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更想不到他小小的身体里藏着那么强大的爆发力。
“十三年前,我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学毕业生,刚炒了老板鱿鱼,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用身上最后一百块,在路边烧烤摊上豪点了一整桌,然后……喝大了,大着舌头吼beyond的光辉岁月。唱没唱跑调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真喝多了。”
回忆窘事,young笑起来,乐队成员和台下的歌迷们也跟着笑。
“就在那时候,突然有个黄毛跑过来问我,说,哥,我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我记得我好像朝他翻了个白眼,”他看着贝斯手宋岳问,“有没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声:“我当时心想,哪来的小骗子,什么狗屁乐队,我他爹的还影帝呢。但我那时怎么说呢,可能还是因为酒精上头,又很无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个小黄毛一块儿走了。”
“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糊,反正醒来之后发现旁边蹲了三个傻x,一个昨晚见过的黄毛,另外两个不认识,但也傻x。”
“我估计他们仨是同个理发店烫出来的,黄毛、红毛、白毛,几个家伙盯珍惜动物一样盯着我,把我盯得心里直发毛,感觉下一秒他们可能就要给我一刀、卖我的肾了。”
听到这里,林钦舟也忍不住笑起来,侧眸望向身旁的人,发现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颤一颤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话。
“不过好在他们不要我的肾,他们要我这个人,但是开玩笑,老子一个高材生,和几个洗剪吹组乐队,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不干、坚决不干。”
“但这群傻x就是强盗啊,我不干他们就不放我走,我和他们仨打了一架,打得脑子犯混了,说,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乐队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轻轻捏了捏,林钦舟侧过脸,迎上秦越的视线。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个酒鬼打的架?”
林钦舟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个,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心脏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摇摇头:“没什么。”视线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着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哥。”胳膊却被林钦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个十指相交的姿势。
秦越像是又往他这边扫了眼,但没动,两只手就那么一直牵着。
第123章
“……我们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请,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屿,那天之后,我们乐队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们就将那个日子当成了乐队的周年日。”
“不过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过有一天能走到这里,能让那么多人知道我们黑狐,知道我们的音乐。这一路,我们玩的很开心,唱的很开心,感谢音乐和你们,始终陪伴。”
“今年是我们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却因为伤痛要回家休息啦,这点非常遗憾,我知道大家跟我们都是同样的心情。”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乐队还在,只要我们剩下几个还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还是养老,哪怕到了他七十岁,八十岁,就永远还是我们黑狐的一份子!”
场馆内已经有不少人哭起来,贝斯手也频频抹眼睛。旁边的鼓手用力拥抱了他一下。
“按理说这番话应该放到这场演唱会的最后说,但我们几个商量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放在最前面,因为我们希望大家最后记住的是我们带给大家的音乐,是音乐本身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是此刻正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而不是离别。”
“离别是常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请别为我们哭泣,请为我们尖叫和呐喊。不管在场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还是艰辛,是快乐还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气在,就让我们尽情去唱、去跑、去爱,别犹豫、别后悔!”
“也别怕受伤,别惧流言蜚语,谁都是独一无二,谁都只来着世上一次,活得够本,玩得够本,才不枉这一遭!至于其他的,爱咋咋地!”
“音乐不死摇滚不死,来吧朋友们,矫情话今晚说了太多了,下面就让我们听到你们的尖叫声——”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屿首次举办音乐节,林钦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时候他喜欢的是风筝乐队,对那支叫黑狐的新乐队并没有多少关注,所以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黑狐当时唱了什么,只是模糊地记得挺好听的。
后来飞筝因为成员间的观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乐节上那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开始崭露头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后,黑狐乐队再次回到珊瑚屿演出,林钦舟也和同一个人去看了他们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个人,却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个日夜,黑狐走向巅峰、走向分别,而他这艘小舟,兜兜转转绕了很大一圈,越过高山、越过海洋,越过上万公里,终于又在那座岛上,找回了他遗落的月光。
命运和时间,有时候真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台上,乐队在尽情地唱。
台下,歌迷们用力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呐喊。尖叫。
而林钦舟就在这炸裂的歌声和呐喊声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
“十三年前,我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大学毕业生,刚炒了老板鱿鱼,正是迷茫不知所措的时候,用身上最后一百块,在路边烧烤摊上豪点了一整桌,然后……喝大了,大着舌头吼beyond的光辉岁月。唱没唱跑调我不知道,因为那时候真喝多了。”
回忆窘事,young笑起来,乐队成员和台下的歌迷们也跟着笑。
“就在那时候,突然有个黄毛跑过来问我,说,哥,我觉得你唱歌挺好听的,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我记得我好像朝他翻了个白眼,”他看着贝斯手宋岳问,“有没有?”
宋岳笑:“嗯,有。”
young就笑得更大声:“我当时心想,哪来的小骗子,什么狗屁乐队,我他爹的还影帝呢。但我那时怎么说呢,可能还是因为酒精上头,又很无聊,所以居然真就跟那个小黄毛一块儿走了。”
“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糊,反正醒来之后发现旁边蹲了三个傻x,一个昨晚见过的黄毛,另外两个不认识,但也傻x。”
“我估计他们仨是同个理发店烫出来的,黄毛、红毛、白毛,几个家伙盯珍惜动物一样盯着我,把我盯得心里直发毛,感觉下一秒他们可能就要给我一刀、卖我的肾了。”
听到这里,林钦舟也忍不住笑起来,侧眸望向身旁的人,发现他哥也在笑。睫毛一颤一颤的,真的漂亮得不像话。
“不过好在他们不要我的肾,他们要我这个人,但是开玩笑,老子一个高材生,和几个洗剪吹组乐队,说出去还要不要脸了?不干、坚决不干。”
“但这群傻x就是强盗啊,我不干他们就不放我走,我和他们仨打了一架,打得脑子犯混了,说,干就干,干他爹的!老子不打工了,老子搞乐队去!……”
垂在腿上的手掌被人轻轻捏了捏,林钦舟侧过脸,迎上秦越的视线。
“你之前……真的是和那个酒鬼打的架?”
林钦舟没想到他还记着这个,一瞬间差点没反应过来,心脏莫名跳了下。
“是、是啊,为什么突然这样问,哥你不相信我啊?”
秦越摇摇头:“没什么。”视线落回舞台上,胳膊也跟着收回去,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问。
“哥。”胳膊却被林钦舟截住,掌心一寸寸向下,扣成了个十指相交的姿势。
秦越像是又往他这边扫了眼,但没动,两只手就那么一直牵着。
第123章
“……我们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请,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屿,那天之后,我们乐队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们就将那个日子当成了乐队的周年日。”
“不过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想过有一天能走到这里,能让那么多人知道我们黑狐,知道我们的音乐。这一路,我们玩的很开心,唱的很开心,感谢音乐和你们,始终陪伴。”
“今年是我们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却因为伤痛要回家休息啦,这点非常遗憾,我知道大家跟我们都是同样的心情。”
“不过没关系,只要我们乐队还在,只要我们剩下几个还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还是养老,哪怕到了他七十岁,八十岁,就永远还是我们黑狐的一份子!”
场馆内已经有不少人哭起来,贝斯手也频频抹眼睛。旁边的鼓手用力拥抱了他一下。
“按理说这番话应该放到这场演唱会的最后说,但我们几个商量了下,最终还是决定放在最前面,因为我们希望大家最后记住的是我们带给大家的音乐,是音乐本身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是此刻正陪在你身边的那个人,而不是离别。”
“离别是常态,是在所难免的,所以请别为我们哭泣,请为我们尖叫和呐喊。不管在场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还是艰辛,是快乐还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气在,就让我们尽情去唱、去跑、去爱,别犹豫、别后悔!”
“也别怕受伤,别惧流言蜚语,谁都是独一无二,谁都只来着世上一次,活得够本,玩得够本,才不枉这一遭!至于其他的,爱咋咋地!”
“音乐不死摇滚不死,来吧朋友们,矫情话今晚说了太多了,下面就让我们听到你们的尖叫声——”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屿首次举办音乐节,林钦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时候他喜欢的是风筝乐队,对那支叫黑狐的新乐队并没有多少关注,所以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黑狐当时唱了什么,只是模糊地记得挺好听的。
后来飞筝因为成员间的观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乐节上那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开始崭露头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后,黑狐乐队再次回到珊瑚屿演出,林钦舟也和同一个人去看了他们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个人,却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个日夜,黑狐走向巅峰、走向分别,而他这艘小舟,兜兜转转绕了很大一圈,越过高山、越过海洋,越过上万公里,终于又在那座岛上,找回了他遗落的月光。
命运和时间,有时候真是非常神奇的东西。
台上,乐队在尽情地唱。
台下,歌迷们用力挥动着手中的荧光棒。呐喊。尖叫。
而林钦舟就在这炸裂的歌声和呐喊声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