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杨中元面上一红,道:“好啦,谢谢你,我不是都请你吃完饭了吗?中午还剩下半锅红豆饭,晚上我打成粥来吃,干粮你想吃什么?”
程维哲转着眼睛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我刚才看空屋里有小半个南瓜,不如晚上蒸南瓜吃吧。”
这倒是刚好吃南瓜的季节,昨日送菜的过来他这里,他看人家车上新上的南瓜,想着程维哲爱吃,便就多买了一个留下,果然今日就派上了用场。
“好,那倒也省事,晚上就一个汤菜够吃吗?”杨中元闲不住,他说着就想去空屋里找找,看再做个凉菜清口。
程维哲见他真是陀螺一样一刻都没得空闲,伸手拉住他的手腕:“行了行了,就咱们三口人吃饭,做那么讲究干什么?你快过来歇会儿,晚上又有的忙。”
他的手很大,很热,比起以前只会拿笔的时候更有力气,杨中元被他这样紧紧一拽,甩了两下竟没有甩开,于是只得转身看他一眼:“这点活算个什么,你不要吃,我爹还要吃呢,快松开,我做个简单的就行了。”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杨中元知道他是好意,于是从偏屋里拿了两个皮蛋回来之后,又冲他笑笑:“你啊,我都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现在还好自己有个铺子,你说那家里有田得下地干活的,可不是更累。”
说的倒是,可程维哲总是觉得杨中元还是那个小小少爷,每每见他干活,心里总是不好受。他自己干不要紧,可这个竹马玩伴,他却总想叫他还跟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用为琐事烦恼,也不用操心劳累过活。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但他心里清楚,从杨中元回来的那天起,他的未来计划里,就多了他跟周泉旭。潜意识里,他认为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其他的,即使有血缘关系,也都算不上亲人了。
亲人亲人,首先要相亲,才能和和美美,才能团圆幸福。
杨中元一边把皮蛋的壳剥掉泡进水中,一边拿过一个尖椒两个小米椒再加一小段姜,细细切成碎末,姜汁尖椒皮蛋,是道比较开胃的凉菜,不过略微有些辣,夏日里吃起来稍微重了些。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程维哲见他片刻间就做好一道凉菜,只得叹服:“你真是适合做大厨,这手艺,这搭配,真是绝了。”
他夸人从来不吝惜言辞,杨中元被他夸得高兴起来,立马把加了酱油、醋、盐、少许糖的姜汁尖椒皮蛋挖了一小勺,伸到程维哲嘴边:“这话我爱听,先赏你尝尝。”
这动作有些亲昵,但杨中元一无所觉,程维哲也没有提醒,他就着杨中元的手张开嘴,一口吞下满满的皮蛋。
皮蛋是个很神奇的食材,它原本的味道有些冲,可加了更冲的酱油醋与姜汁之后,反而能勾出满满的香来。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却又粘腻浓郁,伴着辣辣的青椒,那种酸咸中带着少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舌尖。
程维哲细细把这一口皮蛋咽下肚去,十分舒爽地长舒口气:“好吃啊,小元无论做什么,我尝起来都比别人做的多好上许多,也不知是为何。”
“那是那是,也不看我是谁!”杨中元更是有些得意,就算这些年早就练就的精明能干,可面对程维哲的时候,却总是被他牵着思绪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反正程维哲从来都不会害他,杨中元自己虽然清楚这一点,却也根本没有在意。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相互为对方着想,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小到大,程维哲从来都一心向着他,他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的。
“你今天晚上住铺子里?”杨中元用罩子罩住做好的凉菜,看了看外面天色,准备开始做晚上的面。
“恩,最近都住铺子里,家里乱七八糟的,回去很烦。”程维哲帮他从院中捡了柴过来,蹲在一边看他烧。
“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别太累,晚上我也不回来,你简单做点就是了。”程维哲看着他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还是不放心嘱咐道。
杨中元瞥他一眼,小声嘀咕:“行了行了,我又不是你儿子,比我爹还爱操心。”
程维哲伸手捶了捶他的肩膀,笑道:“是,是,你是我哥!”
年纪比较小的杨中元乐了,然后问他:“要不晚上我给你蒸点葱油花卷带上,省得外城没东西吃。”
“不用,”程维哲摇摇头,“我让铺子里的白案师傅今儿个给我蒸了一屉肉龙,夏日天热,空嘴吃倒也行。
肉龙其实就是加了肉末的花卷,做法更为复杂细腻,口感自然更好一些。有的白案师傅喜欢做成长长一条,然后切成馒头大小的小段,所以肉龙这个叫法便这样沿用下来,
听到程维哲已经有了打算,杨中元本来还挺高兴,但一想吃食不是他做的,他又有些不爽。
“下次你早点跟我说,我做的肯定比你家的白案师傅强,想吃什么咱都会做。”杨中元生好火,打开大锅灶往里面瞧了瞧。
今日的两只鸡比昨日买的个头小了一些,却刚好够用,他想着晚上如果生意好,就卖到鸡汤用完为止,也算是个噱头。
“行,等以后你店里不忙了,我天天过来赖吃的。”程维哲站起来,又主动帮他擦起桌子来。
他发现杨中元现在有点轻微的洁癖,在吃食上尤为明显,总是要一遍遍地洗,一遍遍地擦干净才放心,也真是不嫌累。
为了让他少干点活,程维哲就宁愿过来泡着多干点活,让他轻松轻松。
“你怎么能说不忙了?应该是期待我生意越来越好才是,真不会说话。”杨中元白他一眼,把已经洗好的香菜和小香葱又洗了一遍,然后切成碎末备用。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客人也渐渐上得门来,程维哲回了铺子盯着打烊,而周泉旭也从后院走到前面铺子,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他其实早就醒了,不过看两个孩子在前面聊得挺好,他自觉不应该到前面去打扰,于是就待在后院里看了会儿书。
晚上果然客人也不算太少,因着北面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所以许多早上会过来过早的食客大多都是出门上工,他们晚上自然是回家吃饭的。杨中元锅里剩的鸡汤也没多少了,他不多不少卖出去十九碗面,就没了底汤,于是只得关门谢客。
晚上相对早起和中午人少一些,打烊也早,杨中元把剩下的鸡骨架子连其他厨余都扔到巷口的垃圾所里,便回家急急忙忙准备晚膳。
汆丸子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汤菜,更偏于家常口味,尤其是冬季,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丸子,喝着热汤,实在是美妙。
但是夏季吃这个也着实不错,汤菜不易上火,最是温和。
他把西红柿切成小块,锅里放入少许油,等油锅热了,便把西红柿放入使劲翻炒,等出了红油,便把小白菜加入一起翻炒。
这个过程很快,翻炒两下即可,然后把早就煮开的热水加入,再加一小把细粉丝,底汤就算做好。
剩下的,自然就是把丸子汆入汤中。
杨中元做这个十分熟练,他用一柄极小的瓷勺,一勺一个球,然后往水里一划,便是一个圆滚滚的肉丸,一大碗肉馅片刻间就散入锅中,成了一个个上下翻滚的肉球。
接着就是等待菜汤烧开,虽然加入的是热水,但里面菜有不少,所以杨中元站在一旁等了片刻功夫,才等到锅中烧开。
他忙端起沉重的铁锅,拿来家里最大的瓷汤碗,把一大锅汆丸子汤都倒入碗中。霎时间,肉香混着白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热腾腾的直勾人口水。
杨中元最后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又滴入两地香油,一道汆丸子就算完成了。
程维哲转着眼睛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我刚才看空屋里有小半个南瓜,不如晚上蒸南瓜吃吧。”
这倒是刚好吃南瓜的季节,昨日送菜的过来他这里,他看人家车上新上的南瓜,想着程维哲爱吃,便就多买了一个留下,果然今日就派上了用场。
“好,那倒也省事,晚上就一个汤菜够吃吗?”杨中元闲不住,他说着就想去空屋里找找,看再做个凉菜清口。
程维哲见他真是陀螺一样一刻都没得空闲,伸手拉住他的手腕:“行了行了,就咱们三口人吃饭,做那么讲究干什么?你快过来歇会儿,晚上又有的忙。”
他的手很大,很热,比起以前只会拿笔的时候更有力气,杨中元被他这样紧紧一拽,甩了两下竟没有甩开,于是只得转身看他一眼:“这点活算个什么,你不要吃,我爹还要吃呢,快松开,我做个简单的就行了。”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杨中元知道他是好意,于是从偏屋里拿了两个皮蛋回来之后,又冲他笑笑:“你啊,我都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现在还好自己有个铺子,你说那家里有田得下地干活的,可不是更累。”
说的倒是,可程维哲总是觉得杨中元还是那个小小少爷,每每见他干活,心里总是不好受。他自己干不要紧,可这个竹马玩伴,他却总想叫他还跟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用为琐事烦恼,也不用操心劳累过活。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但他心里清楚,从杨中元回来的那天起,他的未来计划里,就多了他跟周泉旭。潜意识里,他认为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其他的,即使有血缘关系,也都算不上亲人了。
亲人亲人,首先要相亲,才能和和美美,才能团圆幸福。
杨中元一边把皮蛋的壳剥掉泡进水中,一边拿过一个尖椒两个小米椒再加一小段姜,细细切成碎末,姜汁尖椒皮蛋,是道比较开胃的凉菜,不过略微有些辣,夏日里吃起来稍微重了些。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程维哲见他片刻间就做好一道凉菜,只得叹服:“你真是适合做大厨,这手艺,这搭配,真是绝了。”
他夸人从来不吝惜言辞,杨中元被他夸得高兴起来,立马把加了酱油、醋、盐、少许糖的姜汁尖椒皮蛋挖了一小勺,伸到程维哲嘴边:“这话我爱听,先赏你尝尝。”
这动作有些亲昵,但杨中元一无所觉,程维哲也没有提醒,他就着杨中元的手张开嘴,一口吞下满满的皮蛋。
皮蛋是个很神奇的食材,它原本的味道有些冲,可加了更冲的酱油醋与姜汁之后,反而能勾出满满的香来。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却又粘腻浓郁,伴着辣辣的青椒,那种酸咸中带着少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舌尖。
程维哲细细把这一口皮蛋咽下肚去,十分舒爽地长舒口气:“好吃啊,小元无论做什么,我尝起来都比别人做的多好上许多,也不知是为何。”
“那是那是,也不看我是谁!”杨中元更是有些得意,就算这些年早就练就的精明能干,可面对程维哲的时候,却总是被他牵着思绪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反正程维哲从来都不会害他,杨中元自己虽然清楚这一点,却也根本没有在意。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相互为对方着想,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小到大,程维哲从来都一心向着他,他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的。
“你今天晚上住铺子里?”杨中元用罩子罩住做好的凉菜,看了看外面天色,准备开始做晚上的面。
“恩,最近都住铺子里,家里乱七八糟的,回去很烦。”程维哲帮他从院中捡了柴过来,蹲在一边看他烧。
“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别太累,晚上我也不回来,你简单做点就是了。”程维哲看着他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还是不放心嘱咐道。
杨中元瞥他一眼,小声嘀咕:“行了行了,我又不是你儿子,比我爹还爱操心。”
程维哲伸手捶了捶他的肩膀,笑道:“是,是,你是我哥!”
年纪比较小的杨中元乐了,然后问他:“要不晚上我给你蒸点葱油花卷带上,省得外城没东西吃。”
“不用,”程维哲摇摇头,“我让铺子里的白案师傅今儿个给我蒸了一屉肉龙,夏日天热,空嘴吃倒也行。
肉龙其实就是加了肉末的花卷,做法更为复杂细腻,口感自然更好一些。有的白案师傅喜欢做成长长一条,然后切成馒头大小的小段,所以肉龙这个叫法便这样沿用下来,
听到程维哲已经有了打算,杨中元本来还挺高兴,但一想吃食不是他做的,他又有些不爽。
“下次你早点跟我说,我做的肯定比你家的白案师傅强,想吃什么咱都会做。”杨中元生好火,打开大锅灶往里面瞧了瞧。
今日的两只鸡比昨日买的个头小了一些,却刚好够用,他想着晚上如果生意好,就卖到鸡汤用完为止,也算是个噱头。
“行,等以后你店里不忙了,我天天过来赖吃的。”程维哲站起来,又主动帮他擦起桌子来。
他发现杨中元现在有点轻微的洁癖,在吃食上尤为明显,总是要一遍遍地洗,一遍遍地擦干净才放心,也真是不嫌累。
为了让他少干点活,程维哲就宁愿过来泡着多干点活,让他轻松轻松。
“你怎么能说不忙了?应该是期待我生意越来越好才是,真不会说话。”杨中元白他一眼,把已经洗好的香菜和小香葱又洗了一遍,然后切成碎末备用。
两个人说话的功夫,客人也渐渐上得门来,程维哲回了铺子盯着打烊,而周泉旭也从后院走到前面铺子,开始新一轮的忙碌。
他其实早就醒了,不过看两个孩子在前面聊得挺好,他自觉不应该到前面去打扰,于是就待在后院里看了会儿书。
晚上果然客人也不算太少,因着北面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所以许多早上会过来过早的食客大多都是出门上工,他们晚上自然是回家吃饭的。杨中元锅里剩的鸡汤也没多少了,他不多不少卖出去十九碗面,就没了底汤,于是只得关门谢客。
晚上相对早起和中午人少一些,打烊也早,杨中元把剩下的鸡骨架子连其他厨余都扔到巷口的垃圾所里,便回家急急忙忙准备晚膳。
汆丸子其实是一道很简单的汤菜,更偏于家常口味,尤其是冬季,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丸子,喝着热汤,实在是美妙。
但是夏季吃这个也着实不错,汤菜不易上火,最是温和。
他把西红柿切成小块,锅里放入少许油,等油锅热了,便把西红柿放入使劲翻炒,等出了红油,便把小白菜加入一起翻炒。
这个过程很快,翻炒两下即可,然后把早就煮开的热水加入,再加一小把细粉丝,底汤就算做好。
剩下的,自然就是把丸子汆入汤中。
杨中元做这个十分熟练,他用一柄极小的瓷勺,一勺一个球,然后往水里一划,便是一个圆滚滚的肉丸,一大碗肉馅片刻间就散入锅中,成了一个个上下翻滚的肉球。
接着就是等待菜汤烧开,虽然加入的是热水,但里面菜有不少,所以杨中元站在一旁等了片刻功夫,才等到锅中烧开。
他忙端起沉重的铁锅,拿来家里最大的瓷汤碗,把一大锅汆丸子汤都倒入碗中。霎时间,肉香混着白菜的香气就扑面而来,热腾腾的直勾人口水。
杨中元最后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又滴入两地香油,一道汆丸子就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