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好大只的熊玩偶
“有要去的地方吗?”穆魁放慢了脚步,让他的走路速度与沐离一样缓慢。
“没有……”她确实是没有什么要去的地方。
“那我送你回家吧。”穆魁说道,沐离也点了点头。
到达了百家里,沐离下了车以后,穆魁拉下了车窗:“都留了联系方式了,没事可以聊天。”
“好,今天谢谢你。”沐离向穆魁挥了挥手,想等车开走再走进去。
“你先进。”可万万没想到穆魁也同样抱着一样的想法。
“好。”沐离无奈,只好点点头,走进了豪宅里。
“送我回公寓吧。”穆魁把车窗拉了上去,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好的。”司机听到吩咐,立马踩着油门,离开了百家豪宅。
“哥哥!”沐离急匆匆地跑到了百沐零平常常带的办公室里,急到忘记了敲门这个礼仪。
“不在……”可办公室里却不见哥哥的身影,还是说是在卧室里?
沐离这样想着,又用极快的速度跑到百沐零的卧室前,直接硬闯了进去。
“哥哥!”沐离毫不犹豫地闯进了房间里,却好巧不巧的是,正赶上了百沐零换上衣服的时候。
“啊。”
“啊!”
两人异口同声,但一个是淡定,另一个是惊讶。
沐离看着眼前的一切,百沐零的身上白嫩嫩地,一个有瑕疵的地方都没有,虽然只是看到侧面而已,但这也足以让沐离看出,自己的哥哥的身材也是一级棒的!
而那才刚刚解开的皮带边,可以若隐若现地看见内裤边条上的品牌标志……沐离不敢再多看一眼,立马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双眼,面红耳赤地喊着:“对、对不起!我什么也没看到!”
而百沐零他却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自顾自地在那儿换掉了身上的衣服,换成了家里的家居服。
“这么急忙忙地过来,一定是有什么急事吧?”百沐零换好了衣服,向沐离说道。
“嗯……”沐离虽然双手是呈现出了遮住眼睛的形态,但其实并没有完完全全地遮住了双眼,见自己的哥哥换好了衣服,她就把手悠悠地放了下来。
“说吧。”百沐零笑了笑,优雅地坐在了床边,示意沐离也可以过来坐。
沐离坐在了百沐零的旁边,把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出来,并且想从百沐零这边得到一些建议。
“这样啊……那就说爸妈在巴西好了。”百沐零看了看手机,轻松地说道,“就说他们去国外工作了,这里的房子租给别人了什么的。”
“他们应该不会发现什么吧?”沐离有些担心了起来,晓溪她倒是不担心,她担心的是今天帮她捡了戒指的罗恩贝特。
“不会啦,而且爸妈的确是在巴西没错,虽然你还没见过。”百沐零摸了摸沐离的头,想让她缓解一下内心的不安。
“好……”沐离低下了头,享受着从这只温暖的手里传来的宠爱。
“今天辛苦你了,今晚就早点睡吧。”百沐零带着笑容温柔地说道。
“嗯,哥哥晚安!”沐离留下这句话就离开了房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今天一整天都在扮演着百叶兮这个角色,让她感到非常地麻木不已。
沐离想起了穆魁在送她回来时留下的那句话:“都留了联系方式了,没事可以聊天。”
虽然自己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以百叶兮的身份,留下了穆魁的联系方式,不过从哥哥给的手机里面,确实是有穆魁的联系方式没有错。
沐离左思右想,想了好久只憋出了一个“今天谢谢你”这种简单的客套话。但等了好几分钟却没有等到他的回信,一股失落感立马充斥在了内心里。
明明自己已经打算压抑住自己对他的情感了,可为什么却还会对他有一种期待感呢?沐离想起今天砸了猥琐男的摄像机的穆魁,觉得他帅气极了!虽然沐离已经很久没有被穆魁戏弄过了,和他的上一次聊天也已经过去很久了的感觉。
但仅仅只是因为穆魁这么保护她的一面,足以让沐离的心脏小鹿乱跳了起来。真是不争气!沐离暗骂自己。
穆魁之所以会对她这么好,只是因为她是百叶兮的原因吧,再说他都已经和茜茜在一起了,只要自己变回了沐离的身份,他肯定是不会像这样对她好的。
穆魁被送到了公寓楼下,刚想进电梯却被坐在值班室的保安叫住了声。
“先生你好,你们502室有个快递。”值班室的保安仅仅只是拿钱做事的人,哪直到眼前的这个少年是这个公寓的买家。
“哈?”穆魁疑惑,他不记得自己有网购什么东西啊。
“诺!这个!”保安从桌子底下抱出了一个很大的熊玩偶,因为太过于沉重的原因,熊玩偶直接扑倒在了穆魁的怀里。
“真重呀!是给女朋友的吧?两人要好好相处噢!”保安扶了扶额头,不等穆魁回应任何一句话,就重新坐回了椅子上,只剩穆魁一人呆呆地站在了值班室的外面。
这么大的熊玩偶,他可以保证自己绝对没有网购!等等,难道是……
穆魁的脑海里回忆起了些许东西,好像在校园祭的时候的确有看到过这么大的玩偶来着?好像还是篮球社举办的活动里的奖品。
如果说是沐离的东西的话,好像还是说不通,毕竟这个熊玩偶好像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样子。
“怎么了?”保安见穆魁久久未走,疑惑地问道。
“啊,没什么。”穆魁尴尬一笑,往旁边的电梯走了过去,把沉重的熊玩偶放在了沙发上以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知道沐离这时候一定不在家,她一到周末就会回自己的家里。可是……好像就连晓溪和罗恩贝特也不知道她的本家在哪里?而且好像也没见到过她的父母的样子,还真是奇怪!
穆魁原本以为,晓溪和罗恩贝特知道沐离的所有事情,可按照今天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不可能的了。
“没有……”她确实是没有什么要去的地方。
“那我送你回家吧。”穆魁说道,沐离也点了点头。
到达了百家里,沐离下了车以后,穆魁拉下了车窗:“都留了联系方式了,没事可以聊天。”
“好,今天谢谢你。”沐离向穆魁挥了挥手,想等车开走再走进去。
“你先进。”可万万没想到穆魁也同样抱着一样的想法。
“好。”沐离无奈,只好点点头,走进了豪宅里。
“送我回公寓吧。”穆魁把车窗拉了上去,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好的。”司机听到吩咐,立马踩着油门,离开了百家豪宅。
“哥哥!”沐离急匆匆地跑到了百沐零平常常带的办公室里,急到忘记了敲门这个礼仪。
“不在……”可办公室里却不见哥哥的身影,还是说是在卧室里?
沐离这样想着,又用极快的速度跑到百沐零的卧室前,直接硬闯了进去。
“哥哥!”沐离毫不犹豫地闯进了房间里,却好巧不巧的是,正赶上了百沐零换上衣服的时候。
“啊。”
“啊!”
两人异口同声,但一个是淡定,另一个是惊讶。
沐离看着眼前的一切,百沐零的身上白嫩嫩地,一个有瑕疵的地方都没有,虽然只是看到侧面而已,但这也足以让沐离看出,自己的哥哥的身材也是一级棒的!
而那才刚刚解开的皮带边,可以若隐若现地看见内裤边条上的品牌标志……沐离不敢再多看一眼,立马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双眼,面红耳赤地喊着:“对、对不起!我什么也没看到!”
而百沐零他却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自顾自地在那儿换掉了身上的衣服,换成了家里的家居服。
“这么急忙忙地过来,一定是有什么急事吧?”百沐零换好了衣服,向沐离说道。
“嗯……”沐离虽然双手是呈现出了遮住眼睛的形态,但其实并没有完完全全地遮住了双眼,见自己的哥哥换好了衣服,她就把手悠悠地放了下来。
“说吧。”百沐零笑了笑,优雅地坐在了床边,示意沐离也可以过来坐。
沐离坐在了百沐零的旁边,把今天发生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出来,并且想从百沐零这边得到一些建议。
“这样啊……那就说爸妈在巴西好了。”百沐零看了看手机,轻松地说道,“就说他们去国外工作了,这里的房子租给别人了什么的。”
“他们应该不会发现什么吧?”沐离有些担心了起来,晓溪她倒是不担心,她担心的是今天帮她捡了戒指的罗恩贝特。
“不会啦,而且爸妈的确是在巴西没错,虽然你还没见过。”百沐零摸了摸沐离的头,想让她缓解一下内心的不安。
“好……”沐离低下了头,享受着从这只温暖的手里传来的宠爱。
“今天辛苦你了,今晚就早点睡吧。”百沐零带着笑容温柔地说道。
“嗯,哥哥晚安!”沐离留下这句话就离开了房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今天一整天都在扮演着百叶兮这个角色,让她感到非常地麻木不已。
沐离想起了穆魁在送她回来时留下的那句话:“都留了联系方式了,没事可以聊天。”
虽然自己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以百叶兮的身份,留下了穆魁的联系方式,不过从哥哥给的手机里面,确实是有穆魁的联系方式没有错。
沐离左思右想,想了好久只憋出了一个“今天谢谢你”这种简单的客套话。但等了好几分钟却没有等到他的回信,一股失落感立马充斥在了内心里。
明明自己已经打算压抑住自己对他的情感了,可为什么却还会对他有一种期待感呢?沐离想起今天砸了猥琐男的摄像机的穆魁,觉得他帅气极了!虽然沐离已经很久没有被穆魁戏弄过了,和他的上一次聊天也已经过去很久了的感觉。
但仅仅只是因为穆魁这么保护她的一面,足以让沐离的心脏小鹿乱跳了起来。真是不争气!沐离暗骂自己。
穆魁之所以会对她这么好,只是因为她是百叶兮的原因吧,再说他都已经和茜茜在一起了,只要自己变回了沐离的身份,他肯定是不会像这样对她好的。
穆魁被送到了公寓楼下,刚想进电梯却被坐在值班室的保安叫住了声。
“先生你好,你们502室有个快递。”值班室的保安仅仅只是拿钱做事的人,哪直到眼前的这个少年是这个公寓的买家。
“哈?”穆魁疑惑,他不记得自己有网购什么东西啊。
“诺!这个!”保安从桌子底下抱出了一个很大的熊玩偶,因为太过于沉重的原因,熊玩偶直接扑倒在了穆魁的怀里。
“真重呀!是给女朋友的吧?两人要好好相处噢!”保安扶了扶额头,不等穆魁回应任何一句话,就重新坐回了椅子上,只剩穆魁一人呆呆地站在了值班室的外面。
这么大的熊玩偶,他可以保证自己绝对没有网购!等等,难道是……
穆魁的脑海里回忆起了些许东西,好像在校园祭的时候的确有看到过这么大的玩偶来着?好像还是篮球社举办的活动里的奖品。
如果说是沐离的东西的话,好像还是说不通,毕竟这个熊玩偶好像并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样子。
“怎么了?”保安见穆魁久久未走,疑惑地问道。
“啊,没什么。”穆魁尴尬一笑,往旁边的电梯走了过去,把沉重的熊玩偶放在了沙发上以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知道沐离这时候一定不在家,她一到周末就会回自己的家里。可是……好像就连晓溪和罗恩贝特也不知道她的本家在哪里?而且好像也没见到过她的父母的样子,还真是奇怪!
穆魁原本以为,晓溪和罗恩贝特知道沐离的所有事情,可按照今天的样子来看,应该是不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