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卦中第二事
  丹歌鹤嘴叼着这强光手电继续向东南飞去,一路上就在思索卦象所展现的东西,从这简简单单的描写之中,就能抓住许多细节。
  柴扉半掩,有女初啼,阴阳交替,多有忧疾,这也就是说这一家的门是较为古旧的木门,而且女儿出生都是在家中,就可见这一家多么贫困,而且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的女儿降生在阴阳交替的时刻,生下来就羸弱甚至有先天的疾病。
  而之后卦象的言语,丹歌却并不能看懂了,“百日为期,我要和这一家人约定什么事情呢?”
  丹歌本想细细钻研,但此时他已经接近目的地,索性就放下了思索,他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就见机行事吧。
  丹歌很快到达了目的地,这里又是一个村庄,这村庄可是不小,村里房屋依山而建,鳞次栉比,井然有序,房屋形制也都颇为相似,都是二层的瓦房,而唯有当中的一户,是低矮的平房。
  如果把这村庄比作一口牙,别的地方都整齐坚固,却在这口牙的门牙上,缺了一块,别提多难看了。而这一处不仅难看,更是引人注意,丹歌来到这里,一眼就瞧到了那个缺口,显然,这一户就是他的目的地。
  丹歌飞到这一户的屋顶,变回人形,悄声埋伏着,而他从声音判断,果然屋中有一个孕妇待产。
  此时远处明日西斜,日光半隐,黑夜自东方席卷而来,天地的余晖是光明的末途,却也是黑暗的前路。
  丹歌忧心忡忡地看着世界的东方,攥了攥手中的手电,他既等待着新生儿的一声哭泣,却又忧心着报应者的一声叩问,生机将在他脚下绽放,可死亡又将在他面前侵袭,这真是两难的处境。
  “这真是背运,偏偏这报应来的这么快,这么及时,这么不是时候。”丹歌发着牢骚,如果子规此时安好,他也就不用费劲心机追寻解决头痛的办法了,他们能全然不惧地走来夜里,和这报应来一场正面的对抗。
  他们从一开始愿意答应兔子们解开游戏的委托,就已经选择把天地担在了肩上,所以这重担落肩,就是天地的重量,这重量不过区区,他们从不放在心上,但他们恼火于这报应来的时机,正是他们最难承受的时光。
  “但好在这事情没那么糟糕。”丹歌把手放在了手电的开关上。
  倏忽之间,天地最后的光亮隐去,黑暗笼罩了整个世界,就在这时,一声高亢的啼哭声音响彻云霄,孩子诞生了,这一声带着世界最初的力量,给丹歌以振奋,丹歌也在这时候,把手中的手电开关拨动。
  “啪!”
  酒店里,子规打开了房间里的灯,他手扶着额头的竹叶,走到了窗口,看着漆黑的屋外,若有所思,“今晚我还真没有他会死去的那种感觉,可这不是他不回来的理由啊!他所得到的治愈我头痛的方法,一定要在夜里行动吗?”
  子规紧皱着眉头,他的头痛比之前强烈了不少,他因此不敢进行深度地思考,那样会让头痛加剧,但他却不得不试图思考,他必须要做些什么,以减轻丹歌那边的压力,“例如吸引它。”
  它,就是指报应了。
  子规微微地探出一根手指,将一身的气息全都埋在指尖,然后散了出去,他要用这种方法吸引那报应,那报应一定距离这酒店不远,它闻到气息,一定不会舍近求远,一定会来找自己。
  “只但愿丹歌比我远。”子规心中默默,却在这时,窗外闪过一排红色的光点,随后子规手指吃痛,有什么东西划破了他的手指,子规猝然收手,不及关窗,只见一道身形裹挟着黑暗从窗外探头,把子规顺着窗口往外扯去。
  子规的手指上,一滴鲜血滴落下来。
  “咚!”
  丹歌把手中的柑橘捏碎,汁液滴在孩子的口中,这孩子眼神还是空洞的,但是生命体征已渐渐正常。
  “啊!”在这破旧的房屋内,那一对不算年轻的老夫妻看着眼前神奇的一幕,喜极而泣。丹歌把孩子递给那女人,女人满含热泪抱着孩子,把头靠在孩子身上,听到了强劲有力的心跳,她的泪水更加汹涌,“活了,活了!”
  “仙长!”男人搬来了凳子,让丹歌坐下,而自己站在一旁,显得恭敬而感激,“感谢您。”
  丹歌拿着手电,手电依然开着,看起来很怪异,但屋内没有人质疑。
  丹歌并没有应声,他陷入了思索,“挂上说:赠之柑橘,百日为期,赐之名怡,不可更易,诸赏推辞,莫做停息。从这孩子的情况看来,这孩子患的是先天失魂之症,本该生来就夭折,却被这柑橘强行吊住了命,这简直不可思议。
  “但结合卦象之前描述的柑橘的作用:柑橘魂涨。所以我推测这柑橘在这孩子体内建立了一道假魂,这假魂的存在时间,必是百日期限了,百日之后如果没有真魂入住,那么这孩子就会真的死去。
  “而卦象让我赐给这孩子姓名,很有可能就是为真魂预定了房间,到时真魂依照这个名字投下,就不会出错。显然是这样了,而至于诸赏推辞……”丹歌环视四周,“他们恐怕也给不出来什么赏。”
  丹歌想完,面容严肃地站起身来,对着面前的老夫妻两人说道:“你的孩子患的是失魂之症,一百天内就会痊愈,那会儿孩子的聪明机灵就显出来了,你们要保证你们决不能在此期间放弃掉她。”
  两人急急点头,“疼都来不及呢!不会放弃的。”
  “但愿你们能做到,毕竟她这症状除了本能的吃喝拉撒睡之外没有任何活人的动作,你们不仅要适应这种怪异,更要克服这种莫名的恐惧。”这个歌孩子在没有得到真魂之前,就是一个有着生命的洋娃娃,那样子其实是十分可怖的。
  “还有,我要给这个孩子起名,你们要保证绝不会改掉她的名字,至少这百日之内不会改掉。”丹歌声音笃定,不由争辩。
  “好!”那男人连连点头,这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恩赐,他不识一丁,如此正好不必为起名发愁了。
  “请问贵姓?”丹歌问道。
  “免贵,姓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