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巧,我喜欢男人。
  片场
  花瑶一身帅气的黑皮衣搭配皮裤,脚下是炫酷的黑靴,悠闲地靠着墙上,手里拿着《追风》的剧本。
  试镜顺利,她一举拿下男三号的角色。
  阳光落在她的身上,漂染着紫发透着几分张狂的邪气,黑钻耳钉闪着幽光,再配上那一张化得清俊的脸,眉眼透着一股藏不住的痞气,七分俊三分柔。
  “花花宝贝~”
  方大华狗腿地跑过来,得意地朝花瑶眨眼,上扬的嘴角差点没上天,“化妆师编导摄像导演,我全部都打过招呼,你放心演,没人会欺负你。”
  她第一次拍戏。
  方大华又当爹又当妈,像个陀螺忙上忙下去找熟人,整日不见踪影。
  花瑶将手中的剧本一合,特帅气地撩一下细碎的刘海,笑得有几分揶揄,“你平时不都是怕我欺负别人?”
  方大华剥开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塞到花瑶的嘴里,“宝贝儿,平日你怎么闹我都成,《追风》是超级大ip,您小祖宗行行好别搞事情,再说,现在咱们是跨界,要保持绝对的低调,知道不?”
  “行,辛苦了。”花瑶咬着糖,对方大华摆手,“化妆间在哪?”
  方大华的手机嗡嗡地震动,一边掏手机,一边叮嘱花瑶,“宝贝儿,化妆间106,我接个电话就来。”
  “呐。”花瑶抬了抬下巴。
  方大华一手将手机按在耳上,另一手虚虚地挡住嘴,恭恭敬敬地说,“墨总好。”
  花瑶扫一眼方大华忙碌的背影后,吊儿郎当地夹着剧本,含糊地哼着小曲儿往化妆间走。
  礼貌性地敲三下门,没有回应。
  花瑶自以为化妆间是个人间,大摇大摆地推开门。
  “咔”一声微响。
  下一秒,尴尬的四目相对。
  花瑶握住门把的手忍不住收紧,两眼发直,肉眼可见地咽了一大口口水,有一股强大的电流直冲脑门,她的脸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爆红。
  盛谦从试衣间出来,白色衬衣没扣,流畅的线条从性感的喉结,到结实的胸肌,再一路延伸到八块迷人的腹肌,比例匀称,肌理分明。
  男色当前,秀色可餐。
  她忍不住想要伸手捂脸。
  盛谦看到花瑶的脸时,明显愣了一下,快速地转身,边扣纽扣边开口,“进来吧。”
  “哦、哦……好。”
  花瑶眨了眨眼,一秒变乖,规规矩矩地走进来,顺手带上门。
  整理着装后,盛谦伸出手,语气是一如既往地温润,“你好,我是盛谦。”
  “男神好,我是花辰,搞摇滚乐的。”花瑶快速地握一下盛谦的手。
  短暂交握。
  手又白又软又小,盛谦的第一感觉,像小姑娘的手。
  花瑶畏畏怂怂地坐在化妆台前,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鼻息间能清晰地闻到男人身上清冽的香水味,耳根子都忍不住发热。
  空气中凝固着一股尴尬的寂静。
  盛谦一眼就是认出来这搞摇滚的小朋友,脸红耳根子红时,眉眼里有点娇气,还透着阴柔。
  俗话说,看起来娘娘的。
  盛谦脑子立马清晰地浮现起两个月前那阴差阳错地亲,心头一颤,差点没心肌梗塞。
  关键是……这小朋友不仅奶还有点娘,看起来就挺受的。
  沉默许久,两人打着拉锯战,敌不动我不动。
  盛谦对于前尘往事耿耿于怀,莫名其妙地想解释,“我其实不喜欢男人。”
  之前喝醉,全是意外,就让一切随风而去吧。
  花瑶嚼着糖,一时嘴快,“不巧,我喜欢男人。”
  盛谦:“……”
  这小朋友、想、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