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狗食太美味了(1更)
“多谢关心!”薛壮语带嘲讽地说。
薛芹难得地脸上一红,薛壮走进来半天了,自己却刚发现这个情况。
薛壮毫不客气地说:“你自己回去好生考虑一下,如果愿意,我们会派双司局去负责你的婚宴和回门宴,就当做哥嫂的给你的新婚礼物。若是不愿意就另请高明,我们会按时去参加你的婚宴,放心,贺礼少不了你的。”
虽然薛芹来的目的就是这个,但被薛壮这样直白地说出来,还是让她忍不住有些尴尬。
其实薛壮这话,已经基本等同于下逐客令了,只是碍着薛芹到底是个没出嫁的姑娘家,没说得那么直白罢了。
但是薛芹哪里是那种识趣的人,尤其是如今已经临近傍晚了,她却连午饭都还没吃,肚子早就饿得咕噜噜乱叫了。
其实早在一进门,她就看见屋里桌上放着两碗粥,让整个屋里都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香味,也不知道是给谁准备的。
小碴子打底儿的粥黄澄澄的,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肉丁的东西,还有细细切出的胡萝卜碎和菜叶,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放在那边不吃。
薛芹见善大嫂子坐在屋里炕上,就自顾自地认为,是她打断了薛壮和夏月初的午饭,所以粥才放在一边都没人吃。
所以听到薛壮这话之后,她不但没走,反倒笑着说:“既然大哥这样说了,那我就放心了,如今时候晚了,我在家里住一晚再回去。”
她说罢就偏腿上炕,坐在炕桌边,端起摆在桌上的碗就吸溜了一口。
这粥真是香啊!
喝到嘴里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以为的小碴子粥,而是今年新下来的鲜玉米,也不知用什么法子弄得这样细碎,却又还不是糊状,吃起来带着玉米的清香与微甜,还不失口感。
薛家已经许久没见过荤腥了,这粥里居然掺着的鸡肝儿和肉糜,虽然不多,但已经炖得烂软,就着鲜甜的玉米,稍稍用力就能被抿化在舌尖上。
薛芹胃口大开,呼噜噜就喝下去半碗。
夏月初一脸难以形容的神色,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薛壮的面色也很奇怪,只是目光的着落点却是薛芹手里的碗。
薛芹还当是自己用了他的碗,抬头道:“大哥,我晌午都没吃饭,你就别那么小气了。”
可是她正打算继续吃的时候,门口突然间滚进来两个颜色一深一浅两个毛团子,直奔她而来,在她脚边蹦着高儿地叫唤。
薛芹吓了一跳,把垂在炕沿儿下头的腿抬起来,盯着两个毛团子看了半晌,才发现这原来是两只小狗。
“大哥,你就算想放狗把我撵走,这两只小不点怕是也不顶用吧!”
大半碗粥下肚,终于缓解了腹中的饥饿,薛芹这会儿还有心思跟薛壮说笑。
薛壮瞥她一眼,淡淡地说:“它们冲你叫,是因为你把它俩的饭给吃了。”
“啥?”
别说是薛芹了,连善大嫂子都吓了一跳,扭头细看薛芹手里的粥。
哎呦我的个老天爷,谁家喂狗能喂得这样精细?怕也就是夏娘子了。
其实两个人都有些许的误会,这粥虽说是夏月初特意给两只狗崽子做的,但其实并不费什么功夫。
酒楼的后厨,最不缺的就是边角余料。
尤其是初味轩这边,因为走得就是中高端消费,所以食材自然都选用最好的部分,剩下的边边角角,大部分都是自家人炒菜吃了,每天还会浪费不少。
夏月初之前就经常打发封七,拿着这些筋头巴脑的东西,去城郊喂那些流浪的猫狗。
如今多了两个小家伙,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自然就成了它俩的口粮。
于是,夏月初每天用擦板擦几棒新鲜的玉米,加上各种下水和肉末,为了营养均衡,还会打个鸡蛋、揪几片菜叶一并丢进去。
做出来的虽然是狗食,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是一等一的勾人。
夏瑞轩虽然也对两只小毛团子爱得不行,但是每每看到姐姐喂狗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酸溜溜地说:“你们两个小崽子,比我小时候吃的都好!”
连夏瑞轩都如此,更不要说到现在还每日吃菜团子和苞米面饽饽的薛芹了。
“喂狗的?”她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潜意识里觉得一定是薛壮故意在羞辱自己。
薛壮示意她看手里的碗。
因为对面的酒楼正在筹备开业,夏月初新定了一批碗盘餐具,其中还特意给两只傻狗各定做了一套,从喝水的水碗到吃饭的饭盆都有。
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细白瓷,只是边缘处的标记不是一个青花的“初”字,而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小狗爪。
其实碗底还有个粉色的骨头形状,只是如今碗里有粥,所以看不到罢了。
这批货昨个儿才刚送来,今天就被夏月初洗干净来用了。
而两碗粥之所以放在炕桌上,是因为得晾得温凉了才能喂狗,放在地上怕它俩把持不住过来偷吃。
谁知竟遇上薛芹这么个不客气的主儿,端起碗就不客气地吃起来。
屋里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薛芹端着碗,面色阴晴不定。
夏月初盯着她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虽说一只碗没几个钱,但是再去定做还需要时间。
她赶紧上去从薛芹手里接过狗碗,连着另一只碗一并端走了,两只狗崽子顿时就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她跑了。
薛壮想了想道:“那碗是昨个儿刚送来的,今天洗干净头一回用,狗还没用过呢!”
薛芹:“……”
当晚,薛芹厚着脸皮要赖着住下,天色也的确晚了,也不好打发她一个姑娘家回去。
好在夏月初买下了对面酒楼,前面虽然需要修整,但后头那两排青砖瓦房却是收拾一下就能用的。
所以夏月初便让住在第一进院儿的伙计都搬到对面去了,然后把夏瑞轩、王桦封七和秦铮全挪到前头去了。
于是后院西厢房的南屋便空出来了,如今只有姜瑞禾一个人住着,正好可以让薛芹暂时住一晚。
看着院子里一水儿地高大青砖瓦房,薛芹嫉妒得不行,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等成亲之后,自己住的一定比这要好。
但是当她进屋后看清姜瑞禾长相的时候,刚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水儿,瞬间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这一趟进城,还能不能再憋屈一点儿?
薛芹难得地脸上一红,薛壮走进来半天了,自己却刚发现这个情况。
薛壮毫不客气地说:“你自己回去好生考虑一下,如果愿意,我们会派双司局去负责你的婚宴和回门宴,就当做哥嫂的给你的新婚礼物。若是不愿意就另请高明,我们会按时去参加你的婚宴,放心,贺礼少不了你的。”
虽然薛芹来的目的就是这个,但被薛壮这样直白地说出来,还是让她忍不住有些尴尬。
其实薛壮这话,已经基本等同于下逐客令了,只是碍着薛芹到底是个没出嫁的姑娘家,没说得那么直白罢了。
但是薛芹哪里是那种识趣的人,尤其是如今已经临近傍晚了,她却连午饭都还没吃,肚子早就饿得咕噜噜乱叫了。
其实早在一进门,她就看见屋里桌上放着两碗粥,让整个屋里都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香味,也不知道是给谁准备的。
小碴子打底儿的粥黄澄澄的,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肉丁的东西,还有细细切出的胡萝卜碎和菜叶,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放在那边不吃。
薛芹见善大嫂子坐在屋里炕上,就自顾自地认为,是她打断了薛壮和夏月初的午饭,所以粥才放在一边都没人吃。
所以听到薛壮这话之后,她不但没走,反倒笑着说:“既然大哥这样说了,那我就放心了,如今时候晚了,我在家里住一晚再回去。”
她说罢就偏腿上炕,坐在炕桌边,端起摆在桌上的碗就吸溜了一口。
这粥真是香啊!
喝到嘴里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以为的小碴子粥,而是今年新下来的鲜玉米,也不知用什么法子弄得这样细碎,却又还不是糊状,吃起来带着玉米的清香与微甜,还不失口感。
薛家已经许久没见过荤腥了,这粥里居然掺着的鸡肝儿和肉糜,虽然不多,但已经炖得烂软,就着鲜甜的玉米,稍稍用力就能被抿化在舌尖上。
薛芹胃口大开,呼噜噜就喝下去半碗。
夏月初一脸难以形容的神色,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薛壮的面色也很奇怪,只是目光的着落点却是薛芹手里的碗。
薛芹还当是自己用了他的碗,抬头道:“大哥,我晌午都没吃饭,你就别那么小气了。”
可是她正打算继续吃的时候,门口突然间滚进来两个颜色一深一浅两个毛团子,直奔她而来,在她脚边蹦着高儿地叫唤。
薛芹吓了一跳,把垂在炕沿儿下头的腿抬起来,盯着两个毛团子看了半晌,才发现这原来是两只小狗。
“大哥,你就算想放狗把我撵走,这两只小不点怕是也不顶用吧!”
大半碗粥下肚,终于缓解了腹中的饥饿,薛芹这会儿还有心思跟薛壮说笑。
薛壮瞥她一眼,淡淡地说:“它们冲你叫,是因为你把它俩的饭给吃了。”
“啥?”
别说是薛芹了,连善大嫂子都吓了一跳,扭头细看薛芹手里的粥。
哎呦我的个老天爷,谁家喂狗能喂得这样精细?怕也就是夏娘子了。
其实两个人都有些许的误会,这粥虽说是夏月初特意给两只狗崽子做的,但其实并不费什么功夫。
酒楼的后厨,最不缺的就是边角余料。
尤其是初味轩这边,因为走得就是中高端消费,所以食材自然都选用最好的部分,剩下的边边角角,大部分都是自家人炒菜吃了,每天还会浪费不少。
夏月初之前就经常打发封七,拿着这些筋头巴脑的东西,去城郊喂那些流浪的猫狗。
如今多了两个小家伙,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自然就成了它俩的口粮。
于是,夏月初每天用擦板擦几棒新鲜的玉米,加上各种下水和肉末,为了营养均衡,还会打个鸡蛋、揪几片菜叶一并丢进去。
做出来的虽然是狗食,但是不得不说,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都是一等一的勾人。
夏瑞轩虽然也对两只小毛团子爱得不行,但是每每看到姐姐喂狗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酸溜溜地说:“你们两个小崽子,比我小时候吃的都好!”
连夏瑞轩都如此,更不要说到现在还每日吃菜团子和苞米面饽饽的薛芹了。
“喂狗的?”她完全无法接受这个说法,潜意识里觉得一定是薛壮故意在羞辱自己。
薛壮示意她看手里的碗。
因为对面的酒楼正在筹备开业,夏月初新定了一批碗盘餐具,其中还特意给两只傻狗各定做了一套,从喝水的水碗到吃饭的饭盆都有。
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细白瓷,只是边缘处的标记不是一个青花的“初”字,而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小狗爪。
其实碗底还有个粉色的骨头形状,只是如今碗里有粥,所以看不到罢了。
这批货昨个儿才刚送来,今天就被夏月初洗干净来用了。
而两碗粥之所以放在炕桌上,是因为得晾得温凉了才能喂狗,放在地上怕它俩把持不住过来偷吃。
谁知竟遇上薛芹这么个不客气的主儿,端起碗就不客气地吃起来。
屋里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薛芹端着碗,面色阴晴不定。
夏月初盯着她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虽说一只碗没几个钱,但是再去定做还需要时间。
她赶紧上去从薛芹手里接过狗碗,连着另一只碗一并端走了,两只狗崽子顿时就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她跑了。
薛壮想了想道:“那碗是昨个儿刚送来的,今天洗干净头一回用,狗还没用过呢!”
薛芹:“……”
当晚,薛芹厚着脸皮要赖着住下,天色也的确晚了,也不好打发她一个姑娘家回去。
好在夏月初买下了对面酒楼,前面虽然需要修整,但后头那两排青砖瓦房却是收拾一下就能用的。
所以夏月初便让住在第一进院儿的伙计都搬到对面去了,然后把夏瑞轩、王桦封七和秦铮全挪到前头去了。
于是后院西厢房的南屋便空出来了,如今只有姜瑞禾一个人住着,正好可以让薛芹暂时住一晚。
看着院子里一水儿地高大青砖瓦房,薛芹嫉妒得不行,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等成亲之后,自己住的一定比这要好。
但是当她进屋后看清姜瑞禾长相的时候,刚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水儿,瞬间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这一趟进城,还能不能再憋屈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