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凯旋
晏南天策马而立,凝视着那颗呈到他面前的头颅。
多少年的征战生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人头了。
古特尔汗死的时候是那么恐惧,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让晏南天觉出一份隐约的悲凉。
一名重骑兵百夫长将一个黑漆匣子奉上,晏南天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古特尔的头,要带给大汗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晏南天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重骑兵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重骑兵手起刀落,斩下了女人的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滩,重骑兵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匕首。
看着这一幕,晏南天思索了片刻:“传我的命令!男子凡是高过马鞭的全杀,年轻的女人和小孩子留下,年老的男女一概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掠令?将军……这可是三万人啊……”一位王子模样的人伸出去阻拦的手忽地停在了半空中。
晏南天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巴雅尔(戎族语意为英雄,作者注),你想想这一战咱们的重骑兵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可是屠掠令……”
“巴雅尔,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库车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晏南天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雄狮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新的辉煌盛世,也许就要开始了吧……”
巴雅尔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晏南天望着远方,自言自语的说道。
金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金翅大鹏展翅飞腾的图案。
金翅大鹏,是黄金家族的图腾。相传这种神鸟的双爪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飞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黄金家族先祖那钦汗,它摘下两只金羽,化作为两柄金刀赠送给先祖,然后飞走了。那钦汗凭借两柄金翅之刀建立了伟大的黄金家族,而据通天神巫们讲,金翅大鹏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长生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托穆尔大汗按着刀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如同鹰鹫雕隼一般锐利。
托穆尔大汗,黄金家族的主人,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金隼”,就是因为他的那双鹰隼般的眼睛,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峻凌厉,能够将人看穿。
大汗已经四十多岁了,但仍如年轻人一般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厚背长刀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草原武士,曾经以这柄刀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草原上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
“父汗,要过午了,晏将军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岱钦(戎族语意为战将,作者注)策马贴近父亲,“哥莱卡驻地距离这里九百多里,晏将军带着重骑兵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汗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汗摇了摇头:“晏南天是我们黄金家族的利剑,他带兵数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岱钦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迎候晏南天平叛大军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岱钦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汗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伴当递了个眼神,岱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汗的三子拉克申(戎族语意为魁梧,作者注)。
“硬撑!”岱钦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漠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晏南天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岱钦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岱钦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岱钦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岱钦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汗面前中了他的圈套。”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吉达(戎族语意为长矛,作者注)。大王子巴雅尔和二王子岱钦是一个母亲生的,拉克申和吉达却是第二位大妃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巴雅尔和拉克申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人群中的李昱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
草原上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草原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
“来了!来了!是左庶长的大军!左庶长回来了!”忽然有人大喊了起来,人群沸腾了。
李昱放眼看向南方的草原,原本那里是如茵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这时候却隐隐有了一线苍黄。片刻,就变成了腾起的烟尘,人们能够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像是怒潮在逼近。庞大的骑兵部队终于在烟尘中显身,战士们一色的黑甲黑马,高擎着上千柄大旗,旗帜遮天蔽日,一时间南面的草原上尽是黑色的浪潮。
“全是铁甲骑兵啊!”李昱低叹了一声。
在李昱看来,眼前的这支骑兵算得上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他迎面感受它的来势,只觉连得风都割面了。
“终于回来了……”大汗低声说了一句。
大队的铁甲骑兵顷刻已经冲到眼前。领先的青马一声长嘶,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鞭子,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久经训练的战马在黄尘中刹住铁蹄,整个大队在奔驰中急停,却丝毫不乱。马队踏起的烟尘顺风扫了过来,大汗和贵族们都扯起大氅挡在自己的面前。
烟尘落定,铁甲骑兵已经全部下马,扯着缰绳半跪在旗下。青马上的武士偏腿下马,赤红的重锦战袍在风里急振。他在马背上疾驰了不知多久,领巾也已经湿透,却丝毫没有疲惫的神情。他缓步上前,立在大汗的马前。大汗不动声色,两人对视了一眼。
周围忽然静了下来,没有人交头接耳,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大汗和那个武士的身上。
李昱努力伸长脖子,去看那个武士,他已经认出了他,他就是晏南天,给自己令牌的那个人。
“参见大汗。”晏南天双膝跪下,趴下去伏拜,“我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托穆尔大汗下马,双手用力扶起了他。
扈从武士们扛起沉重的铜号,牦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鼓乐声冲天而起。贵族们跟着大汗提起缰绳,骏马立起,前蹄有力地踏着地面。场面沸腾起来,大汗接着挥手,城门洞开,锦衣的女人们捧着器皿和绸缎结队而来,一一呈放在周围。五光十色的珠宝织锦和精美瓷器金器并列,草地上流淌着奢靡的宝光。
李昱知道,游牧民族不擅长手工和纺织,这些昂贵的丝绸和器皿都要用皮毛和马匹从商人手中换取,这是一笔令贵族们也眼红的财富。
在珠宝当中,他还看到了自己敬献给大汗的照夜珠。
多少年的征战生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人头了。
古特尔汗死的时候是那么恐惧,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让晏南天觉出一份隐约的悲凉。
一名重骑兵百夫长将一个黑漆匣子奉上,晏南天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古特尔的头,要带给大汗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晏南天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重骑兵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重骑兵手起刀落,斩下了女人的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滩,重骑兵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匕首。
看着这一幕,晏南天思索了片刻:“传我的命令!男子凡是高过马鞭的全杀,年轻的女人和小孩子留下,年老的男女一概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掠令?将军……这可是三万人啊……”一位王子模样的人伸出去阻拦的手忽地停在了半空中。
晏南天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巴雅尔(戎族语意为英雄,作者注),你想想这一战咱们的重骑兵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好了。”
“可是屠掠令……”
“巴雅尔,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库车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晏南天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雄狮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新的辉煌盛世,也许就要开始了吧……”
巴雅尔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晏南天望着远方,自言自语的说道。
金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金翅大鹏展翅飞腾的图案。
金翅大鹏,是黄金家族的图腾。相传这种神鸟的双爪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飞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黄金家族先祖那钦汗,它摘下两只金羽,化作为两柄金刀赠送给先祖,然后飞走了。那钦汗凭借两柄金翅之刀建立了伟大的黄金家族,而据通天神巫们讲,金翅大鹏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长生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托穆尔大汗按着刀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如同鹰鹫雕隼一般锐利。
托穆尔大汗,黄金家族的主人,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金隼”,就是因为他的那双鹰隼般的眼睛,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峻凌厉,能够将人看穿。
大汗已经四十多岁了,但仍如年轻人一般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厚背长刀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草原武士,曾经以这柄刀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草原上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
“父汗,要过午了,晏将军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岱钦(戎族语意为战将,作者注)策马贴近父亲,“哥莱卡驻地距离这里九百多里,晏将军带着重骑兵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汗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么委顿在马鞍上,要么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汗摇了摇头:“晏南天是我们黄金家族的利剑,他带兵数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岱钦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么。
迎候晏南天平叛大军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岱钦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汗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伴当递了个眼神,岱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汗的三子拉克申(戎族语意为魁梧,作者注)。
“硬撑!”岱钦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么讨好也是个漠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晏南天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岱钦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岱钦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么样?”岱钦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岱钦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汗面前中了他的圈套。”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吉达(戎族语意为长矛,作者注)。大王子巴雅尔和二王子岱钦是一个母亲生的,拉克申和吉达却是第二位大妃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巴雅尔和拉克申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人群中的李昱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
草原上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草原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
“来了!来了!是左庶长的大军!左庶长回来了!”忽然有人大喊了起来,人群沸腾了。
李昱放眼看向南方的草原,原本那里是如茵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这时候却隐隐有了一线苍黄。片刻,就变成了腾起的烟尘,人们能够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像是怒潮在逼近。庞大的骑兵部队终于在烟尘中显身,战士们一色的黑甲黑马,高擎着上千柄大旗,旗帜遮天蔽日,一时间南面的草原上尽是黑色的浪潮。
“全是铁甲骑兵啊!”李昱低叹了一声。
在李昱看来,眼前的这支骑兵算得上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他迎面感受它的来势,只觉连得风都割面了。
“终于回来了……”大汗低声说了一句。
大队的铁甲骑兵顷刻已经冲到眼前。领先的青马一声长嘶,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鞭子,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久经训练的战马在黄尘中刹住铁蹄,整个大队在奔驰中急停,却丝毫不乱。马队踏起的烟尘顺风扫了过来,大汗和贵族们都扯起大氅挡在自己的面前。
烟尘落定,铁甲骑兵已经全部下马,扯着缰绳半跪在旗下。青马上的武士偏腿下马,赤红的重锦战袍在风里急振。他在马背上疾驰了不知多久,领巾也已经湿透,却丝毫没有疲惫的神情。他缓步上前,立在大汗的马前。大汗不动声色,两人对视了一眼。
周围忽然静了下来,没有人交头接耳,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大汗和那个武士的身上。
李昱努力伸长脖子,去看那个武士,他已经认出了他,他就是晏南天,给自己令牌的那个人。
“参见大汗。”晏南天双膝跪下,趴下去伏拜,“我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托穆尔大汗下马,双手用力扶起了他。
扈从武士们扛起沉重的铜号,牦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鼓乐声冲天而起。贵族们跟着大汗提起缰绳,骏马立起,前蹄有力地踏着地面。场面沸腾起来,大汗接着挥手,城门洞开,锦衣的女人们捧着器皿和绸缎结队而来,一一呈放在周围。五光十色的珠宝织锦和精美瓷器金器并列,草地上流淌着奢靡的宝光。
李昱知道,游牧民族不擅长手工和纺织,这些昂贵的丝绸和器皿都要用皮毛和马匹从商人手中换取,这是一笔令贵族们也眼红的财富。
在珠宝当中,他还看到了自己敬献给大汗的照夜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