二十三,也就是说难熬的日子,再有不到十天就结束了。三天前就已经约好,今天是要宴请狄荣生命中的第二位贵人。这个人在狄荣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观海城的余晓鹏。如果说自己能活到现在是余晓鹏的关系,那么自己能够在四方城立足,并赚下如此一份家业,却和今天要宴请的人是息息相关的。
饭店也是三天前就预订好的,还不到十一点,狄荣就赶到了饭店,亲自审核了一下饭店拟定的菜单,更换了其中几个菜品。并一再嘱咐饭店老板,务必要做好,做细,做精。
狄荣定好的饭店并不是那种冠冕堂皇的大酒店,他很了解自己这位贵人的喜好,就喜欢吃口狗肉,而且必须是纯黑色,不许有一根杂毛的,本地新鲜的土狗肉。因为知道贵人的喜好,狄荣每年的春天就会喂养一只,养上整整一年,刚好留到现在宰杀。一大早,就已经派人把狗送了过来,而且嘱咐老板,要等他狄荣来到之后,亲眼看着宰杀。看着宰杀完养了一年的黑狗,狄荣才开车去接那位贵人。
丛叶离开公共绿地,找一家早点摊子吃了早餐,便在街上溜达。他不好直接打听狄荣的情况,只能找街上一些看似流里流气的小青年,问认不认识任玉思。结果这一问,竟然让丛叶大吃一惊,他们的回答都一样:
“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不能啊,以任玉思的名头,只要是四方城混社会的,不可能会没人知道。
“石大军呢?”
“也没听说过。”
听到这里,丛叶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见那个小青年有些不耐烦,丛叶随手递过去两百元钱,对方才眉开眼笑地说道:
“大哥有话只管问,我保证知无不答。”
“狄荣认识吗?”
“那可是我们老大,不过,我从来没见过。”
“狄荣身边是不是有两个特能打的人?”
“是有这么两个人,好像叫什么赵一、赵二。”
“赵一,赵二?”
丛叶把任玉思和石大军的样貌描述了一下,对方马上说:
“那是赵一、赵二没错,他们俩我可是都见过两次的。”
丛叶也没想到,任玉思和石大军在四方城竟然不是用的真名。打发走那个小青年,丛叶在心里捉摸,该去哪里找狄荣呢?要是万一问到他的手下,不仅对方不会告诉自己,反而会打草惊蛇。
丛叶转悠了好久,都没有想出该如何找到狄荣的方法。要是能找到任玉思,或者石大军两人中的一个,或许就能找到狄荣。可是,像他们二人,平时都不敢以真名字示人,显然是担心被自己得罪过的人事后报复,那么要想找到他们也绝非易事。何况二人如今都有伤在身,更不会轻易露面了。
正当丛叶左右为难的时候,突然听到前面的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狗的惨叫声。那声音直往丛叶耳朵里钻,听着实在是不舒服。丛叶从小有个忌讳,就是不吃狗肉。而且,他也从没有打过狗,哪怕是被狗追的四处乱跑,也不会捡石头打狗的。丛叶的这两个习惯,和在孤儿院时的一只流浪狗有关。
那年丛叶才六岁多,孤儿院里不知从哪里来了只流浪狗,浑身脏兮兮的不说,一条后腿还蜷缩着,显然是被人打伤过。背上有一大块皮毛看样子是被烫掉的,流着黄水,看着很是瘆的慌。
就是这样一只狗,竟然被孤儿院看大门的爷爷看上了。用一根绳子,趁流浪狗不注意,一下套在狗脖子上,随即牵到一棵树下,把绳子的另外一头搭在树杈上,活生生把那只流浪狗给勒死了。这一幕就发生在六岁的丛叶眼前。
自那之后,丛叶每每看到狗肉,就会想起那只流浪狗,所以丛叶长这么大从没吃过一块狗肉。
听着前面街道上狗的惨叫声逐渐变成了低沉的呜咽声,丛叶紧走了几步,刚转过街角,就看到一家不大,看门脸还说的过去的饭店门前围着三四个人,正在那里看吊在一只用木头搭起的架子上拼命挣扎的黑狗。几个人还不时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丛叶没想到饭店会在门口堂而皇之地杀狗,刚要转身离开,隐约间似乎听到有人叫了声“狄老板”,丛叶抬起的脚马上放下,装出逛街的闲散样子,朝饭店门口的方向走了过去。
“老张,这条狗可是我亲手养大的,每天不说是大鱼大肉也差不多,怎么样,还不错吧?”
“狄老板不用说我也看得出来,一年的狗能养到这么大,这么肥,肯定没亏待了。”
“一会好好收拾,要是做好了,回头我多给你介绍几个客人过来。”
“那可要多谢狄老板了。”
丛叶看着站在那里指手画脚,身高有一米七八的一个大胖子,光头锃亮。上身穿一件黑皮大衣,下身是宽松的牛仔裤,一双同样锃亮的黑皮鞋。左胳膊下夹着一个手提包,一直在比划着的右手大拇指上,套着一串钥匙。虽然不能确定他就是狄荣,丛叶可是知道,“狄”姓可真是不多。既然无意中遇到了,说什么也要弄清楚是不是狄荣。
刚要装出一副稀罕杀狗的模样,想靠过去,却听见那位狄老板嘱咐道:
“一定要仔细收拾啊,我现在就去接客人。”
“狄老板,你就请好吧。”
说着,那位大胖子狄老板转身走向街边停着的一辆小车前,拉开车门钻进去,很快就开着车离开了。
丛叶不紧不慢走到饭店门口,打量一眼架子上已经咽气的黑狗,若无其事地问道:
“老张,那人是谁?”
“你认识我?”
“年前还和几个朋友在你这里喝过酒,怎么,你不记得我了?”
“呵呵,我说看着有些面熟呢。你问刚才的狄老板啊?那可是位大老板。”
说着话,还歪头朝街道两边看了看。
“人家那可是跺跺脚,半个四方城都要打颤的主。”
“不会就是混社会的狄荣吧?”
“当然是他,除了他还有谁姓狄?”
“老张,你什么意思,不会是说整个四方城就一个姓狄的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上次民政局来我这里吃狗肉,亲口对我说的,狄荣,四方城独一份,再没有第二个姓狄的,当然,他儿子除外。”
说完,饭店的张老板脸上明显流露出自豪的表情。丛叶不知道他是因为民政局的人也来他店里吃狗肉而自豪,还是因为认识独一份的狄荣而自豪。
“老张,狄老板那么大的身份,也来你店里吃饭?”
“小伙子,可别小瞧我这个店,在四方城也是独一份。不是我老张吹牛,要想吃一口正宗的狗肉,离了我这里,你在四方城还真找不到第二家。”
“那改天我还真得带朋友来尝尝,我一个朋友在劳动局工作,就喜欢吃狗肉,听说他们局长也喜欢这一口。”
“欢迎之至,到时候提前通知我一声,我给你们准备最新鲜的狗肉。也可以像今天一样,让你们看着杀。”
“老张,狄老板今天请的什么客人,竟然舍得用纯黑狗。”
“这个我真不知道,不过,以狄老板的重视程度看,此人绝不是等闲之辈。”
丛叶又和那位狗肉馆的张老板闲聊了会,便告辞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