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分析案情
第6章分析案情
天气异常闷热,郑队长的心里也很热……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刘局还询问了案情的进展情况。
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六号的晚上,郑队长他们顾不上休息,召开了一个“7.15”凶杀案案情分析会。
会议室就是办公室。那个年代,就这个条件,九张办公桌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平房里面,同志们要想辗转腾挪,那就得跳探戈或者芭蕾舞;桌上面是乱象纷呈,要不是小王经常拾掇拾掇,或者说要不是办公室里有个女同志,那一定是目不忍睹。大家围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圈,除了小李和三个刚分来的警校毕业生,所有男同志都抽烟,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小王虽有怨言,但很难凑效,都习惯了。其实已经不错了,男同志没有打赤膊的,顶多有几个年轻人穿了背心,屋里只有一台电风扇,同志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大家对案情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一开始,主要是老李对案情作了一点重要补充,就是同志们到小张村去抓捕卫小宝的时候,梅英向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情况,小宝有一把水果刀,蛮长的,一般都放在书包里,有时装在口袋里。
之后,经过大家反复的讨论,可以确认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卫小宝在梅英家呆到深夜,并发生了性关系。这一点可以从两人的谈话内容中得到证实。对于这一点,刚开始还是有争议的。
小李认为,卫小宝和梅英只是刚进行性接触,因为梅老师回来了,所以,性关系没有得以深入,卫小宝所说的“那个”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大李则持不同意见,如果这一点能成立的话,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梅英的话呢?梅英说卫小宝大概是在十点多钟离开的,从八点多到十点多,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说性关系没有深入,这怎么也说不通,这两个人肯定有一人说了慌,梅英不可能说慌,一个女孩子是不会把脏水往自己身上泼的。那一定是卫小宝说了慌。
小李又提出,假如卫小宝说的是真话,那又该怎么理解呢?
小王认为,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两人所说的时间都很模糊,如果卫小宝说少了,而梅英又说多了,也就是说,卫小宝说的“八点多”实际是九点左右;而梅英说的“十点多”实际上是九点多,这样一来,时间的差距就不大了。因为,当时两人正处在极度兴奋的情绪中,对于时间的感觉是比较迟钝的。
总之,小宝和梅英两人的说词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这是大家的共识。特别是卫小宝出去小便以后到底有没有回去,这是问题的关键。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梅英家的堂屋里面的长条桌上有一个座钟啊?”郑队长提醒道。
确实有一个座钟,大家都想起来了。
老李一直在抽烟。一包大运河已经下去了一大半。
“老李,说说您的想法。”郑队长一向很尊重老李。
“是这样,我只补充一点:你们到小张村的时候,我仔细地勘察了梅英的房间,在床上发现了一小摊血迹和一块精班。”
大家又围绕这个情况展开了讨论:大李又来了精神,老李的话好像为他的观点提供了佐证:“这正说明卫小宝和梅英两人的性关系的过程是完整的,最起码时间是比较长的。”大李说完后猛吸了一口烟。
年龄在队里排第二的陈老师——大家叫他陈老师,一是因为他学历最高,他是一个师范本科生,因为历史的原因,他误打误撞的闯到公安局刑侦队来了;二是因为他往往会从理论上有一些比较深入的分析,他谈了谈自己的见解:“这也有一种可能,卫小宝从没有对性的体验,对性充满好奇和幻想,初涉此事,缺乏经验,加之亢奋与冲动,所以,在与梅英身体接触初期过早**,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叫“早泄’”
“那么,梅英床上的血迹该怎么解释呢?”大李提出疑问。
“血迹应该是***遭到破坏所致。”陈老师补充道。
“既然如此,那么两人的性接触不就成立了吗。”大李道。
“我的意思是说,两个人的性接触有可能仅仅停留在初期阶段,也就是说,刚刚开始就结束了,梅老师不是回来了吗?这一点,在小宝和梅英的谈话记录里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一个段时间的沉默。
打破沉默的是老李:“还应该在一些细节上做做文章,找找答案。”
这种想法正合郑队长的心思,那就先确定基本事实:卫小宝案发当夜在梅英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初步认定卫小宝的水果刀与梅老师身上的刀口的宽度和深度一致,但前提是必须要找到卫小宝的水果刀才能最后确认。围绕这一点,大家也曾有过一番较为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卫小宝的水果刀和梅老师的刀口一致,就可认定他就是杀害梅老师的凶手,理由是卫小宝一直带着这把刀,表面看是用来剖西瓜,而实质上,可看出这个年轻人有恋刀癖,梅英的话就能充分证明这一点,由这一点就可以说明他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卫小宝的书包丢在了梅家,那么,刀是怎么到他的手上去的呢?梅老师回来撞见了两个人在偷食禁果,事发突然,卫小宝不可能早有准备。梅老师是死在院子里面的。
有人提出,卫小宝平时偶尔也会把刀装在口袋里,天热,剖过西瓜以后顺手把刀放在口袋里,这是完全有可能,梅英也是这么说的。
“这就要看卫小宝当时穿的裤衩有没有可能装进这把水果刀。”老李的锤子总是敲在鼓心上,最后,他补充道,“我们必须找到那条“裤衩’和那把“水果刀’。”
第三,卫小宝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老师教了他好几年,对他视同己出,心里面早就认定了这个女婿,即使做了荒唐事被发现,也不致于生出此念并动此杀机,这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小王指出,作为梅老师来讲,他看好卫小宝,就是看好他的人品,之所以让他和梅英结伴上学,就是十分的信任他,可是,小宝却做出这样的事情,这完全出乎梅老师的意料,所以就有可能对小宝做出过激的举动,这是矛盾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作为小宝来讲,老师很信任他、器重他,在老师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很好的小伙子;卫小宝也是这样努力塑造自己的,然而,东窗事发、丑行败露,卫小宝心里的这个坎过不去了,他自己塑造的完美形象顷刻坍塌,他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同时,为了早一点摆脱老师的纠缠,早一点离开梅家,所以,一时心理失衡,情绪失控,性急智昏。最后,大家对这样的分析表示认同。
最后,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郑队长明确了以下几点:第一,要到小张村卫小宝家落实水果刀和裤衩的事情。
第二,要到小张村了解卫小宝七月十五号这天晚上回到家的时间,越具体、越准确越好——这一点是老李补充的;这应该就是他所说的那个“细节”吧。
第三,还要对卫小宝和梅英的性关系的过程和时间作进一步的、深入的调查。
“请注意,要注意性过程的有关细节,要安排一位女同志找梅英谈,关键是梅英。”老李最后补充并且特别强调。
快散会的时候,刘局长过来了:“我看见你们这儿还亮着灯,就过来看看。你们也不要搞得太久了。”
刘局长和郑队长耳语了一会后,郑队长宣布:“明天进驻梅村。局长答应再给我们配一辆吉普车。明天早上七点五十集合,八点钟准时出发。”
天气异常闷热,郑队长的心里也很热……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刘局还询问了案情的进展情况。
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六号的晚上,郑队长他们顾不上休息,召开了一个“7.15”凶杀案案情分析会。
会议室就是办公室。那个年代,就这个条件,九张办公桌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平房里面,同志们要想辗转腾挪,那就得跳探戈或者芭蕾舞;桌上面是乱象纷呈,要不是小王经常拾掇拾掇,或者说要不是办公室里有个女同志,那一定是目不忍睹。大家围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圈,除了小李和三个刚分来的警校毕业生,所有男同志都抽烟,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小王虽有怨言,但很难凑效,都习惯了。其实已经不错了,男同志没有打赤膊的,顶多有几个年轻人穿了背心,屋里只有一台电风扇,同志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大家对案情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一开始,主要是老李对案情作了一点重要补充,就是同志们到小张村去抓捕卫小宝的时候,梅英向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情况,小宝有一把水果刀,蛮长的,一般都放在书包里,有时装在口袋里。
之后,经过大家反复的讨论,可以确认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卫小宝在梅英家呆到深夜,并发生了性关系。这一点可以从两人的谈话内容中得到证实。对于这一点,刚开始还是有争议的。
小李认为,卫小宝和梅英只是刚进行性接触,因为梅老师回来了,所以,性关系没有得以深入,卫小宝所说的“那个”可能就是这个意思。
大李则持不同意见,如果这一点能成立的话,那么,应该如何理解梅英的话呢?梅英说卫小宝大概是在十点多钟离开的,从八点多到十点多,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说性关系没有深入,这怎么也说不通,这两个人肯定有一人说了慌,梅英不可能说慌,一个女孩子是不会把脏水往自己身上泼的。那一定是卫小宝说了慌。
小李又提出,假如卫小宝说的是真话,那又该怎么理解呢?
小王认为,会不会有这样一种可能,两人所说的时间都很模糊,如果卫小宝说少了,而梅英又说多了,也就是说,卫小宝说的“八点多”实际是九点左右;而梅英说的“十点多”实际上是九点多,这样一来,时间的差距就不大了。因为,当时两人正处在极度兴奋的情绪中,对于时间的感觉是比较迟钝的。
总之,小宝和梅英两人的说词有诸多不一致的地方。这是大家的共识。特别是卫小宝出去小便以后到底有没有回去,这是问题的关键。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梅英家的堂屋里面的长条桌上有一个座钟啊?”郑队长提醒道。
确实有一个座钟,大家都想起来了。
老李一直在抽烟。一包大运河已经下去了一大半。
“老李,说说您的想法。”郑队长一向很尊重老李。
“是这样,我只补充一点:你们到小张村的时候,我仔细地勘察了梅英的房间,在床上发现了一小摊血迹和一块精班。”
大家又围绕这个情况展开了讨论:大李又来了精神,老李的话好像为他的观点提供了佐证:“这正说明卫小宝和梅英两人的性关系的过程是完整的,最起码时间是比较长的。”大李说完后猛吸了一口烟。
年龄在队里排第二的陈老师——大家叫他陈老师,一是因为他学历最高,他是一个师范本科生,因为历史的原因,他误打误撞的闯到公安局刑侦队来了;二是因为他往往会从理论上有一些比较深入的分析,他谈了谈自己的见解:“这也有一种可能,卫小宝从没有对性的体验,对性充满好奇和幻想,初涉此事,缺乏经验,加之亢奋与冲动,所以,在与梅英身体接触初期过早**,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叫“早泄’”
“那么,梅英床上的血迹该怎么解释呢?”大李提出疑问。
“血迹应该是***遭到破坏所致。”陈老师补充道。
“既然如此,那么两人的性接触不就成立了吗。”大李道。
“我的意思是说,两个人的性接触有可能仅仅停留在初期阶段,也就是说,刚刚开始就结束了,梅老师不是回来了吗?这一点,在小宝和梅英的谈话记录里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一个段时间的沉默。
打破沉默的是老李:“还应该在一些细节上做做文章,找找答案。”
这种想法正合郑队长的心思,那就先确定基本事实:卫小宝案发当夜在梅英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初步认定卫小宝的水果刀与梅老师身上的刀口的宽度和深度一致,但前提是必须要找到卫小宝的水果刀才能最后确认。围绕这一点,大家也曾有过一番较为激烈的争论:一种意见认为,卫小宝的水果刀和梅老师的刀口一致,就可认定他就是杀害梅老师的凶手,理由是卫小宝一直带着这把刀,表面看是用来剖西瓜,而实质上,可看出这个年轻人有恋刀癖,梅英的话就能充分证明这一点,由这一点就可以说明他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卫小宝的书包丢在了梅家,那么,刀是怎么到他的手上去的呢?梅老师回来撞见了两个人在偷食禁果,事发突然,卫小宝不可能早有准备。梅老师是死在院子里面的。
有人提出,卫小宝平时偶尔也会把刀装在口袋里,天热,剖过西瓜以后顺手把刀放在口袋里,这是完全有可能,梅英也是这么说的。
“这就要看卫小宝当时穿的裤衩有没有可能装进这把水果刀。”老李的锤子总是敲在鼓心上,最后,他补充道,“我们必须找到那条“裤衩’和那把“水果刀’。”
第三,卫小宝杀人的动机是什么?老师教了他好几年,对他视同己出,心里面早就认定了这个女婿,即使做了荒唐事被发现,也不致于生出此念并动此杀机,这在情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小王指出,作为梅老师来讲,他看好卫小宝,就是看好他的人品,之所以让他和梅英结伴上学,就是十分的信任他,可是,小宝却做出这样的事情,这完全出乎梅老师的意料,所以就有可能对小宝做出过激的举动,这是矛盾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作为小宝来讲,老师很信任他、器重他,在老师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很好的小伙子;卫小宝也是这样努力塑造自己的,然而,东窗事发、丑行败露,卫小宝心里的这个坎过不去了,他自己塑造的完美形象顷刻坍塌,他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同时,为了早一点摆脱老师的纠缠,早一点离开梅家,所以,一时心理失衡,情绪失控,性急智昏。最后,大家对这样的分析表示认同。
最后,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郑队长明确了以下几点:第一,要到小张村卫小宝家落实水果刀和裤衩的事情。
第二,要到小张村了解卫小宝七月十五号这天晚上回到家的时间,越具体、越准确越好——这一点是老李补充的;这应该就是他所说的那个“细节”吧。
第三,还要对卫小宝和梅英的性关系的过程和时间作进一步的、深入的调查。
“请注意,要注意性过程的有关细节,要安排一位女同志找梅英谈,关键是梅英。”老李最后补充并且特别强调。
快散会的时候,刘局长过来了:“我看见你们这儿还亮着灯,就过来看看。你们也不要搞得太久了。”
刘局长和郑队长耳语了一会后,郑队长宣布:“明天进驻梅村。局长答应再给我们配一辆吉普车。明天早上七点五十集合,八点钟准时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