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杀夫
吴婕的脸色随即一变,原先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可以明显看出来是装的。
但是现在她脸上那种恐慌惊恐害怕的样子,绝非是人为可以装出来的。
“我……我说,我都说。”吴婕的神色有些慌张了,结巴了好半天的时间,这才从口中吐出:“黄九郎是我杀的。”
我们面面相觑,这姐们儿连黄仙都能杀,那也不是一般人哪。
“都说说看吧,兴许还有的救。”我长叹了一口气,看着面前这个看上去似乎像是手无缚鸡之类的吴婕。
吴婕带着恐惧的哭腔把事情的经过重新说了一遍。
前面的事情和她之前说的差不多,至少在结婚之前,吴婕和黄九郎两个人都是非常相爱的。
不过吴婕在结婚之后知道了黄九郎的真实身份之后态度起了变化,原先是恐惧,害怕他是个畜生变的,后来这就看不起他是个畜生这个身份。
而黄九郎内心之中也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感觉对不起吴婕,对她越发的隐忍和宠爱,希望能够补偿对于自己不是人类的缺陷。
一来二去吴婕就被宠上天了,甚至有的时候夜不归宿流连于酒吧迪厅,黄九郎问起来,吴婕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直到有一回,黄九郎在一家宾馆找到了吴婕,她正和一个男的赤身裸体躺在床上打啵。
黄九郎虽然隐忍,但是也是个男人,见到这种情况根本就忍不下去,一怒之下竟然现出了原形,活生生把那个男的给吃了下去。
吴婕彻底慌了,告诉黄九郎自己以后肯定好好留在黄九郎的身边,哪都不去,给他生孩子,一辈子陪着他。
说话间,吴婕就把黄九郎的衣服脱了,毕竟他还是爱着吴婕的,一番翻云覆雨之后,黄九郎的心也就软了,就这样吴婕在家里面当起了阔太太。
吴婕在家里面那叫一个大肆挥霍,每回购物必去欧洲,专机来回,机舱上面,那都是欧洲刚出的时装新款和奢侈品,花钱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就连汽车这种交通工具,吴婕竟然也让黄九郎给自己配了三五辆,全都是超跑级别的,要知道吴婕一年都开不了一两次车。
黄九郎的钱很多,但是那也不是大风飘来,而是让自己的子子孙孙出去偷来的,那子子孙孙为了拿钱,有不少都被人给活活打死了。
可是钱有用完的时候,吴婕的欲望不停。
黄九郎有些受不了了,就告诉吴婕,求她接下来能不能好好过日子,细水长流,咱们有钱慢慢花。
可是俭入奢易,奢从俭难,一听到黄九郎的话,吴婕立刻就不干了,说自己嫁给他这么一个连人都不是的东西,那是黄九郎的福气。
要是不给她钱花,那黄九郎就麻溜的滚回东北去。
黄九郎没辙了,不过很直接的告诉吴婕:
在想去黄九郎要钱挥霍不绝对不可能,他手上还有一笔巨款,这钱留下来好好过日子,下半辈子当个富太太绝对不成问题,让他滚回东北,哼,那吴婕就等着再过回以前的穷日子吧。
就在这当口吴婕怀孕了,黄九郎当了这么多年黄仙,自己老婆有了孩子,那自然高兴,当天夜里喝了不少酒。
黄仙这东西喜欢喝酒,但是酒量太差,一喝就醉。趁着酒劲,吴婕问黄九郎什么东西能克制着自己。
黄九郎那叫一个得意,说自己那是大兴安岭里面修了几百年道行的黄仙,刀劈火烧,绳绑水淹,哪怕是天雷都伤不了自己,唯独害怕三寸来长的棺材钉。
这东西只要几根,就能够要了自己的命。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吴婕把这些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
趁着有天黄九郎夜里熟睡的时候,吴婕眼疾手快,拿起几根棺材钉朝着黄九郎的天灵盖就扎了下去。
可怜黄九郎上百年的道行,就被这几根棺材钉给扎的肉魂分离。
吴婕事先早就知道黄九郎把那笔巨款藏在什么地方,打开保险柜一看,冰箱大小的保险,里面全都是黄橙橙的金条。
就算是这样,吴婕感觉还是不够痛快,黄九郎现出原形之后,是一只小牛犊子大小的黄鼠狼,那皮色比一般的狐狸皮还有醇厚。
吴婕竟然把他的皮送去欧洲,让能工巧匠给做成了一条围脖和一件毛茸茸的大衣。
原本吴婕以为,黄九郎已经死了,这些金条也够自己挥霍一辈子了。
把肚子里面的胎一打,自己又恢复了黄金单身女郎的身份,想上哪浪就去哪浪。
可是她去了无数家的医院,拍出来的b超,肚子里面哪里是婴儿,就是几只活生生的黄鼠狼。
所有医生都引以为奇,她想要打胎,可是只要一到关键时刻,不是机器出现故障,就是医生护士突然昏厥,甚至猝死。
到这个时候吴婕彻底慌了,她明白,这肯定是黄九郎在报复自己,她去找了不少家阴阳行是人,但是所有人都拒绝了她。
东北的野仙一般只在本乡本土活动,因为祖师爷在那,没有修炼到家,自己的法术只能够在祖师爷照应到的地方用,除非修炼到家了,那才能够出远门。
这也是为什么东北的野仙只能呆在那嘎达,一出了山海关就没有了的原因。
能够不远万里跑到这里来,道行绝对不低,阴阳行里的人没有几个愿意碰的。
我听完吴婕的话,冷生生从嘴巴里面喊道最毒妇人心几个字。
“黄九郎那么喜欢你,只不过是不让你乱花钱,你就把他给杀了,我看他的魂魄来找你索命,也是应该的。”
吴婕说完话之后,泪眼婆娑的看着我道:
“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但是能不能救救我一次,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那怕……”吴婕咬了咬牙,摸着自己的肚子道:“那怕是看在我肚子里这些孩子的份上。”
“你还有脸提你肚子里的这些孩子。”我瞪了她一眼:“如果不是黄九郎的话,我看这些孩子早就已经被你打掉了吧。”
但是现在她脸上那种恐慌惊恐害怕的样子,绝非是人为可以装出来的。
“我……我说,我都说。”吴婕的神色有些慌张了,结巴了好半天的时间,这才从口中吐出:“黄九郎是我杀的。”
我们面面相觑,这姐们儿连黄仙都能杀,那也不是一般人哪。
“都说说看吧,兴许还有的救。”我长叹了一口气,看着面前这个看上去似乎像是手无缚鸡之类的吴婕。
吴婕带着恐惧的哭腔把事情的经过重新说了一遍。
前面的事情和她之前说的差不多,至少在结婚之前,吴婕和黄九郎两个人都是非常相爱的。
不过吴婕在结婚之后知道了黄九郎的真实身份之后态度起了变化,原先是恐惧,害怕他是个畜生变的,后来这就看不起他是个畜生这个身份。
而黄九郎内心之中也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感觉对不起吴婕,对她越发的隐忍和宠爱,希望能够补偿对于自己不是人类的缺陷。
一来二去吴婕就被宠上天了,甚至有的时候夜不归宿流连于酒吧迪厅,黄九郎问起来,吴婕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直到有一回,黄九郎在一家宾馆找到了吴婕,她正和一个男的赤身裸体躺在床上打啵。
黄九郎虽然隐忍,但是也是个男人,见到这种情况根本就忍不下去,一怒之下竟然现出了原形,活生生把那个男的给吃了下去。
吴婕彻底慌了,告诉黄九郎自己以后肯定好好留在黄九郎的身边,哪都不去,给他生孩子,一辈子陪着他。
说话间,吴婕就把黄九郎的衣服脱了,毕竟他还是爱着吴婕的,一番翻云覆雨之后,黄九郎的心也就软了,就这样吴婕在家里面当起了阔太太。
吴婕在家里面那叫一个大肆挥霍,每回购物必去欧洲,专机来回,机舱上面,那都是欧洲刚出的时装新款和奢侈品,花钱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就连汽车这种交通工具,吴婕竟然也让黄九郎给自己配了三五辆,全都是超跑级别的,要知道吴婕一年都开不了一两次车。
黄九郎的钱很多,但是那也不是大风飘来,而是让自己的子子孙孙出去偷来的,那子子孙孙为了拿钱,有不少都被人给活活打死了。
可是钱有用完的时候,吴婕的欲望不停。
黄九郎有些受不了了,就告诉吴婕,求她接下来能不能好好过日子,细水长流,咱们有钱慢慢花。
可是俭入奢易,奢从俭难,一听到黄九郎的话,吴婕立刻就不干了,说自己嫁给他这么一个连人都不是的东西,那是黄九郎的福气。
要是不给她钱花,那黄九郎就麻溜的滚回东北去。
黄九郎没辙了,不过很直接的告诉吴婕:
在想去黄九郎要钱挥霍不绝对不可能,他手上还有一笔巨款,这钱留下来好好过日子,下半辈子当个富太太绝对不成问题,让他滚回东北,哼,那吴婕就等着再过回以前的穷日子吧。
就在这当口吴婕怀孕了,黄九郎当了这么多年黄仙,自己老婆有了孩子,那自然高兴,当天夜里喝了不少酒。
黄仙这东西喜欢喝酒,但是酒量太差,一喝就醉。趁着酒劲,吴婕问黄九郎什么东西能克制着自己。
黄九郎那叫一个得意,说自己那是大兴安岭里面修了几百年道行的黄仙,刀劈火烧,绳绑水淹,哪怕是天雷都伤不了自己,唯独害怕三寸来长的棺材钉。
这东西只要几根,就能够要了自己的命。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吴婕把这些都默默的记在了心里。
趁着有天黄九郎夜里熟睡的时候,吴婕眼疾手快,拿起几根棺材钉朝着黄九郎的天灵盖就扎了下去。
可怜黄九郎上百年的道行,就被这几根棺材钉给扎的肉魂分离。
吴婕事先早就知道黄九郎把那笔巨款藏在什么地方,打开保险柜一看,冰箱大小的保险,里面全都是黄橙橙的金条。
就算是这样,吴婕感觉还是不够痛快,黄九郎现出原形之后,是一只小牛犊子大小的黄鼠狼,那皮色比一般的狐狸皮还有醇厚。
吴婕竟然把他的皮送去欧洲,让能工巧匠给做成了一条围脖和一件毛茸茸的大衣。
原本吴婕以为,黄九郎已经死了,这些金条也够自己挥霍一辈子了。
把肚子里面的胎一打,自己又恢复了黄金单身女郎的身份,想上哪浪就去哪浪。
可是她去了无数家的医院,拍出来的b超,肚子里面哪里是婴儿,就是几只活生生的黄鼠狼。
所有医生都引以为奇,她想要打胎,可是只要一到关键时刻,不是机器出现故障,就是医生护士突然昏厥,甚至猝死。
到这个时候吴婕彻底慌了,她明白,这肯定是黄九郎在报复自己,她去找了不少家阴阳行是人,但是所有人都拒绝了她。
东北的野仙一般只在本乡本土活动,因为祖师爷在那,没有修炼到家,自己的法术只能够在祖师爷照应到的地方用,除非修炼到家了,那才能够出远门。
这也是为什么东北的野仙只能呆在那嘎达,一出了山海关就没有了的原因。
能够不远万里跑到这里来,道行绝对不低,阴阳行里的人没有几个愿意碰的。
我听完吴婕的话,冷生生从嘴巴里面喊道最毒妇人心几个字。
“黄九郎那么喜欢你,只不过是不让你乱花钱,你就把他给杀了,我看他的魂魄来找你索命,也是应该的。”
吴婕说完话之后,泪眼婆娑的看着我道:
“我知道,这都是我的错,但是能不能救救我一次,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那怕……”吴婕咬了咬牙,摸着自己的肚子道:“那怕是看在我肚子里这些孩子的份上。”
“你还有脸提你肚子里的这些孩子。”我瞪了她一眼:“如果不是黄九郎的话,我看这些孩子早就已经被你打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