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26节
“新的幸福?”陆霆霄沉沉的问她:“之前都说的好好的,才回来两天,你就后悔了吗?”
“不是后悔……”
“那是什么?”
沈莞听见男人的声音透着沧桑的破碎感,转过头,对上他深邃的眼睛,看见的也尽是无奈和迷茫。
“我真的有那么不好吗?让你觉得跟我在一起,不能获得幸福?”
“不是。”沈莞摇了摇头,她想表达的是他们之间没有相互喜欢,她都还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儿就这样匆忙结婚,才产生了不甘心的想法。
沈莞看着他的冰块脸,知道就算跟他说出来,他多半也听不懂。
既然已经这样……
“好吧,刚才那些话就当我没说,天不早了,睡觉吧。”沈莞说完,就翻身躺了回去。
陆霆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她没有再哭,才回到小床。
……
次日,沈莞起床后,陆霆霄的小床已经空了下来。
齐莹照旧起来做了饭,沈莞跟陆明雪吃完了,也继续出门收鸡蛋。
日子一天天过去,盛夏的暑热散去,在金秋十月,刮起了一股国庆风潮。
人人都在追潮,人人都争先恐后,事事都先干了再说。中庸之道像是香蕉皮一样被随手丢掉,人人都在跟着感觉走。唯一的戒律,用白云在万里长空写着:禁止落伍。
1985年,是最早一批企业家们,争先恐后出头的年代。
沈莞跟陆明雪整整收了一个月鸡蛋,钱包一天天都在变鼓。这天,姑嫂二人一起结伴去邮局存钱,沈莞拿着存折,见上面的四位数从一打头,变成了二打头,心里越来越踏实。
“嫂子,我这里还剩下十六块钱,晚上咱们买只鸡回家,让妈炖了吃咋样?”
陆明雪每天跟她风吹日晒的,非但没有见瘦,还因为体力劳动饭量上涨,吃胖了好几斤,从前瘦得凹陷下去的双颊,变成饱满的苹果肌,一笑起来,嘴角的两颗酒窝,与陆霆霄十分相似。
“一整只鸡骨头占分量,咱们买两个大鸡腿,再买一些鸡胗,小蓁爱吃。”
沈莞心情极好,说话时眼睛不自觉笑成了月牙。
陆明雪听她还惦记着陆霆蓁,心里有点儿小吃醋。
“他一不出钱二不出力,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敢挑三拣四!”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才能长高,而且他每天学习也并不比干活轻松,脑力劳动也是劳动。”
沈莞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明雪,你有没有考虑过,回到学校去读书?”
陆霆霄的父亲去世后,齐莹带着三个孩子生活艰难,作为长子的陆霆霄首先选择了停学,加入了生产队。
他与齐莹两个人供两个学生,倒也能养家糊口。直到,有天陆霆蓁突发阑尾炎,需要进城做手术,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一下陷入难关。
陆霆蓁做手术的钱,刚好是齐莹给陆明雪准备初二要交的学费。
为了给弟弟救命,陆明雪提出辍学。
一开始自然遭到齐莹跟陆霆霄都反对,但是意志坚定的她,用拒绝上学的方法,让齐莹跟陆霆霄妥协了。
陆明雪就这样放弃了她的学业,而据沈莞所知,陆家的三个孩子,在学习上都非常有天赋,陆明雪在辍学的前一天,还获得校长的全校表扬。
“我还是不回去了。”陆明雪突然安静下来,神态中不免透着遗憾:“跟我同龄的人都开始念高中,我就算回去重读,也撵不上了。”
“你不能这么想。”沈莞停下来,专注地看着她说:“你以为一个人经历的学习时期,只有短短的几年?从大学毕业,才是一生学习的开始,而人的一生能够学到什么程度,走得多远,学校教育就是你的储备基础。”
“我已经准备去高中复读了,明雪,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进步?”沈莞是那种走一步,规划十步的人。
从她来到这里,一点点的破解身边的麻烦跟变故,让手里的筹码多起来,都是她擅长规划,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应该去做什么。
沈莞告知陆明雪的消息,就像是一根小火柴,点亮了她心中枯萎的一团野草。
从她辍学起,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要不要回到学校去读书。
改变后的沈莞,是第一个,给她激励,让她看得见未来的人!
“嫂子,你决定了好吗?要回学校?”陆明雪一向没有主心骨,辍学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独自做的决定。
所以,她下意识问:“你跟我哥,商量过了吗?”
“我为啥要跟他商量?”沈莞笑着,两颗莹润的眼眸是那样清明,“人生是我自己的,别说他只是我丈夫,就连我父母,都不能成为让我停止进步的理由。”
“可是……如果我哥不答应呢?”陆明雪着急的问。
沈莞同她会心一笑:“其实你心里也知道,他会答应的。”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沈莞对陆霆霄多了一些了解,他身上具备很多男人没有的觉悟跟优点。
有责任、有担当,哪怕在屋里做家务,被邻居家的男人嘲笑他怕老婆,他也只是淡淡一笑,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还有就是陆霆霄的重承诺和执行力,这段时间对沈莞虽然谈不上有求必应,但沈莞只要提出需要他给家里做什么,他都会毫无怨言的把事情做好。
洗床单、被罩、劈柴、搬东西这种力气活,更是不用她说,自己就会完成,可谓在沈莞的生活里,占据着满满的参与感。
第42章 粉黛佳人
如果让沈莞形容她跟陆霆霄的状态,大概类似于——破镜重圆。
针对于陆霆霄这个人,就像一盘回了锅的剩菜,入了味儿,不过可惜,稍微过了些火候。
除了对她缺失了夫妻该有的热情,他把丈夫的角色做到了几近完美,沈莞想要挑剔都找不到理由。
沈莞若跟他一起纯搭伙过日子,简直不要太轻松。
可是……她对人生伴侣的要求,可不仅止于此。
“嫂子,你让我考虑考虑吧。”陆明雪的话,拉回了沈莞的思绪。
沈莞把该说的说完了,不再逼她,给她充足的时间慢慢去做决定。
两人回到家,齐莹正在厨房里头忙活,听见门口的动静出来看了一眼,脸上的喜色溢于言表。
“你们俩回来了,霆宵晚上要请两位战友吃饭,我多做几道菜,你们俩着急吃不?”
“我还行,小雪饿不?”沈莞看向陆明雪。
陆明雪把鸡肉拿下来,递给齐莹:“我中午吃了俩馒头呢,也不饿,正好我跟嫂子回来买了点儿鸡腿跟鸡胗,妈你都做了吧。”
“行,那我就慢慢做了。”齐莹说完,拎着鸡腿回了厨房。
这还是陆霆霄结婚以来,第一次要言请客战友吃饭。沈莞想给他壮壮脸,进屋洗脸洗头收拾了一通,最后换上结婚时新做的衣裳。
换好后,沈莞在镜子前绕了绕,发现原主的人品不怎么行,眼光倒是还不错。
上身是白色衬衣,下身是略显宽松的喇叭长裤,她不太喜欢编辫子,就把头发都拢起来,在后头捆了一个马尾,这样显得人也精神一些。
而且原主一直都挺会给自己保养的,雪花膏,烟粉、唇脂跟香水这些东西都有。沈莞都往脸上用了一些,直到看见那瓶用了一半的头油,因为味道太浓,与香水混在一起容易窜味儿,她便没有使用,搁在了一旁。
随后他又找出原主唯一的一双高跟鞋,陆霆霄个头高,足有一米八九,而她只有一米六五的小个头,站在他旁边真不够看,但穿上高跟鞋就不一样了,多出来的五公分让她的双腿显长很多,身材比例也比平时更好了。
沈莞拾掇完自己,又把屋里的卫生打扫一遍。
正好,她出去倒垃圾,远远地,看见陆霆霄在前面推着自行车,与身后的两名跟他一样人高马大的战友一边走,一边说话。
沈莞没急着进屋,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
“嫂子!”
“嫂子好!”
郑陆和许华早在部队见过沈莞,所以一眼就认出她来,热情的打着招呼。
沈莞忽略陆霆霄透着复杂的目光,大方的跟他们寒暄:“你们好,训练一天累了吧?饭马上就做好,来,屋里请。”
“以前咋没发现,嫂子还挺好相处的。”
“要不你以为咱们陆营长为啥天天都要回家,换做我娶到嫂子这么漂的媳妇儿,我也惦记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不是啊营长?”二人说笑间,揶揄的眼神朝陆霆霄投来。
陆霆霄眉角几不可闻的皱了皱,因为他脸上鲜少出现什么表情,所以并没有被二人察觉出异样。
没有接话,陆霆霄推车进了院子。
将自行车停放好,在厨房飘来的肉味儿中,沈莞忙碌的从里头接了壶热水,另外一只手里拎着三个茶缸,跟半袋茶叶走向堂屋。
在这个过程中,她终于跟陆霆霄对视,斜斜的眸,弯弯地笑,那高高的马尾衬托下,脸蛋儿上的蜜粉远远的飘来一阵香气。而后留给他的便是轻巧的背影,随着她轻盈的脚步,马尾一晃一荡地划过腰线,让陆霆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形容词。
——粉黛佳人。
似乎非常适合,用来形容现在的她。
“还站着干什么?招呼客人进屋坐呀。”沈莞看他像块木头似的,傻杵那儿不动,轻声催促了一句。
陆霆霄回神,邀请郑陆跟许华进入堂屋。
沈莞已经泡好了三杯茶叶,分别在桌子的三个面上,以及桌上还摆放着一个盘子,里头有花生、瓜子还有糖果,都是招待客人的必备之物。
“宵哥,我听说你之前跟嫂子两个闹别扭?你听老弟一句劝,你能找到嫂子这样的,好好珍惜吧!”许华说着,从盘子里抓起一把瓜子。
郑陆也端起了茶缸说道:“我们上回去陈志家,他媳妇儿那体格子,五大三粗,说话的嗓门儿比我们三个老爷们都高,进屋半天别说管饭,连口水都没让我们喝着。”
“那是陈志不行,怕媳妇儿,哪像咱们霄哥?对吧,在家里地位大大的有!”许华朝陆霆霄暧昧的挤了挤眼睛。
陆霆霄面上不显,内心有多么无奈,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沈莞能为他做到这样的程度,确实又一次让他出乎意料。
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她站在阳光下,那一抹娉婷明艳的笑容,进而让他产生一种错觉。
他的茶缸里明明是茶叶,怎么,喝出了酒的味道。
应该是馋酒了!
陆霆霄喉结动了动,问二人:“你们要不要喝酒?我出去打一点?”
“要啊?这么大的喜事儿,我们来了就是给你庆贺,咋能没有酒!”许华想也不想的说。
郑陆却有些顾虑,问道:“霄哥,我看咱们还是先问问嫂子吧,万一她不想让你喝,再把她给惹生气,那就犯不上了。”
“我去问问她。”陆霆霄站起身,见房间的门开着,径直走过去。
哪知赶巧,沈莞的手里就拎着一瓶白酒,从屋里往外走。
见了他,笑着说:“我想你们应该想喝酒,正好屋里有一瓶,你们仨分够不?不够我再出去买一瓶。”
“不是后悔……”
“那是什么?”
沈莞听见男人的声音透着沧桑的破碎感,转过头,对上他深邃的眼睛,看见的也尽是无奈和迷茫。
“我真的有那么不好吗?让你觉得跟我在一起,不能获得幸福?”
“不是。”沈莞摇了摇头,她想表达的是他们之间没有相互喜欢,她都还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儿就这样匆忙结婚,才产生了不甘心的想法。
沈莞看着他的冰块脸,知道就算跟他说出来,他多半也听不懂。
既然已经这样……
“好吧,刚才那些话就当我没说,天不早了,睡觉吧。”沈莞说完,就翻身躺了回去。
陆霆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她没有再哭,才回到小床。
……
次日,沈莞起床后,陆霆霄的小床已经空了下来。
齐莹照旧起来做了饭,沈莞跟陆明雪吃完了,也继续出门收鸡蛋。
日子一天天过去,盛夏的暑热散去,在金秋十月,刮起了一股国庆风潮。
人人都在追潮,人人都争先恐后,事事都先干了再说。中庸之道像是香蕉皮一样被随手丢掉,人人都在跟着感觉走。唯一的戒律,用白云在万里长空写着:禁止落伍。
1985年,是最早一批企业家们,争先恐后出头的年代。
沈莞跟陆明雪整整收了一个月鸡蛋,钱包一天天都在变鼓。这天,姑嫂二人一起结伴去邮局存钱,沈莞拿着存折,见上面的四位数从一打头,变成了二打头,心里越来越踏实。
“嫂子,我这里还剩下十六块钱,晚上咱们买只鸡回家,让妈炖了吃咋样?”
陆明雪每天跟她风吹日晒的,非但没有见瘦,还因为体力劳动饭量上涨,吃胖了好几斤,从前瘦得凹陷下去的双颊,变成饱满的苹果肌,一笑起来,嘴角的两颗酒窝,与陆霆霄十分相似。
“一整只鸡骨头占分量,咱们买两个大鸡腿,再买一些鸡胗,小蓁爱吃。”
沈莞心情极好,说话时眼睛不自觉笑成了月牙。
陆明雪听她还惦记着陆霆蓁,心里有点儿小吃醋。
“他一不出钱二不出力,有的吃就不错了,还敢挑三拣四!”
“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才能长高,而且他每天学习也并不比干活轻松,脑力劳动也是劳动。”
沈莞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明雪,你有没有考虑过,回到学校去读书?”
陆霆霄的父亲去世后,齐莹带着三个孩子生活艰难,作为长子的陆霆霄首先选择了停学,加入了生产队。
他与齐莹两个人供两个学生,倒也能养家糊口。直到,有天陆霆蓁突发阑尾炎,需要进城做手术,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一下陷入难关。
陆霆蓁做手术的钱,刚好是齐莹给陆明雪准备初二要交的学费。
为了给弟弟救命,陆明雪提出辍学。
一开始自然遭到齐莹跟陆霆霄都反对,但是意志坚定的她,用拒绝上学的方法,让齐莹跟陆霆霄妥协了。
陆明雪就这样放弃了她的学业,而据沈莞所知,陆家的三个孩子,在学习上都非常有天赋,陆明雪在辍学的前一天,还获得校长的全校表扬。
“我还是不回去了。”陆明雪突然安静下来,神态中不免透着遗憾:“跟我同龄的人都开始念高中,我就算回去重读,也撵不上了。”
“你不能这么想。”沈莞停下来,专注地看着她说:“你以为一个人经历的学习时期,只有短短的几年?从大学毕业,才是一生学习的开始,而人的一生能够学到什么程度,走得多远,学校教育就是你的储备基础。”
“我已经准备去高中复读了,明雪,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进步?”沈莞是那种走一步,规划十步的人。
从她来到这里,一点点的破解身边的麻烦跟变故,让手里的筹码多起来,都是她擅长规划,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应该去做什么。
沈莞告知陆明雪的消息,就像是一根小火柴,点亮了她心中枯萎的一团野草。
从她辍学起,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要不要回到学校去读书。
改变后的沈莞,是第一个,给她激励,让她看得见未来的人!
“嫂子,你决定了好吗?要回学校?”陆明雪一向没有主心骨,辍学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独自做的决定。
所以,她下意识问:“你跟我哥,商量过了吗?”
“我为啥要跟他商量?”沈莞笑着,两颗莹润的眼眸是那样清明,“人生是我自己的,别说他只是我丈夫,就连我父母,都不能成为让我停止进步的理由。”
“可是……如果我哥不答应呢?”陆明雪着急的问。
沈莞同她会心一笑:“其实你心里也知道,他会答应的。”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沈莞对陆霆霄多了一些了解,他身上具备很多男人没有的觉悟跟优点。
有责任、有担当,哪怕在屋里做家务,被邻居家的男人嘲笑他怕老婆,他也只是淡淡一笑,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还有就是陆霆霄的重承诺和执行力,这段时间对沈莞虽然谈不上有求必应,但沈莞只要提出需要他给家里做什么,他都会毫无怨言的把事情做好。
洗床单、被罩、劈柴、搬东西这种力气活,更是不用她说,自己就会完成,可谓在沈莞的生活里,占据着满满的参与感。
第42章 粉黛佳人
如果让沈莞形容她跟陆霆霄的状态,大概类似于——破镜重圆。
针对于陆霆霄这个人,就像一盘回了锅的剩菜,入了味儿,不过可惜,稍微过了些火候。
除了对她缺失了夫妻该有的热情,他把丈夫的角色做到了几近完美,沈莞想要挑剔都找不到理由。
沈莞若跟他一起纯搭伙过日子,简直不要太轻松。
可是……她对人生伴侣的要求,可不仅止于此。
“嫂子,你让我考虑考虑吧。”陆明雪的话,拉回了沈莞的思绪。
沈莞把该说的说完了,不再逼她,给她充足的时间慢慢去做决定。
两人回到家,齐莹正在厨房里头忙活,听见门口的动静出来看了一眼,脸上的喜色溢于言表。
“你们俩回来了,霆宵晚上要请两位战友吃饭,我多做几道菜,你们俩着急吃不?”
“我还行,小雪饿不?”沈莞看向陆明雪。
陆明雪把鸡肉拿下来,递给齐莹:“我中午吃了俩馒头呢,也不饿,正好我跟嫂子回来买了点儿鸡腿跟鸡胗,妈你都做了吧。”
“行,那我就慢慢做了。”齐莹说完,拎着鸡腿回了厨房。
这还是陆霆霄结婚以来,第一次要言请客战友吃饭。沈莞想给他壮壮脸,进屋洗脸洗头收拾了一通,最后换上结婚时新做的衣裳。
换好后,沈莞在镜子前绕了绕,发现原主的人品不怎么行,眼光倒是还不错。
上身是白色衬衣,下身是略显宽松的喇叭长裤,她不太喜欢编辫子,就把头发都拢起来,在后头捆了一个马尾,这样显得人也精神一些。
而且原主一直都挺会给自己保养的,雪花膏,烟粉、唇脂跟香水这些东西都有。沈莞都往脸上用了一些,直到看见那瓶用了一半的头油,因为味道太浓,与香水混在一起容易窜味儿,她便没有使用,搁在了一旁。
随后他又找出原主唯一的一双高跟鞋,陆霆霄个头高,足有一米八九,而她只有一米六五的小个头,站在他旁边真不够看,但穿上高跟鞋就不一样了,多出来的五公分让她的双腿显长很多,身材比例也比平时更好了。
沈莞拾掇完自己,又把屋里的卫生打扫一遍。
正好,她出去倒垃圾,远远地,看见陆霆霄在前面推着自行车,与身后的两名跟他一样人高马大的战友一边走,一边说话。
沈莞没急着进屋,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
“嫂子!”
“嫂子好!”
郑陆和许华早在部队见过沈莞,所以一眼就认出她来,热情的打着招呼。
沈莞忽略陆霆霄透着复杂的目光,大方的跟他们寒暄:“你们好,训练一天累了吧?饭马上就做好,来,屋里请。”
“以前咋没发现,嫂子还挺好相处的。”
“要不你以为咱们陆营长为啥天天都要回家,换做我娶到嫂子这么漂的媳妇儿,我也惦记老婆孩子热炕头,是不是啊营长?”二人说笑间,揶揄的眼神朝陆霆霄投来。
陆霆霄眉角几不可闻的皱了皱,因为他脸上鲜少出现什么表情,所以并没有被二人察觉出异样。
没有接话,陆霆霄推车进了院子。
将自行车停放好,在厨房飘来的肉味儿中,沈莞忙碌的从里头接了壶热水,另外一只手里拎着三个茶缸,跟半袋茶叶走向堂屋。
在这个过程中,她终于跟陆霆霄对视,斜斜的眸,弯弯地笑,那高高的马尾衬托下,脸蛋儿上的蜜粉远远的飘来一阵香气。而后留给他的便是轻巧的背影,随着她轻盈的脚步,马尾一晃一荡地划过腰线,让陆霆霄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形容词。
——粉黛佳人。
似乎非常适合,用来形容现在的她。
“还站着干什么?招呼客人进屋坐呀。”沈莞看他像块木头似的,傻杵那儿不动,轻声催促了一句。
陆霆霄回神,邀请郑陆跟许华进入堂屋。
沈莞已经泡好了三杯茶叶,分别在桌子的三个面上,以及桌上还摆放着一个盘子,里头有花生、瓜子还有糖果,都是招待客人的必备之物。
“宵哥,我听说你之前跟嫂子两个闹别扭?你听老弟一句劝,你能找到嫂子这样的,好好珍惜吧!”许华说着,从盘子里抓起一把瓜子。
郑陆也端起了茶缸说道:“我们上回去陈志家,他媳妇儿那体格子,五大三粗,说话的嗓门儿比我们三个老爷们都高,进屋半天别说管饭,连口水都没让我们喝着。”
“那是陈志不行,怕媳妇儿,哪像咱们霄哥?对吧,在家里地位大大的有!”许华朝陆霆霄暧昧的挤了挤眼睛。
陆霆霄面上不显,内心有多么无奈,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沈莞能为他做到这样的程度,确实又一次让他出乎意料。
只要他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浮现,她站在阳光下,那一抹娉婷明艳的笑容,进而让他产生一种错觉。
他的茶缸里明明是茶叶,怎么,喝出了酒的味道。
应该是馋酒了!
陆霆霄喉结动了动,问二人:“你们要不要喝酒?我出去打一点?”
“要啊?这么大的喜事儿,我们来了就是给你庆贺,咋能没有酒!”许华想也不想的说。
郑陆却有些顾虑,问道:“霄哥,我看咱们还是先问问嫂子吧,万一她不想让你喝,再把她给惹生气,那就犯不上了。”
“我去问问她。”陆霆霄站起身,见房间的门开着,径直走过去。
哪知赶巧,沈莞的手里就拎着一瓶白酒,从屋里往外走。
见了他,笑着说:“我想你们应该想喝酒,正好屋里有一瓶,你们仨分够不?不够我再出去买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