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上辈子,他们家就是做服装的,做的是童装。公司规模放在全国可能排不上前列,但在本市,却算是明星企业,纳税大户。市内百分之八十有孩子的家庭几乎都买过他们家的衣服。但少有人知道,他们家最初做的并不是童装。
当年,他父母刚相恋不久,携手创业,开的是一家服装店,名唤“初云”,是在两人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这家服装店以卖女性成人服饰为主,儿童服饰次之。他爸负责去鹏城进货,他妈负责销售和修改。
后来他们结了婚,没多久自己出生。他爸进货就开始慢慢倾斜,每次总会带回来一大堆童装,其他服饰越来越少。后来干脆做成了童装专卖店。
他妈学着自己设计衣服,做出来给他穿。至此,他爸萌生出创立自己的童装品牌的念头。一开始是和服装厂合作。慢慢地攒够了钱后,办了自己的工厂。
可以说,初云是他们家生意的开始,也是他父母爱情的开始。
沈煦如今也开了这么一家店,做成“初云”的模样,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如今店铺有了、装修好了、服装摆上了,差得便只有员工。
“老板,我看你店门口摆着招工的牌子,你是不是要请人?”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沈煦笑着转头:“是!”
这一看,与来人四目相对,二者皆愣。
“是你?”
“是你?”
异口同声。
沈煦:……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看出来了,正文我在加快进程。我想快点把正文写完。其他没说清楚的事情放在番外写。
因为最近写着写着,发现,按正文的叙事,太拖沓了。
番外不一样。番外可以开不同的视角。可以跨过一些不必要的过渡。这样会更顺一点。
不过正文还没完,至少还得好几章呢。番外也还有不少内容。
我争取这个月完结吧。
带孩子码字太累了。我下篇文要存稿二十万再开坑!(最好三十万!)
说到这里,大家记得去收藏一下我的接档文啊!
第121章
沈煦将周爱红请进店里, 给她倒了杯茶。
“你怎么来京城了?”
周爱红也确实渴了,酷夏的天气, 她在城里跑了一整天,就为找份糊口的工作。拿起杯子咕噜咕噜一口喝完, 这才说起在上水村发生的事。基本与沈煦从周明友口中得知的相同。
“明苏姐说,现在的国情不一样了。我们可以不用困在上水村, 如果我愿意,可以去大城市看看。即便离了老家,没了土地,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找份工作。或许不能大富大贵,可只要脚踏实地,养活自己,安稳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
周爱红抬头望向门外,京城的街道比阳山县要宽广得多,人来人往,煞是热闹。
“我本来想去省城, 又有些顾虑沈向安。他野心不死,也有几分本事。我听说他在想办法跟省城的大人物扯上关系。如果他成功了, 我在省城也不一定能安稳。所以我就想往其他地方去。可天下这么大,我从出生就没离开过阳山县,对所有地方都不了解, 一片迷茫。
“后来,我琢磨着,沈向安是在京城呆不下去了, 灰溜溜逃走的。既然如此,那么相对别的省市而言,这里更安全。而且京城是首都,我也想来看看。”
沈煦又给她倒了一杯水,“有地方住吗?”
周爱红道谢后说:“有的。我来京城有些日子了,租了别人家的屋子。每个月三块钱。挺贵的。”
这个价格在京城不算贵了,但对于阳山县而言,确实是“挺贵的”。
“不过,这些年我也存了些钱。这还多亏了你。当初本来规定村里的副业没我们家的份。不说二哥跟四哥,就是大哥也没能破例。可有你帮我说情,村里人没有为难我。让我做豆豉辣椒面养鸡。
“后来政策开放,我还经常去城里卖鸡蛋。我本就只有一个人,吃的少,其他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少。这么一年年攒下来,也有七八百了。够我在京城撑一阵子。我也没打算坐吃山空,来京城后,找过一些活。可惜都是些散工。我想找个长期干的,只有这样,才能安稳下来。
“我听人说沈食记在京城很出名,在沈食记工作的待遇不比国营厂子差。如果努力干,做得好了,甚至比厂子里的小组长还有钱。可惜沈食记那边不缺人。前几天,我听说沈食记的老板在这边开了家服装店,待遇从优,就想着来碰碰运气。”
说到这里,周爱红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沈老板是你。我知道我们两家的恩怨。谢谢你的水,我马上就走。”
她起身离开,却被沈煦叫住。
“你不是来应聘的吗?”
周爱红身形一顿,“嗯?”
“不应聘了?”
周爱红有些懵逼。她很清楚自己是谁。周家对沈煦所做的事情,说句人神共愤都不夸张。她是周家人,这就是她的原罪。更别说,从前她不懂事,也曾跟着一起吸沈煦的血,甚至对沈煦说过一些过分的话。
从前,沈煦找她做过交易。她负责跟踪监视周双莺,沈煦给她需要的粮食。除此之外,沈煦还额外帮她争取到与全村一起发展副业的机会。这已是十分难得了。
她没有脸再在沈煦的服装店工作下去。
“我……”周爱红深吸了一口气,对沈煦九十度鞠躬,“我一直欠你一句对不起。我为我曾经做过的事,向你道歉。”
然后再次准备离去。
沈煦说:“知道怎么卖衣服吗?”
周爱红怔愣。
沈煦又道:“我对员工的要求不低,想应聘我店里的售货员不容易。目前店里还没有开张,但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我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你能够去街上找到三个人进店,并且成功购买至少一件衣服,就算过关。”
周爱红顿了片刻,转而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如实回答:“我没卖过衣服,但我卖过鸡蛋,卖过菜。并且,我是女人。”
周爱红轻轻一笑,“我以前也是咱们上水村的一枝花呢!我喜欢打扮,也爱打扮。衣服怎么搭配,怎么穿,怎么抓住女孩子的心,让她们欲罢不能,非买不可。我了解!”
说完,周爱红甩头出了店门。
沈煦有一瞬间的错愕。这样的周爱红是他所不曾见过的。
自信,美丽,带着点小骄傲。
她的变化真的很大。
沈煦端着手里的水杯,一边喝一边等。
他对周爱红谈不上怨恨。相比起周家其他人而言,她只是蠢,并不毒。而经历过坎坷,走过低谷之后。周爱红也不蠢了。
她有了正确的三观,也有了正常的羞耻心。她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愧疚,也会为此道歉。
所以沈煦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当然,前提是,她有这个本事,可以给他带来利益。
毕竟,他就算不会出手为难周爱红,却也不是慈善家。
沈煦注视着店里的挂钟。
周爱红没有等到一个小时期满,在四十九分的时候,她回来了,身后跟着四个女孩子。
最后在她的推荐下,其中三个买了衣服,合计五件。远远超过了沈煦的要求。
“恭喜你。你通过了。三天后店铺开业,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从明天开始上班。店面后头就是库房,里面都是存货。目前暂时散乱放着,还没来得及清理。”
周爱红瞬间会意,“我会提前整理,并且熟悉好店铺内衣服的所有款式和每种款式的库存量。”
这下沈煦更诧异了。大约是他眼中的情绪太外露,周爱红看了出来。她笑着说:“这些年,我一直在跟着云霞婶和明苏姐学习。她们都教了我很多。”
周明苏是六十年代少有的大学生,她的学识是可以肯定的。沈云霞为人处世的通透更不必说。
如此一想,周爱红有今日的改变,也就不意外了。
“好!我店里工作时间比较长。每天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八点。每个月底薪二十块。每卖出一件衣服,得百分之五的提成。月休四天。不休息的话,给予每天一块钱的补偿。不包吃住,这方面你自己搞定。我会额外给予五块钱的住房伙食补助。有没有问题?”
周爱红欣喜若狂,怪不得别人都说沈老板大方,在沈老板手下做事,待遇好,福利高,不比国营厂子当正经工人差。这哪里是不比正经工人差。在周爱红看来,比工人可好多了。
各种补助不说,光谈提成。这代表什么。代表只要她努力,只要她有本事。月入五十不是梦!再大胆点,指不定月入一百都有可能!
周爱红按捺住心头的激动,说:“没有问题。我明天就来上班!”
与周爱红签订好雇佣合同后,沈煦又招了一个人,京城本地的。待遇跟周爱红一样。
晚上,沈煦带着老婆孩子回到梧桐大院。
沈向阳将他拉到一边问:“大哥,你服装店是不是在招人。”
“今天招到了两个。”
沈向阳一愣,“那还招吗?”
“两个人平时倒是够了。只是如果有人休息,剩下一个人上班,会比较累。别看我这就是一家小服装店,事儿还是挺多的。尤其我这店跟别家不一样。衣服款式时髦,用料好,生意不会差。所以,如果能有合适的人,再招一个也行。”
说完,沈煦转头,奇怪地看着他,“你问这个干吗?你以前可从没问过我生意上的事。”
“大哥,我这有个人,让她去你服装店干活,你看行吗?”
“谁?”
“俞小绵。”
沈煦更奇怪了,“她还没毕业吧。就是毕业了,凭她京城大学的学历,法学毕业,怎么着,就是不能进法院检察院,也能做个律师。来我这服装店卖衣服?你认真的?”
“就是课业不忙的时候去做做兼职,不影响学业的。”
沈煦皱眉,“我记得他们家条件还行。她是大学生,每个月有补助,应该不差钱吧?”
沈向阳一叹:“他爸病了。省城那边的医院技术有限,她把人接到了京城。前不久刚做了手术。手术还算成功。就是花了不少钱。他们家条件是不错,却也不算富裕。这回手术,家底基本都掏进去了。
“人现在是没什么大碍了。但身体底子差了,后续要疗养,也不能干重活累活。往后只怕是不能工作了,没法创造收入不说,还得不断花钱。俞小绵就想出来找份事做,给家里减轻一点负担。能赚多少是多少。
“可是她还没毕业,只能利用闲散的课余时间。这样一来,工作就不太好找。我想着大家都是朋友,能帮则帮。我知道当初沈食记搞开业活动的时候,你请过几个兼职。这次服装店开张,应该也有活动吧?兼职总需要的不是吗?
“活动过后,也可以给她安个职位。既然是兼职,便不跟全职的比,一切按兼职的工资待遇走。她这份钱可以由我来出。”
沈煦眼睛眯了起来,“我差这点钱?”
沈向阳一愣,“没!我没说你差钱。我就是觉得人是我塞给你的。我得负责吧?”
沈煦不说话,上下打量着沈向阳。沈向阳被他看得一阵发毛,“大……大哥……你……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沈煦移开视线:“行!只要她不嫌这份工作不体面,你让她来就是。”
沈向阳心底一松,“不嫌的,不嫌的!我明天跟她说!”
沈煦眸光闪了闪,他觉得自己应该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
他们家或许过不了多久,就要有喜事来临了。
算起来,沈向阳也有二十一,过不了几个月就二十二了。
当年,他父母刚相恋不久,携手创业,开的是一家服装店,名唤“初云”,是在两人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这家服装店以卖女性成人服饰为主,儿童服饰次之。他爸负责去鹏城进货,他妈负责销售和修改。
后来他们结了婚,没多久自己出生。他爸进货就开始慢慢倾斜,每次总会带回来一大堆童装,其他服饰越来越少。后来干脆做成了童装专卖店。
他妈学着自己设计衣服,做出来给他穿。至此,他爸萌生出创立自己的童装品牌的念头。一开始是和服装厂合作。慢慢地攒够了钱后,办了自己的工厂。
可以说,初云是他们家生意的开始,也是他父母爱情的开始。
沈煦如今也开了这么一家店,做成“初云”的模样,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如今店铺有了、装修好了、服装摆上了,差得便只有员工。
“老板,我看你店门口摆着招工的牌子,你是不是要请人?”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沈煦笑着转头:“是!”
这一看,与来人四目相对,二者皆愣。
“是你?”
“是你?”
异口同声。
沈煦:……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看出来了,正文我在加快进程。我想快点把正文写完。其他没说清楚的事情放在番外写。
因为最近写着写着,发现,按正文的叙事,太拖沓了。
番外不一样。番外可以开不同的视角。可以跨过一些不必要的过渡。这样会更顺一点。
不过正文还没完,至少还得好几章呢。番外也还有不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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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沈煦将周爱红请进店里, 给她倒了杯茶。
“你怎么来京城了?”
周爱红也确实渴了,酷夏的天气, 她在城里跑了一整天,就为找份糊口的工作。拿起杯子咕噜咕噜一口喝完, 这才说起在上水村发生的事。基本与沈煦从周明友口中得知的相同。
“明苏姐说,现在的国情不一样了。我们可以不用困在上水村, 如果我愿意,可以去大城市看看。即便离了老家,没了土地,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找份工作。或许不能大富大贵,可只要脚踏实地,养活自己,安稳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
周爱红抬头望向门外,京城的街道比阳山县要宽广得多,人来人往,煞是热闹。
“我本来想去省城, 又有些顾虑沈向安。他野心不死,也有几分本事。我听说他在想办法跟省城的大人物扯上关系。如果他成功了, 我在省城也不一定能安稳。所以我就想往其他地方去。可天下这么大,我从出生就没离开过阳山县,对所有地方都不了解, 一片迷茫。
“后来,我琢磨着,沈向安是在京城呆不下去了, 灰溜溜逃走的。既然如此,那么相对别的省市而言,这里更安全。而且京城是首都,我也想来看看。”
沈煦又给她倒了一杯水,“有地方住吗?”
周爱红道谢后说:“有的。我来京城有些日子了,租了别人家的屋子。每个月三块钱。挺贵的。”
这个价格在京城不算贵了,但对于阳山县而言,确实是“挺贵的”。
“不过,这些年我也存了些钱。这还多亏了你。当初本来规定村里的副业没我们家的份。不说二哥跟四哥,就是大哥也没能破例。可有你帮我说情,村里人没有为难我。让我做豆豉辣椒面养鸡。
“后来政策开放,我还经常去城里卖鸡蛋。我本就只有一个人,吃的少,其他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少。这么一年年攒下来,也有七八百了。够我在京城撑一阵子。我也没打算坐吃山空,来京城后,找过一些活。可惜都是些散工。我想找个长期干的,只有这样,才能安稳下来。
“我听人说沈食记在京城很出名,在沈食记工作的待遇不比国营厂子差。如果努力干,做得好了,甚至比厂子里的小组长还有钱。可惜沈食记那边不缺人。前几天,我听说沈食记的老板在这边开了家服装店,待遇从优,就想着来碰碰运气。”
说到这里,周爱红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沈老板是你。我知道我们两家的恩怨。谢谢你的水,我马上就走。”
她起身离开,却被沈煦叫住。
“你不是来应聘的吗?”
周爱红身形一顿,“嗯?”
“不应聘了?”
周爱红有些懵逼。她很清楚自己是谁。周家对沈煦所做的事情,说句人神共愤都不夸张。她是周家人,这就是她的原罪。更别说,从前她不懂事,也曾跟着一起吸沈煦的血,甚至对沈煦说过一些过分的话。
从前,沈煦找她做过交易。她负责跟踪监视周双莺,沈煦给她需要的粮食。除此之外,沈煦还额外帮她争取到与全村一起发展副业的机会。这已是十分难得了。
她没有脸再在沈煦的服装店工作下去。
“我……”周爱红深吸了一口气,对沈煦九十度鞠躬,“我一直欠你一句对不起。我为我曾经做过的事,向你道歉。”
然后再次准备离去。
沈煦说:“知道怎么卖衣服吗?”
周爱红怔愣。
沈煦又道:“我对员工的要求不低,想应聘我店里的售货员不容易。目前店里还没有开张,但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我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如果你能够去街上找到三个人进店,并且成功购买至少一件衣服,就算过关。”
周爱红顿了片刻,转而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如实回答:“我没卖过衣服,但我卖过鸡蛋,卖过菜。并且,我是女人。”
周爱红轻轻一笑,“我以前也是咱们上水村的一枝花呢!我喜欢打扮,也爱打扮。衣服怎么搭配,怎么穿,怎么抓住女孩子的心,让她们欲罢不能,非买不可。我了解!”
说完,周爱红甩头出了店门。
沈煦有一瞬间的错愕。这样的周爱红是他所不曾见过的。
自信,美丽,带着点小骄傲。
她的变化真的很大。
沈煦端着手里的水杯,一边喝一边等。
他对周爱红谈不上怨恨。相比起周家其他人而言,她只是蠢,并不毒。而经历过坎坷,走过低谷之后。周爱红也不蠢了。
她有了正确的三观,也有了正常的羞耻心。她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愧疚,也会为此道歉。
所以沈煦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当然,前提是,她有这个本事,可以给他带来利益。
毕竟,他就算不会出手为难周爱红,却也不是慈善家。
沈煦注视着店里的挂钟。
周爱红没有等到一个小时期满,在四十九分的时候,她回来了,身后跟着四个女孩子。
最后在她的推荐下,其中三个买了衣服,合计五件。远远超过了沈煦的要求。
“恭喜你。你通过了。三天后店铺开业,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从明天开始上班。店面后头就是库房,里面都是存货。目前暂时散乱放着,还没来得及清理。”
周爱红瞬间会意,“我会提前整理,并且熟悉好店铺内衣服的所有款式和每种款式的库存量。”
这下沈煦更诧异了。大约是他眼中的情绪太外露,周爱红看了出来。她笑着说:“这些年,我一直在跟着云霞婶和明苏姐学习。她们都教了我很多。”
周明苏是六十年代少有的大学生,她的学识是可以肯定的。沈云霞为人处世的通透更不必说。
如此一想,周爱红有今日的改变,也就不意外了。
“好!我店里工作时间比较长。每天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八点。每个月底薪二十块。每卖出一件衣服,得百分之五的提成。月休四天。不休息的话,给予每天一块钱的补偿。不包吃住,这方面你自己搞定。我会额外给予五块钱的住房伙食补助。有没有问题?”
周爱红欣喜若狂,怪不得别人都说沈老板大方,在沈老板手下做事,待遇好,福利高,不比国营厂子当正经工人差。这哪里是不比正经工人差。在周爱红看来,比工人可好多了。
各种补助不说,光谈提成。这代表什么。代表只要她努力,只要她有本事。月入五十不是梦!再大胆点,指不定月入一百都有可能!
周爱红按捺住心头的激动,说:“没有问题。我明天就来上班!”
与周爱红签订好雇佣合同后,沈煦又招了一个人,京城本地的。待遇跟周爱红一样。
晚上,沈煦带着老婆孩子回到梧桐大院。
沈向阳将他拉到一边问:“大哥,你服装店是不是在招人。”
“今天招到了两个。”
沈向阳一愣,“那还招吗?”
“两个人平时倒是够了。只是如果有人休息,剩下一个人上班,会比较累。别看我这就是一家小服装店,事儿还是挺多的。尤其我这店跟别家不一样。衣服款式时髦,用料好,生意不会差。所以,如果能有合适的人,再招一个也行。”
说完,沈煦转头,奇怪地看着他,“你问这个干吗?你以前可从没问过我生意上的事。”
“大哥,我这有个人,让她去你服装店干活,你看行吗?”
“谁?”
“俞小绵。”
沈煦更奇怪了,“她还没毕业吧。就是毕业了,凭她京城大学的学历,法学毕业,怎么着,就是不能进法院检察院,也能做个律师。来我这服装店卖衣服?你认真的?”
“就是课业不忙的时候去做做兼职,不影响学业的。”
沈煦皱眉,“我记得他们家条件还行。她是大学生,每个月有补助,应该不差钱吧?”
沈向阳一叹:“他爸病了。省城那边的医院技术有限,她把人接到了京城。前不久刚做了手术。手术还算成功。就是花了不少钱。他们家条件是不错,却也不算富裕。这回手术,家底基本都掏进去了。
“人现在是没什么大碍了。但身体底子差了,后续要疗养,也不能干重活累活。往后只怕是不能工作了,没法创造收入不说,还得不断花钱。俞小绵就想出来找份事做,给家里减轻一点负担。能赚多少是多少。
“可是她还没毕业,只能利用闲散的课余时间。这样一来,工作就不太好找。我想着大家都是朋友,能帮则帮。我知道当初沈食记搞开业活动的时候,你请过几个兼职。这次服装店开张,应该也有活动吧?兼职总需要的不是吗?
“活动过后,也可以给她安个职位。既然是兼职,便不跟全职的比,一切按兼职的工资待遇走。她这份钱可以由我来出。”
沈煦眼睛眯了起来,“我差这点钱?”
沈向阳一愣,“没!我没说你差钱。我就是觉得人是我塞给你的。我得负责吧?”
沈煦不说话,上下打量着沈向阳。沈向阳被他看得一阵发毛,“大……大哥……你……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沈煦移开视线:“行!只要她不嫌这份工作不体面,你让她来就是。”
沈向阳心底一松,“不嫌的,不嫌的!我明天跟她说!”
沈煦眸光闪了闪,他觉得自己应该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
他们家或许过不了多久,就要有喜事来临了。
算起来,沈向阳也有二十一,过不了几个月就二十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