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女公爵微微一笑,指出问题的关键:
  “你是怕从此丢了饭碗。”
  这是当然,当佣兵可是爱丽丝唯一的谋生手段,她好容易当上了特级佣兵,可不想轻易转行。
  “你看我像是为了省钱才私下里找佣兵帮我做事的那种人吗?我不去委托佣兵公会,自然有不委托给他们的理由。你没有答应我,我不能把这理由说给你听。不过你倒是可以先听一听我打算付出的报酬,再决定到底要不要帮我做事。”
  爱丽丝已经见识过女公爵的豪奢,只是让她来参加这么一场聚会,女公爵就付出了不知多少金币,更别提聚会本身所需的费用了。可以想见,如今她私下里委托爱丽丝办事,绝对会付出一笔多到令人惊愕的数字。如果不听一听就走,爱丽丝只怕自己后半辈子都要睡不好觉。她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小心翼翼地询问:
  “那么……您准备要付出多少报酬呢?”
  这次委托要付出的报酬大概是女公爵早就想好的,此时她脱口而出:
  “只要你答应,我就先付一百金币的定金,作为你办事过程中的开销。若是事情能办成,我就封你为骑士,赐予你领地,从此让你跻身贵族的行列。就算是事情最终办不到,我也给你五百金币,作为你经历风险的补偿。这些钱足够你一生衣食无忧,就算不做佣兵,也能过得自由自在。”
  女公爵提出的条件十分有诱惑力。姑且不提那数以百计的金币,单是骑士封号这一项,就足以令人动心。骑士与佣兵 ,虽然看似都是以打仗为生,实际的境遇却完全不一样。爱丽丝也是最近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样的事。
  现在国内的佣兵,绝大多数都隶属于佣兵公会,佣兵们以在公会接任务的形式赚取金钱。与公会的分成相比,佣兵们能赚到的钱简直少得可怜。为了提升在任务中生还的概率,等级较高的佣兵几乎别无选择地需要购买各种昂贵的装备,因此大部分佣兵身上都背有债务。从某一个角度讲,他们和烟花街的妓|女并没有区别,一个是出卖肉|体,一个是出卖性命,但债务却永远还不完。像她师父不死罗姆这样,顺利活到四十多岁,不仅没有债务,还能攒下钱准备退休的佣兵,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此前爱丽丝一直有师父关照,未曾过多注意过钱的问题。直到她成了特级佣兵以后,这才渐渐意识到这个事实。如果不是因为她如此幸运,没用花钱就拿到了剑和马匹,光是购买这些东西要花的钱,就够她背一辈子的债。
  若能成为骑士,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骑士是贵族,成为骑士,就意味着进入了贵族阶层,不仅可以得到封地,还能拿到主人的津贴。既不用纳税,又不会受人辖制,经济上宽裕得多。若有机会能在战争中旗开得胜,还有机会得到更多封地、成为等级更高的贵族。
  理论上讲,所有有大片封地的贵族领主都可以册封骑士,但大部分领主只会册封本来就是贵族出身的见习骑士,绝不会轻易抬举一个平民。只有像女公爵这样资金充裕,又不必讨好任何人的大领主,才有可能册封像爱丽丝这样的平民少女。以一介平民的身份成为骑士的机会,可以说百年难遇。
  这样宝贵的机会,居然被爱丽丝这么轻易地碰上。或许她和罗姆生活在一起时间久了,确实沾上了罗姆的运气吧。不过她并没有立即答应,而是提出了一个问题:
  “女人也可以成为骑士吗?”
  爱丽丝的顾虑并非没有理由,战场不欢迎女人。虽然她确实以女性的身份成为了特级佣兵,但这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得以实现的。要成为骑士,评价的标准显然更加严苛。至少爱丽丝还从未听说过有女骑士。
  “我听说过你在摩尔斯城打的那场仗。”女公爵站起身,非常严肃地对着爱丽丝说,“你的能力不逊于任何一个骑士。在别的地方或许不行,但在西菲利克斯领,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我以我女公爵的名誉向你担保,只要你能完成我的期待,我就封你做我们西菲利克斯的骑士。”
  女公爵许下了庄严的承诺,对于像她这样的大贵族来说,既然做出了严肃的承诺就不会轻易更改。女公爵摆出了条件,看向爱丽丝,等待着她的回答。
  倘若爱丽丝再年长几岁,或许她会提出,要回去考虑一下再说。不过此时她只有十七岁,一无所有,热血沸腾,最害怕的就是错过机会:
  “我答应您。”
  第24章 附魔甲胄。
  女公爵知道爱丽丝会答应,她这个人不喜欢被拒绝,跟人谈判时喜欢一次性提出对方完全无法抗拒的提案。这样固然会多出许多花费,但她并不介意这些。
  此时她向前一步,紧紧地盯着爱丽丝:
  “你要向我立誓,决不把在这里听到的事情告诉别人,更不能报告给佣兵公会。”
  女公爵的语气带来一种压迫感,爱丽丝也站起身来,咽下一口唾液,举起了手:
  “我发誓。”
  佣兵的誓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效力,一般来说,普遍认为他们是毫无道德观念的一群人,背信弃义是常事,不该对他们的誓言抱有太多期待。女公爵看着她的眼睛:
  “你要知道,我的势力并不比佣兵公小,倘若你违背誓言,我可以保证让你死得不那么痛快。”
  “我明白。”
  女公爵一直看着她,似乎在评估她的可信度。爱丽丝一动不动,就这样由着她看。时间仿佛凝固在此刻,连空气都开始变得沉重。爱丽丝想要大口呼吸,但她控制住了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女公爵移开了目光,重新坐下来,喝了一口茶:
  “我相信你。”她说。
  方才那种紧张的气氛此时消失不见,女公爵的神情也变得从容: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我要你办的事情了——我要你去到北地,在雷切尔伯爵的家里,替我找一件东西。”
  贵族的谱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爱丽丝对贵族的姓氏完全不了解,但雷切尔伯爵这名字如雷贯耳,即使是爱丽丝也知道得一清二楚。听了这名字,就明白女公爵为什么不肯委托佣兵公会。
  雷切尔伯爵是佣兵公会的主人,有谁会傻到通过想要佣兵公会找人,去佣兵公会的主人家里……找东西?
  女公爵还在继续说:
  “我要你找的东西,是一顶珠冠。”
  “珠冠?”
  女公爵点了点头:
  “那是我从前送给我妹妹的礼物。我妹妹比我小十二岁,长得非常美丽。她嫁给雷切尔伯爵时,我已是公爵夫人,于是我命工匠制作了那顶珠冠送给她。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和她极为相配。”
  说起妹妹,女公爵的表情变了,声音也显得低沉。她似乎追忆起某些美好的时光,又好像在为那些已经消失的时光感到痛惜。
  “我本以为她会得到幸福,至少也是跟幸福差不多的东西。没想到她嫁到北地之后,还没到三年就去世了。雷切尔伯爵坚称她是因为不适应北地的气候生病而死,北地路途遥远,我也没有办法查证。
  我非常思念她,于是向雷切尔伯爵索要那顶珠冠,希望睹物思人。他却声称那是他爱妻宝贵的纪念品,不肯归还给我。如今我年纪大了,精力不如以前。早已经不想再和他纠缠我妹妹的死因,只想要回珠冠,为此我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在女公爵讲着这些故事的时候,爱丽丝一直静静地听着。如果只是一般的委托,女公爵其实没必要把整个故事完全讲一遍。但爱丽丝听着这故事,意识到她是特意讲给她听的。
  或许是因为女公爵平常并没有可讲的人,此时不吐不快;或许她是为了唤起爱丽丝的同情,为她的承诺加上一份保险。无论如何,此时此刻,她们不是佣兵和女伯爵,她们只是女人,女人和女人之间,总是更容易互相理解。
  少女与眼前的妇人相望,许下了最诚挚的诺言:
  “公爵殿下,我一定替您取回珠冠。”
  女公爵露出了微笑:
  “既然这样,就请你先回去等待,我会请梅瑞狄斯夫人将说好的定金奉上。请你收到定金之后,立即打点行装前往北地。为了掩人耳目,出发之前,就不必再到我这里来了。”
  爱丽丝不知梅瑞狄斯夫人是谁,不过女公爵既然这样说了,她自当领命。
  两人谈妥,女公爵派马车把爱丽丝送回到罗姆的农庄。一路上,爱丽丝都在想着女公爵的事。想不到这样的一位身居高位的妇人,居然也会有这般永远无法弥补的苦痛。罗姆见她神色有异,问:
  “怎么,在贵族们的宴会上玩得不高兴?”
  爱丽丝摇了摇头:
  “女公爵委托给我一件工作,我不知道能不能完成。”
  “什么样的工作?”
  “不能说,但女公爵答应我,如果我能替她完成这工作,她就封我做骑士。”
  “你还在犹豫?”
  “不,我已经答应她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冒失?”
  “或许。”罗姆坐在桌前,一口喝去半杯红葡萄酒,“像我们这样的人,倘若卷进贵族们之间纷争的旋涡,说不定会在其中被绞得粉碎。”
  “师父认为我的决定做得不对?”
  “我不知道。”不死罗姆闭上了眼睛,显得有几分憔悴,“我一生有过诸多好友,如今死得几乎一个不剩。我是已经怕了,没法给人提出什么积极的建议,但你还年轻,有你未来的前途,不该听我这种老头子胡说八道。”
  罗姆似乎下定了决心不再给已出师的徒弟提什么建议,一切听凭她自己决定。爱丽丝一直想着这天晚上发生的事,过了很久都没能睡着。
  第二天,梅瑞狄斯夫人的委托就到了。
  这委托是通过佣兵公会送来的,说是王都有名的魔法师梅瑞狄斯夫人指名她前往西北方向,寻找一种可以作为魔法道具使用的珍贵莲花。因为路途遥远,莲花难寻,梅瑞狄斯夫人先行支付金币一百,等任务完成后,还会再给她三十金币的尾款。
  与一般的任务比起来,这个任务的出价着实不低。不过考虑到魔法师是整片大陆上最有钱的群体,这个价码倒也不算特别稀奇。
  公会的人还带来了莲花的图样,听说这张图是由梅瑞狄斯夫人亲自绘制的,上面有确保只有收信人能看到的魔法封印。佣兵公会的人说,魔法师们都很注重隐私,梅瑞狄斯夫人委托她寻找的莲花或许是一种还未曾被其他人发现过的稀少种。
  佣兵公会的人交接过东西和钱之后就走了。爱丽丝拆开魔法封印,看到纸上的图案并非什么莲花,而是一顶华美的珠冠。
  只消一看就明白,这根本就是女公爵的委托。爱丽丝刚刚当上特级佣兵,一定有不少人想要委托她做事。如今她通过佣兵公会接下梅瑞狄斯夫人的委托,就算是过了明路,可以以完成委托的名义离开王都向北而不被怀疑。
  届时爱丽丝若是顺利取到珠冠,自会前往西菲利克斯,到女公爵的领地受封骑士。等这件事传出来,梅瑞狄斯夫人可以以爱丽丝脱离了佣兵公会为由取消委托,拿回除一百金币首付款以外的钱。
  整个计划堪称完美无缺。
  兜里装上一百金币,爱丽丝的心里总算踏实起来。
  她虽然已经有了马和宝剑,却还欠缺一套合适的甲胄。不过既然有了钱,眼光自然就变得有点高,原本觉得还算不错的甲胄,现在多多少少有点看不上眼;更好一些的,又嫌价格太高,买下之后就没有足够的钱充作路费。高不成低不就,实在让人有些烦恼。眼看甲胄一时半会买不成,她只得先花二十金币买了一粒小尺寸的附魔宝石嵌在莉娜送她的匕首上,将原来已经完全坏掉的宝石替换下来。
  替爱丽丝嵌附魔宝石的工匠说,这种宝石尺寸太小,其中储存的魔力大概只够用三次。这样算来,使用这种附魔武器的成本真是够高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柄匕首是莉娜的礼物,又算是救过爱丽丝一命,她真不太想把钱花在这上。不过这一次她前往北地,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凶险,还是准备充足一点好。
  她嵌完宝石,天色已经不早。爱丽丝回到罗姆的农场,准备明天再来碰运气,却发现自己居然收到了一件礼物。
  听罗姆说,那是由一个贵族家的男仆跑腿送来的包裹,指名是给她的。送东西的人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不知道究竟是从哪送来的。
  爱丽丝好奇地拆开包裹,发现里面是一件制作精美的锁子甲。
  锁子甲是由金属环缀合而成,相对轻薄,可以穿在衣服里面不让人看出来,也可在打仗时穿在皮甲外面防备弓箭与刀剑。这件锁子甲编织特别细密,用料又讲究,爱丽丝把它拿在手里,只觉得它又轻又坚韧,在阳光下闪耀着淡蓝色的光——上面居然还有附魔。
  她近些天经常出入武器店、防具店,多少也了解了一点行情,明白甲胄的附魔方式与武器不同。武器只要嵌上经过附魔的宝石,就能起到效果,甲胄上却没有可以嵌宝石的地方,想要附魔,需要交给高明的魔法师特别制作。甲胄只要不完全损毁,附魔的效果就能一直保持,不像武器上的附魔那么容易用完。
  不过要想请动高明的魔法师出手给甲胄附魔,那可不是随便花几十几百金币就能轻易做到的事。这种经过附魔的甲胄实际上有价无市,就算因为什么特殊原因,偶尔在市面上出现一件,也会很快被更有门路的人买走。爱丽丝走了那么多防具店,还没见到像这样的好东西。
  这件礼物上面只附了一张字条:
  “在我还年少的时候,曾经幻想过以后要成为一名骑士,所以特别为自己准备了这件锁子甲。后来我进了圣殿,这东西就再也用不上,放在那里也很可惜。如今我把它赠与你,就是为它找了一个好的主人。希望你能在它的保护之下,好好地活下来。”
  字条没有署名,但爱丽丝只要看看上面写的这些话,就知道一定是埃蒂安大人派人送来的。
  埃蒂安大人总是这样,虽然不多说话,却总是帮助她,她受恩深重,真不知应该如何回报。她想要给埃蒂安大人带几句话回去,可她甚至不知道他如今暂时住在哪里。
  如果要到圣殿去,应该能打听到他的消息。不过爱丽丝对此有顾虑,也担心会给他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只好打消了这一念头。
  来日方长,埃蒂安大人的恩情,大概总有机会回报。
  有了这样一件锁子甲,无论要打什么样的硬仗,她都不用再害怕。
  第25章 前往北地。
  一切准备就绪,爱丽丝独自一人去了北地。
  她准备了两套适合出行的旅行服装,将锁子甲穿在衣服里面,腰带里别上莉娜送她的匕首,背上背了从德维特那弄来的那柄巨剑。
  这还是爱丽丝人生中第一次前往北方,她出生的波兹塔位于王都南面,佣兵的工作大部分也都在南方完成,从未踏上过北部的国土。明明南边已经有了暖意,北方却仍是一派肃杀。爱丽丝有点庆幸自己提前准备了厚衣服。
  爱丽丝的目的地,是北地雷切尔领的首府博恩。雷切尔伯爵家祖传的大宅就坐落在那里。出发之前,爱丽丝稍微做了一点调查。当年雷切尔伯爵初次结婚时,他们就住在那栋房子里。后来伯爵夫人去世,雷切尔伯爵独自南下前往王都,在王都住了许多年才再度回到自己的封地,之后每隔一年,他会在王都生活两个月,处理一些事务,工作结束之后就返回博恩。
  雷切尔伯爵于妻子死后,在王都另外娶了一位夫人。不过那似乎是完全是政治婚姻,双方对彼此都没什么感情。后来他独自回到北地,夫人却没有跟他回去,两人的婚姻算是名存实亡。据说他在北地也有一两位情妇,但并不经常在她们那里过夜。大部分时间他还是独自生活在博恩的大宅里。
  从目前的情况来推断,前一位伯爵夫人留下的珠冠,必然还留在雷切尔家的那座大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