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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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旧时燕飞帝王家
作者:狂上加狂
文案:
旧朝覆灭,洗尽昔日繁华,尉迟飞燕只想忘掉以前的金戈铁马,跟着叔伯一家过着和乐安康的平民日子。可是旧日战场上的叛贼敌手,却是现如今尊贵已极的二皇子骁王殿下。他如同驱不散的阴魂一般不冷不热地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近水楼台
主角:尉迟飞燕、霍尊霆
【编辑评价】
前朝将军之女曾经隐姓埋名为叛军军师,遭遇情伤又了解父亲亡故的真相后秘密返乡,回到了亲人身边,想要平淡度过余生,却巧遇了当朝二殿下,由此展开了一段难以摆脱的孽缘。本文人物鲜活,性格丰满,男女主人公斗智斗勇的情节诙谐有趣,忍俊不禁,情节跌宕吸引人,情节常有出人意料的发展,让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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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人生如初见
第1章
王朝的新旧交替,如同婆娘脚上的缠布,旧的臭掉了,便是总要换上新鲜好闻的,几百年的交替轮回也没有什么好感慨的。
不过裹脚布上难免会带落下些个皮屑微尘,哪怕曾是美人香肌玉足的一部分,现在也只能随着臭布跌落在瓦砾尘埃中。
尉迟瑞便是那裹脚布上的一粒尘埃,难免生出些感慨,想他尉迟一门在大梁前朝那是多么显赫!一门的王侯将相,连出了三代的相国,被封为世袭忠鼎侯。可是到了他尉迟瑞这一代,却是逐渐式微,在朝堂上毫无建树,最后好不容易自己的亲生胞弟尉迟德凭借九死一生的战功谋得了镇远将军一职,却是战死在沙场之上,还因为战败而惹得先帝震怒,差点落得满门充军的下场。
这一转眼儿,新朝大齐已经建朝五载,齐高帝皇帝宣布新政休养生息,让连年征战的百姓们得以喘了口气儿,人们安居乐业开枝散叶之余,早就将那前朝忘得是一干二净。
尉迟一家虽然家道不济,可瘦死的骆驼到底是要比马架子大些,要不是因为大梁王朝覆灭,说到底支撑上几十年的门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他这一门的富贵早就陨灭在了战火之中。算一算,他已经是年近五十,正妻不堪困顿,旧疾复发不治而身故两年,先前的两房妾室无所出,便早就树倒胡狲狲散,各自谋划着自己的前程去了。尉迟侯爷初时落入尘间的痛苦自然是难以言表,每日眼皮尚未睁开,游移在梦境里时,还能依稀重温旧日的富庶繁华;当睁开眼时,眼望着破了残洞的床幔,便是要想着如今这一家老小的生计了。
当初京城动乱,匆忙间从老宅里带出的家私只有三个大檀木箱子的细软,而现如今每隔几日的反复日常只剩下翻箱倒柜了。
尉迟瑞今儿一大早起来,用有些发陈的茶叶梗沏茶漱口后,又练了套五禽拳,便从腰间半旧的褂子里翻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早就变得有些空荡的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个花瓶,左右比对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那只蓝釉双耳瓶。于是便用软布擦拭了又擦拭,这才用一块绒布包裹仔细。
捧着包裹,他撩起帘子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咳嗽了一声,扬声唤道:“飞燕,晨起了吗?”
闻听他在召唤,小院子里西厢房的帘子传来了一声利落地脆响:“叔伯,早起了!”紧接着,门帘一撩,一个俏生生的女子便是出了房门。
尉迟瑞抬眼望去,只见他这个那战死的胞弟留下的唯一骨血穿着利落的蓝衫裙,身材高挑苗条,将满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可是自己初来乍到,终是不好逾越妄言,现在少不得要帮着叔伯看一看,免得再被那当铺的奸商坑拐了。
听闻侄女要跟来,尉迟瑞点了点头,如今已出朱门,倒是没了那些高门贵胄的束缚,寻常百姓家里儿女出街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着若是当了好价钱,正好去馆子里装上几碟子菜肴入了食盒,再顺便给几个孩子扯些布匹做些衣服,于是便也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十七岁的尉迟敬贤还有十四岁的女儿尉迟敬柔四个人一起便出了家门,只留下飞燕当初投奔过来时,一并带来的婢女鸳鸯在家里生火做饭。
想到一会便要有新衣穿,女儿家难免面露喜色,每次去当铺都如同过年一般欢天喜地。敬柔更是手挽着堂姐飞燕的手臂,眼睛发亮地说着她前几日在弄堂里看到隔壁开米店的掌柜千金穿得那身樱花纹理的布料。
相比之下,尉迟家的公子较为深沉,紧锁眉头狠咽着口水,纠结着一会是点红烧狮子头,还是来一尾清蒸桂鱼更为稳妥。
一家子人正往西市走去的时候,突然清冷的街市上马蹄声喧嚣,似乎有人在策马狂奔。此时正值清晨,虽然店家们纷纷开店撤下了挡板,但是石板街道上的人并不多,所以那几匹骏马便是撒开了欢儿一路的狂奔过来。
尉迟瑞不似胞弟,不善骑射武艺,加上当初齐军涌进京城时,便被那人喧马啸的情景吓得落下了病根,如今看那披着金甲的战马奔来,吓得两手一抖,那用厚绒布包裹的花瓶散神没有搂住,一下子滚落到了地上。
尉迟瑞心里一惊,直着眼儿弯着腰便是要急匆匆过去将那犹在滚动的花瓶捡起。尉迟飞燕眼疾手快,一伸手拉住了不要命的叔伯,堪堪躲过了疾驰而过的骏马。
骏马的铁蹄“咔嚓”一声就把尉迟府里下个月的家用踩得七零八落。老侯爷连着一对儿女顿时心疼得“哎呦“出了声音,心里将那策马狂奔者骂得直追三代家谱。
可是待尉迟侯爷抬眼去看时,却是将满腹的怨谩吓得灰飞烟灭。
只见那踩碎了花瓶的骏马竟然去而复返,马上的是个穿着亮银铠甲的英挺男子,高大的身形,就算是骑在马背上也能窥得一二,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很是俊美,却隐隐有些异族之感,尤其是那双冷目,那是在沙场血海间浸染过的冷厉。此时,他正眯着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眼望着他们……不,确切地说是直盯着半低着头的尉迟飞燕。
犹记得齐军刚入城时,满京城尚未逃散的贵族富贾都被官兵抓去,聚齐在了京城的宣武门前。挨个的点着名姓,凡是犯了前科的抗齐中流砥柱,皆是拖拽到了那个齐朝新帝的大儿子——年方二十三岁的新朝大太子霍东雷的面前,手起刀落便是被砍下了头颅。当时血腥弥散,旧日的贵胄鲜血召开了满天哀嚎的黑羽乌鸦,遮住了青天红日,犹如乌云滚动……
轮到了尉迟一门的时候,因为胞弟尉迟德是出了名的抗齐名将,尉迟瑞当时心知自己是难逃一死,被拖拽上前时,已经吓得是瑟瑟发抖,心里哀叹:“弟弟,哥哥便是要找寻你去了!”
那个大太子果然是狠狠地瞪着自己,连话都懒得说,只一扬手,便示意刽子手将他拖拽下去,一刀咔嚓了事。没想到,那旁边一直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大齐二皇子却是突然出声拦下了刽子手,然后也不知同他的皇兄说了什么,最后,他尉迟一门竟然是全身而退,而且还被特别获准带走三箱随身必备之物,才被驱离了旧宅。
所以说起来,这二皇子反而成了他尉迟家的救命恩人。此时“恩人“倒是离得不远,正是眼前这个策马而立的英俊男子——大齐三军统帅,帮助父亲征战四方,一统天下的头等功臣,骁王霍尊霆。
看清了来人,尉迟瑞哪里还敢言语,踌躇之下,连忙拉着自己的小儿女跪在了马前,诺诺地低语道:“草民尉迟瑞叩见骁王殿下……”
而一旁的尉迟飞燕,见叔伯跪下,便也默默跟在了叔伯身后,跪伏在了石板路上,微敛眼目,柔顺得将头压得极低……
第2章
骁王立在马上,用手里的马鞭轻敲着马鞍,过了半晌才慢慢地翻身下马,套着牛皮马靴的长腿微叉,立在了匍匐在地上的几个人的面前。一旁的侍卫甚是机灵,看着二皇子瞟了一眼那地上的布包,立刻捡拾起来呈给了骁王。
年代颇久的古董花瓶已经被踩得分裂成了几瓣,骁王将它举到了尉迟瑞近前:“这是你的?”
尉迟瑞被骁王那双利眸盯住,便是有些惶恐,连忙道:“就是个寻常粗鄙的花瓶,碎了不可惜,可千万别扎到了骁王宝骑的马蹄……”
尉迟敬贤跪在一旁,本来因为花瓶碎了,眼看到口的佳肴鸡飞蛋打,心内就是懊恼不已,又听着父亲诚惶诚恐地拍着篡权新贵的马屁,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小孩子家到底是气盛了些,在一旁小声嘀咕道:“西市策马,扰乱民生,按律当入大理寺杖责……”
昔日的尉迟侯爷听了小儿子的嘀咕,那魂儿顿时吓得窜起了老高:小祖宗,是不是以前把你教得太好了!你那念的到底是哪一朝的王法?用大梁的律法来约束新朝的皇子?我的儿啊!是嫌阳寿太长不成?
他冒着冷汗狠狠地按着儿子的脑袋磕在地上:“混账东西,骁王面前哪有你说话的份儿!还不快快给骁王认错!”
骁王并没有去看那被按在地上的黄毛小子,而是伸出了长鞭的鞭柄直直地伸向了跪在地上的尉迟飞燕,将她的下巴猛地抬了起来,一双深邃的利眸射向了这张娇俏的面庞。
只见这名女子肌肤莹白,几绺散碎的头发帖服在鹅蛋脸颊之旁,那双凤眼虽然单薄,不似京城中流行的双皮大眼儿美人之相,却是如含盈盈秋水,让人过目难忘……
骁王这样轻薄的举动又是让尉迟家的老小吓得倒吸了口冷气。想当初齐军入城时,虽然为了安抚民心,效仿了那沛公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可是那些落魄的朱门贵族却不在这三章的护法之内,初入京城那几个月的动荡里,有多少貌美的世家女,成了在军营里久旷的将军莽汉的酬军佳品。
被那些个莽汉掳去的女子便是被白白糟蹋了清白,好些的落得个妾室的下场,运气坏的,被玩弄一番便被遣送回了家,也有那忠烈的便是宁死不屈的女子,拼着咬了舌根撞破了头颅才算是以死保住了清白。
现在骁王这样的举动莫不是看上了飞燕,准备当街强抢民女不成?
飞燕被那坚硬的鞭柄抵得下颌微痛,蹙着一双弯眉想要往后躲避时,那长鞭却突然收了回去,恰在此时,远处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一个同样有着明显异族血统的男子带着一队人马奔了过来。
与此同时,尉迟飞燕适时地低下头,重新卑微地匍匐在了石板长街上。
那领头男子看骁王立在街旁,便牵住了缰绳笑道:“二弟这么闲情?父王唤你我二人速速入宫,你怎么停在这,莫非……是这街边的娇花让二弟终于懂得了怜香惜玉驻足欣赏吗?”
此时尉迟瑞老侯爷想要撞墙的心都有了,都怪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竟是连连撞上要命的阎王爷,这赶过来浓眉朗目的男子正是当初下令斩他头颅的当朝大太子霍东雷。
霍东雷没有看到飞燕,却是一眼看到此时正好奇地抬起头来的尉迟敬柔,敬柔年方十四,长得甚是青葱可人。这大齐太子只当是自己的二弟看那小佳人耽误了时辰,便是笑了起来。
骁王没有言语,拿着那包花瓶碎片翻身上了马,对身旁的侍卫说道:“给他银子,就当踩碎他花瓶的补偿了。”
说完,便扬鞭策马继续前进。那大太子早就知道自己二弟这般冷冰冰的性子,也没有在意,只是又意味深长地看了路旁的尉迟敬柔一眼,便也跟着策马前行了。
那尉迟老侯爷在发现大太子骑马过来时,便一动不动地趴在路边,幸而没有被太子瞧见,寻了旁的晦气,刚起身时,那骁王的侍卫便将十两银子扔在了地上,算是补偿便策马而去了。
这场清晨的惊魂算是得了个善终,尉迟老爷摸了把热汗水洗的脑门,捡起银子掂了掂,倒是省了去当铺的麻烦,可以直接揣银子去布店扯布了。
可是小儿尉迟敬贤却还在气恼着父亲方才的英雄气短,堂堂大梁昔日的忠鼎侯,开国忠烈之后,跪在逼死自己最敬重的二叔的贼首面前,竟是那么卑躬屈膝,短缺了二两男儿傲骨!
方才他只瞟了父亲一眼,便臊得有些睁不开眼皮,只见父亲以面贴地,前胸匍匐,臀腚翘起老高……就算是以前朝拜大梁天子时,都没有这么的虔诚卑微!
尤其是那个混账骁王那样无礼地对待了飞燕堂姐后,父亲依然是默不作声,当真是愧对九泉之下的二叔……想到这,少年血气上涌,用力挥开了父亲抓着自己的手臂,气哼哼地瞪了父亲一眼,独自先跑回家去了。
气得尉迟瑞大骂:“个忤逆不孝的臭小子!”
尉迟飞燕此时也起身扶起了堂妹,见叔伯生气,便连忙柔声说道:“叔伯莫生贤哥儿的气,他自小便是钟鸣鼎食,哪里受过诸多闲气,也是要慢慢适应调整才是……”
尉迟瑞看着自己侄女下巴被那鞭子戳得微红的样子,心底顿时一酸,也是觉得自己适才太过懦弱,无法护得侄女周全……
飞燕一向善解人意,怎么看不出叔父的内疚,便是及时岔开了话题,笑着央着叔父快些带着她与堂妹选买布料,买了布又点了几样菜肴后,一家老小便回转了。
那贤哥儿也是孩子的心性,一肚子的闷气在看到食盒子里的红烧狮子头后,便是化解了大半!一家人欢天喜地地用餐,好好地享用了顿难得的丰盛。
吃完饭后,飞燕便先回了房间坐在榻边,低头不语,她的丫鬟鸳鸯洗好了碗筷后,也跟着进了屋子,自然看出了小姐的蹊跷,尤其是那下巴的微红一看便是硬物戳出来的。
小姐体质特殊,打小儿便是娇嫩的皮肤稍微磕碰就会留下瘀痕,久久难以散去……莫不是方才出去的时候被磕碰了不成?
飞燕抬眼看了她的这个贴心的丫鬟正翻找着药膏,笑着道:“没什么,只是方才在路上,碰到了霍尊霆……”
鸳鸯闻听此言顿时惊得差点扔掉手里捧着的药膏:“怎么……怎么碰上了那个煞星!他……难道他认出了小姐你来不成?”
尉迟飞燕想了想,摇了摇头:“当初父亲身故后,我随樊景的部队退居在白露山一代,可是从来没有与齐军正面遭遇过,今日若不是因为叔父说出了他的名姓,我也不知他便是骁王霍尊霆……想来,他也是不会识得我的……”
这话却不能让鸳鸯安心,她急得干脆拉住了小姐的手道:“两年前骁王悬赏黄金千两要取小姐你的首级,又派出精兵将白露山围得水泄不通,差点擒获了你跟樊将军……小姐,我们还是离了京城,走得远远的吧……”
飞燕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柔唇轻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走又能走得多远呢?我已经打定主意,尽忘那些个军营里的前尘往事,以后便再没有‘诸葛书生’这样的人物,那骁王悬赏又是与我何干?
不过……京城的确是呆不得了。原本叔伯在书信里说他衣食无虞,我竟是也信了,贸然前来投奔,真是给叔伯平添了几许的负担。可是现在就算你我二人离去,依着叔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性情,那些个细软也是支撑不了太久的,我岂能一走了之,不管他们三个的后路?最好是劝着叔伯跟我一起离了京城,回了老家的郊县,也好打算今后的营生。”
主仆二人说了一会子话后,鸳鸯也是因为小姐的柔声细语宽慰得有些心安。尉迟飞燕起身来到窗前,拿起才绣了一半的绣品,认真地继续穿针引线。
这等女红,算一算竟是多年未作,幸好绣了几个月后便又将以前的技艺捡拾起来。如今大齐渐渐平定各个地方叛军,京城里早就渐渐恢复昔日的歌舞繁华,绣坊胭脂铺的生意热络,虽然京城里的权贵已经是换了一批,可是爱美之心不变,那些新近册封的诰命夫人千金贵女们对这些物件热衷得很,于是绣坊的绣娘便有些告急,会将些个做不来的活计分发出去。
她也是看见街坊里的妇人们在做,才也跟着领了些活计回来,与鸳鸯每日换些绣品回来,也好帮叔伯贴补下家用。
如今的日子虽然有些清贫,却让人心安,之前的种种早已经是过眼云烟,因为父亲的缘故,她自小便喜兵书,小时出入兵营,常常用父亲的沙盘做排兵布阵之举。后来父亲还特意给她定制了一套泥人兵马供她玩耍,每次她巧妙地利用沙盘里的地形埋兵布阵险胜了伙伴时,总是会惹来父亲赞许的轻笑。
可是当她年岁渐大,对兵法涉猎得更深,甚至在十二岁时,一次机缘巧合下,指挥着护送自己的卫队利用山梁沟壑,险胜了突然遭遇的叛军前哨部队后,父亲却是变得异常严肃,不但没有夸奖于她,反而语重心长地给她讲起了那春秋赵奢将军的儿子赵括的故事。当时她年少心性,竟然与父亲呛声道:“父亲是认为女儿也如赵括一般,纸上谈兵不成?还是觉得身为女子不该如男儿一般建功立业?”
父亲摇了摇头,说道:“我的燕儿聪慧敏捷,比得上世间大半男儿,为父怎会看轻与你?只是世人尽信了刘如孙写的那句‘朝野犹夸纸上兵’,却不曾去思及赵括当时的处境,彼时赵弱而秦强。可赵括凭借智谋损耗秦军主力过半,重挫了秦将白起之锐气,长平一战后,赵括虽中箭身亡,却能留下赵军主力四十余万人,这样的主帅,若是身在当世哪个又能说他折辱了父亲的名头?可惜他身死后,那四十万人投降于秦将白起,可那白起懊恼于赵括之前折损了自己大半的兵力,竟然将这四十万的赵国降军残忍坑杀……”
那时,她听了父亲的话,对这自小耳熟能详的贬损无能子赵括的典故又有了新的见解,可是又是不解父亲为何讲出这番,便问:‘既然赵括可当帅才,为何他父亲临死前再三叮嘱夫人,勿让赵括领兵呢?”
父亲摸着她的头,叹息道:“以前我也是不懂,可如今做了父亲才明白了舔犊情切,我的燕儿,你要记住,战场上的厮杀从来不是战场上的两厢对决那么简单,那是国力士气甚至是时运的厮杀。想来,那赵奢将军是看出赵国式微,临终之前,实在是不忍将自己的亲儿白白的送死啊……”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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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旧时燕飞帝王家
作者:狂上加狂
文案:
旧朝覆灭,洗尽昔日繁华,尉迟飞燕只想忘掉以前的金戈铁马,跟着叔伯一家过着和乐安康的平民日子。可是旧日战场上的叛贼敌手,却是现如今尊贵已极的二皇子骁王殿下。他如同驱不散的阴魂一般不冷不热地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近水楼台
主角:尉迟飞燕、霍尊霆
【编辑评价】
前朝将军之女曾经隐姓埋名为叛军军师,遭遇情伤又了解父亲亡故的真相后秘密返乡,回到了亲人身边,想要平淡度过余生,却巧遇了当朝二殿下,由此展开了一段难以摆脱的孽缘。本文人物鲜活,性格丰满,男女主人公斗智斗勇的情节诙谐有趣,忍俊不禁,情节跌宕吸引人,情节常有出人意料的发展,让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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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人生如初见
第1章
王朝的新旧交替,如同婆娘脚上的缠布,旧的臭掉了,便是总要换上新鲜好闻的,几百年的交替轮回也没有什么好感慨的。
不过裹脚布上难免会带落下些个皮屑微尘,哪怕曾是美人香肌玉足的一部分,现在也只能随着臭布跌落在瓦砾尘埃中。
尉迟瑞便是那裹脚布上的一粒尘埃,难免生出些感慨,想他尉迟一门在大梁前朝那是多么显赫!一门的王侯将相,连出了三代的相国,被封为世袭忠鼎侯。可是到了他尉迟瑞这一代,却是逐渐式微,在朝堂上毫无建树,最后好不容易自己的亲生胞弟尉迟德凭借九死一生的战功谋得了镇远将军一职,却是战死在沙场之上,还因为战败而惹得先帝震怒,差点落得满门充军的下场。
这一转眼儿,新朝大齐已经建朝五载,齐高帝皇帝宣布新政休养生息,让连年征战的百姓们得以喘了口气儿,人们安居乐业开枝散叶之余,早就将那前朝忘得是一干二净。
尉迟一家虽然家道不济,可瘦死的骆驼到底是要比马架子大些,要不是因为大梁王朝覆灭,说到底支撑上几十年的门面,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他这一门的富贵早就陨灭在了战火之中。算一算,他已经是年近五十,正妻不堪困顿,旧疾复发不治而身故两年,先前的两房妾室无所出,便早就树倒胡狲狲散,各自谋划着自己的前程去了。尉迟侯爷初时落入尘间的痛苦自然是难以言表,每日眼皮尚未睁开,游移在梦境里时,还能依稀重温旧日的富庶繁华;当睁开眼时,眼望着破了残洞的床幔,便是要想着如今这一家老小的生计了。
当初京城动乱,匆忙间从老宅里带出的家私只有三个大檀木箱子的细软,而现如今每隔几日的反复日常只剩下翻箱倒柜了。
尉迟瑞今儿一大早起来,用有些发陈的茶叶梗沏茶漱口后,又练了套五禽拳,便从腰间半旧的褂子里翻出了一串钥匙,打开了其中的一只箱子,早就变得有些空荡的箱子里的东西并不多,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两个花瓶,左右比对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选那只蓝釉双耳瓶。于是便用软布擦拭了又擦拭,这才用一块绒布包裹仔细。
捧着包裹,他撩起帘子出了房门,站在院子里咳嗽了一声,扬声唤道:“飞燕,晨起了吗?”
闻听他在召唤,小院子里西厢房的帘子传来了一声利落地脆响:“叔伯,早起了!”紧接着,门帘一撩,一个俏生生的女子便是出了房门。
尉迟瑞抬眼望去,只见他这个那战死的胞弟留下的唯一骨血穿着利落的蓝衫裙,身材高挑苗条,将满头的乌丝拢起编在了耳后,打出一条发亮的粗辫子。那张鹅蛋形的小脸儿上两道黛眉不画而浓,皮肤白皙,一双单薄的凤眼微微挑起,虽然是粗布荆钗,却是难掩天生丽质,当真是娇俏得很。
若是胞弟未亡,他的这个侄女早就应该嫁人了,依着她这平实娴雅的性子定是能讨得婆家的欢心。奈何因为胞弟的战败而亡,惹得前朝先帝震怒,竟是连累了侄女尉迟飞燕,害得她早就订下的婆家悔婚,以至于现在十八岁尚未出嫁,咳,多好的孩子,到底是被这时运耽误了。
飞燕走出房门,一眼便看到了叔伯手里的包裹,便了然地说道:“叔伯是要去当铺?”
尉迟瑞长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家道中落,全靠着典当着家私维持,先前他还有个老仆忠心耿耿跟在身边,这般丢脸的营生都是谴着老仆去做,可是老仆生病去世,他便是没了主心骨,半辈子过得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生涯,哪里通晓人间烟火的滋味,结果现在却是当铺的常客,对着粗鄙的伙计点头哈腰,只是盼着多当出些个银钱出来。
自己的这个侄女三个月前来投奔了自己,她自幼丧母是胞弟一手带大,自小便是经常男装出入军营,眼界不同于寻常的大家闺秀,帮着他操持着家事,竟是比自己的那一双儿女要贴心许多。
“今儿天色不错,燕儿也是在家中呆得有些烦闷,不如跟叔伯一起去,也算是散心了。”想着叔伯上次去当铺,好好的一对玉镯竟是只当出了一两银子的低价,尉迟飞燕也是心里轻叹一口气,心道这典当家私终非长久之计,若是筹谋得宜,便是先离了京城,去郊县开了小小的店铺,也好过在京城里坐吃山空。可是自己初来乍到,终是不好逾越妄言,现在少不得要帮着叔伯看一看,免得再被那当铺的奸商坑拐了。
听闻侄女要跟来,尉迟瑞点了点头,如今已出朱门,倒是没了那些高门贵胄的束缚,寻常百姓家里儿女出街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想着若是当了好价钱,正好去馆子里装上几碟子菜肴入了食盒,再顺便给几个孩子扯些布匹做些衣服,于是便也叫上了自己的儿子,十七岁的尉迟敬贤还有十四岁的女儿尉迟敬柔四个人一起便出了家门,只留下飞燕当初投奔过来时,一并带来的婢女鸳鸯在家里生火做饭。
想到一会便要有新衣穿,女儿家难免面露喜色,每次去当铺都如同过年一般欢天喜地。敬柔更是手挽着堂姐飞燕的手臂,眼睛发亮地说着她前几日在弄堂里看到隔壁开米店的掌柜千金穿得那身樱花纹理的布料。
相比之下,尉迟家的公子较为深沉,紧锁眉头狠咽着口水,纠结着一会是点红烧狮子头,还是来一尾清蒸桂鱼更为稳妥。
一家子人正往西市走去的时候,突然清冷的街市上马蹄声喧嚣,似乎有人在策马狂奔。此时正值清晨,虽然店家们纷纷开店撤下了挡板,但是石板街道上的人并不多,所以那几匹骏马便是撒开了欢儿一路的狂奔过来。
尉迟瑞不似胞弟,不善骑射武艺,加上当初齐军涌进京城时,便被那人喧马啸的情景吓得落下了病根,如今看那披着金甲的战马奔来,吓得两手一抖,那用厚绒布包裹的花瓶散神没有搂住,一下子滚落到了地上。
尉迟瑞心里一惊,直着眼儿弯着腰便是要急匆匆过去将那犹在滚动的花瓶捡起。尉迟飞燕眼疾手快,一伸手拉住了不要命的叔伯,堪堪躲过了疾驰而过的骏马。
骏马的铁蹄“咔嚓”一声就把尉迟府里下个月的家用踩得七零八落。老侯爷连着一对儿女顿时心疼得“哎呦“出了声音,心里将那策马狂奔者骂得直追三代家谱。
可是待尉迟侯爷抬眼去看时,却是将满腹的怨谩吓得灰飞烟灭。
只见那踩碎了花瓶的骏马竟然去而复返,马上的是个穿着亮银铠甲的英挺男子,高大的身形,就算是骑在马背上也能窥得一二,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眉眼很是俊美,却隐隐有些异族之感,尤其是那双冷目,那是在沙场血海间浸染过的冷厉。此时,他正眯着深邃的眼眸直直地眼望着他们……不,确切地说是直盯着半低着头的尉迟飞燕。
犹记得齐军刚入城时,满京城尚未逃散的贵族富贾都被官兵抓去,聚齐在了京城的宣武门前。挨个的点着名姓,凡是犯了前科的抗齐中流砥柱,皆是拖拽到了那个齐朝新帝的大儿子——年方二十三岁的新朝大太子霍东雷的面前,手起刀落便是被砍下了头颅。当时血腥弥散,旧日的贵胄鲜血召开了满天哀嚎的黑羽乌鸦,遮住了青天红日,犹如乌云滚动……
轮到了尉迟一门的时候,因为胞弟尉迟德是出了名的抗齐名将,尉迟瑞当时心知自己是难逃一死,被拖拽上前时,已经吓得是瑟瑟发抖,心里哀叹:“弟弟,哥哥便是要找寻你去了!”
那个大太子果然是狠狠地瞪着自己,连话都懒得说,只一扬手,便示意刽子手将他拖拽下去,一刀咔嚓了事。没想到,那旁边一直默不作声,面无表情的大齐二皇子却是突然出声拦下了刽子手,然后也不知同他的皇兄说了什么,最后,他尉迟一门竟然是全身而退,而且还被特别获准带走三箱随身必备之物,才被驱离了旧宅。
所以说起来,这二皇子反而成了他尉迟家的救命恩人。此时“恩人“倒是离得不远,正是眼前这个策马而立的英俊男子——大齐三军统帅,帮助父亲征战四方,一统天下的头等功臣,骁王霍尊霆。
看清了来人,尉迟瑞哪里还敢言语,踌躇之下,连忙拉着自己的小儿女跪在了马前,诺诺地低语道:“草民尉迟瑞叩见骁王殿下……”
而一旁的尉迟飞燕,见叔伯跪下,便也默默跟在了叔伯身后,跪伏在了石板路上,微敛眼目,柔顺得将头压得极低……
第2章
骁王立在马上,用手里的马鞭轻敲着马鞍,过了半晌才慢慢地翻身下马,套着牛皮马靴的长腿微叉,立在了匍匐在地上的几个人的面前。一旁的侍卫甚是机灵,看着二皇子瞟了一眼那地上的布包,立刻捡拾起来呈给了骁王。
年代颇久的古董花瓶已经被踩得分裂成了几瓣,骁王将它举到了尉迟瑞近前:“这是你的?”
尉迟瑞被骁王那双利眸盯住,便是有些惶恐,连忙道:“就是个寻常粗鄙的花瓶,碎了不可惜,可千万别扎到了骁王宝骑的马蹄……”
尉迟敬贤跪在一旁,本来因为花瓶碎了,眼看到口的佳肴鸡飞蛋打,心内就是懊恼不已,又听着父亲诚惶诚恐地拍着篡权新贵的马屁,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小孩子家到底是气盛了些,在一旁小声嘀咕道:“西市策马,扰乱民生,按律当入大理寺杖责……”
昔日的尉迟侯爷听了小儿子的嘀咕,那魂儿顿时吓得窜起了老高:小祖宗,是不是以前把你教得太好了!你那念的到底是哪一朝的王法?用大梁的律法来约束新朝的皇子?我的儿啊!是嫌阳寿太长不成?
他冒着冷汗狠狠地按着儿子的脑袋磕在地上:“混账东西,骁王面前哪有你说话的份儿!还不快快给骁王认错!”
骁王并没有去看那被按在地上的黄毛小子,而是伸出了长鞭的鞭柄直直地伸向了跪在地上的尉迟飞燕,将她的下巴猛地抬了起来,一双深邃的利眸射向了这张娇俏的面庞。
只见这名女子肌肤莹白,几绺散碎的头发帖服在鹅蛋脸颊之旁,那双凤眼虽然单薄,不似京城中流行的双皮大眼儿美人之相,却是如含盈盈秋水,让人过目难忘……
骁王这样轻薄的举动又是让尉迟家的老小吓得倒吸了口冷气。想当初齐军入城时,虽然为了安抚民心,效仿了那沛公与民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可是那些落魄的朱门贵族却不在这三章的护法之内,初入京城那几个月的动荡里,有多少貌美的世家女,成了在军营里久旷的将军莽汉的酬军佳品。
被那些个莽汉掳去的女子便是被白白糟蹋了清白,好些的落得个妾室的下场,运气坏的,被玩弄一番便被遣送回了家,也有那忠烈的便是宁死不屈的女子,拼着咬了舌根撞破了头颅才算是以死保住了清白。
现在骁王这样的举动莫不是看上了飞燕,准备当街强抢民女不成?
飞燕被那坚硬的鞭柄抵得下颌微痛,蹙着一双弯眉想要往后躲避时,那长鞭却突然收了回去,恰在此时,远处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一个同样有着明显异族血统的男子带着一队人马奔了过来。
与此同时,尉迟飞燕适时地低下头,重新卑微地匍匐在了石板长街上。
那领头男子看骁王立在街旁,便牵住了缰绳笑道:“二弟这么闲情?父王唤你我二人速速入宫,你怎么停在这,莫非……是这街边的娇花让二弟终于懂得了怜香惜玉驻足欣赏吗?”
此时尉迟瑞老侯爷想要撞墙的心都有了,都怪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竟是连连撞上要命的阎王爷,这赶过来浓眉朗目的男子正是当初下令斩他头颅的当朝大太子霍东雷。
霍东雷没有看到飞燕,却是一眼看到此时正好奇地抬起头来的尉迟敬柔,敬柔年方十四,长得甚是青葱可人。这大齐太子只当是自己的二弟看那小佳人耽误了时辰,便是笑了起来。
骁王没有言语,拿着那包花瓶碎片翻身上了马,对身旁的侍卫说道:“给他银子,就当踩碎他花瓶的补偿了。”
说完,便扬鞭策马继续前进。那大太子早就知道自己二弟这般冷冰冰的性子,也没有在意,只是又意味深长地看了路旁的尉迟敬柔一眼,便也跟着策马前行了。
那尉迟老侯爷在发现大太子骑马过来时,便一动不动地趴在路边,幸而没有被太子瞧见,寻了旁的晦气,刚起身时,那骁王的侍卫便将十两银子扔在了地上,算是补偿便策马而去了。
这场清晨的惊魂算是得了个善终,尉迟老爷摸了把热汗水洗的脑门,捡起银子掂了掂,倒是省了去当铺的麻烦,可以直接揣银子去布店扯布了。
可是小儿尉迟敬贤却还在气恼着父亲方才的英雄气短,堂堂大梁昔日的忠鼎侯,开国忠烈之后,跪在逼死自己最敬重的二叔的贼首面前,竟是那么卑躬屈膝,短缺了二两男儿傲骨!
方才他只瞟了父亲一眼,便臊得有些睁不开眼皮,只见父亲以面贴地,前胸匍匐,臀腚翘起老高……就算是以前朝拜大梁天子时,都没有这么的虔诚卑微!
尤其是那个混账骁王那样无礼地对待了飞燕堂姐后,父亲依然是默不作声,当真是愧对九泉之下的二叔……想到这,少年血气上涌,用力挥开了父亲抓着自己的手臂,气哼哼地瞪了父亲一眼,独自先跑回家去了。
气得尉迟瑞大骂:“个忤逆不孝的臭小子!”
尉迟飞燕此时也起身扶起了堂妹,见叔伯生气,便连忙柔声说道:“叔伯莫生贤哥儿的气,他自小便是钟鸣鼎食,哪里受过诸多闲气,也是要慢慢适应调整才是……”
尉迟瑞看着自己侄女下巴被那鞭子戳得微红的样子,心底顿时一酸,也是觉得自己适才太过懦弱,无法护得侄女周全……
飞燕一向善解人意,怎么看不出叔父的内疚,便是及时岔开了话题,笑着央着叔父快些带着她与堂妹选买布料,买了布又点了几样菜肴后,一家老小便回转了。
那贤哥儿也是孩子的心性,一肚子的闷气在看到食盒子里的红烧狮子头后,便是化解了大半!一家人欢天喜地地用餐,好好地享用了顿难得的丰盛。
吃完饭后,飞燕便先回了房间坐在榻边,低头不语,她的丫鬟鸳鸯洗好了碗筷后,也跟着进了屋子,自然看出了小姐的蹊跷,尤其是那下巴的微红一看便是硬物戳出来的。
小姐体质特殊,打小儿便是娇嫩的皮肤稍微磕碰就会留下瘀痕,久久难以散去……莫不是方才出去的时候被磕碰了不成?
飞燕抬眼看了她的这个贴心的丫鬟正翻找着药膏,笑着道:“没什么,只是方才在路上,碰到了霍尊霆……”
鸳鸯闻听此言顿时惊得差点扔掉手里捧着的药膏:“怎么……怎么碰上了那个煞星!他……难道他认出了小姐你来不成?”
尉迟飞燕想了想,摇了摇头:“当初父亲身故后,我随樊景的部队退居在白露山一代,可是从来没有与齐军正面遭遇过,今日若不是因为叔父说出了他的名姓,我也不知他便是骁王霍尊霆……想来,他也是不会识得我的……”
这话却不能让鸳鸯安心,她急得干脆拉住了小姐的手道:“两年前骁王悬赏黄金千两要取小姐你的首级,又派出精兵将白露山围得水泄不通,差点擒获了你跟樊将军……小姐,我们还是离了京城,走得远远的吧……”
飞燕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柔唇轻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走又能走得多远呢?我已经打定主意,尽忘那些个军营里的前尘往事,以后便再没有‘诸葛书生’这样的人物,那骁王悬赏又是与我何干?
不过……京城的确是呆不得了。原本叔伯在书信里说他衣食无虞,我竟是也信了,贸然前来投奔,真是给叔伯平添了几许的负担。可是现在就算你我二人离去,依着叔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性情,那些个细软也是支撑不了太久的,我岂能一走了之,不管他们三个的后路?最好是劝着叔伯跟我一起离了京城,回了老家的郊县,也好打算今后的营生。”
主仆二人说了一会子话后,鸳鸯也是因为小姐的柔声细语宽慰得有些心安。尉迟飞燕起身来到窗前,拿起才绣了一半的绣品,认真地继续穿针引线。
这等女红,算一算竟是多年未作,幸好绣了几个月后便又将以前的技艺捡拾起来。如今大齐渐渐平定各个地方叛军,京城里早就渐渐恢复昔日的歌舞繁华,绣坊胭脂铺的生意热络,虽然京城里的权贵已经是换了一批,可是爱美之心不变,那些新近册封的诰命夫人千金贵女们对这些物件热衷得很,于是绣坊的绣娘便有些告急,会将些个做不来的活计分发出去。
她也是看见街坊里的妇人们在做,才也跟着领了些活计回来,与鸳鸯每日换些绣品回来,也好帮叔伯贴补下家用。
如今的日子虽然有些清贫,却让人心安,之前的种种早已经是过眼云烟,因为父亲的缘故,她自小便喜兵书,小时出入兵营,常常用父亲的沙盘做排兵布阵之举。后来父亲还特意给她定制了一套泥人兵马供她玩耍,每次她巧妙地利用沙盘里的地形埋兵布阵险胜了伙伴时,总是会惹来父亲赞许的轻笑。
可是当她年岁渐大,对兵法涉猎得更深,甚至在十二岁时,一次机缘巧合下,指挥着护送自己的卫队利用山梁沟壑,险胜了突然遭遇的叛军前哨部队后,父亲却是变得异常严肃,不但没有夸奖于她,反而语重心长地给她讲起了那春秋赵奢将军的儿子赵括的故事。当时她年少心性,竟然与父亲呛声道:“父亲是认为女儿也如赵括一般,纸上谈兵不成?还是觉得身为女子不该如男儿一般建功立业?”
父亲摇了摇头,说道:“我的燕儿聪慧敏捷,比得上世间大半男儿,为父怎会看轻与你?只是世人尽信了刘如孙写的那句‘朝野犹夸纸上兵’,却不曾去思及赵括当时的处境,彼时赵弱而秦强。可赵括凭借智谋损耗秦军主力过半,重挫了秦将白起之锐气,长平一战后,赵括虽中箭身亡,却能留下赵军主力四十余万人,这样的主帅,若是身在当世哪个又能说他折辱了父亲的名头?可惜他身死后,那四十万人投降于秦将白起,可那白起懊恼于赵括之前折损了自己大半的兵力,竟然将这四十万的赵国降军残忍坑杀……”
那时,她听了父亲的话,对这自小耳熟能详的贬损无能子赵括的典故又有了新的见解,可是又是不解父亲为何讲出这番,便问:‘既然赵括可当帅才,为何他父亲临死前再三叮嘱夫人,勿让赵括领兵呢?”
父亲摸着她的头,叹息道:“以前我也是不懂,可如今做了父亲才明白了舔犊情切,我的燕儿,你要记住,战场上的厮杀从来不是战场上的两厢对决那么简单,那是国力士气甚至是时运的厮杀。想来,那赵奢将军是看出赵国式微,临终之前,实在是不忍将自己的亲儿白白的送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