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心意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打算留的。生了几只,都准备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选上,他会认真谨慎的挑选。希望每一只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们的主人。
  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养着也无所谓,几只小狗崽而已,古代可不像现代,多数都住楼房,养狗也没地方。以薛朗现在的居住条件,多养上几只狗也不是负担。
  熊壮得了薛朗的允诺,高高兴的走了。不过,薛朗让他把鹿带走的时候,他死命拒绝了,最后干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哪里有这样送礼的!
  薛朗失笑。回头问秀娘:“秀娘,你会杀鹿吗?”
  秀娘道:“回郎君,您让奴婢杀鸡鸭鱼,奴婢还能上手,这鹿……奴婢无能,宰杀好的倒是能料理,宰杀却有心无力。”
  看来还得找人杀鹿!
  薛朗问:“哦,鹿肉一般怎么料理?”
  “回郎君,一般是烤炙,鹿肉鲜嫩,烤来味道最好。”
  做法还真是简单直接!以前旅游的时候是吃过养殖场贩卖的鹿肉的,野生的还没吃过。来古代倒是有机会尝一尝,不过就是烹饪方法有点儿少,看来还得他自己来。
  其他的野生猎物,薛朗倒是吃过。
  薛朗走过的地方多,朋友也多,某次去山区会朋友,朋友正好逮到一头野生的麂子。少数民族山区,吃法比较粗犷,新鲜刚宰杀的,直接把新鲜的生肉剁碎,拌上调料、葱姜就端出来,就着高度的烧酒,吃着自有一股鲜香的滋味儿。只是血淋淋的,有许多人不敢吃。
  薛朗道:“我记得前段时间,阿陈买了一包干的香菇回来,待我先找人帮忙把鹿杀了料理好,包个饺子吃也不错……或者,趁着天气尚未热起来,把鹿肉挂个干巴肉也是挺好的。”
  言语间一副悠然神往、期盼不已的样子。不过秀娘一脸懵懂:“敢问郎君,您说的是何菜式?奴婢不会。”
  薛朗拍拍头,想了想,道:“饺子是我们那儿的叫法,你们这儿应该叫娇耳吧?”
  秀娘恍然:“原来郎君说的是娇耳,这个奴婢会,奴婢这就把香菇发上,待鹿肉下来,奴婢就给郎君包。不过,干巴肉是……”
  薛朗道:“那是蜀中与滇南一带的做法,用纯瘦肉做最好,咸香可口,既容易保存,又是极好的下酒菜,待鹿杀好,我来教你做。”
  “喏。”
  秀娘领命,她现在已经习惯薛朗这个主人时不时的教她做菜,只为了让主人吃的更加爽口些。
  正说着,万福来报,马元良的亲随来了。
  马元良的亲随名叫鱼儿,经常帮马元良父子送东西来给薛朗——
  自从马三宝亲自带着马元良上门来致谢后,马元良似乎真把薛朗当成了真正的长辈来对待。有空的时候就亲自过来,不拘有没有拎东西,多是空手而来,只是过来陪薛朗坐着说说话。
  这段时间当是没空才对。
  平阳公主开始大练兵了!
  府兵中主要是开始队列训练,加强府兵的纪律和凝聚力,这一块儿,马元良就在府兵卫所,他又是得传队列之法的第一批人员,自然是第一批人才,升了校尉,带着一营人马,正努力训练。
  苇泽关守军中,平阳公主挑选了一万人马,先进行试训,计划在训练过程中淘汰一半,最后保留五千人的精兵。
  鱼儿进来,立即行礼:“小的鱼儿见过主薄老爷。”
  “鱼儿所来何事?”
  “回主薄老爷,京中的娘子们寄来东西,我们四郎的娘子给主薄老爷做了些衣服鞋袜,四郎命小的给主薄老爷送来。”
  难怪肩上扛了一个大包袱,看份量,做的还挺多。薛朗爽快的点头收下,道:“替我谢谢四郎。对了,鱼儿,你在苇泽关地头熟,帮我找个手上活儿好的杀头鹿去?”
  鱼儿没有半分为难:“敢问主薄老爷,可就是拴着的那头鹿?”
  薛朗点点头。鱼儿立即道:“主薄老爷,小的认识牵头飞泉庄的猎户,他有一手料理鹿的好手艺,保证鹿皮、鹿角、鹿血都能料理好。主薄老爷您看可行否?”
  薛朗直接道:“万福,跟着鱼儿去,一切按规矩来。”
  “喏!”
  万福牵着鹿跟着鱼儿走了。薛朗拎着一大包袱衣服鞋袜进去内院,让荷香归置整理。荷香打开包袱,里面是四季衣裳个一身,冬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别名贵,但胜在针脚整齐、细密,可见做的人十分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丝绸缝制的,不算特别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十分用心。
  鞋袜也有四双,两双布鞋,千层底那种;还两双皮靴子,薛朗看不出来,荷香常接触这些,倒是一眼看出来,都是鹿皮,最适合冬天穿,暖脚。
  还有两块裹头发的硬脚幞头,用丝线绞的系头发的发带等等,都是些常用的东西。
  薛朗望着这些东西叹气,这些东西算不得值钱,可却代表着一番心意。薛朗孤身一人在此,无有妻女。马元良的娘子赵氏已托人寄来两次东西,皆不是什么值钱之物,但都是生活中用得上的,可谓十分细心周到。
  这份心意……马元良有个好娘子。薛朗向荷香吩咐道:“跟我其他常穿用的衣物收一块儿,这个用丝线绞的发带,待我头发再长些,可用来给我缠头发。”
  “喏。”
  荷香领命,快手快脚的收拾。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转转?”
  难得休沐,在家闲着无事,长俭提议道。跟薛朗的时间长了,也知道薛朗是个和气的性子,不会轻易苛责人。于正事上,不许仆人插嘴;于生活琐事上,倒是无所谓。
  薛朗看着手里的律书,简直头疼。古代的律书又不像现代一条一款都写得分明,古代的律书写得散,与现代的比,更谈不上严谨。
  薛朗这现代人看来十分蛋疼——
  写得这么散、这么宽泛,也敢叫法律书籍?难怪古代总是人治大于法治。这不人治也没办法,法律它写的太宽泛不够细致。
  “走吧,走吧,这书不看也罢。”
  省得看着还要控制自己的吐槽欲望,好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