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142节
沈莞从回来就一直处在兴奋中,脑细胞过于活跃,是一件很耗费精力的事儿,所以刚过九点多她就困了。
沈国良见女儿顶着两只黑眼圈,心疼了,催促她早早回屋睡觉。
“明天邻居跟亲戚来,你啥也不用管,就跟我一块儿招待,点点烟,多跟他们客气客气,知道不知道?”孙如跟出来交代她。
沈莞笑着点头,随即问道:“妈,你下午跟我婆婆进货咋样?”
孙如一提起这个,满头都是包。
“我俩转悠了一个大市场,感觉那些东西也就一般,明天开始还是下乡去收吧,价格能便宜,质量也能上去,我们俩说定了,以后东西就在乡下收,我管着店里生意,她一天下乡一回。”
“妈……”沈莞虽然决定不再管她们开店,但还是要叮嘱两句:“你们俩干活,尽量轮着来,不能可一个人干一件事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样既能够保持平衡,也不至于在谁缺位的时候,乱了方寸。”
“我知道,这不是一开始我俩都学习呢么,等回头生意开始干了,我俩肯定都安排好,放心吧,你妈我不是那么没心的人。”
孙如这么说,沈莞就放心了,孙如偶尔在小事上犯糊涂,但大事绝对一板一眼,人品跟性格都是可靠的。
“妈,那我回去睡了,你们明天还得招待客,也早点睡。”
“嗯,我知道了。”
……
陆家村。
齐莹也得知了沈莞考上县状元的消息,是孙如特意打电话通知她的。
齐莹答应了后者明天会去家里帮忙,下午早早的,就给沈莞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将钱塞到里头,她脸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
“陆家祖宗积德,霆宵没办法完成的心愿,让他媳妇儿完成了。”
“只希望老祖宗以后保佑莞莞跟霆宵两个人,身体健康,平平安安,感情和睦,相扶到老……”齐莹双手合十的盘坐在窗口,口中喃喃自语。
说起来,她跟陆时营下乡前,也是接受过高知教育的文化人,可偏偏就在这乡下生活久了,也不知道思想受到了洗礼,还是对人生看透了,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上。
齐莹说完这番话,自己都觉得可笑不已。
不过她还是满怀憧憬的,期待着未来的一切,她的孩子们,一定都要过上好日子。
“妈,你咋哭了?家里发生啥事儿了?”齐莹看着问话的小儿子。
最让她觉得窝心的是,从陆霆霄转了部队,回家的次数减少,她的小儿子陆霆蓁却忽然成熟了起来。
明明人儿还不大,才上初二,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他都要管一管。
罢了,总之她在这世界上多了一个依靠,也更加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
“你嫂子,考上了咱们县状元!你跟你姐两个以后可得向她学习,知道不知道?”
“妈?你说啥?我嫂子考上了县状元!我的天……”陆霆蓁不知道哪根弦突然开窍了,没跟齐莹打招呼,直接跑去了屋外。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陆明雪最宝贝的兔子,抓出来一只,拎着两只兔耳朵,撒腿就往平洼村跑去。
……
彼时,沈莞刚刚闭上眼睛,还没来得及睡着,就被一阵敲门声给叫醒了。
她以为来的是家里的邻居,就没多管,想着反正爸妈也要去开门,就翻了个身,正要继续睡。
院子里,响起孙如的声音:“莞莞,快出来,霆蓁带东西过来看你了!”
第226章 荒诞的逻辑
“陆霆蓁?”沈莞一个轱辘从被窝爬起来。
穿上衣服,打开门,地瓜先她一步冲了出去,直奔着陆霆蓁手里的兔子去了。
陆霆蓁见状赶忙抱着兔子躲,先跳上马车,但还是不如大狼狗的速度快,被撵上后,它用两只前爪子扒拉起了兔子,鼻子也来回的闻来闻去。
陆霆霄想要把兔子举高,奈何它被狼狗吓到了,拼命在他手里挣扎,导致他差点抓不住,让兔子脱手逃走。
“地瓜,你给我回屋去!”沈莞自从养了这只狗,简直不知道多说了多少话。
大狼狗被她凶了,这才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回屋。
陆霆蓁憨笑的来到她面前说道:“嫂子,我听妈说你考了咱们县城的状元,恭喜你啊!”
“你为了这事儿来的?哈,带只兔子做什么?”沈莞好笑的问。
陆霆蓁拎着兔耳朵,用右手摸了摸后脑勺。
“嘿,这不是,想给你带点儿东西,不知道拿啥,就把兔子带一只给你吃。”
“算了,你还是拿回去吧,你姐要是知道,保准得哭。”沈莞没接兔子,转身带他进屋里说话。
陆霆蓁确定大狼狗不会出来,将兔子放地上了,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姐的兔子都让我妈卖了,她也没说啥,给你吃一只咋就不行了?嫂子,你可真厉害,你现在简直就是我的超级偶像!”
“噗!”沈莞忍不住乐,给他倒了杯水:“你小子,会唠嗑,将来肯定比你大哥有出息!”
“那不一样,我大哥是在他部队里发光发热,起码我就不行,而且我大哥要是上学,肯定比我学的好,我现在沉不下心学习,总是在想,以后我能做什么。”
坐在沈莞对面的少年,眼睛里尽是迷茫。
沈莞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坏事。
因为现在很多像陆霆蓁同样年纪的初中生,每天都是想着怎么能让自己开心,过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
要么就是闷着头一心相信长辈跟老师画的大饼,坚信只要学出成绩,将来就一定能够成为人才。
能像陆霆蓁这样开始考虑未来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的学生,几乎没有。
这何尝不是他成长起来的表现呢?
“那你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呢?”
“我的爱好……我喜欢看电视,我就纳闷儿了,《西游记》到底是咋拍出来的,难道唐僧真的去西天取到真经了吗?嫂子。”
沈莞被他天真的提问逗得直乐,还没来得及回答,沈莞又听见他说:“我还喜欢画画,我照着书,照着物,就基本能把东西画出来,但是我妈说画画是没用的东西,浪费时间,把我的画笔都给没收了。”
沈莞点了点头,觉得陆霆蓁只是单纯的抱怨而已,如果他非要坚持画下去,依照齐莹的性子,是管不住他的。
“那你还喜欢别的么?”
“嘿,嫂子,我最大的兴趣,是开店当老板,只要能赚到钱,我就特别有成就感!”陆霆蓁在她面前畅想着,说道:“我以后要挣好多钱,做大老板,出门有车接送的生活,想想就过瘾!”
“那你说的尽是实话,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关键得看,你能不能做到。”沈莞故意激励他。
陆霆蓁点了点头,神色正经了起来。
“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知道做生意不是瞎做,得有计划,还有开阔的眼界,就像你开饭店一样,迈出去一步,得提前把下一步规划好。”
“没错,确实是这样。”沈莞接下来,给他算了一笔时间账单。“你看你今年才十四岁,距离成年还有四年,等你念完了高中,也就到了差不多我这个年纪,如果你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或者高考考出了出色的分数,那么你在人前就有威望了,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会被别人效仿,就会被别人当成榜样……”
沈莞现在对她说的这些东西,就是深有体会。
记得上辈子,她的高考成绩表现平平,勉强只收到了一个二本录取通知书,她本身就已经很自责,很内疚了,但是父母偶尔还是要拿着她跟别人家的孩子比较,来刺激她。
那个时候的沈莞,连自己都怀疑,她真的有那么差吗?
难道一辈子就只能定格在不上不下,不高不低,稀里糊涂的过完自己的人生……
再来看看这个世界,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现在的稳定生活,拿到了好的成绩,所有人都围绕在身边,说着赞美的话,好像是‘因为她优秀,做什么都是对的’。
相反,如果她不够优秀,那么就会被人嘲笑,拿去跟别人比较,不论做什么,都是错的。
很荒诞,也很荒谬。
但这就是现实,也是沈莞想要传达给陆霆蓁,并把它利用起来的筹码。
“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发现自己想做一件事很容易,就能获得支持,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层面的,你会觉得天时地利人和不外乎如此,但是……”
沈莞的话还没说完,陆霆蓁就兴奋的将她打断。
“嫂子,我感觉你现在不就是这样吗?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了,以后你一定会越来越有成就的,我就把你当成榜样,照着你学习准没错!”
不管陆霆蓁是拍马屁,还是真心这么想,她都是莞尔一笑。
继续没说完的话:“你以为我现在很高兴,很期待以后的发展,确实有,不过更多的是压力,因为我轻易说做出的任何决定,它产生的影响都不只是仅针对我一个人,我更要谨慎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不出错,少出错,才能让人们对我的信任持续下去。”
“反之……墙倒众人推,还有人性的黑暗面,会直接让你陷入无法翻身的境地,我说这么多,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
陆霆蓁没有点头或摇头,沈莞看得出来,这番深奥的道理,他需要时间去消化。
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沈莞不放心让他一个人跑回去,反正齐莹明天也要来帮忙,于是他让陆霆蓁留下来,跟沈国良住一个房间,她跟孙如挤一挤就可以。
第227章 莞莞算是嫁对人了
大清早,沈莞家里就来人了,几乎都是沈家前前后后的邻居,过来给她庆祝。
这年头只要是摆酒席,属于升学宴,村里人但凡过来吃席,都不能空手,多少随一点分子钱,那是礼节,也是讲究。
沈家人顾及着人情往来,象征性的在大门口摆了张桌子,凡是过来随礼的,要用红纸记上份子钱数额,方便以后还礼。
齐莹带着陆明雪早早的进来了,沈莞还没来得及给陆霆霄打电话,陆明雪就告诉她,陆霆霄早上出发,中午才能到。
沈政跟沈涛九点多到家,虽然没给礼金,但也给沈莞带了礼物。
沈政给她买了身新衣服,是城里最流行的红色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长裤,衬衫的下摆扎进腰里,显身形也显气质。
沈涛则是给沈莞买了双小皮鞋,当即就让沈莞从头到脚的换上了,穿戴一新的她站在镜子前,俨然像个没出嫁过的黄花大闺女,看着就讨人喜欢。
“我妹长得这么好看,以后还是大学生,有能力有本事,真是便宜了陆霆霄那家伙,说起来这都快十点了,咋还没见到他影,难不成不回来了?”沈涛一脸不满的说道。
沈政接话:“他跟小松一路,刚才打过电话,在火车站呢,一会儿就到。”
沈莞美滋滋的在镜子前绕了一圈,她平时不穿这么喜庆,索性今天日子特别,干脆就这么穿着了。
“大哥,二哥,你们俩请假回来,能在家待几天?”
“我今天晚上就走。”沈政赶紧说,好像生怕慢了,就被留下不让走了似的。
沈涛看了他一眼,赶忙接话:“我也今天走。”
“我说你们俩至于么?平时总也不回来,趁着机会也不说在家待两天,陪陪大伯跟大娘。”
“我倒是想,关键队里太忙了,你知道陆霆霄调走以后,多少事儿都等着我。”沈政心虚的找起借口。
沈涛听罢嘴角抽了抽,忍住了没戳穿。
他则一脸诚实:“我不走,晚上你看去吧,他们俩肯定合起伙来给我介绍对象!”
“就让你看个对象,也没说让你原地结婚,你至于么?再说了,你平时在部队里,也没机会认识姑娘,家里不给你介绍,你得啥时候能娶到媳妇儿?”沈莞调侃他。
沈国良见女儿顶着两只黑眼圈,心疼了,催促她早早回屋睡觉。
“明天邻居跟亲戚来,你啥也不用管,就跟我一块儿招待,点点烟,多跟他们客气客气,知道不知道?”孙如跟出来交代她。
沈莞笑着点头,随即问道:“妈,你下午跟我婆婆进货咋样?”
孙如一提起这个,满头都是包。
“我俩转悠了一个大市场,感觉那些东西也就一般,明天开始还是下乡去收吧,价格能便宜,质量也能上去,我们俩说定了,以后东西就在乡下收,我管着店里生意,她一天下乡一回。”
“妈……”沈莞虽然决定不再管她们开店,但还是要叮嘱两句:“你们俩干活,尽量轮着来,不能可一个人干一件事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这样既能够保持平衡,也不至于在谁缺位的时候,乱了方寸。”
“我知道,这不是一开始我俩都学习呢么,等回头生意开始干了,我俩肯定都安排好,放心吧,你妈我不是那么没心的人。”
孙如这么说,沈莞就放心了,孙如偶尔在小事上犯糊涂,但大事绝对一板一眼,人品跟性格都是可靠的。
“妈,那我回去睡了,你们明天还得招待客,也早点睡。”
“嗯,我知道了。”
……
陆家村。
齐莹也得知了沈莞考上县状元的消息,是孙如特意打电话通知她的。
齐莹答应了后者明天会去家里帮忙,下午早早的,就给沈莞准备了一个大红包,将钱塞到里头,她脸上的笑容就抑制不住。
“陆家祖宗积德,霆宵没办法完成的心愿,让他媳妇儿完成了。”
“只希望老祖宗以后保佑莞莞跟霆宵两个人,身体健康,平平安安,感情和睦,相扶到老……”齐莹双手合十的盘坐在窗口,口中喃喃自语。
说起来,她跟陆时营下乡前,也是接受过高知教育的文化人,可偏偏就在这乡下生活久了,也不知道思想受到了洗礼,还是对人生看透了,才将希望寄托于精神上。
齐莹说完这番话,自己都觉得可笑不已。
不过她还是满怀憧憬的,期待着未来的一切,她的孩子们,一定都要过上好日子。
“妈,你咋哭了?家里发生啥事儿了?”齐莹看着问话的小儿子。
最让她觉得窝心的是,从陆霆霄转了部队,回家的次数减少,她的小儿子陆霆蓁却忽然成熟了起来。
明明人儿还不大,才上初二,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儿,他都要管一管。
罢了,总之她在这世界上多了一个依靠,也更加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
“你嫂子,考上了咱们县状元!你跟你姐两个以后可得向她学习,知道不知道?”
“妈?你说啥?我嫂子考上了县状元!我的天……”陆霆蓁不知道哪根弦突然开窍了,没跟齐莹打招呼,直接跑去了屋外。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将陆明雪最宝贝的兔子,抓出来一只,拎着两只兔耳朵,撒腿就往平洼村跑去。
……
彼时,沈莞刚刚闭上眼睛,还没来得及睡着,就被一阵敲门声给叫醒了。
她以为来的是家里的邻居,就没多管,想着反正爸妈也要去开门,就翻了个身,正要继续睡。
院子里,响起孙如的声音:“莞莞,快出来,霆蓁带东西过来看你了!”
第226章 荒诞的逻辑
“陆霆蓁?”沈莞一个轱辘从被窝爬起来。
穿上衣服,打开门,地瓜先她一步冲了出去,直奔着陆霆蓁手里的兔子去了。
陆霆蓁见状赶忙抱着兔子躲,先跳上马车,但还是不如大狼狗的速度快,被撵上后,它用两只前爪子扒拉起了兔子,鼻子也来回的闻来闻去。
陆霆霄想要把兔子举高,奈何它被狼狗吓到了,拼命在他手里挣扎,导致他差点抓不住,让兔子脱手逃走。
“地瓜,你给我回屋去!”沈莞自从养了这只狗,简直不知道多说了多少话。
大狼狗被她凶了,这才老老实实的夹着尾巴回屋。
陆霆蓁憨笑的来到她面前说道:“嫂子,我听妈说你考了咱们县城的状元,恭喜你啊!”
“你为了这事儿来的?哈,带只兔子做什么?”沈莞好笑的问。
陆霆蓁拎着兔耳朵,用右手摸了摸后脑勺。
“嘿,这不是,想给你带点儿东西,不知道拿啥,就把兔子带一只给你吃。”
“算了,你还是拿回去吧,你姐要是知道,保准得哭。”沈莞没接兔子,转身带他进屋里说话。
陆霆蓁确定大狼狗不会出来,将兔子放地上了,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姐的兔子都让我妈卖了,她也没说啥,给你吃一只咋就不行了?嫂子,你可真厉害,你现在简直就是我的超级偶像!”
“噗!”沈莞忍不住乐,给他倒了杯水:“你小子,会唠嗑,将来肯定比你大哥有出息!”
“那不一样,我大哥是在他部队里发光发热,起码我就不行,而且我大哥要是上学,肯定比我学的好,我现在沉不下心学习,总是在想,以后我能做什么。”
坐在沈莞对面的少年,眼睛里尽是迷茫。
沈莞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坏事。
因为现在很多像陆霆蓁同样年纪的初中生,每天都是想着怎么能让自己开心,过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
要么就是闷着头一心相信长辈跟老师画的大饼,坚信只要学出成绩,将来就一定能够成为人才。
能像陆霆蓁这样开始考虑未来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的学生,几乎没有。
这何尝不是他成长起来的表现呢?
“那你最大的爱好,是什么呢?”
“我的爱好……我喜欢看电视,我就纳闷儿了,《西游记》到底是咋拍出来的,难道唐僧真的去西天取到真经了吗?嫂子。”
沈莞被他天真的提问逗得直乐,还没来得及回答,沈莞又听见他说:“我还喜欢画画,我照着书,照着物,就基本能把东西画出来,但是我妈说画画是没用的东西,浪费时间,把我的画笔都给没收了。”
沈莞点了点头,觉得陆霆蓁只是单纯的抱怨而已,如果他非要坚持画下去,依照齐莹的性子,是管不住他的。
“那你还喜欢别的么?”
“嘿,嫂子,我最大的兴趣,是开店当老板,只要能赚到钱,我就特别有成就感!”陆霆蓁在她面前畅想着,说道:“我以后要挣好多钱,做大老板,出门有车接送的生活,想想就过瘾!”
“那你说的尽是实话,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关键得看,你能不能做到。”沈莞故意激励他。
陆霆蓁点了点头,神色正经了起来。
“我对自己有信心,我知道做生意不是瞎做,得有计划,还有开阔的眼界,就像你开饭店一样,迈出去一步,得提前把下一步规划好。”
“没错,确实是这样。”沈莞接下来,给他算了一笔时间账单。“你看你今年才十四岁,距离成年还有四年,等你念完了高中,也就到了差不多我这个年纪,如果你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或者高考考出了出色的分数,那么你在人前就有威望了,你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会被别人效仿,就会被别人当成榜样……”
沈莞现在对她说的这些东西,就是深有体会。
记得上辈子,她的高考成绩表现平平,勉强只收到了一个二本录取通知书,她本身就已经很自责,很内疚了,但是父母偶尔还是要拿着她跟别人家的孩子比较,来刺激她。
那个时候的沈莞,连自己都怀疑,她真的有那么差吗?
难道一辈子就只能定格在不上不下,不高不低,稀里糊涂的过完自己的人生……
再来看看这个世界,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现在的稳定生活,拿到了好的成绩,所有人都围绕在身边,说着赞美的话,好像是‘因为她优秀,做什么都是对的’。
相反,如果她不够优秀,那么就会被人嘲笑,拿去跟别人比较,不论做什么,都是错的。
很荒诞,也很荒谬。
但这就是现实,也是沈莞想要传达给陆霆蓁,并把它利用起来的筹码。
“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发现自己想做一件事很容易,就能获得支持,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层面的,你会觉得天时地利人和不外乎如此,但是……”
沈莞的话还没说完,陆霆蓁就兴奋的将她打断。
“嫂子,我感觉你现在不就是这样吗?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了,以后你一定会越来越有成就的,我就把你当成榜样,照着你学习准没错!”
不管陆霆蓁是拍马屁,还是真心这么想,她都是莞尔一笑。
继续没说完的话:“你以为我现在很高兴,很期待以后的发展,确实有,不过更多的是压力,因为我轻易说做出的任何决定,它产生的影响都不只是仅针对我一个人,我更要谨慎走好自己的每一步,不出错,少出错,才能让人们对我的信任持续下去。”
“反之……墙倒众人推,还有人性的黑暗面,会直接让你陷入无法翻身的境地,我说这么多,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
陆霆蓁没有点头或摇头,沈莞看得出来,这番深奥的道理,他需要时间去消化。
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沈莞不放心让他一个人跑回去,反正齐莹明天也要来帮忙,于是他让陆霆蓁留下来,跟沈国良住一个房间,她跟孙如挤一挤就可以。
第227章 莞莞算是嫁对人了
大清早,沈莞家里就来人了,几乎都是沈家前前后后的邻居,过来给她庆祝。
这年头只要是摆酒席,属于升学宴,村里人但凡过来吃席,都不能空手,多少随一点分子钱,那是礼节,也是讲究。
沈家人顾及着人情往来,象征性的在大门口摆了张桌子,凡是过来随礼的,要用红纸记上份子钱数额,方便以后还礼。
齐莹带着陆明雪早早的进来了,沈莞还没来得及给陆霆霄打电话,陆明雪就告诉她,陆霆霄早上出发,中午才能到。
沈政跟沈涛九点多到家,虽然没给礼金,但也给沈莞带了礼物。
沈政给她买了身新衣服,是城里最流行的红色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的长裤,衬衫的下摆扎进腰里,显身形也显气质。
沈涛则是给沈莞买了双小皮鞋,当即就让沈莞从头到脚的换上了,穿戴一新的她站在镜子前,俨然像个没出嫁过的黄花大闺女,看着就讨人喜欢。
“我妹长得这么好看,以后还是大学生,有能力有本事,真是便宜了陆霆霄那家伙,说起来这都快十点了,咋还没见到他影,难不成不回来了?”沈涛一脸不满的说道。
沈政接话:“他跟小松一路,刚才打过电话,在火车站呢,一会儿就到。”
沈莞美滋滋的在镜子前绕了一圈,她平时不穿这么喜庆,索性今天日子特别,干脆就这么穿着了。
“大哥,二哥,你们俩请假回来,能在家待几天?”
“我今天晚上就走。”沈政赶紧说,好像生怕慢了,就被留下不让走了似的。
沈涛看了他一眼,赶忙接话:“我也今天走。”
“我说你们俩至于么?平时总也不回来,趁着机会也不说在家待两天,陪陪大伯跟大娘。”
“我倒是想,关键队里太忙了,你知道陆霆霄调走以后,多少事儿都等着我。”沈政心虚的找起借口。
沈涛听罢嘴角抽了抽,忍住了没戳穿。
他则一脸诚实:“我不走,晚上你看去吧,他们俩肯定合起伙来给我介绍对象!”
“就让你看个对象,也没说让你原地结婚,你至于么?再说了,你平时在部队里,也没机会认识姑娘,家里不给你介绍,你得啥时候能娶到媳妇儿?”沈莞调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