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敬客人一杯毒药(一更)
李元一曲唱完之后,房间里面的十多个女人,就是簇拥着他,各种马屁如潮。
程青忍不住吐槽,也真难为人家了。
就李元这种鬼哭狼嚎一样的唱功,居然还要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来恭维,不得不说,欢场女子就是会演戏,说话又好听,贼喜欢。
只是对于李元的品味,却是不得不鄙视了起来。
“难怪这货在我前世落败之后,也没有俘虏丁晓颖的芳心,就这种品味,能够搞得过心机boy叶修才怪。”
“看看人家叶修,表面上不但是金融管理系的高材生,还多才多艺,又会赚钱钻营。”
“再看看你这家伙,隔三差五的不是叫来软妹子捧场嗨皮,就是五大三粗,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小女生的虚荣小资,还不会打扮,又没有品位,学习成绩更是个渣,要不是还有两个臭钱,简直了!”
“难怪人家丁晓颖选择他,不选择你。”
“要是我,我也不会选你啊!”
程青心中无力吐槽。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看上李元这种武人打手啊。
嘿嘿。
程青心中阴阴一笑。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他这是惦记上了李元这个天生的好打手。
“哈哈哈~~好,说得好!少爷我高兴,赏,都有赏。”
刚刚一屁股坐下的李元,就享受到了四面八方的软妹子包围,耳边还有那些吹得人耳根子都要软的漂亮话,当即就是心花怒放,豪爽无比的拿起桌子上的一大叠红妹子,当空一甩。
“哗啦啦……”
红红的票子当即就如同红彤彤的希望,绽放在原野上,飘洒在半空中。
周围十几个欢场女子顿时就是顾不上“怒视”帅哥了,发疯了一样捡钱。
状若疯狂的模样,宛如母狗闻到肉骨头的气味,犬吠不已,疯抢票子。
李元看到自己制造出来的这种滑稽场面,顿时更是大乐,忍不住捧腹大笑。
程青看着这一幕,嘴角抽搐。
他错了!
他真的错了。
他之前已经高估了此人的品味。
这特么那里是一个正常人干得出来的事儿!
真几儿蛋疼。
简直就是辣眼睛。
偏偏李元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沾沾自喜道:“怎么样程大少,我这出欢迎戏还不错吧?想必平时忙于工作的程大少,肯定是没有时间和闲情逸致享受这种快乐!”
“这快乐,可是千金不换呐。”
李元嘿嘿一笑,就是揉了揉旁边一位欢场女子的屁股,旋即拍了拍,让她离开。
“这快乐,只属于有钱人。”
程青撇撇嘴,淡淡的说道。
“如果你李元只是一个普通人,别说让十几个女人围着你打转了,恐怕就是要谈一个女朋友,都费事的很。”
“这个当然!”
“可是这世界上最不存在的事情,就是如果。”
“所以,我是有钱人。”
“因此,我很快乐。”
李元大大咧咧的说道。
“程大少,你不懂啊!”
“你是一个痴情男人,前面守护丁晓颖守了十几年,现在又守着一个纪大校花,可把我羡慕的很。”
“不过这女人呢,就不能捧着她,得把她一脚踹到地上,让她认清楚现实。”
“没了男人的女人,就是一坨屎,是个男人都可以玩弄她。”
“只有身边的男人又强大又有权势,才可以保护好自己身边的女人。”
“如果身边的女人认不清这一点,那她就是再好看的女人,也只是一个花瓶,用完就丢。”
“程大少,你说呢?”
李元嘿嘿一笑,转身打了个响指。
一直待在房间里面宛如一尊雕像的侍应生,顿时就是目不斜视的为李元和程青倒了一杯酒。
“来,程大少,远来是客,我先干为敬。”
李元豪爽至极的一饮而尽,随后就是看着程青,微笑示意。
程青瞟了一眼那酒杯,还有酒杯之中猩红色泽的酒液,最后又看向李元。
“这是一杯什么酒?”
“这是一杯毒酒,敬远来客。”
“我这人最喜欢喝毒酒了。”
“都说是药三分毒,我看酒也是如此,不喝出三分毒性来,怎么能够称得上是善饮之人呢。”
程青伸手端起酒杯,就是仰头干掉,咂咂嘴,呼了口烈气,回味无穷道。
“哈哈哈哈~~好!好,我李元就佩服你这种豪气干云霄的男人!我果然没看错你!”
“再来一杯!”
这一次,李元亲自为程青倒上酒。
“来,让我们满饮此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好说,好说。”
程青端起酒杯,和李元轻轻一碰。
叮。
这时,李元才解释道。
“程大少,不瞒你说,这酒可珍贵了。”
“一杯酒,就价值百金,平常人根本听都没有听说过。”
“这酒,用了一百零八种药材,三十二种动物之血,七十六种主食米蔬,历时三年,才酿制而成。”
“我们道上的人,都称这种酒叫做侠肝义胆。”
“因为这酒一入喉,就宛如毒药,嘴巴干涩,喉咙发痒,浑身难受的紧。”
“不过一息之后,强烈的烈性就是浮上心头,整个人都是无比的通透。”
“只有道上的大哥才有资格满饮此杯。”
“程大少,我这可是盛情相待啊!”
李元笑呵呵地说道,眼神意味深长。
“那我可就要多些李兄了,让我享受了这种受宠若惊的招待。”
程青同样是一脸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仿佛丝毫看不出来什么异样,只是翩翩风度。
李元不由得佩服。
这酒,其实也是他的一个隐藏手段,隐晦下马威。
喝下这种酒的人,如果没有心理准备,不当场喷出来,大出洋相就算是好的了。
一般定力深厚之人,也要脸皮涨红,咳嗽连连,眼泪鼻涕一起流。
可像程青这样脸不红气不喘,啥事都没有的人,李元还是第一次见。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偷喝老头酒的时候,那个煎熬难受。
那时候,他都要以为自己死了。
等到那股劲头过去之后,李元才缓过劲来,整个人都像条死狗一样的趴在地上,半晌提不上劲。
可李元就是这种犟脾气,越是他喝不起的酒,他越是要喝。
为此,他到现在,每个月的收入一大半,都要花在这酒上。
他这辈子就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要么这酒搞死他,要么他把这酒搞死。
不过,最终还是他李元胜了。
程青忍不住吐槽,也真难为人家了。
就李元这种鬼哭狼嚎一样的唱功,居然还要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来恭维,不得不说,欢场女子就是会演戏,说话又好听,贼喜欢。
只是对于李元的品味,却是不得不鄙视了起来。
“难怪这货在我前世落败之后,也没有俘虏丁晓颖的芳心,就这种品味,能够搞得过心机boy叶修才怪。”
“看看人家叶修,表面上不但是金融管理系的高材生,还多才多艺,又会赚钱钻营。”
“再看看你这家伙,隔三差五的不是叫来软妹子捧场嗨皮,就是五大三粗,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小女生的虚荣小资,还不会打扮,又没有品位,学习成绩更是个渣,要不是还有两个臭钱,简直了!”
“难怪人家丁晓颖选择他,不选择你。”
“要是我,我也不会选你啊!”
程青心中无力吐槽。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看上李元这种武人打手啊。
嘿嘿。
程青心中阴阴一笑。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他这是惦记上了李元这个天生的好打手。
“哈哈哈~~好,说得好!少爷我高兴,赏,都有赏。”
刚刚一屁股坐下的李元,就享受到了四面八方的软妹子包围,耳边还有那些吹得人耳根子都要软的漂亮话,当即就是心花怒放,豪爽无比的拿起桌子上的一大叠红妹子,当空一甩。
“哗啦啦……”
红红的票子当即就如同红彤彤的希望,绽放在原野上,飘洒在半空中。
周围十几个欢场女子顿时就是顾不上“怒视”帅哥了,发疯了一样捡钱。
状若疯狂的模样,宛如母狗闻到肉骨头的气味,犬吠不已,疯抢票子。
李元看到自己制造出来的这种滑稽场面,顿时更是大乐,忍不住捧腹大笑。
程青看着这一幕,嘴角抽搐。
他错了!
他真的错了。
他之前已经高估了此人的品味。
这特么那里是一个正常人干得出来的事儿!
真几儿蛋疼。
简直就是辣眼睛。
偏偏李元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沾沾自喜道:“怎么样程大少,我这出欢迎戏还不错吧?想必平时忙于工作的程大少,肯定是没有时间和闲情逸致享受这种快乐!”
“这快乐,可是千金不换呐。”
李元嘿嘿一笑,就是揉了揉旁边一位欢场女子的屁股,旋即拍了拍,让她离开。
“这快乐,只属于有钱人。”
程青撇撇嘴,淡淡的说道。
“如果你李元只是一个普通人,别说让十几个女人围着你打转了,恐怕就是要谈一个女朋友,都费事的很。”
“这个当然!”
“可是这世界上最不存在的事情,就是如果。”
“所以,我是有钱人。”
“因此,我很快乐。”
李元大大咧咧的说道。
“程大少,你不懂啊!”
“你是一个痴情男人,前面守护丁晓颖守了十几年,现在又守着一个纪大校花,可把我羡慕的很。”
“不过这女人呢,就不能捧着她,得把她一脚踹到地上,让她认清楚现实。”
“没了男人的女人,就是一坨屎,是个男人都可以玩弄她。”
“只有身边的男人又强大又有权势,才可以保护好自己身边的女人。”
“如果身边的女人认不清这一点,那她就是再好看的女人,也只是一个花瓶,用完就丢。”
“程大少,你说呢?”
李元嘿嘿一笑,转身打了个响指。
一直待在房间里面宛如一尊雕像的侍应生,顿时就是目不斜视的为李元和程青倒了一杯酒。
“来,程大少,远来是客,我先干为敬。”
李元豪爽至极的一饮而尽,随后就是看着程青,微笑示意。
程青瞟了一眼那酒杯,还有酒杯之中猩红色泽的酒液,最后又看向李元。
“这是一杯什么酒?”
“这是一杯毒酒,敬远来客。”
“我这人最喜欢喝毒酒了。”
“都说是药三分毒,我看酒也是如此,不喝出三分毒性来,怎么能够称得上是善饮之人呢。”
程青伸手端起酒杯,就是仰头干掉,咂咂嘴,呼了口烈气,回味无穷道。
“哈哈哈哈~~好!好,我李元就佩服你这种豪气干云霄的男人!我果然没看错你!”
“再来一杯!”
这一次,李元亲自为程青倒上酒。
“来,让我们满饮此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好说,好说。”
程青端起酒杯,和李元轻轻一碰。
叮。
这时,李元才解释道。
“程大少,不瞒你说,这酒可珍贵了。”
“一杯酒,就价值百金,平常人根本听都没有听说过。”
“这酒,用了一百零八种药材,三十二种动物之血,七十六种主食米蔬,历时三年,才酿制而成。”
“我们道上的人,都称这种酒叫做侠肝义胆。”
“因为这酒一入喉,就宛如毒药,嘴巴干涩,喉咙发痒,浑身难受的紧。”
“不过一息之后,强烈的烈性就是浮上心头,整个人都是无比的通透。”
“只有道上的大哥才有资格满饮此杯。”
“程大少,我这可是盛情相待啊!”
李元笑呵呵地说道,眼神意味深长。
“那我可就要多些李兄了,让我享受了这种受宠若惊的招待。”
程青同样是一脸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仿佛丝毫看不出来什么异样,只是翩翩风度。
李元不由得佩服。
这酒,其实也是他的一个隐藏手段,隐晦下马威。
喝下这种酒的人,如果没有心理准备,不当场喷出来,大出洋相就算是好的了。
一般定力深厚之人,也要脸皮涨红,咳嗽连连,眼泪鼻涕一起流。
可像程青这样脸不红气不喘,啥事都没有的人,李元还是第一次见。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偷喝老头酒的时候,那个煎熬难受。
那时候,他都要以为自己死了。
等到那股劲头过去之后,李元才缓过劲来,整个人都像条死狗一样的趴在地上,半晌提不上劲。
可李元就是这种犟脾气,越是他喝不起的酒,他越是要喝。
为此,他到现在,每个月的收入一大半,都要花在这酒上。
他这辈子就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要么这酒搞死他,要么他把这酒搞死。
不过,最终还是他李元胜了。