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骨 第73节
第138章 由来
马王爷所说的那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其实摊开来讲,也不算是什么稀奇事,但关键就是发生的时间太巧合了。
那一年的冬天,西北在打仗,或许就是因为战乱导致人心惶惶,所以,狗镇还有附近三个相邻的村子里,但凡外出的人,全部都赶了回来。
到了腊月二十三那一天,狗镇,还有村子,所有的居民,竟然一个不拉,全数回到了自己的家。
临近年关,再加上天寒地冻,入夜之后无人外出,都在家取暖。
当天夜里,一支临阵被打散的乱军,来到了狗镇附近。
如果是经历过那种事情的人大概都知道,这种战败之后的乱军,就没有军纪可言。乱军里有一个熟悉狗镇的人,在缺吃少喝的冬夜,就想起了狗镇。这支乱军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围住了狗镇,还有狗镇附近的三个村子。
乱军围城,主要还是为了食物和财物,狗镇本身没有军队防守,乱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城。
最关键的时刻,乱军的首领下了一道让很多人都理解不了的命令。他命令所有人进城之后,先杀人,后抢东西,财物可以有遗漏,但人绝对不能有遗漏,必须全都杀掉。
“这么做,有什么意义?”王换听到这儿的时候,忍不住打断了马王爷的话。
“没什么意义。”
“没什么意义,怎么还会有这道军令?”
“所以说,这件事就很让人捉摸不定。”
在乱军首领下达这道军令的时候,他的一个副官试图进行过阻滞,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没有遭到抵抗,那么杀戮就没有什么意义。但是,首领坚持自己的命令。
副官无意中发现,首领的身上,好像有一道毛茸茸的影子闪了一下。但他看的不是很清楚,又看了两眼,那团毛茸茸的影子,又不见了。
“知道那是什么吗?”马王爷喝了口酒,说道:“那团毛茸茸的影子。”
“我又没有在场,我怎么可能知道。”
“黄皮子。”
狗镇附近的村子里,有几户人家专门养鸡,然后卖给其余两个村子还有狗镇里的人。但是有一段时间,一窝黄皮子不知道怎么搬到了村子附近,每天都要到鸡笼来祸害一通。如果仅仅是偷两只鸡去吃,主人也不会太过气愤。可是,这些黄皮子可恨的地方是,它们吃不了这么多鸡,却把鸡笼里的鸡都给咬死。
几户养鸡的人家快要气疯了,其中有一户,主人脾气非常暴躁,当时就发狠,以高价买黄皮子,死的活的都要。
不到十天时间,这一大窝黄皮子全都被抓捕到了,可能有寥寥不多的漏网之鱼,但绝大部分都没有逃过抓捕。被抓捕到的黄皮子被铁丝捆绑成一串一串的,然后吊在树枝上浇了油烧死。
听到这儿的时候,王换大概就明白了,黄皮子这种东西,恩仇必报,民间传说里,这是一种妖仙。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但王换小的时候,亲眼见到过类似的恩怨传闻,他不信鬼,却相信万物有灵。
也就是说,当时乱军的首领,很可能是被上身了。这道军令下达,乱军立刻挨家挨户的杀人,抢东西。
狗镇附近的一个村子,人全都被吊死了,村里村外的树上,到处都是悬挂着的尸体。
当时的情景,马王爷也没有目睹,但是他告诉王换,狗镇,连同附近三个村子的人,几乎死绝。
“几乎死绝?那就是还没有死绝?”
“对,逃掉了一个。”马王爷说道:“是个疯子,逃掉了。”
一夜之间,狗镇变成了人间地狱。乱军将镇子和村子洗劫一空,在第二天将要离开的时候,那位首领如梦初醒,他很震惊,为什么自己会下达那样一条军令。
而且,在乱军的首领清晨苏醒的时候,他看见自己临时居所的房梁上,有一只吊死的黄皮子。黄皮子很老了,老的连毛都不剩几根。
黄皮子孤零零的吊死在房梁上,期间没有发出任何声息。
“那条黄皮子,惹了那么大的祸,老天爷不会容它。”马王爷说道:“自己死了,或许还好受一些。反正,它的仇已经报了。”
乱军的首领震惊,却没有任何挽回的办法。在队伍吃了早饭,将要开拔的时候,首领产生了一个想法,跟自己的副官商量了一下。他觉得,这队乱军离开了狗镇,就无处可去了,没有自己的地盘,没有自己的老窝,要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游荡,所以,他突然产生了留在狗镇的念头。
他要把狗镇当成一个老窝,在这里盘踞,然后静观其变,再做定夺。
和副官商量了之后,首领开始着手进行相应的计划。所有的尸体都被集中起来处理,狗镇东边,是三个相邻的村子,狗镇和村子之间,有一道很深很长的沟,南北走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所有的尸体都被丢到沟里进行了掩埋,附近的三个村子也被夷为平地,只留下了狗镇。
但是,这一切都处理完了之后,这支乱军遭到了清剿,防守不住,仓皇逃离,最终被全数歼灭。
唯独那名副官活了下来,他供述出来了狗镇的事情。当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而狗镇现在的三个大老爷里,就有一个在场。
老百姓全都死掉了,乱军也全都死掉了,只剩下一座空荡荡的狗镇。在之后的一两年时间里,大老爷在经营这个地方,从外面招揽了一些居民。有现成的镇子,还有现成的房屋,商铺,这种好事很诱人,所以,一年时间,狗镇就住满了人。
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镇子的人在战乱中逃亡了。大老爷没有说过这些事,等到狗镇住满了人之后,恰好小白龙带着自己的人到了这儿,在大老爷的默许之下,小白龙开始营建狗场,又用了几年时间,让狗镇繁华起来。
但是狗镇再次繁华起来之后,相关的风言风语,就不断的传来。狗镇的一些居民偶尔在夜间外出,经过那条曾经掩埋了无数尸体的深沟附近时,就能看到朦胧的灯火,熙熙攘攘的人流,只不过,等他们走近了再看的时候,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前后有几个人远远的看到过哪些朦胧灯火和熙攘人群,然而,这几个人的结局都不是太好,甚至可以说比较凄惨。没有人知道这其中的细节,大老爷对这件事也比较关注,他不想有谁把狗镇以前的隐秘说出来,那样的话,会影响外地人到狗镇来斗狗或者经商。
说来也很奇怪,就是那几个目击者凄惨身死之后,就再没有人看见过狗镇东边的鬼市。
“这就是鬼市的由来。”马王爷看看王换,说道:“老子早就知道这件事,可从来都没有打算去一探究竟,没那个必要,你说呢?”
第139章 麻贵
马王爷单纯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故事讲给王换听的,或许,别的人听到这个故事,也只会当成个故事。但王换不一样,他在狗镇鬼市里的所见所闻,已经完全震慑了自己的心,也迷惑了自己的心。
狗镇的鬼市,无论是真是假,是虚是幻,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狗镇鬼市,和西头鬼市没有什么区别?
“怎么,你想把鬼市的事情也弄清楚?”马王爷看着王换此刻的神色,就猜出了王换的意思。
“只是想弄清楚而已,哪怕这就是个故事。”
“老子要是你,就绝不会这么做,这事儿,没意思。”
马王爷和王换不同,马王爷每做一件事,目标都很明确。看起来,马王爷是个刀头舔血的人,经常会做一些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是,马王爷所做的事,都有必要,或者说,都有利益和好处。
他可以跟小白龙玩命,是因为把小白龙赶走以后,自己就能独占狗场,日进斗金。马王爷绝不会对狗镇东边的鬼市感兴趣,鬼市没有油水,即便把鬼市的事情给摸透了,又能如何?
“这几天,我估计还暂时跟七星滩水鬼交不上手,有点时间,所以我打算去鬼市看看。”
“你既然这样想,老子不拦你。老子是过来人,也曾经年轻过。”马王爷喝了口酒,表示理解王换的想法。
“你今年多大了?”
“老子四十七了。”马王爷笑了笑,说道:“以前,有个算命先生给老子算过,老子是长寿的命,有九十四岁的阳寿。这辈子才活了一半儿,后面的日子长着呢。”
说完这些,马王爷话归正题,谈了关于七星滩水鬼的事情。这件事的整体计划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等到七星滩水鬼今年碰面的时候,暗中抄了他们的老窝。水鬼的老窝,紧邻着水道。所以,马王爷的人负责包抄,浪里红则会在水道潜伏,伏击从水道逃走的水鬼。
计划简单,但是比较实用,只要马王爷在水鬼里面的眼线不出什么岔子,这件事基本十拿九稳。
马王爷还是先前的想法,他不打算让王换做什么实质性的事,只需要和自己坐镇就行。马王爷也是个固执的人,他很固执的认为,自己的感觉没错,王换在这件事上面一定有大用。
等到马王爷把自己的计划说完,王换就打算离开,反正他已经吃饱了,只是后脑壳还在隐隐作痛。
“和你说。”马王爷叫住了王换:“鬼市那地方,一般是是镇不住的。”
“我昨天已经去过一次了。”
“你有一次好运气,不代表一直有好运气,这种事儿啊,就跟盗贼偷东西一样,十次一百次没出问题,但只要出一次问题,这辈子就完了,所以,还是谨慎一些的好。”马王爷想了想,说道:“你要到鬼市去,老子不能陪你,那种地方,去了会很晦气,老子给你找个人,陪着你一起去。”
王换点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宿醉很难受,不仅头痛,而且好像一直想要干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这时候也睡不着,他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到了晚饭的时候,马王爷又叫王换去吃饭,等王换到马王爷那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老头儿。
那是个看着很普通的老头儿,衣着打扮很普通,长的也很普通。老头儿带着一副在狗镇很少见的墨镜,在桌边准备吃饭的时候,他的墨镜也没有摘掉。
马王爷招呼王换坐下,然后给两个人做了引荐。通过引荐,王换知道了这个老头儿姓麻,叫做麻贵。在狗镇住了好几年,明里是一个裁缝铺的裁缝,其实,是马王爷在狗镇的人。
麻贵不怎么说话,说话的时候有一点结巴。三个人坐在一起,王换依然不喝酒,马王爷给麻贵倒了满满一碗,麻贵想要推辞,马王爷就皱了皱眉头,说道:“老哥,这点酒,只不过给你漱漱口,晚上还有事,就不让你多喝了,三碗,三碗喝完,咱们吃饭。”
麻贵笑了笑,在麻贵露出笑容的时候,王换发现,麻贵的笑容里面,有一种和善和安详。
在江湖里,这样的和善很罕见,即便心中有善,也要隐藏起来,不会让别人看出来。
“这是老伙计了,几十年的交情,今天晚上,叫他跟你去城东走一趟。”马王爷跟麻贵碰了一下,一口气喝下去半碗,龇牙咧嘴的对王换说道:“不是老子在这里吹牛,放眼附近三百里,我这个老哥哥,是屈指可数的老哨。”
关中道上的切口里,把匪盗动手之前踩盘盯梢的人,叫做“哨”。这个差事听起来很简单,似乎只要有眼睛的人就能去做,实则不然。
这种人首先要有非常强的目力,而且有灵活的思维,因为匪盗动手之前,所要搞清楚的情况,不仅仅是对方有几个人,有多少货。在这一行里,只有那种眼睛里长钩子,经验丰富到无以复加的人,才能被冠一个老字。
老哨,其实是一种尊称,能被称为老哨的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很吃得开。
老哨靠眼睛吃饭,只要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带的什么货,带了多少,动手之后的风险有多大。总而言之,老哨是一伙匪盗的灵魂,虽然老哨不是把子,但这票生意能不能做,值得不值得动手,全都是老哨说了算的。
麻贵是个老哨,只不过洗手好几年了,留在狗镇,就因为和马王爷的私交不错。所以,麻贵在狗镇养老,顺便暗地里帮马王爷做一些事情。
马王爷说起麻贵以前的风光时,麻贵很谦虚的笑了笑,一言不发。但王换知道,在江湖里,不管哪一个行当,如果能做到顶尖,那么这个人肯定有过人之处。
刀客练刀,老哨练眼,老哨的眼睛,和刀客手中的关山刀一样重要,这都是他们吃饭的家伙,也是保命的家伙。马王爷喝着酒,说了些麻贵以前的事情。据说,麻贵十岁的时候,就由家里的长辈教着练眼。练眼的过程并不复杂,只是很耗时间。麻贵从十岁练到二十五岁,整整十五年,那双眼睛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说句不夸张的话,一只蚊子从麻贵眼前飞过,在蚊子飞过的一瞬间,麻贵就能数清楚,这只蚊子有几条腿。
麻贵做这一行做到了五十多岁,或许是累了,也或许是厌倦了这种生活,所以金盆洗手,到终南山住了几年。有人说,在终南山那几年里,麻贵受到了高人的指点,他本来眼力就比一般人强上百倍,等高人指点了之后,麻贵的那双眼睛,据说能够看穿阴阳。
王换有点不相信,他的不相信,已经流露在神色间。如果说一个人的眼力好,王换并不否认,但所谓看穿阴阳那种话,他绝对不信。
马王爷看得出王换神情中的不信,麻贵肯定也看得出来。麻贵不怎么说话,从进门到现在,寥寥三两句,更多的时间是在听马王爷说,同时谦虚的笑,但是此时此刻,当他看到王换脸上的表情时,麻贵的神色,好像陡然间肃穆了起来。
“老弟,有一句话,我本不该说的。”麻贵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想了想,然后对王换说道:“若你做这一行,就要敬这一行,若是不敬,可能会有麻烦。”
“什么意思?”王换有点不明白麻贵现在的话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麻贵没有吱声,只是默默的摘下了自己的那幅墨镜。
第140章 看穿阴阳
麻贵摘下眼镜之后,王换看到的,是一双很普通的眼睛,麻贵本身就长的普通,配上这双眼睛,整个人就更显得普通。
麻贵的眼睛,没有什么一闪一闪的精光,也没有那种温润如玉的莹光,他的目光看不出半点特异和奇怪之处,就好像一个和和气气的老头儿。
“咱们做什么事情,若是跟鬼有关,就要敬鬼,若是跟神有关,就要敬神,既然你要做这件事,这件事里有什么东西,那就肯定有,容不得你不信。”麻贵的口才不是很好,说话有那么一点结巴,而且表达的也不是很清晰,他需要一边说一边想:“头把子和我说,你想到狗镇东边的鬼市去看看,若你不相信我这双眼睛,那我陪着你去,又有什么意思?”
“我倒不是那个意思。”王换觉得麻贵这个人似乎有那么一点敏感,他跟麻贵解释,因为以前自己就没有听说过谁的眼睛能够看穿阴阳,所以今天一听说,自己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些怀疑。
“人的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很多,而且,你如今所看到的,就确定是真的吗?”麻贵举起自己的酒碗,说道:“酒无色,只是你看到的,但你就没有想过,酒原本或许是黑的,或许是红的,只不过看在你眼里是无色的,所以你就觉得它是无色的。”
“我想知道,看穿阴阳,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
“我想知道。”
麻贵放下酒碗,淡淡笑了笑,等他再次抬头的时候,那双看着毫无出奇之处的眼睛,一瞬间就变得和浩瀚的宇宙一样,无边无际,深邃不可测。
王换一看到麻贵的眼睛,自己的所有目光仿佛就被一道无形的引力给吸住了,他觉得不怎么对劲,但是,却又好像控制不住自己。
马王爷所说的那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其实摊开来讲,也不算是什么稀奇事,但关键就是发生的时间太巧合了。
那一年的冬天,西北在打仗,或许就是因为战乱导致人心惶惶,所以,狗镇还有附近三个相邻的村子里,但凡外出的人,全部都赶了回来。
到了腊月二十三那一天,狗镇,还有村子,所有的居民,竟然一个不拉,全数回到了自己的家。
临近年关,再加上天寒地冻,入夜之后无人外出,都在家取暖。
当天夜里,一支临阵被打散的乱军,来到了狗镇附近。
如果是经历过那种事情的人大概都知道,这种战败之后的乱军,就没有军纪可言。乱军里有一个熟悉狗镇的人,在缺吃少喝的冬夜,就想起了狗镇。这支乱军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围住了狗镇,还有狗镇附近的三个村子。
乱军围城,主要还是为了食物和财物,狗镇本身没有军队防守,乱军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城。
最关键的时刻,乱军的首领下了一道让很多人都理解不了的命令。他命令所有人进城之后,先杀人,后抢东西,财物可以有遗漏,但人绝对不能有遗漏,必须全都杀掉。
“这么做,有什么意义?”王换听到这儿的时候,忍不住打断了马王爷的话。
“没什么意义。”
“没什么意义,怎么还会有这道军令?”
“所以说,这件事就很让人捉摸不定。”
在乱军首领下达这道军令的时候,他的一个副官试图进行过阻滞,如果在抢劫的过程中没有遭到抵抗,那么杀戮就没有什么意义。但是,首领坚持自己的命令。
副官无意中发现,首领的身上,好像有一道毛茸茸的影子闪了一下。但他看的不是很清楚,又看了两眼,那团毛茸茸的影子,又不见了。
“知道那是什么吗?”马王爷喝了口酒,说道:“那团毛茸茸的影子。”
“我又没有在场,我怎么可能知道。”
“黄皮子。”
狗镇附近的村子里,有几户人家专门养鸡,然后卖给其余两个村子还有狗镇里的人。但是有一段时间,一窝黄皮子不知道怎么搬到了村子附近,每天都要到鸡笼来祸害一通。如果仅仅是偷两只鸡去吃,主人也不会太过气愤。可是,这些黄皮子可恨的地方是,它们吃不了这么多鸡,却把鸡笼里的鸡都给咬死。
几户养鸡的人家快要气疯了,其中有一户,主人脾气非常暴躁,当时就发狠,以高价买黄皮子,死的活的都要。
不到十天时间,这一大窝黄皮子全都被抓捕到了,可能有寥寥不多的漏网之鱼,但绝大部分都没有逃过抓捕。被抓捕到的黄皮子被铁丝捆绑成一串一串的,然后吊在树枝上浇了油烧死。
听到这儿的时候,王换大概就明白了,黄皮子这种东西,恩仇必报,民间传说里,这是一种妖仙。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但王换小的时候,亲眼见到过类似的恩怨传闻,他不信鬼,却相信万物有灵。
也就是说,当时乱军的首领,很可能是被上身了。这道军令下达,乱军立刻挨家挨户的杀人,抢东西。
狗镇附近的一个村子,人全都被吊死了,村里村外的树上,到处都是悬挂着的尸体。
当时的情景,马王爷也没有目睹,但是他告诉王换,狗镇,连同附近三个村子的人,几乎死绝。
“几乎死绝?那就是还没有死绝?”
“对,逃掉了一个。”马王爷说道:“是个疯子,逃掉了。”
一夜之间,狗镇变成了人间地狱。乱军将镇子和村子洗劫一空,在第二天将要离开的时候,那位首领如梦初醒,他很震惊,为什么自己会下达那样一条军令。
而且,在乱军的首领清晨苏醒的时候,他看见自己临时居所的房梁上,有一只吊死的黄皮子。黄皮子很老了,老的连毛都不剩几根。
黄皮子孤零零的吊死在房梁上,期间没有发出任何声息。
“那条黄皮子,惹了那么大的祸,老天爷不会容它。”马王爷说道:“自己死了,或许还好受一些。反正,它的仇已经报了。”
乱军的首领震惊,却没有任何挽回的办法。在队伍吃了早饭,将要开拔的时候,首领产生了一个想法,跟自己的副官商量了一下。他觉得,这队乱军离开了狗镇,就无处可去了,没有自己的地盘,没有自己的老窝,要像孤魂野鬼一样四处游荡,所以,他突然产生了留在狗镇的念头。
他要把狗镇当成一个老窝,在这里盘踞,然后静观其变,再做定夺。
和副官商量了之后,首领开始着手进行相应的计划。所有的尸体都被集中起来处理,狗镇东边,是三个相邻的村子,狗镇和村子之间,有一道很深很长的沟,南北走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所有的尸体都被丢到沟里进行了掩埋,附近的三个村子也被夷为平地,只留下了狗镇。
但是,这一切都处理完了之后,这支乱军遭到了清剿,防守不住,仓皇逃离,最终被全数歼灭。
唯独那名副官活了下来,他供述出来了狗镇的事情。当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而狗镇现在的三个大老爷里,就有一个在场。
老百姓全都死掉了,乱军也全都死掉了,只剩下一座空荡荡的狗镇。在之后的一两年时间里,大老爷在经营这个地方,从外面招揽了一些居民。有现成的镇子,还有现成的房屋,商铺,这种好事很诱人,所以,一年时间,狗镇就住满了人。
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镇子的人在战乱中逃亡了。大老爷没有说过这些事,等到狗镇住满了人之后,恰好小白龙带着自己的人到了这儿,在大老爷的默许之下,小白龙开始营建狗场,又用了几年时间,让狗镇繁华起来。
但是狗镇再次繁华起来之后,相关的风言风语,就不断的传来。狗镇的一些居民偶尔在夜间外出,经过那条曾经掩埋了无数尸体的深沟附近时,就能看到朦胧的灯火,熙熙攘攘的人流,只不过,等他们走近了再看的时候,却又什么都看不到。
前后有几个人远远的看到过哪些朦胧灯火和熙攘人群,然而,这几个人的结局都不是太好,甚至可以说比较凄惨。没有人知道这其中的细节,大老爷对这件事也比较关注,他不想有谁把狗镇以前的隐秘说出来,那样的话,会影响外地人到狗镇来斗狗或者经商。
说来也很奇怪,就是那几个目击者凄惨身死之后,就再没有人看见过狗镇东边的鬼市。
“这就是鬼市的由来。”马王爷看看王换,说道:“老子早就知道这件事,可从来都没有打算去一探究竟,没那个必要,你说呢?”
第139章 麻贵
马王爷单纯是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故事讲给王换听的,或许,别的人听到这个故事,也只会当成个故事。但王换不一样,他在狗镇鬼市里的所见所闻,已经完全震慑了自己的心,也迷惑了自己的心。
狗镇的鬼市,无论是真是假,是虚是幻,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狗镇鬼市,和西头鬼市没有什么区别?
“怎么,你想把鬼市的事情也弄清楚?”马王爷看着王换此刻的神色,就猜出了王换的意思。
“只是想弄清楚而已,哪怕这就是个故事。”
“老子要是你,就绝不会这么做,这事儿,没意思。”
马王爷和王换不同,马王爷每做一件事,目标都很明确。看起来,马王爷是个刀头舔血的人,经常会做一些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但是,马王爷所做的事,都有必要,或者说,都有利益和好处。
他可以跟小白龙玩命,是因为把小白龙赶走以后,自己就能独占狗场,日进斗金。马王爷绝不会对狗镇东边的鬼市感兴趣,鬼市没有油水,即便把鬼市的事情给摸透了,又能如何?
“这几天,我估计还暂时跟七星滩水鬼交不上手,有点时间,所以我打算去鬼市看看。”
“你既然这样想,老子不拦你。老子是过来人,也曾经年轻过。”马王爷喝了口酒,表示理解王换的想法。
“你今年多大了?”
“老子四十七了。”马王爷笑了笑,说道:“以前,有个算命先生给老子算过,老子是长寿的命,有九十四岁的阳寿。这辈子才活了一半儿,后面的日子长着呢。”
说完这些,马王爷话归正题,谈了关于七星滩水鬼的事情。这件事的整体计划其实并不复杂,就是等到七星滩水鬼今年碰面的时候,暗中抄了他们的老窝。水鬼的老窝,紧邻着水道。所以,马王爷的人负责包抄,浪里红则会在水道潜伏,伏击从水道逃走的水鬼。
计划简单,但是比较实用,只要马王爷在水鬼里面的眼线不出什么岔子,这件事基本十拿九稳。
马王爷还是先前的想法,他不打算让王换做什么实质性的事,只需要和自己坐镇就行。马王爷也是个固执的人,他很固执的认为,自己的感觉没错,王换在这件事上面一定有大用。
等到马王爷把自己的计划说完,王换就打算离开,反正他已经吃饱了,只是后脑壳还在隐隐作痛。
“和你说。”马王爷叫住了王换:“鬼市那地方,一般是是镇不住的。”
“我昨天已经去过一次了。”
“你有一次好运气,不代表一直有好运气,这种事儿啊,就跟盗贼偷东西一样,十次一百次没出问题,但只要出一次问题,这辈子就完了,所以,还是谨慎一些的好。”马王爷想了想,说道:“你要到鬼市去,老子不能陪你,那种地方,去了会很晦气,老子给你找个人,陪着你一起去。”
王换点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间。宿醉很难受,不仅头痛,而且好像一直想要干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这时候也睡不着,他就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到了晚饭的时候,马王爷又叫王换去吃饭,等王换到马王爷那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老头儿。
那是个看着很普通的老头儿,衣着打扮很普通,长的也很普通。老头儿带着一副在狗镇很少见的墨镜,在桌边准备吃饭的时候,他的墨镜也没有摘掉。
马王爷招呼王换坐下,然后给两个人做了引荐。通过引荐,王换知道了这个老头儿姓麻,叫做麻贵。在狗镇住了好几年,明里是一个裁缝铺的裁缝,其实,是马王爷在狗镇的人。
麻贵不怎么说话,说话的时候有一点结巴。三个人坐在一起,王换依然不喝酒,马王爷给麻贵倒了满满一碗,麻贵想要推辞,马王爷就皱了皱眉头,说道:“老哥,这点酒,只不过给你漱漱口,晚上还有事,就不让你多喝了,三碗,三碗喝完,咱们吃饭。”
麻贵笑了笑,在麻贵露出笑容的时候,王换发现,麻贵的笑容里面,有一种和善和安详。
在江湖里,这样的和善很罕见,即便心中有善,也要隐藏起来,不会让别人看出来。
“这是老伙计了,几十年的交情,今天晚上,叫他跟你去城东走一趟。”马王爷跟麻贵碰了一下,一口气喝下去半碗,龇牙咧嘴的对王换说道:“不是老子在这里吹牛,放眼附近三百里,我这个老哥哥,是屈指可数的老哨。”
关中道上的切口里,把匪盗动手之前踩盘盯梢的人,叫做“哨”。这个差事听起来很简单,似乎只要有眼睛的人就能去做,实则不然。
这种人首先要有非常强的目力,而且有灵活的思维,因为匪盗动手之前,所要搞清楚的情况,不仅仅是对方有几个人,有多少货。在这一行里,只有那种眼睛里长钩子,经验丰富到无以复加的人,才能被冠一个老字。
老哨,其实是一种尊称,能被称为老哨的人,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很吃得开。
老哨靠眼睛吃饭,只要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带的什么货,带了多少,动手之后的风险有多大。总而言之,老哨是一伙匪盗的灵魂,虽然老哨不是把子,但这票生意能不能做,值得不值得动手,全都是老哨说了算的。
麻贵是个老哨,只不过洗手好几年了,留在狗镇,就因为和马王爷的私交不错。所以,麻贵在狗镇养老,顺便暗地里帮马王爷做一些事情。
马王爷说起麻贵以前的风光时,麻贵很谦虚的笑了笑,一言不发。但王换知道,在江湖里,不管哪一个行当,如果能做到顶尖,那么这个人肯定有过人之处。
刀客练刀,老哨练眼,老哨的眼睛,和刀客手中的关山刀一样重要,这都是他们吃饭的家伙,也是保命的家伙。马王爷喝着酒,说了些麻贵以前的事情。据说,麻贵十岁的时候,就由家里的长辈教着练眼。练眼的过程并不复杂,只是很耗时间。麻贵从十岁练到二十五岁,整整十五年,那双眼睛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说句不夸张的话,一只蚊子从麻贵眼前飞过,在蚊子飞过的一瞬间,麻贵就能数清楚,这只蚊子有几条腿。
麻贵做这一行做到了五十多岁,或许是累了,也或许是厌倦了这种生活,所以金盆洗手,到终南山住了几年。有人说,在终南山那几年里,麻贵受到了高人的指点,他本来眼力就比一般人强上百倍,等高人指点了之后,麻贵的那双眼睛,据说能够看穿阴阳。
王换有点不相信,他的不相信,已经流露在神色间。如果说一个人的眼力好,王换并不否认,但所谓看穿阴阳那种话,他绝对不信。
马王爷看得出王换神情中的不信,麻贵肯定也看得出来。麻贵不怎么说话,从进门到现在,寥寥三两句,更多的时间是在听马王爷说,同时谦虚的笑,但是此时此刻,当他看到王换脸上的表情时,麻贵的神色,好像陡然间肃穆了起来。
“老弟,有一句话,我本不该说的。”麻贵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想了想,然后对王换说道:“若你做这一行,就要敬这一行,若是不敬,可能会有麻烦。”
“什么意思?”王换有点不明白麻贵现在的话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麻贵没有吱声,只是默默的摘下了自己的那幅墨镜。
第140章 看穿阴阳
麻贵摘下眼镜之后,王换看到的,是一双很普通的眼睛,麻贵本身就长的普通,配上这双眼睛,整个人就更显得普通。
麻贵的眼睛,没有什么一闪一闪的精光,也没有那种温润如玉的莹光,他的目光看不出半点特异和奇怪之处,就好像一个和和气气的老头儿。
“咱们做什么事情,若是跟鬼有关,就要敬鬼,若是跟神有关,就要敬神,既然你要做这件事,这件事里有什么东西,那就肯定有,容不得你不信。”麻贵的口才不是很好,说话有那么一点结巴,而且表达的也不是很清晰,他需要一边说一边想:“头把子和我说,你想到狗镇东边的鬼市去看看,若你不相信我这双眼睛,那我陪着你去,又有什么意思?”
“我倒不是那个意思。”王换觉得麻贵这个人似乎有那么一点敏感,他跟麻贵解释,因为以前自己就没有听说过谁的眼睛能够看穿阴阳,所以今天一听说,自己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一些怀疑。
“人的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很多,而且,你如今所看到的,就确定是真的吗?”麻贵举起自己的酒碗,说道:“酒无色,只是你看到的,但你就没有想过,酒原本或许是黑的,或许是红的,只不过看在你眼里是无色的,所以你就觉得它是无色的。”
“我想知道,看穿阴阳,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想知道?”
“我想知道。”
麻贵放下酒碗,淡淡笑了笑,等他再次抬头的时候,那双看着毫无出奇之处的眼睛,一瞬间就变得和浩瀚的宇宙一样,无边无际,深邃不可测。
王换一看到麻贵的眼睛,自己的所有目光仿佛就被一道无形的引力给吸住了,他觉得不怎么对劲,但是,却又好像控制不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