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土豆土豆,吃起来像肉肉,软绵绵的蘸着汤汁吃更好吃啦。可眼下的是粉蒸的土豆,没有半点的汤汁,好在有着蘸料,小夏同学随便蘸了一个,老板姐姐做的,肯定每个都好吃。
她蘸着的是加了豆豉的咸口蘸料,土豆看似大块,可送进嘴里一咬便化作了软烂,土豆是干爽的,吃进嘴里软软糯糯,带着一点葱油的香气,而特制的蘸料又增加了一份鲜美,小夏同学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好好吃呜!
吃完了鸭肉,再来吃一口这粉蒸菜,简直是无比清爽解腻。
钱文奎算了算上的几道菜品,一道大煮干丝,之后是葱烧鸭子,扬州炒饭,还有这道粉蒸土豆和豇豆。那大煮干丝和扬州炒饭都是淮扬菜他是知道的,可那味道浓郁的葱烧鸭子和这粉蒸菜,又让他有些疑惑,这老板究竟是什么派系出身?
还没有等他开口问,又是两道菜上桌了,一道是海鲜,另一道是凉菜,看着倒都是家常味道。
如今也是冬日一月份,影视城这地界也没什么海鲜,价格也还贵上一些,洛樱正巧看到不少新鲜的白蛤,便买了回来直接简单来做。
白蛤不经雕琢,只用最简洁的烹饪方式,以葱姜加入锅中去腥,直接开火,无需加水,等到蛤蜊全部自行张开口,便可以关火出锅了。这样的烹饪做法叫做“干锅”,和白灼有些相似却不同。
蛤蜊,在东北这边本地人叫做蚬子,可惜如今不是黄蚬子的世界,不然干锅肥美的黄蚬子,吃起来更加的美味。
筷子一捏蚬子壳,带出来的蚬子带着汤汁,送进嘴里直接吞咬,鲜美非常,海味十足。这样简单的做法更是无需任何调味,没有加盐,蚬子本身已经足够味美。
另外上的一盘是凉菜,菜量很大,连着的这两道菜以至于钱文奎此刻怀疑老板本身是个东北人。
无他,因为这道菜是——东北大拉皮。
这道凉菜的做法不一而足,食材主要是黄瓜丝与拉皮,里脊肉丝,其余食材倒是增减由人,自己家常做着不讲究,饭店里吃的才是五彩大拉皮。
巨大的白瓷盘里被五颜六色的食材占满了位置,最中间的是近乎透明的拉皮,而拉皮周围是花团锦簇的配菜们,鲜绿的黄瓜丝,金黄的鸡蛋丝,青翠的香菜末,红艳艳的胡萝卜丝,细细的干豆腐丝。而位于拉皮的顶端,还有一撮丰足的“肉冒”。
肉冒是自己炒的里脊肉,拉皮也是洛樱自己做的,这东西自己做起来简单快捷。
而在盘子旁边同样是一碗料汁,芝麻酱汁。夏晓峰将这酱汁倒在了菜上,然后拿起一双公筷拌了起来。
一经搅拌,原本泾渭分明的各色食材顿时通过这酱汁联通在一起,身上都沾染了共同的气息,红的绿的白的交织在一起,一看就开胃极了。
挑一筷子入口,拉皮晶莹剔透,沾染了不少的麻酱汁,连带着其他菜一起入口,拉皮q弹而爽滑,一咬就断,咀嚼起来劲道的很,黄瓜丝胡萝卜丝脆生生的,干豆腐与蛋皮绵软,被酱汁浸润过是酸酸甜甜的口味,吃起来清新又爽口。
先前上的扬州炒饭是用盆上的,几个人都饿了,也不拘谨,直接用小碗盛了饭大口吃。
一顿饭吃完,几个人几乎没有顾得上说什么话。
钱文奎本想对着老夏两口子嘚吧嘚自己住院受的苦还有听来的八卦,结果光顾着吃饭了。洛樱做的菜量不小,还是被一扫而空。
陈琳呷了一口大麦茶,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吃完实实在在的一顿好饭,就俩字,舒服!
钱文奎此刻也是舒坦极了,多久没有吃过这么一顿好饭了。你说这里是饭店吧,可是莫名的吃起来就带着点家常的感觉,呆在这里也轻轻松松的。
“我说老夏,你们一家真是找个好地方。”钱文奎感叹地说着。
他大鱼大肉吃惯了,最近在医院里清粥小菜吃的更是腻歪,本来还想今天出来放松放松,结果老夏一家带着自己来吃饭,吃的都是清淡不说,但偏偏十分的合口味,还格外好吃,这一顿饭没有猪肉牛肉大荤,可吃完了到胃里是实打实的。
“好吃吧?老板娘人美心善厨艺好,她准备以后晚上开个古法私房菜馆,现在让我们过来帮着尝菜。”夏晓峰得意洋洋地说着。
听闻这话,钱文奎对着洛樱竖起一个大拇指,“老板娘,您这手艺真绝了,以后只要我在这北方影视城,想都不用想肯定来您这吃饭。”
“客气了,喜欢吃就好。”洛樱露出笑意,无论前世今生,即便是早已习惯了夸奖赞扬,可当看着自己亲手烹饪的美食被食客吃光并不吝啬夸奖,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听闻洛樱最擅长做的是各种宫廷御膳古法菜,钱文奎更是搓起手指,如果不是今晚吃过了这一顿,看着老板娘这年轻的面孔,谁能相信她手艺精熟,做得这般好菜?
寻常饭菜都做得这么好吃,要是做起了那古法宫廷御膳又该是何等滋味?钱文奎想一想就觉得好吃,能够和老夏相交这么多年,他们兄弟可是臭味相投,对美食的偏好也是一样一样的。
洛樱又咨询了钱文奎在菜品和定价方面上的建议,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吃,钱文奎也是认认真真思考着回应。他是圈内知名的大编剧,吃的饭店更是不计可数,能做得这么美味的细数过来,连一只巴掌都不到,那还都是高价的店,荣耀满身的厨师。
而今天在这北方影视城里的一家小店,看着普通的店子,家常的装修,谁能想到这里隐藏着一位厨艺高手呢?
当然,钱文奎的心中也存着和老夏一家相同的疑惑,今日这一桌菜,淮扬菜,鲁菜,还有偏向家常的北方菜东北菜,更别说还有没展示的古法菜,眼看着老板娘不过二十小几岁的样子,各大菜系兼修还能做的这么好,这般妖孽,这般天才,这是何等的天分?怕是打娘胎出生开始练刀都比不上!
能做出这般好菜,这般绝妙滋味,这小老板娘的名头和店子为何之前从未见过,从未听闻?
第14章 招牌菜
因为电影《征西》的拍摄进程进入到收尾阶段,夏晓峰忙得很,并不是每天晚上都有时间来吃饭。
夏导的好友钱文奎家里是老夫少妻的组合,钱编剧出院就跑路,媳妇紧随其后追了过来,生怕他又把自己折腾进医院了。
可怜的夏导忙的时候只能枯守在剧组片场,眼看着老婆孩子跟好友一到饭店就脚底抹油走人。
这几天晚上,洛樱可是天天见到钱编剧被妻子拧着耳朵掐着肉,一点肉不让多吃,看得人会心一笑。
做的菜式不拘着,家常的,各菜系的名菜,每隔个一天做一道古法菜,兴致好有时间的时候还会加上一道糕点,老夏老钱两家人连吃了一周的时间,愣是没有一道重复的菜,滋味却是越吃越美。
…
早上七点,冯莹莹看着洛家楼里亮着的灯光,想到前几天杨田哥带自己来吃过的馅儿饼,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那馅儿饼是真好吃呀,好吃到她到现在也还念着。
说起来,那天吃馅儿饼的钱还没给杨田哥,杨田哥死活不收,冯莹莹想着,等以后自己请杨田哥过来吃。
想到了昨天赚到的一百块钱,冯莹莹心中有些雀跃,一天足足有一百块呢,一个月就是三千块,好大的一笔钱,到时候自己攒一攒可以给妹妹打生活费,让她不要不舍得花钱吃饭了,妹妹念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还要考大学,以后来大城市念书呢。
想到出门前姑姑偷偷塞给自己的三百块钱,冯莹莹一点点在心里算计着,出来的路费是姑姑给了孙大姐的,孙大姐没收,还把这钱给自己买电话卡交费,房租也没有收自己的,说等自己赚了钱再给她,孙大姐是姑姑以前的同学,真是个大好人,杨田哥也是大好人!
冯莹莹从衣兜里摸出屏幕有些破碎的手机,这也是孙大姐给的嘞,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孙大姐的恩自己真是怎么还都还不够。
看着微信群里蹦出来的消息,冯莹莹顿时来了精神,快速而笨拙地在手机上打字回复,等看到负责人选上了自己,圈了自己一下,她忍不住蹦了起来。
太好了!今天又有免费的盒饭吃,还能赚到钱了!
看着屋里的灯光,冯莹莹看到门外小牌子上的菜单,炸酱面,十五元。
她“咕嘟”一声又咽了一口口水,这里的老板可真厉害,天天做的早饭都不重样,等她,等她攒到三千块,给妹妹打完钱,交完了房租,给姑姑买了衣服之后,她就再来吃一次!哦对,得先请杨田哥过来吃一次。
看着手机上的集合时间消息,冯莹莹急忙朝着集合地点走去,今天也是能够自己赚钱的一天!
她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不过蹦了几下,看着有些滑溜的地面,就老老实实的走路,看起来朝气十足。
店内温暖如春,时不时传来吸溜溜的声音。
孙默有点好奇地打量着室内,他看起来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剃着小平头,长相说不上帅气,但也是周正。
昨天他跟的剧组已经杀青,杀青宴在一家小饭店办的,喝得是醉醺醺,好在孙默既不是演员,也不是导演编剧,他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被招来的跟组化妆师,画的多是配角群演,打交道的也是这些人,吃饭的桌子不是主位多是工作人员,大家都老老实实吃饭,意思意思地喝了点酒。
本来拍戏结束,这个活完事儿孙默就准备回自己租住的房子了,不过因为这一个剧组他结识的一位新朋友让他别着急走,说明早上带着他来吃好吃的。
酒店的房间还没退,他这过来吃完饭就得回去收拾行李了。昨晚睡在了朋友家,如果不是明确知道对方是个直男,孙默是万万不敢去的。
无他,只能说这个魔幻的圈子。男化妆师不罕见,罕见的是直男化妆师。对此孙默也很无奈,以至于他的微信签名直接改成了直男。甚至孙默琢磨着,他真的应该找一个女朋友,然后把情侣合照当成头像,是不是会减少一些骚扰?
朋友是影视城本地人,还在念大学呢,趁着寒假来当群演赚零花。今早上带自己过来,这边是影视城的居民区,孙默倒是没有来过几次,看起来和那些古镇里的建筑差不多,也是古色古香的。
现在才七点,这家铺子里已经是满满当当的人,甚至互相之间看起来都很熟悉的样子。
孙默看着朋友跟周围的人打了几个招呼点餐,现在又拿着碗回来了。
早上走过来的时候,孙默就听了朋友说这家早餐铺子非常独特,天天换着花样做,一天只做一种早餐,谁也不知道老板娘第二天做什么,但不管做啥都好吃。
朋友还跟自己念叨着,到现在他吃过蒸饺,生煎,烧麦,小馄饨,豆腐脑,牛肉面,丸子汤,包子馒头。听得孙默都乐了,这报菜名呢?
“好了,吃吧。”朋友把青花的大碗放到两人面前,一人一双筷子。
今天早餐是炸酱面,这是北方人民的传统面食,各地的做法都不太一样。一般家庭里也经常做,早上晚下不爱做饭,就用炸酱面凑活一口。
大碗非常大,上面铺着厚厚的一层面码,胡萝卜丝,黄瓜丝,豆芽菜,还有一层黄豆嘴。
炸好的酱颜色浓郁,光泽红亮,码在中间的位置,即便是没吃一口也能闻到这无比浓香。
自家妈妈做的炸酱面没有这么丰足的配菜,往往是只有黄瓜丝,外加上炸好的鸡蛋酱。孙默倒是在京城吃过京城炸酱面,他记得似乎是在紫禁城附近的四合院里,应该是当地京城人家自己开的,一碗二十元,味道嘛,他实在是没有吃几口。
朋友已经搅拌起来,孙默也开始动手,昨晚虽然吃了饭,但喝了不少的酒,现在肚子空空如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将炸酱与配菜联通面条搅拌均匀,孙默夹了一大口开吃。
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 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一天两百块钱,不多不少,勉强糊口。
“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多则一两个月,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那钱不是白瞎了。”
“我住那边习惯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再看看吧。”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从大学就开始住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习惯了,甚至孙默曾想过,等有一天攒够了钱,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
不过,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似乎也不赖?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
早上的营业结束,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感谢现代,感谢科技,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刷去油污也方便,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洗的干干净净的。
每次洗完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小手是通红通红的,邦邦硬,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把自己提到身边,找医女给她看了手,再用冷水洗下去,这一双手不禁是要生冻疮,怕都是要废了。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
她蘸着的是加了豆豉的咸口蘸料,土豆看似大块,可送进嘴里一咬便化作了软烂,土豆是干爽的,吃进嘴里软软糯糯,带着一点葱油的香气,而特制的蘸料又增加了一份鲜美,小夏同学的眼睛瞬间眯了起来,好好吃呜!
吃完了鸭肉,再来吃一口这粉蒸菜,简直是无比清爽解腻。
钱文奎算了算上的几道菜品,一道大煮干丝,之后是葱烧鸭子,扬州炒饭,还有这道粉蒸土豆和豇豆。那大煮干丝和扬州炒饭都是淮扬菜他是知道的,可那味道浓郁的葱烧鸭子和这粉蒸菜,又让他有些疑惑,这老板究竟是什么派系出身?
还没有等他开口问,又是两道菜上桌了,一道是海鲜,另一道是凉菜,看着倒都是家常味道。
如今也是冬日一月份,影视城这地界也没什么海鲜,价格也还贵上一些,洛樱正巧看到不少新鲜的白蛤,便买了回来直接简单来做。
白蛤不经雕琢,只用最简洁的烹饪方式,以葱姜加入锅中去腥,直接开火,无需加水,等到蛤蜊全部自行张开口,便可以关火出锅了。这样的烹饪做法叫做“干锅”,和白灼有些相似却不同。
蛤蜊,在东北这边本地人叫做蚬子,可惜如今不是黄蚬子的世界,不然干锅肥美的黄蚬子,吃起来更加的美味。
筷子一捏蚬子壳,带出来的蚬子带着汤汁,送进嘴里直接吞咬,鲜美非常,海味十足。这样简单的做法更是无需任何调味,没有加盐,蚬子本身已经足够味美。
另外上的一盘是凉菜,菜量很大,连着的这两道菜以至于钱文奎此刻怀疑老板本身是个东北人。
无他,因为这道菜是——东北大拉皮。
这道凉菜的做法不一而足,食材主要是黄瓜丝与拉皮,里脊肉丝,其余食材倒是增减由人,自己家常做着不讲究,饭店里吃的才是五彩大拉皮。
巨大的白瓷盘里被五颜六色的食材占满了位置,最中间的是近乎透明的拉皮,而拉皮周围是花团锦簇的配菜们,鲜绿的黄瓜丝,金黄的鸡蛋丝,青翠的香菜末,红艳艳的胡萝卜丝,细细的干豆腐丝。而位于拉皮的顶端,还有一撮丰足的“肉冒”。
肉冒是自己炒的里脊肉,拉皮也是洛樱自己做的,这东西自己做起来简单快捷。
而在盘子旁边同样是一碗料汁,芝麻酱汁。夏晓峰将这酱汁倒在了菜上,然后拿起一双公筷拌了起来。
一经搅拌,原本泾渭分明的各色食材顿时通过这酱汁联通在一起,身上都沾染了共同的气息,红的绿的白的交织在一起,一看就开胃极了。
挑一筷子入口,拉皮晶莹剔透,沾染了不少的麻酱汁,连带着其他菜一起入口,拉皮q弹而爽滑,一咬就断,咀嚼起来劲道的很,黄瓜丝胡萝卜丝脆生生的,干豆腐与蛋皮绵软,被酱汁浸润过是酸酸甜甜的口味,吃起来清新又爽口。
先前上的扬州炒饭是用盆上的,几个人都饿了,也不拘谨,直接用小碗盛了饭大口吃。
一顿饭吃完,几个人几乎没有顾得上说什么话。
钱文奎本想对着老夏两口子嘚吧嘚自己住院受的苦还有听来的八卦,结果光顾着吃饭了。洛樱做的菜量不小,还是被一扫而空。
陈琳呷了一口大麦茶,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吃完实实在在的一顿好饭,就俩字,舒服!
钱文奎此刻也是舒坦极了,多久没有吃过这么一顿好饭了。你说这里是饭店吧,可是莫名的吃起来就带着点家常的感觉,呆在这里也轻轻松松的。
“我说老夏,你们一家真是找个好地方。”钱文奎感叹地说着。
他大鱼大肉吃惯了,最近在医院里清粥小菜吃的更是腻歪,本来还想今天出来放松放松,结果老夏一家带着自己来吃饭,吃的都是清淡不说,但偏偏十分的合口味,还格外好吃,这一顿饭没有猪肉牛肉大荤,可吃完了到胃里是实打实的。
“好吃吧?老板娘人美心善厨艺好,她准备以后晚上开个古法私房菜馆,现在让我们过来帮着尝菜。”夏晓峰得意洋洋地说着。
听闻这话,钱文奎对着洛樱竖起一个大拇指,“老板娘,您这手艺真绝了,以后只要我在这北方影视城,想都不用想肯定来您这吃饭。”
“客气了,喜欢吃就好。”洛樱露出笑意,无论前世今生,即便是早已习惯了夸奖赞扬,可当看着自己亲手烹饪的美食被食客吃光并不吝啬夸奖,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听闻洛樱最擅长做的是各种宫廷御膳古法菜,钱文奎更是搓起手指,如果不是今晚吃过了这一顿,看着老板娘这年轻的面孔,谁能相信她手艺精熟,做得这般好菜?
寻常饭菜都做得这么好吃,要是做起了那古法宫廷御膳又该是何等滋味?钱文奎想一想就觉得好吃,能够和老夏相交这么多年,他们兄弟可是臭味相投,对美食的偏好也是一样一样的。
洛樱又咨询了钱文奎在菜品和定价方面上的建议,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吃,钱文奎也是认认真真思考着回应。他是圈内知名的大编剧,吃的饭店更是不计可数,能做得这么美味的细数过来,连一只巴掌都不到,那还都是高价的店,荣耀满身的厨师。
而今天在这北方影视城里的一家小店,看着普通的店子,家常的装修,谁能想到这里隐藏着一位厨艺高手呢?
当然,钱文奎的心中也存着和老夏一家相同的疑惑,今日这一桌菜,淮扬菜,鲁菜,还有偏向家常的北方菜东北菜,更别说还有没展示的古法菜,眼看着老板娘不过二十小几岁的样子,各大菜系兼修还能做的这么好,这般妖孽,这般天才,这是何等的天分?怕是打娘胎出生开始练刀都比不上!
能做出这般好菜,这般绝妙滋味,这小老板娘的名头和店子为何之前从未见过,从未听闻?
第14章 招牌菜
因为电影《征西》的拍摄进程进入到收尾阶段,夏晓峰忙得很,并不是每天晚上都有时间来吃饭。
夏导的好友钱文奎家里是老夫少妻的组合,钱编剧出院就跑路,媳妇紧随其后追了过来,生怕他又把自己折腾进医院了。
可怜的夏导忙的时候只能枯守在剧组片场,眼看着老婆孩子跟好友一到饭店就脚底抹油走人。
这几天晚上,洛樱可是天天见到钱编剧被妻子拧着耳朵掐着肉,一点肉不让多吃,看得人会心一笑。
做的菜式不拘着,家常的,各菜系的名菜,每隔个一天做一道古法菜,兴致好有时间的时候还会加上一道糕点,老夏老钱两家人连吃了一周的时间,愣是没有一道重复的菜,滋味却是越吃越美。
…
早上七点,冯莹莹看着洛家楼里亮着的灯光,想到前几天杨田哥带自己来吃过的馅儿饼,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那馅儿饼是真好吃呀,好吃到她到现在也还念着。
说起来,那天吃馅儿饼的钱还没给杨田哥,杨田哥死活不收,冯莹莹想着,等以后自己请杨田哥过来吃。
想到了昨天赚到的一百块钱,冯莹莹心中有些雀跃,一天足足有一百块呢,一个月就是三千块,好大的一笔钱,到时候自己攒一攒可以给妹妹打生活费,让她不要不舍得花钱吃饭了,妹妹念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还要考大学,以后来大城市念书呢。
想到出门前姑姑偷偷塞给自己的三百块钱,冯莹莹一点点在心里算计着,出来的路费是姑姑给了孙大姐的,孙大姐没收,还把这钱给自己买电话卡交费,房租也没有收自己的,说等自己赚了钱再给她,孙大姐是姑姑以前的同学,真是个大好人,杨田哥也是大好人!
冯莹莹从衣兜里摸出屏幕有些破碎的手机,这也是孙大姐给的嘞,滴水之恩要涌泉相报,孙大姐的恩自己真是怎么还都还不够。
看着微信群里蹦出来的消息,冯莹莹顿时来了精神,快速而笨拙地在手机上打字回复,等看到负责人选上了自己,圈了自己一下,她忍不住蹦了起来。
太好了!今天又有免费的盒饭吃,还能赚到钱了!
看着屋里的灯光,冯莹莹看到门外小牌子上的菜单,炸酱面,十五元。
她“咕嘟”一声又咽了一口口水,这里的老板可真厉害,天天做的早饭都不重样,等她,等她攒到三千块,给妹妹打完钱,交完了房租,给姑姑买了衣服之后,她就再来吃一次!哦对,得先请杨田哥过来吃一次。
看着手机上的集合时间消息,冯莹莹急忙朝着集合地点走去,今天也是能够自己赚钱的一天!
她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不过蹦了几下,看着有些滑溜的地面,就老老实实的走路,看起来朝气十足。
店内温暖如春,时不时传来吸溜溜的声音。
孙默有点好奇地打量着室内,他看起来年纪也不过二十出头,剃着小平头,长相说不上帅气,但也是周正。
昨天他跟的剧组已经杀青,杀青宴在一家小饭店办的,喝得是醉醺醺,好在孙默既不是演员,也不是导演编剧,他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被招来的跟组化妆师,画的多是配角群演,打交道的也是这些人,吃饭的桌子不是主位多是工作人员,大家都老老实实吃饭,意思意思地喝了点酒。
本来拍戏结束,这个活完事儿孙默就准备回自己租住的房子了,不过因为这一个剧组他结识的一位新朋友让他别着急走,说明早上带着他来吃好吃的。
酒店的房间还没退,他这过来吃完饭就得回去收拾行李了。昨晚睡在了朋友家,如果不是明确知道对方是个直男,孙默是万万不敢去的。
无他,只能说这个魔幻的圈子。男化妆师不罕见,罕见的是直男化妆师。对此孙默也很无奈,以至于他的微信签名直接改成了直男。甚至孙默琢磨着,他真的应该找一个女朋友,然后把情侣合照当成头像,是不是会减少一些骚扰?
朋友是影视城本地人,还在念大学呢,趁着寒假来当群演赚零花。今早上带自己过来,这边是影视城的居民区,孙默倒是没有来过几次,看起来和那些古镇里的建筑差不多,也是古色古香的。
现在才七点,这家铺子里已经是满满当当的人,甚至互相之间看起来都很熟悉的样子。
孙默看着朋友跟周围的人打了几个招呼点餐,现在又拿着碗回来了。
早上走过来的时候,孙默就听了朋友说这家早餐铺子非常独特,天天换着花样做,一天只做一种早餐,谁也不知道老板娘第二天做什么,但不管做啥都好吃。
朋友还跟自己念叨着,到现在他吃过蒸饺,生煎,烧麦,小馄饨,豆腐脑,牛肉面,丸子汤,包子馒头。听得孙默都乐了,这报菜名呢?
“好了,吃吧。”朋友把青花的大碗放到两人面前,一人一双筷子。
今天早餐是炸酱面,这是北方人民的传统面食,各地的做法都不太一样。一般家庭里也经常做,早上晚下不爱做饭,就用炸酱面凑活一口。
大碗非常大,上面铺着厚厚的一层面码,胡萝卜丝,黄瓜丝,豆芽菜,还有一层黄豆嘴。
炸好的酱颜色浓郁,光泽红亮,码在中间的位置,即便是没吃一口也能闻到这无比浓香。
自家妈妈做的炸酱面没有这么丰足的配菜,往往是只有黄瓜丝,外加上炸好的鸡蛋酱。孙默倒是在京城吃过京城炸酱面,他记得似乎是在紫禁城附近的四合院里,应该是当地京城人家自己开的,一碗二十元,味道嘛,他实在是没有吃几口。
朋友已经搅拌起来,孙默也开始动手,昨晚虽然吃了饭,但喝了不少的酒,现在肚子空空如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将炸酱与配菜联通面条搅拌均匀,孙默夹了一大口开吃。
面条粗细适中,吃起来是柔韧的,爽滑的,劲道的,一口咬下去,不软不硬带着些嚼劲,麦香浓郁,一吃便知道这是正经的手擀面。
黄瓜丝豆芽与面条带着炸酱入口,咸香而清爽,吃起来格外的爽口!
尤其是这炸酱,是半肥半瘦的肉丁炒制,看着油亮,可吃起来油而不腻,又咸又鲜又香!
孙默刚想说两句话,看着朋友一溜接一溜的往嘴里塞,自己也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朋友简直是暴风吸入式地吃完,连碗里的黄瓜丝胡萝卜丝都没有放过,摸着肚子打了声饱嗝。
“嗝儿。”孙默吃的慢些,细嚼慢咽,也只剩下了小半碗。
他一边吃着一边听朋友说话,
“怎么样?好吃吧?我对门老爷子腿都摔断了还天天过来吃,老板娘做的花样比学校食堂都多。”
“是好吃,第一回 吃到这么好吃的炸酱面。”孙默说着。
“这里没有服务员吗?感觉有点忙不开。”
“没有,这里就老板娘一个,剩下全靠自觉。”朋友一边说着,一边从桌子上的纸抽盒里抽出纸巾擦了擦桌子周围。
孙默一边往嘴里吃着面条,一边扫视着四周,身为一个化妆师,他的职业习惯就是见到一张脸就在脑子里建模,适合什么样的妆容,怎样化妆能彰显个人特质……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给群演化妆的剧组化妆师,但孙默也想成为那位圈内名手一般的人。
“一直听说还有剧组要过来,今年到现在还有不少人留在影视城没走,想多接点活儿,孙默,你回家过年吗,还是回你那边?”朋友问着。
“估计是不回家了,过年了在农村,七大姑八大姨的再催婚,怪闹心的,回去路费也不少。”他边吃边说着。
孙默是个男孩,是个男人,可居然去做一名化妆师,在他的家人眼中,这简直是不可理喻,一个大老爷们整天描眉弄粉,娘们唧唧的像什么样子。
高中时候,孙默买回家的各种油彩和彩妆,刷子被父母从房间里翻出来,摔得粉碎,在地上踩了一脚,又一脚。
大学的时候,因为喜欢摆弄彩妆差点被室友以为是gay,但和班里的女同学们却是关系不错,孙默那个时候看着网络上的各种彩妆视频,在同学们的脸上实验着,积累了不小的经验。甚至后来出名了,整个学院都知道汉语言专业有个男生孙默,化妆手段一流。还有不少老师教授闻名过来,有什么活动找他帮忙画一个。
因为磨练出来了手艺大三的时候别人去学校,去报社,去出版社实习,只有孙默自己跑到影楼去实习化妆。毕业之后靠着大学兼职的钱又报了化妆学校系统的学习,之后就来做了剧组化妆师。只不过因为刚开始没什么资历,给群众演员化妆走的是时薪,一天两百块钱,不多不少,勉强糊口。
“你要不搬影视城住呗,你说要是跟组的时候少则十天,多则一两个月,北城的房租也挺贵的,那钱不是白瞎了。”
“我住那边习惯了,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再看看吧。”孙默把最后一口面塞进嘴里说着。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么到处跑不如租个便宜房子,但那小房子的东西是自己一点一点置办的,从大学就开始住了,所有的东西都在那,习惯了,甚至孙默曾想过,等有一天攒够了钱,就跟房东说把那房子买下来。
不过,要是搬到朋友家这边,要是天天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似乎也不赖?每个月节省下来的房租钱,足够自己在这铺子吃上一个月的早餐了。
早上的营业结束,洛樱斥巨资购置的洗碗机和消毒柜已经到了。感谢现代,感谢科技,科技改变生活诚不欺老人家。
虽说现在用水龙头一拧出来就是热水,刷去油污也方便,但不用自己洗真是太好了。
洛樱还记得前世初入御膳房的时候,大冬天里用冰水洗碗,别的小宫女有偷懒的,有使上铜板弄点热水的,她一个人倔强地在那洗,洗的干干净净的。
每次洗完的时候,她只觉得自己没有了知觉,小手是通红通红的,邦邦硬,就像是冬天的冰面一样。
后来被师父看到了,把自己提到身边,找医女给她看了手,再用冷水洗下去,这一双手不禁是要生冻疮,怕都是要废了。后来洛樱再也不用洗碗,但永远都忘不了冬日碗盘浸在冷水中那彻骨的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