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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如何?”男人问。
  林奚没懂:“??”
  男人解释:“温度。”
  林奚这才发现与自己脸颊相碰的那只手温温热热,一点也不凉!
  她低呼一声。
  她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个神秘的觉醒花种……其实异常地好说话。
  “如何?”男人又问。
  林奚咳嗽一声:“还行。”她好奇地打量面前的男人,“大哥,你既然能把体温控制在正常温度,为什么先前还要把自己搞得跟冰块似的,节能吗?”
  男人:“……”
  他一言不发,绕到林奚身后,以将她近乎揽入怀中的姿势抚摸她的脖颈。
  林奚:“……”
  又来。
  林奚被摸好多回了,早就发现这人虽然摸得暧昧了些,但对自己并没有那方面的龌龊心思。她并不想变成人桩子,于是放聪明了,配合着没挣扎。
  她身体配合着没动,嘴巴却没配合地闭上。
  “大哥,你能告诉我你到底在做什么吗?”林奚终于有机会问出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了。
  但男人没回答,以他的沉默,答案想必是:不能。
  林奚不放弃,又问:“为什么是我呢?”她百思不得其解,“我又没招惹你,事实上我根本不认识你,你怎么就选中了我呢?”
  男人依然沉默。
  林奚长长叹气:“那——大哥,你可不可以告诉我……”
  “你是不是要害我?”她问,语气是开玩笑的语气,眼中却一片冷凝,“我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你吧,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把我改造成某种趁手的武器?”
  男人:“……”
  林奚垂眸。
  “我不要你的命。”男人突然道。
  林奚没想到他会开口,微微一怔后问他:“那你要什么?”
  男人又不说话了。
  林奚:“……”
  总感觉多少有点生气呢。
  “大哥,您话真少。”林奚心中不高兴,嘴上故意刺他,说,“你这样的性格,就算脸长得再好,也不可能受欢迎的。”
  男人顿住。
  “你不喜欢?”男人出声问。
  林奚没反应过来:“什么?”
  “你不喜欢我?”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林奚嘴角一抽。
  “……”
  “……”
  “哦。”男人微微皱眉。
  林奚:??
  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奚头疼,不知道怎么跟这男人交谈,索性闭上了嘴。
  她站着被男人摸了一阵,摸得困意连连,打了个哈欠。下一瞬,眼前一晃,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空旷的屋子里,那是一个只有床的屋子,而她正坐在倚着床头的男人的怀里,头靠着男人的肩。
  林奚大惊,机械地扭头去看男人,却只看到男人的下巴,她“嘶”了一声:“大哥,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姿势暧昧得要命吗?”
  她眨眼,“站着的姿势已经不能满足您了,您就这么着急开辟新场所新姿势吗?”
  男人说:“嗯。”
  林奚心梗。
  “你不是想睡觉?”男人道。
  林奚意识到男人这是在解释他们为什么转战到了床上,微微有些诧异,就感觉……感觉这身份不明的觉醒花种怪体贴的。
  只是——
  “我没想睡。”林奚从男人怀里起身,坐到一边,只梗着脖子伸到男人面前,方便对方摸。
  这姿势不仅成功破除了暧昧氛围,还把自己搞得像件行为艺术作品,不止一点半点怪异。
  男人静静地看着她怪异的姿势,没动。
  林奚鼓励他:“摸吧,快点。”
  男人:“……”
  林奚只是开个玩笑,并不想一直当个行为艺术品中的残次品,况且她平凡的脖子并不支持她长久维持这个高级的姿势。
  她把自己的脖颈收回来,规规矩矩地靠在床头,把男人的手抓过来,往只脖子上一搭,而后闭着眼。
  她示意男人可以开始工作了。
  男人顺从地开始工作。
  林奚眼睫轻颤。
  “觉醒花种先生。”她微微抬起眼睛,露出里面的一片清明,她看着旁边的男人,说,“我读初中那会儿遇到过比我强大得多的对手,他们人数多,围攻我,最开始我有所不敌,但最后是我赢了。”
  她说,“我不好战,却也不会任人欺负。”
  “所以——”她将眼睛完全睁开,“如果你哪天想害我……”
  她看着男人,露出一抹微笑。
  男人看着她。
  他第一次将手从她脖颈处挪开,抚摸上了她的脸庞。
  “我是覃霄。”
  “不害你。”
  “你是我的……”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低到林奚完全听不见了。
  “你的什么?”林奚问。
  第14章 蝴蝶
  林奚力有不逮,没能再从那个叫覃霄的觉醒花种嘴里撬出只言片语,事后她反复回忆两人间的对话,一帧帧琢磨对方的微表情,得出一个了结论。
  ——你是我的……
  叫覃霄的觉醒花种对她没有仇恨,也不像是要利用她做什么,“你是我的……”后面接的不可能是“仇人”。
  该庆幸至少不是仇人吗?
  林奚苦中作乐地想。
  林奚临出门,接到婆婆的来电,让她一趟田阿姨家,去帮忙。
  住在镇子外的田阿姨家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农场,种些蔬菜瓜果,无名酒店的蔬菜水果都从那里购入。当然,无名酒店不是农场唯一的客户。
  林奚和田阿姨家熟,农忙的时候有时会去帮一把。
  林奚接到这个任务并不抵触,出门时她看到对门的少年,想了想把少年也拐走了,理由是:“去见见世面,小朋友,你一定没下过地,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她把拐带苦工说得跟趣味盎然,少年上当了。
  田阿姨家的农场挨着小镇,出了镇走十分钟就看得到地方了。
  现在是樱桃成熟期,大片的樱桃红澄澄,林奚就是被叫去帮忙摘樱桃。田阿姨聘了一批人去摘,林奚和少年混入其中,活干得不多,偷吃得不少。
  好吧,田阿姨特意给婆婆打电话叫林奚去帮忙,其实就是让林奚去吃樱桃的,而林奚叫了少年,其实是想跟少年聊聊。
  “加乐,你知道徐睿文已经死了吧?”坐在樱桃树下吃着樱桃,林奚看着同样吃着樱桃的少年,问,“先前有他帮你租房,现在他已经死了,自然不可能再帮到你,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陈加乐挑着又大又红的樱桃吃,仿佛并不在意自己即将再次流落街头,道:“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林奚:“……这船要是翻了呢?”
  陈加乐顿住,眨巴眨巴眼,笑咪咪:“哦。”
  林奚嘴角一抽:“‘哦’什么‘哦’?”
  少年找到了一颗大樱桃,眼眸一亮,快乐地将樱桃摘下,扔进嘴里,美滋滋。
  他说:“那就翻吧。”
  林奚看他。
  她突然发现,这个少年对生命是有些漠然的,包括自己的。
  这也是摔坏脑子的后遗症?
  林奚一巴掌拍打在少年的背上,拍得少年一个踉跄,扭头惊诧地看着她。林奚朝他笑得不太友善:“突然手痒。”她吹了一下自己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总会觉得手痒。”
  总想抽他。
  陈加乐:“……”
  林奚站起来提了筐子继续当摘樱桃的小工,摘了几把,从树枝中探出半边身子来,对另一边的少年道:“我借你钱,按银行的利息,你打个欠条给我,回头等你恢复记忆找到你的家人,你再还我。”
  说完,缩回树丛中去。
  少年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