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事实上,正是职业的要求,使文吏们也具有儒家主张的某些道德,比如忠。他们甚至就像训练有素的鹰犬,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迅速扑上前去,并不管那猎物是同朝官吏、功臣勋贵,还是皇亲国戚、公子王孙。
当然,皇帝要制造冤案,他们也干。
但这与文吏们的个人品质无关。汉代酷吏,贪赃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赵禹,家里没有食客,外面没有朋友,公卿宰相前来拜访也不答礼,就是要拒绝一切人情面子,全心全意为他的当事人服务。
景帝时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号称“苍鹰”的。他没有任何人情来往,从不收受馈赠和贿赂,执法也以“不避贵戚”而着称。当时朝廷主张无为而治,只有郅都厉行严刑峻法。于是列侯宗室都对他侧目而视,窦太后更是找了个茬要杀他。
汉景帝说:郅都是忠臣。
窦太后说:难道被他害死的就不是忠臣?
汉景帝只好杀了郅都。
如此下场,应该在郅都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既然告别双亲出来做官,那就只能尽忠尽责,死于职守,哪里还顾得上老婆孩子?
请问,不道德吗?
然而这样的职业官僚,却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并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倾向、技术特征和职业习惯,都是儒家不喜欢的。儒家认为,忠于君主不等于唯命是从,王道应该大于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据理力争,并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这是儒家的可贵之处。
不过此类人物往往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高谈阔论,不切实际。相反,文吏却是操作能力极强的。所以,文吏是行善还是作恶,全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们是帮手;遇到坏皇帝,他们是帮凶。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
一个有理想,一个有能力;一个讲原则,一个办实事;帝国该选谁?
汉武帝的首选,是文吏。
再反封建
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
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
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
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10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妓,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
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11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光碌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卫尉,负责宫城屯兵;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廷尉,负责刑律;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宗正,负责皇亲国戚;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长)、大鸿胪(外交部长)、廷尉(公安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郎中令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
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
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13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那就从州说起。
牧民与牧官
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官,汉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尧舜时代有十二牧,其实是大部落的酋长,兼任部落联盟的职务。十二牧之上,还有四岳,其实是小联盟的盟主。后来,牧,慢慢成为治民之官的称谓,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样吗?
是。被汉武帝树为道德楷模的爱国商人卜式,就是这么认为的。当时卜式捐款甚多,却不肯做官。于是汉武帝便说,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结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养得肥肥大大。
汉武帝大为赞赏。
卜式却说,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样啦!
汉武帝听他这么说,便让他做了县令。没想到,卜式先后担任县令的两个县,一派祥和太平。14县令也好,郡守也罢,岂非牧?
实际上,地方官就是帝国的牧羊人,他们的辖区也就是牧区。好一点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凶一点如宁成,便被批评为“如狼牧羊”。15这样看,州官叫州牧,并不奇怪。
不过,汉武帝设州之时,派出的官员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务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们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县令和县长。
当然,皇帝要制造冤案,他们也干。
但这与文吏们的个人品质无关。汉代酷吏,贪赃枉法的有,克己奉公的更多。比如赵禹,家里没有食客,外面没有朋友,公卿宰相前来拜访也不答礼,就是要拒绝一切人情面子,全心全意为他的当事人服务。
景帝时的郅都,也如此。
郅都是号称“苍鹰”的。他没有任何人情来往,从不收受馈赠和贿赂,执法也以“不避贵戚”而着称。当时朝廷主张无为而治,只有郅都厉行严刑峻法。于是列侯宗室都对他侧目而视,窦太后更是找了个茬要杀他。
汉景帝说:郅都是忠臣。
窦太后说:难道被他害死的就不是忠臣?
汉景帝只好杀了郅都。
如此下场,应该在郅都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既然告别双亲出来做官,那就只能尽忠尽责,死于职守,哪里还顾得上老婆孩子?
请问,不道德吗?
然而这样的职业官僚,却是儒家痛恨的。
儒家痛恨文吏,并不奇怪。文吏的法家倾向、技术特征和职业习惯,都是儒家不喜欢的。儒家认为,忠于君主不等于唯命是从,王道应该大于王侯。所以,儒家出身的文官往往在朝堂据理力争,并不怕皇上的雷霆之怒。
这是儒家的可贵之处。
不过此类人物往往有一个毛病,那就是高谈阔论,不切实际。相反,文吏却是操作能力极强的。所以,文吏是行善还是作恶,全看遇到什么样的皇帝。遇到好皇帝,他们是帮手;遇到坏皇帝,他们是帮凶。
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
一个有理想,一个有能力;一个讲原则,一个办实事;帝国该选谁?
汉武帝的首选,是文吏。
再反封建
号称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更喜欢法家倾向的文吏,看似奇怪,却是事实。他重用的人,卫青、张汤、桑弘羊等等,都不是儒生。大儒董仲舒,则其实被边缘化。
例外的是公孙弘。
公孙弘非同一般。我们知道,武帝朝丞相十三个,罢官免职四人,获罪自杀二人,下狱处死三人。其余,则石庆胆小怕事,田精神失常,车千秋唯唯诺诺。既平安无事又能有所作为的,几乎唯有公孙弘。
然而公孙弘这位儒生却恰恰是狱吏出身,所以他跟张汤情投意合,配合默契。张汤援引儒家经典解释判决,公孙弘则对张汤赞不绝口。其中奥秘,值得深思。
事情恐怕还得从头说起。
先说秦。
大秦帝国是“吏治天下”的,这当然与他们靠法家思想立国有关。在法家看来,一个国家只需要两种人:农民和战士。农民为君主种田,战士为君主打仗,如此便足以富国强兵。其他人,都是多余。
那么,谁来管理农民和战士呢?
文吏。从朝廷大吏,到郡县长吏,再到乡里小吏,都如此。事实上,一个只有农民和战士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文化的。那些种田的“工蜂”,打仗的“兵蚁”,也不需要懂得太多,守纪律听命令就行。
故,秦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刘邦创立的新政权则是另一番景象。高、惠、文、景四朝,一般事务仍沿秦例交由文吏处理。占据要津的则不是功臣勋贵,便是他们的后代,比如曹参之子曹,周勃之子周亚夫。周亚夫还既当过太尉,也做过丞相。
也就是说,政由勋贵,事归文吏。
这并不奇怪。毕竟,勋贵们是刘邦的战友。刘邦及其继承人既需要他们的政治经验、崇高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也需要用封侯拜相的方式酬谢他们的功劳。这跟当年的分封诸侯建立王国,如出一辙。
同样,这两件事也都是封建残余。
因此,秦始皇未竟之事业,还得由汉武帝来继承。当然,彻底铲除封建残余,要到隋唐以后。但,贵族政治转变为官僚政治,却势在必行。
贵族政治,怎么就要不得?
因为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是共生并存的。在封建制度下,国是诸侯的,家是大夫的。如果国破家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诸侯和大夫。所以在封建前期,诸侯无不治国,大夫无不齐家,这就叫“首长负责制”。
何况封建前期的家和国,都不大。一国则一城,一家则一邑。诸侯和大夫,国君和家君,完全可以直接面对国民和家人,这就叫“直接君主制”。
当然,即便是直接君主,也要有人协助。这些助理、帮办或官员,天子的是公卿,诸侯的是大夫,大夫的是家臣。
后者在理论上都是前者的兄弟子侄,实际上是族人们一起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叫“家族共治制”。
首长负责,直接君主,家族共治,这样的政治当然是贵族的,也只能是贵族的。
很难说这种政治好还是不好,但肯定不适用于帝国时代。帝国不是小国寡民的城市国家,而是幅员辽阔的领土国家。直接君主并不可能,首长负责更不可能。帝国的统治,只能是皇帝授权,政府负责。
那么,由贵族组成政府,不行吗?
不行。因为凡贵族,都有特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人事权。封建时代,天子不能任命国卿,诸侯不能任命家臣。这些职位甚至是世袭的,叫世卿、世职。结果,天子管不了诸侯的国,诸侯管不了大夫的家。
这当然为帝国所不能接受。
更重要的是,封建时代的君臣关系是逐级效忠的。家臣只效忠大夫,不效忠诸侯;大夫只效忠诸侯,不效忠天子。
大夫一齐造反,则举国皆反;诸侯一齐造反,则天下皆乱。
中央集权的帝国,岂能认可这套逻辑?
家族共治也不行。共治,就不能独裁,而帝国是一定要走向独裁的,只不过需要时间。
事实上,正如汉初的制度是封国与郡县并存的半封建制,两汉政治也是半贵族政治──先是功臣集团,后是外戚集团,与皇帝共掌朝政,共治天下。这种状态,也要到隋唐以后才发生根本改变。
这样看,公孙弘和张汤的意义,就很不寻常。
公孙弘和张汤都是平民出身,也都是文吏出身。是平民就“非贵族”,是文吏就“专业化”。专业化和平民化的倾向,都是反封建。不难设想,如果满朝都是张汤、公孙弘,贵族政治就必定会转变为官僚政治。
毫无疑问,这是大势所趋。但这个转变由汉帝国来完成,却未尝没有机缘巧合。作为平民建立的王朝,西汉开创了一个“布衣将相之局”,不但“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无赖之徒”,10而且其后也往往出身卑贱。景帝王皇后是再嫁女,武帝卫皇后卫子夫、成帝赵皇后赵飞燕则是歌妓,照样母仪天下,也没人说三道四。
文吏为官更不足为奇。大秦传统仍在,萧何、曹参也都是文吏出身。何况文吏受过专业训练。事归文吏,便保证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可谓“专家治国”。
这,就是公孙弘和张汤平步青云的背景。
然而公孙弘和张汤又是不同的。他们代表着两种思想:
儒家和法家;两种官僚:文官和文吏;两种仕途:文学和吏道;甚至两种政治:官治和吏治。
只不过,要弄清楚这些,并回答前面的问题,还必须先讲清楚官僚制度。
中央与地方
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机构。
机构分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机构,地方的是政权机构。
具有政治意义的“中央”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原文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11这说明战国末年集权制已成定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提到了议事日程。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却要到秦汉。
秦汉帝国的中央,结构和层次非常清楚。机构,是皇宫、相府、卿寺;首长,则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汉代也被叫做县官,宋代则叫官家。这就是说,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国的政治,岂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长的分工也很明确。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九卿是政府部长。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三权分列。至于九卿和九寺,则官职与官署同名,其职责是:
太常,负责宗庙礼仪和皇家祭祀;光碌勋,负责宫殿大门和宫中宿卫;卫尉,负责宫城屯兵;太仆,负责皇宫车马和皇帝出行;廷尉,负责刑律;大鸿胪,负责蛮邦事务;宗正,负责皇亲国戚;大司农,负责国家经济;少府,负责工商税务(用作皇帝私房钱),以及皇帝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中尉,负责京城保卫。
显然,这里面只有大司农(财政部长)、大鸿胪(外交部长)、廷尉(公安部长)和中尉(首都卫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员。其余,则都是皇帝的家臣:郎中令是门房和侍卫队长,卫尉是近卫军司令,太仆是马车夫,太常、宗正和少府则是皇帝的大管家。
这实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却又同时管国务。比如担任顾问的博士,便隶属于太常;负责议论的大夫,便隶属于郎中令;作为秘书的尚书,则隶属于少府。
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皇家事务和国家政务混为一谈,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实就连宰相,也一样。邦国时代,天子、诸侯、大夫的家臣,在内打理家务叫宰,出门担任副官叫相。宰相这个词,也是封建残余。
封建残余的彻底铲除,要到隋唐。那时,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国中央才像模像样地有了政府。秦汉两代的组织变革,则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汉的地方政权都是两级:郡和县。县属郡,郡属中央。中央是最高权力机关,郡县是下属机构,其长官则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郡县制的根基在县。
汉代县的长官不叫县官(县官是皇帝),叫县令或县长(大县叫令,小县叫长)。县令或县长的佐属,是县丞和县尉。县丞管文书、谷仓和监狱,相当于副县长(丞即副职)。
县尉管治安,捕盗贼,相当于公安局长。
但,县令和县长是官,县丞和县尉是吏,他们的品秩(读如志,俸禄)也不一样:县令六百石到千石(读如但),
县长三百石到五百石。县丞和县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长吏(长读如掌)。级别更低的叫少吏(少读如绍),秩百石。
县的上级则是郡。
秦和汉初,郡的主官有三个: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郡尉(汉景帝时改名为都尉)、郡监(汉武帝时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军事,郡监管监察,正好对应着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汉代郡的官署称府(郡府),也称朝(郡朝)。县的官署则称廷(县廷),也称寺(县寺)。郡曰朝,县曰廷,合起来就是朝廷。郡曰府,县曰寺,岂非对应着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许,这正好说明郡县是中央的分支,也说明秦汉两代重视地方。汉宣帝就说,要保证地方上“政平讼理”,只能靠好的郡守。13实际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银印青绶,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样。
因此,郡尉升为郡守,郡守转为九卿,都不困难。直接升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党郡守任敖,淮阳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后来还做了丞相)。同样,九卿转任郡守也不算降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县,只有三级。层级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难上达,政令亦很通畅,可谓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将郡数控制在八十以内,每郡下辖十到二十个县,对于中央集权的大国应该说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东汉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再简捷,层级也越来越多。东汉,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抚。
当然,明清的总督和巡抚,从理论上讲都是中央派驻地方之专员,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职和官衔,严格地说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长。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刚开始也不是行政区。但,县的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与汉武帝有关。因为最早成为郡县之上行政区域的州,便正是汉武帝的发明。
那就从州说起。
牧民与牧官
作为地方行政长官的州官,汉代叫州牧。
牧,是很早就有的官名。尧舜时代有十二牧,其实是大部落的酋长,兼任部落联盟的职务。十二牧之上,还有四岳,其实是小联盟的盟主。后来,牧,慢慢成为治民之官的称谓,叫牧夫、牧令、牧守、牧伯。
管理人民,就像放牧一样吗?
是。被汉武帝树为道德楷模的爱国商人卜式,就是这么认为的。当时卜式捐款甚多,却不肯做官。于是汉武帝便说,你到朕的上林苑去放羊吧!
结果,上林苑的羊被卜式养得肥肥大大。
汉武帝大为赞赏。
卜式却说,管理老百姓,也跟放羊一样啦!
汉武帝听他这么说,便让他做了县令。没想到,卜式先后担任县令的两个县,一派祥和太平。14县令也好,郡守也罢,岂非牧?
实际上,地方官就是帝国的牧羊人,他们的辖区也就是牧区。好一点的牧羊人如卜式,基本上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凶一点如宁成,便被批评为“如狼牧羊”。15这样看,州官叫州牧,并不奇怪。
不过,汉武帝设州之时,派出的官员不叫州牧,叫刺史。刺史的任务也不是牧民,而是牧官。他们要管的,是郡守和郡尉,县令和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